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違章建築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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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周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3329
颗粒名称: 取締違章建築物
其他题名: 市府擬定三年分期拆除辦法
分类号: TU99
页数: 2
摘要: 市政府规定分期取缔全市违章建筑物逐步实施办法,兹为录如左:第一期凡在胜利后之违章建筑物,及现有侵占人行道私建小木屋,经调查妨碍公共交通及安全较甚者,在三十六年度内一律通知取缔,限期拆除,或强制拆除。步骤(一)起讫期间,自三十六年一月起至二月底共二个月。实施内容宣传工作列左。宣传内容:(1)建筑违章(2)道路系统(3)分区界限
关键词: 市政工程 违章建筑

内容

市政府;违章建筑;强制拆除;依法取缔;实施办法

知识出处

天津市周刊

《天津市周刊》

出版者: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

出版地:1946年12月14日

《天津市周刊》于1946年12月14日在天津创刊,由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编辑兼发行,由天津民国日报承印部印刷,由天津本埠及外埠书店代售的一本周刊。内容包含天津市政府市政措施、市政报告、天津市民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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