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房捐期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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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周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3465
颗粒名称: 繳納房捐期限
其他题名: 財政局决定延展並可分期交納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2
摘要: 编者先生:自贵室发刊天津市周刊官民情感彼此交流,收效颇大。现在鄙人想在贵刊向杜市长和礼财政局长请示一件事。据本月廿二日本市民国日报载称“本市财局征收三十五度房捐,限本月底缴淸,逾期照章处罚云云”。鄙人希望这段消息失实。因为事实是这样,各区的房捐通知有许多处尙未收到,逾限处罚,有何理由。
关键词: 房捐 税收

内容

天津市周刊;官民情感;财政局;民国日报;房捐

知识出处

天津市周刊

《天津市周刊》

出版者: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

出版地:1946年12月14日

《天津市周刊》于1946年12月14日在天津创刊,由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编辑兼发行,由天津民国日报承印部印刷,由天津本埠及外埠书店代售的一本周刊。内容包含天津市政府市政措施、市政报告、天津市民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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