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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军事事件
1939年6月汕头、潮州相继被日本侵略军队占领,货源断绝,闽西各地物价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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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经济事件
1930年南平自来水股份公司规定,水价按人口计算,每人每月一角(法币)。这是福建省最早的自来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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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经济事件
1933年民国政府进行棉、麦借款,美国的棉纱、小麦等物资充斥泉州市场,削价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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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经济事件
1934年8月28日闽北分区苏维埃政府发布《关于商人自由贸易问题》布告,提出:凡是工农群众可以自由贸易;禁止商人投机,故意抬高物价;对规定的必需品实行最高限价。
5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经济事件
1937年7月闽北各县粮食奇荒,米价突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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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经济事件
1940年9月14日福建省政府发布指令,各报馆及通讯社未经省政府秘书处同意,不得登载有关全省粮食行政及价格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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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政治事件
1940年10月16日福建省政府召开平抑物价会议,确定《平价实施方案》,指定各县区应设平价委员会,县长为主任委员,分设评价、分配、执行、展拓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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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政治事件
1940年11月福建省开始物价管制工作,全省各县(市、区)普设平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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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经济事件
1941年3月福建省建设厅转发经济部关于非常时期核定电价暂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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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政治事件
1941年11月19日福建省政府委员会第255次会议修正通过《福建省各县物品平价委员会组织章程》(共17条)、《福建省各县物品平价委员会办事细则》(共15条)。
11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经济事件
1941年11月福州筹组平价交易社,资本定为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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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社会事件
1941年福建省政府决定聘请各县城区乡镇合作指导员及中心小学教职员担任当地物价通讯工作,主要任务:定期向政府报告当地的价格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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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社会事件
1942年11月福建省会平价购销处开始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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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经济事件
1942年12月永安(以1930年为基数)物价总指数为6779.3,食品类为5189.2,衣着类为11648.9,燃料类为6114.9,杂类为7283.3,物价涨幅惊人。
15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经济事件
1943年1月15日福建省实施限价,指定米、谷、麦、花纱布、煤炭、柴炭、食油、纸张等18种物品为限价物品,工资、运价、租价也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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