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衛生局管理醫療器械商暫行辦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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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周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4310
颗粒名称: 天津市政府衛生局管理醫療器械商暫行辦法
其他题名: 十一月二十六日第一一○次市政會議通過
分类号: F763
页数: 2
摘要: 第一条凡在本市境内以医疗器械营业者除法令别有规定外依本办法之规定管理之。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之医疗器械商包括各种医疗用器械之批发门售及制造者西药商兼营医疗器械其已以药商名义注册领照者可不必另行领照但仍须遵照本办法之规定。
关键词: 医疗器械 医疗用品

内容

境内;医疗器械;营业者;批发门售;制造者

知识出处

天津市周刊

《天津市周刊》

出版者: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

出版地:1946年12月14日

《天津市周刊》于1946年12月14日在天津创刊,由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编辑兼发行,由天津民国日报承印部印刷,由天津本埠及外埠书店代售的一本周刊。内容包含天津市政府市政措施、市政报告、天津市民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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