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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 时代: 当代
杜家振,福鼎县土地管理局副局长,1994年福建省全国建设用地管理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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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 时代: 当代
陈家顺,莆田市土地管理局用地科科长,1994年福建省全国建设用地管理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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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 时代: 当代
孙银川,三明市土地管理局用地科科长,1994年福建省全国建设用地管理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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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 时代: 当代
陈爱国,晋江市土地管理局用地股办事员,1994年福建省全国建设用地管理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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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 时代: 当代
吴华造,福建省土地勘测规划院,1995年福建省全国土地详查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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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 时代: 当代
周福钦,福建省土地管理局,1996年福建省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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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五代(907~960年),王审知在福建建立闽国,福建共开垦土地14143顷。闽王王延钧在位时,丈量田地,把田地分为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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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宋元丰六年(1083年),全国土地清丈,查得福建田地为1109199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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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福建丈量土地,编造鱼鳞图册。至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共查实福建土地14626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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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明弘治十五年(1502年),据统计,福建共有田地13516618亩,其中官田1129085亩,占8.35%;民田12387533亩,占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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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明万历五年(1577年),福建全省实行“一条鞭法”,即把田赋、徭役、杂税合并折成银两,部分摊派到田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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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明万历年间(1573~1620年),福建开始实施“官民一则”起科的田赋改革,取消官、民田科则的差别,按统一标准征收租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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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朝在福建沿海实行“迁界”,致使大量土地抛荒,总共39418顷,占当时福建垦田数的1/3。至清朝统一台湾后才恢复开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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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清朝全面清丈福建沿海田地,厘正内地“经界”,建立地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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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清雍正二年(1724年),福建全省实行“摊丁入地”,土地成为田赋征收的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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