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人員送審事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天津市周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3717
颗粒名称: 各級人員送審事宜
其他题名: 於本年五六兩月如限辦竣
分类号: D630.3
页数: 1
摘要: 市府人事处顷准考试院河北山东考铨处函,请督促所区委任职人员,从速送审,否则执行以后,非经考试及格者不得任用;又审计部河北山东两省审计处对其薪津,亦不予核销。其原函略谓,一查各机关疑任人员,依法应于到任后二十日内,填就任用审查表,连同证件,送由铨叙机关审查,如不依照规定办理者,则共所支薪津各费,审计机关依公务员铨定薪俸名册造送审核办法之规定,不予核销。
关键词: 人事管理 干部考核 公务员制度

内容

市府人事处;考试;公务员;民国宪法;送审手续

知识出处

天津市周刊

《天津市周刊》

出版者: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

出版地:1946年12月14日

《天津市周刊》于1946年12月14日在天津创刊,由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编辑兼发行,由天津民国日报承印部印刷,由天津本埠及外埠书店代售的一本周刊。内容包含天津市政府市政措施、市政报告、天津市民意见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