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土地登記及投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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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周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3379
颗粒名称: 便利土地登記及投稅
其他题名: 財政地政兩局規定聯繫辦法
分类号: F810.424
页数: 2
摘要: 一、已开办登记区域统计之业户,业经在地政局办理登记,地权经审查公告契证发还,其已向政局投税换验,尚未遵章缴纳税欵,原契证尚未领出者,应由业户向财政局立具殷实铺保,保证遵限完纳税款,先行领回原契,由财政局于契面加盖「具保遵限纳税发还契证」字样,以凭向地政局换领土地所有权状。
关键词: 土地税 财政局 税收

内容

土地登记;财政局;地政局;纳税;土地所有权

知识出处

天津市周刊

《天津市周刊》

出版者: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

出版地:1946年12月14日

《天津市周刊》于1946年12月14日在天津创刊,由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编辑兼发行,由天津民国日报承印部印刷,由天津本埠及外埠书店代售的一本周刊。内容包含天津市政府市政措施、市政报告、天津市民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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