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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李忠生” 相关
共 7 条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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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 类型: 正文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分水村后分水岭屯主要家族的具体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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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 时代: 近现代
李春生:1957年腊月十九日生,祖父万福,祖母赵氏(赵纯学大姑)生二子:长李富无子嗣,父李贵1931年生,母苏桂云1936年生,育三子一女:长春生,妻李淑贤1957年12月28日生,一子国军,二支连生1962年生,妻姜秀霞生子国辉,三支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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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83年11月12日由中共长春市煤气公司党委副书记朱兴华、副经理冯云令、李忠生一行38人,第二次赴首钢学习专业经济责任制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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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4年11月7日长春市煤气公司召开脱硫箱爆炸等事故处理大会。对张延平(经理)、李忠生(副经理)、刘世锋(安全科长)给予通报批评,扣发一个月奖金;对直接肇事者邹国平,无证操作,焊接前不办理动火手续,给予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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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85年1月20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同意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安局、劳动局、公用局关于长春市煤气公司脱硫箱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直接肇事者邹国平,给予开除留用;组长王学章应追究刑事责任;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李忠生应予撤销副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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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8年4月23日长春市公用局在友谊饭店,主持召开长春市煤气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签字仪式。发包人:长春市公用局代表张延平,长春市财政局代表刚占标(简称甲方),承包人:王振、冯云令、马世铭、崔树桐、徐继昌、李志、李忠生、王作州等8人集体承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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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88年4月23日长春市公用局任命王振为长春市煤气公司经理兼长春市东郊煤气工程筹建处主任。同意聘任冯云令,马世铭、崔树桐、徐继昌为副经理,李志为一厂厂长(副经理级),李忠生为二厂厂长(副经理级),王作州为煤气管理处处长(副经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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