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日臻完善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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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疆通览》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4212
颗粒名称: 八、日臻完善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
分类号: D632.1
页数: 4
页码: 309-3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新疆日臻完善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作为经济运行和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社会保障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疆对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基本保持了就业局势的稳定。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确立,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关键词: 新疆 就业 社会保障事业

内容

作为经济运行和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社会保障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疆对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基本保持了就业局势的稳定。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确立,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为了解决体制改革带来的就业压力,自治区认真贯彻“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就业和再就业”的工作方针,一方面努力发展全区的经济建设,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逐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再就业。经过多方努力和积极探索,使新疆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取得较大进展,企业用人自主、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市场就业机制初步形成。劳动预备制度开始实施,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日趋合理。职工收入有较大提高,保证了自治区社会经济的顺利发展。
  1.劳动就业体制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基本形成
  在劳动力市场的规则方面:积极制定,严格执行促进劳动力市场形成和发展、有利于劳动力合理流动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认真贯彻《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立、维护和发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劳资争议处理制度日趋完善。
  在社会服务体制的建设方面:加快发展各类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所、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各地相继建立了各种形式的职业介绍机构,开展信息服务、职业咨询、就业指导、劳动协作等业务。截至2004年底,自治区共有职业介绍机构347个,其中劳动保障部门所属214个。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共介绍16.57万人次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其中劳动保障部门办就业介绍机构介绍14.36万人次就业。2002年,新疆在建设、服务等10个行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准入制度,目前已有20万人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2003年,新疆在石油、化工、机电、纺织、电力、交通、建筑等7个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启动了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确定了18所高技能人才培训定点机构。
  市场机制在配置劳动力资源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各地市定期开展劳动力交易活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和再就业中心等单位举办的再就业现场交流会,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学校展示的新颖形式使许多人找到了自己理想的岗位。2005年,新疆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就业再就业35万人。
  2.就业规模逐渐扩大,就业结构日趋合理,职工收入有较大提高
  就业领域扩大,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非国有经济成为吸纳劳动力的重要渠道。国有和集体经济单位职工人数明显减少,2004年,全区国有和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为182.8万人和6.43万人,分别比1990年减少78.84万人和25.79万人。非国有经济单位职工人数大幅增长。2004年末,新疆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达到131.43万人,占全区从业人员总数的17.7%。
  就业结构得到合理改善。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例持续下降,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比例增长减缓,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增长较快,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发生了较大变化。
  职工工资明显增长。国家对职工工资制度进行了较大的改革,行政事业单位曾几次调整提高了工资,企业也实行了工资套改,将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挂钩。到2004年,新疆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14484元,比1978、1990年人均增加12538和10983元,分别增加了17.49和4.83倍,人民生活得到极大的改善。
  3.社会保障
  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社会保障体系初步确立,各类社会保险制度日臻完善。
  养老保险 从1986年开始,自治区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1995年新疆采取职工个人缴费办法,建立了社会统筹和职工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1998年养老保险基金由差额缴拨改为全额缴拨。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不断提高,2004年已达到90%以上,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逐步建立了包括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在内的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与范围逐步扩大。截至2004年底,全区已有131万名职工和42.76万名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条例》等法令法规颁布实施以来,新疆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取得成效,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失业保险制度,扩大了失业保险覆盖面。截至2004年底,全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已增加到138.58万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发挥了失业保险基金在保障失业职工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方面的作用。
  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04年,全区城镇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195.97万人。
  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逐步进行。2004年实行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有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伊犁地区。乌鲁木齐市和阿克苏地区实行了生育保险统筹管理。2004年底,全区参加工伤、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人数分别达60.8万人和59.23万人。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自1997年底开始,在全疆范围内逐步建立并大力推行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04年,全区19个城市、68个县、市政府所在地全部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突破了“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人员的传统范围,覆盖了所有城市社会困难群体,大大提高了城市社会救助工作的水平和规范化程度。1997~2004年,全疆共投入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7亿元,每年有50多万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灾害救济 新疆是我国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之一。频繁严重的水、旱、雹、虫、风、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接连不断。国家每年都投入大量救灾救济资金。自治区建立了救灾工作分级负责、分级负担和专户管理体制,不断巩固和发展救灾互助储金、储粮会,提高灾民的自救能力。1996~2004年,全区累计安排救灾款10亿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250万人次,救助受灾群众1000万人次。保障了灾区人民群众灾后的基本生活。
  针对地震频发的区情,从2004年起,新疆全面启动抗震安居工程,计划用5年的时间,在全疆建设和改造抗震安居住房。2005年,已投入资金4.3亿元,新建和改造抗震安居住房41.1万户,约有188万人搬进新居。
  优抚安置 1990年自治区成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政军三方统一领导和部署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十多年来,自治区民政部门在开展国防教育,军地共建精神文明,共育两用人才,创建双拥模范县市,表彰双拥先进集体、个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增强了军民团结、军政团结和民族团结。
  民政部门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推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与市场经济体制相衔接,实行用人单位和退役士兵供需见面、双向选择。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并在工商、税收、社会保险、技能培训等方面实行优惠。1989~2004年,共安置退役士兵9.37万人。
  社会福利事业 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投入大量资金,加大管理力度,不断完善社会福利设施,收养能力有所提高。2004年社会福利院发展到508所,床位2943张,收养人数9799人。启动了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投入资金2.4亿元,新建社区便民利民服务项目500多个。1991~2004年,筹集福利金9.3亿元,资助社会福利项目1000多个,为国家上缴税金9927.3万元。
  1991年,新疆开始发行福利彩票,1995年开始发行体育彩票。截至2004年底,新疆累计销售彩票近34亿元,为国家筹集彩票公益金11.19亿元,带动了7000多人就业。十几年来,新疆利用直接留用和中央返还的公益金,兴建了一批公益设施,改善了民政、体育、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基础条件。

知识出处

新疆通览

《新疆通览》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本书为了更好地向人们介绍新疆、宣传新疆,新疆社会科学院的专家学者编写了《新疆通览》一书,从生态地理、人文环境、历史演进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多个层面向广大读者展示了一个现代化的新疆。新疆古称西域,即中国的西部疆域。从公元前60年西汉政府设置西域都护府起,就成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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