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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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民教》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2738
颗粒名称: 合作社法
分类号: F717.2
页数: 4
摘要: 第一章通则第一条本法所称合作社,谓依平等原则,在互助组织之基础上,以共同经营方法,谋社员经济之利益,与生活之改善,而其社员人数及资本额均可变动之团体。第二条合作社为法人。第三条合作社之业务,得为左列各款之一种或数种。一,为谋农业之发展,置办社员生产上公共或各个之需要设备,或社员生产之联合推销。
关键词: 合作社 法规

内容

合作社;法规;通则;法人;业务

知识出处

民教

《民教》

出版者:天津特别市社教编审会

出版地:1941年

《民教》1941年创刊于天津,由天津特别市社教编审会编辑、发行。半月刊,属于社会教育刊物。本刊李草荫、王敏、史坦莱、查利、桃拉、张剑萍、江寄萍、罗汉、杨鲍、上官洁等担任主要撰稿人。主要栏目有论著、国际知识、科学与发明、杂俎、电影、猎奇、学生园地、文艺、社交报道等。本刊谈论社会教育,教导科学知识,讲述科学发明,介绍国外学校教育,登载最新电影,发表文学创作,报道社会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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