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參議員選舉條例注釋(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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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周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4090
颗粒名称: 市參議員選舉條例注釋(一)
分类号: D621.4
页数: 1
摘要: 注六、区民代表当选为候补市参议员在未正式遞补以前毋庸辞去原职(内政部三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民字第四三五一号代电复南京市政府)注七、候补参议员在未遞补前准暂兼任公务员(内政部三十五年民五未齐电复上海市政府)注八、图书民教两馆馆长应视同各级公立学校校长不受被选举之权限制其馆员亦同。
关键词: 选举制度 政治制度

内容

区民代表;市参议员;原职;南京市政府;公务员

知识出处

天津市周刊

《天津市周刊》

出版者: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

出版地:1946年12月14日

《天津市周刊》于1946年12月14日在天津创刊,由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编辑兼发行,由天津民国日报承印部印刷,由天津本埠及外埠书店代售的一本周刊。内容包含天津市政府市政措施、市政报告、天津市民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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