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天津市周刊》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03652 |
颗粒名称: | 剷除水閥整訂水價 |
其他题名: | 公用局規定零售水價及標準水桶 |
分类号: | F714.1 |
页数: | 1 |
摘要: | 本市近因自来水公司调整水价故零售水商(水铺)及水车挑夫等,随之抬高水价,每担向用户索取五六百元,(水厂价每十加仑三十七元),甚至直八百元不等,且规定水量为每担十加仑,而零售水商竟以六七加仑为一担以致一般市民目水商为水阀,公用局认为影响民生颇巨,迭经会同社会警察两局,召集本市水商同业公会,水职工会,及水车公会研讨合理办法,限制水价,并经度量卫检定所之协助,俾便市民随时检查,并请全市警察及保甲人员,协助监察,如发现水价或水量不敷定章,可随时向公用局具函检举,加以纠正,兹将该局整订零售水价各项办法分志如下:(甲)调查零售水商(乙)规定水价及标准水桶。 |
关键词: | 物价 自来水 消费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