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加強查禁罌粟花壳莖葉實施步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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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周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4803
颗粒名称: 天津市加強查禁罌粟花壳莖葉實施步驟
分类号: C913.8
页数: 2
摘要: 一、罂粟花壳茎叶,应严禁买卖运输或藏留,其藏有者,于市政府布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自动呈缴本管警察分局,转缴警察局没收。二、国药商粟店所存罂粟壳(即粟壳),一律禁止买卖,应依前项规定,自动呈缴没收,该管警察局,应派员逐家晓谕,勒令缴出,取具再无根留,如违甘愿依法受严厉惩处切结存案。统限于布告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竣。
关键词: 禁烟 罂粟壳

内容

罂粟壳;警察局;市政府;机关代表;实施步骤

知识出处

天津市周刊

《天津市周刊》

出版者: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

出版地:1946年12月14日

《天津市周刊》于1946年12月14日在天津创刊,由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编辑兼发行,由天津民国日报承印部印刷,由天津本埠及外埠书店代售的一本周刊。内容包含天津市政府市政措施、市政报告、天津市民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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