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管理公產概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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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周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3378
颗粒名称: 財政局管理公產概況
其他题名: 接管房地數量及出租情形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2
摘要: 市产房屋出租办法 1 承租人须先在财政局办理租佃手续,俟得到通知后,始得迁入居住。2 承租后经过一个月期间尚未迁入居住者,取消其承租权,但于事前以书面向财政局声叙理由经许可者,不在此限。3 房屋如有损毁,由承租人自行修理之。
关键词: 房产管理 房屋出租

内容

财政局;房屋出租;承租人;出租办法;财政局

知识出处

天津市周刊

《天津市周刊》

出版者: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

出版地:1946年12月14日

《天津市周刊》于1946年12月14日在天津创刊,由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编辑兼发行,由天津民国日报承印部印刷,由天津本埠及外埠书店代售的一本周刊。内容包含天津市政府市政措施、市政报告、天津市民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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