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传承补助发放办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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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丝路印记:丝绸之路与龟兹中外文化交流》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4913
颗粒名称: 二、传承补助发放办法
分类号: G112
页数: 2
页码: 200-201
摘要: 各乡镇每月派文化站工作人员到新和县文化馆统一领取补助费用,分别发放。各乡镇认真安排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人的传承工作,充分发挥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人的积极作用,为新和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贡献。
关键词: 新和县 非物质文化遗产 管理制度

内容

各乡镇每月派文化站工作人员到新和县文化馆统一领取补助费用,分别发放。各乡镇认真安排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人的传承工作,充分发挥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人的积极作用,为新和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贡献。
  1.享受“待遇”的有70人,其中一级17人,每人每月210元;二级29人,每人每月170元;三级24人,每人每月130元。另外,自治区级传承人艾依提·依明和努尔东·斯马义二人按照一级标准发放,每人每月标准210元(不含自治区政府补贴)。
  2.乡镇文化站每月5日前将传承人的活动考勤表报新和县文化馆,文化馆报新和县文体局审批后,所下拨的生活补贴由乡镇文化站统一领取,签字发放后将《待遇发放表》回收文化馆存档。
  (自治区级传承人努尔东·斯马义)
  (自治区级传承人艾依提·依明)
  3.新和县文化馆对民间艺术传承人进行动态管理,实行考核。
  4.每季度发放一次生活补助,其中70%全额发放,30%考核发放。30%的发放权利由乡镇文化站掌控。
  5.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传承人资格。
  6.考核不定等降低其艺术等级并相应降低传承补助金等次。
  7.对不服从管理部门统一安排的,不听从乡镇合理安排的,不参加大型活动的取消30%的绩效补贴。
  8.参与非法文化传播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将取消传承人资格,停发传承补助。

知识出处

丝路印记:丝绸之路与龟兹中外文化交流

《丝路印记:丝绸之路与龟兹中外文化交流》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丝绸之路与龟兹中外文化交流”学术研讨会的24篇优秀论文,主要围绕古龟兹文化传统、龟兹文化与丝绸之路、汉唐屯田文化等课题展开论述,探讨了龟兹文化在中外交流中的历史作用和贡献,并为进一步研究和发掘古龟兹文化,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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