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域各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特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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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丝路印记:丝绸之路与龟兹中外文化交流》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4851
颗粒名称: 一、西域各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特征
分类号: G112
页数: 3
页码: 35-37
摘要: 舞蹈、民间游戏及各种艺术形式的民间仪式表达,西域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以下几个特征,即许多情况下是西域各少数民族人生产与生活活动中共同完成的集体作品,西域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与西域各少数民族人的文化背景、宗教信仰、道德观念等相互关联、相辅相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自然延续下来,西域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会赋予其不同的时代特征。西域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保持鲜明的传统特色。
关键词: 新和县 丝绸之路 文化遗产

内容

西域各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丰富,包括民间传统纺织和印染工艺、制茶工艺、住宅建造技术、木雕工艺、皮革工艺、石雕工艺等传统工艺,民间医药思想、对疾病的传统疗法、对心理障碍的疗法、民间传统药方等传统医药,禁忌习惯、图腾禁忌、两性禁忌、食物禁忌、节日禁忌、生活禁忌、宗族戒规、乡规民约礼仪、生产习惯及礼仪、家产继承等传统习惯,民间传说、民间诗歌与谜语等言语表达,以演唱或演奏的形式表现的民间音乐表达,舞蹈、民间游戏及各种艺术形式的民间仪式表达。仔细分析这些组成部分,可以看出,西域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就主体而言,具有现代法律规范的不特定性,即许多情况下是西域各少数民族人生产与生活活动中共同完成的集体作品。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西域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与西域各少数民族人的文化背景、宗教信仰、道德观念等相互关联、相辅相成,并由群体成员自然承袭的知识,与其生产及生活活动共生共存、永远处于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中,没有任何一个单个的成员可以认为有创作权,也没有人能够将此产品或此表达与彼产品或彼表达截然区别开来。如西域各少数民族传统食品。
  (2)从时间上看,具有连续发展性,即西域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代代相传、世代延续的,在历史长河中逐渐积累形成的,每一历史单元都是文化的传播时期,也是再创作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自然延续下来。在西域各少数民族习惯法中,内容十分广泛,其形式成文法少,以不成文法居多,表现为口头传录和行为继承。在不同的时代,西域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会赋予其不同的时代特征,甚至会使其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西域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性还在于,当我们提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决不是指已经过时、甚至已经消失的知识。西域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保持鲜明的传统特色,且不具备现代知识特征的知识集合或知识片断。
  (3)从地域上讲,具有区域性,西域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特定群体通过代代相传共同开发、培育的知识集合与知识片断。
  (4)在存在形式上,没有固定的文字记述。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那些尚未固定在任何有形载体上,但可通过多种或多件有形的艺术,或者人的动作、行为、言语加以传达的信息。每一个传承人都可能有自己的表述信息方式,任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表达方式都只能是该知识的一种表达方式,而不可能是其全部。
  (5)在存在基础上,与所在自然环境、人文历史具有不可分割性。西域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发展及应用等方面均与西域各少数民族人的生产生活紧密相连,是其民间生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西域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实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知识,而只能是民间生活的一部分,是实实在在、活生生的社会生活,包括文化工艺、习俗礼仪、宗教信仰及娱乐活动等,当然,绝大部分西域各少数民族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些活动、行为及其形式的知识属性及其可能潜在的外部市场价值。相比之下,从表面上看,大部分现代科技与文化成果已经完全摆脱了传统的束缚,甚至不再有丝毫传统的痕迹,是创作者有意识地为了实现某种目的而进行创作的结果。

知识出处

丝路印记:丝绸之路与龟兹中外文化交流

《丝路印记:丝绸之路与龟兹中外文化交流》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丝绸之路与龟兹中外文化交流”学术研讨会的24篇优秀论文,主要围绕古龟兹文化传统、龟兹文化与丝绸之路、汉唐屯田文化等课题展开论述,探讨了龟兹文化在中外交流中的历史作用和贡献,并为进一步研究和发掘古龟兹文化,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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