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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丽水县”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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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军事事件
宣统三年(1911)11月25日,浙江革命军攻克丽水,立处州军政分府,兼理丽水县事,隶浙江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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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49年5月10日,丽水县解放,属浙江省第七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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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丽水县属丽水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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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民国17年(1928)7月,行街村制,寻改村里制,在城为里,在乡为村,村(里)上下5户为邻,5邻为闾。全县设村(里)委员会153(城内8里:岩泉里、春惠里、南明里、西苍里、内中里、外中里、通惠里、望京里),闾1276,邻6255。
725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民国19(1930)年4月,划为自治区,原城区为第一区,区公所设城内;东乡为第二区,设岩泉;南乡为第三区,设大港头;西乡为第四区,设碧湖;北乡为第五区,设太平。村里改编为乡镇。至民国21年1月,全县9镇,140乡,乡镇以下仍为闾邻。
726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民国23年(1934),推行保甲制,裁撤自治区公所,按原自治区设保甲编组委员会,全县并为64乡(镇),编保327,甲3364。
727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民国24(1935)年12月,于原第五区设太平区署,辖16乡。民国25年7月,合原第三、第四南区境置碧湖区署,辖2镇28乡。原第一、第二区设乡镇联合办事处,一区辖6镇,2乡,二区辖10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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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民国28年(1939)1月,中市镇、和平镇合并为碧湖镇。析碧湖区大港头、和鼎、协并、南斜、峰源5乡置大港头区,区署大港头,大港头乡改为镇。改第一区为城区,第二区为岩泉区。改春泉镇为丽东镇,南明镇为丽南镇,淮海镇为丽西镇,梅山镇为丽中镇,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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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民国29年(1940)6月,城区6镇调整为临溪、囿山、望京3镇,撤大港头镇,全县调整为5区4镇28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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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民国31(1942)年6月,撤大港头区,另析碧湖区松云、礼溪、外堡、南阁4乡置三平区驻箬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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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民国34年(1945)5月,临溪、囿山、望京三镇合并,称莲城镇。8月三平区撤,10月区全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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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民国35年(1946)9月10日,丽水县乡镇撤并调整,设莲城、碧湖二镇,清灵、晋云、信孝、南明、南溪、松平、港和、峰源、九龙、高溪、保定、多武、沈青、平安、双乐、雅梅、和合17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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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民国37年(1946)11月11日,复碧湖区,辖港和、九龙、高溪、保定、峰源、松平、南溪、南明8乡,12月5日,复太平区,辖平和、和合、多武、沈青、双乐、雅梅6乡。莲城镇和晋元等4乡由县直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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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民国38年(1949年9月30日止)1月,丽水县辖2区、19乡镇、266保、1513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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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49年5月10日,丽水县解放。10月,调整区乡设置,撤销莲城镇,改建城区,全县调整为7个区,39个乡镇,建立248个行政村,18个行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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