内容出处: | 《天津市周刊》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04959 |
颗粒名称: | 本市舉辦免禁役緩征召申請 |
其他题名: | 役齡男子限八月二十日前辦竣 |
分类号: | E125 |
页数: | 2 |
摘要: | 本市奉令办理役龄男子身家调查和免禁役缓征召申请审查,关于调查役龄男子,各区已在七月底以前办竣,役龄名单已由各区列榜公布,兹规定自八月一日起至二十日止,举办役龄男子申请缓征,缓召,禁役,免役登记,凡于民国十二年至民国十七年出生的男子,合于免役、缓征召各项条例者,皆可到各区公所购填免役、缓征召申请书,以凭审核,逾期不写申请,即视为弃权,不得补请,所有在各区保公布的役龄男子名单 ,如有错误和漏列时,可分别至区公所申请更正或检举。 |
关键词: | 兵役制度 兵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