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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34年夏,阳谷县吴桥口刘湾村刘梅安、聊城县谭庆村谭丙山在阳谷县城开展律师活动,挂牌营业,是自由职业者,主要是帮写诉状和包案打官司,为当事人进行辩护。当时规定,包案打官司,胜诉拿全费,败诉拿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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