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地方建設費之徵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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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周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4221
颗粒名称: 本市地方建設費之徵收
其他题名: 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分类号: DF458
页数: 2
摘要: 本市地方建设费係依照地方自治设施,完成本市自治建设,仿照上海市征收市政建设捐办法,在本年一月二十五日临参会第一届第二次大会时,市政府向会中提出了这个提案,原拟为自治费,具有五个理由:(一)本市原有自治组织机构,限于经费,因纳就简,现在宪政开始,地方自治为行宪之基础,必须早日完成,今后对于自治组织,应尽量加强。
关键词: 房地产 房屋管理

内容

地方建设费;地方自治设施;本年一月二十五日;第一届第二次大会;五个理由

知识出处

天津市周刊

《天津市周刊》

出版者: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

出版地:1946年12月14日

《天津市周刊》于1946年12月14日在天津创刊,由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编辑兼发行,由天津民国日报承印部印刷,由天津本埠及外埠书店代售的一本周刊。内容包含天津市政府市政措施、市政报告、天津市民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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