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条件

与 “吉安县” 相关
共 237 条 14 / 16
196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46年8月13日,江西高等法院第三分院、吉安地方法院联合召开吉安城商界人士会议,募集现钞500万元,以资修建院宇。
197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47年12月30日,万树楷任吉安地方法院院长。
198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27年9月至10月,工农红军先后攻克莲花县城和宁冈县城,成立工农兵政府,设立肃反委员会。
199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27年9月下旬,毛泽东率秋收起义部队进军井冈山区,建立中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揭开井冈山革命斗争的序幕。
200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28年1月,工农红军先后攻克万安、遂川、永丰县城,成立工农兵政府,设立肃反委员会。
201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30年10月7日,设立吉安县苏维埃政府裁判部。设立江西省苏维埃政府肃反委员会,会址设在王家祠(现吉州区)内。
202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30年,改肃反委员会为政治保卫局和裁判部。政治案件由政治保卫局向裁判部起诉。
203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31年1月22日,吉安县苏维埃裁判部在该县东固河边沙洲上召开万人大会,公审并判处被红军活捉的国民党部队中将师长、“会剿红军”的前线总指挥、在苏区烧杀抢掠的张辉瓒死刑,执行枪决。
204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32年1月,根据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六期训令的规定,区、县统一成立裁判部。原区、县设立的肃反委员会或司法部、政治部、政治保卫部(局)、审判委员会自行取消。
205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32年4月15日,湘赣苏维埃政府颁布《自首自新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06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 类型: 军事事件
1949年7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157师解放吉安。至8月下旬,各县先后解放。国民党政府江西高等法院吉安分院及吉安地方法院、泰和地方法院、永新地方法院和其它县的司法处全部取消,所有人员一律停职,听候处理。
207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49年8月,吉安专区专员公署司法科成立,专署秘书主任胥振军兼管司法科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陆续成立司法科,投入剿匪反霸工作。
208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50年1月,江西省人民法院吉安分庭成立,专员颜志敏兼任庭长。
209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50年5月1日,江西省人民法院吉安分院成立,胥振军任院长。至10月份,吉安市(现吉州区)和永丰、安福、宁冈、遂川、新干、峡江、吉安、泰和、永新、万安等县相继成立人民法院。
210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50年5月底,吉安县(市)监狱、看守所,由人民法院接管。同年12月,吉安县(市)人民法院依照省人民政府决定,将监狱、看守所移交公安机关管理。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