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參議員選舉條例註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天津市周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4070
颗粒名称: 市參議員選舉條例註釋
分类号: D621.4
页数: 1
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市参议员之选举除市组织法有规定者外,依本条列之规定。第二条市公民年满二十五岁,经市参议员候选人试验或检复及格者,得被选为市参议员。第三条左例各欵人员停止其被选举:一、现任公务员。二、现役军人或警察。
关键词: 选举制度 政治制度

内容

市参议员;选举;公民;候选人;公务员

知识出处

天津市周刊

《天津市周刊》

出版者: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

出版地:1946年12月14日

《天津市周刊》于1946年12月14日在天津创刊,由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编辑兼发行,由天津民国日报承印部印刷,由天津本埠及外埠书店代售的一本周刊。内容包含天津市政府市政措施、市政报告、天津市民意见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