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軍憲警檢查烟毒聯繫辦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天津市周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4802
颗粒名称: 天津市軍憲警檢查烟毒聯繫辦法
分类号: C913.8
页数: 1
摘要: 一、本办法係依行政院(三十六)四内字第五五一五三号令发各省市县地方政府及军宪警检查烟毒联系办法之规定拟订之。二、本市以民政局为主办禁烟机关。三、本市烟毒检查以驻在本市之军宪警会同办理,并以不专设机关为原则。四、关于火车站轮船码头内河码头及城防要隘之烟毒检查,由驻在本市之军宪警于执行治安检查或一般检查时,同时实施烟毒检查,必要时,民政局得另指派人员,参加其检查任务,至烟毒消灭时撤销之。
关键词: 禁烟 军宪警 禁烟机关

内容

禁烟机关;烟毒检查;侦查;民政局;私藏烟毒

知识出处

天津市周刊

《天津市周刊》

出版者: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

出版地:1946年12月14日

《天津市周刊》于1946年12月14日在天津创刊,由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编辑兼发行,由天津民国日报承印部印刷,由天津本埠及外埠书店代售的一本周刊。内容包含天津市政府市政措施、市政报告、天津市民意见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