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社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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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疆通览》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4188
颗粒名称: 第九章 社会事业
分类号: C916
页数: 25
页码: 295-319
摘要: 本章记述了新疆的社会事业,其中包括了全面进步的社会事业、人口发展与环境保护等。
关键词: 新疆 社会事业

内容

第一节 全面进步的社会事业
  进入21世纪,社会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历史课题。人们对社会发展的认识发生了较为深刻的变化,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逐步转化为“以人为本,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发展目标。在经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新疆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教育科技事业欣欣向荣,卫生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多彩,新闻出版事业日益繁荣,广播电影电视事业迅速发展,社会保障事业日臻完善。各族人民充分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
  一、蓬勃发展的新疆教育事业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发展教育是新疆实现“后来居上”,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措施之一,是新疆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1.教育事业取得巨大成就
  1949年,新疆仅有1所大学,包括附属高中才有学生379人。中学9所,学生2925人。中专11所,学生1975人。小学1355所,学生197850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9.8%,全社会文盲率在90%以上。新中国成立后半个多世纪以来,新疆的教育事业有了巨大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已基本形成了以九年义务教育为基础、以普通高等教育为龙头、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共同发展的教育体系。形成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衔接的教育模式。教育的结构和规模日趋合理,教育质量与发展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04年底,新疆有普通高等学校28所,在校学生16.31万人。研究生培养单位11个,在校学生5120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78所,在校学生7.13万人。普通高中498所,在校学生35.91万人。普通初中1467所,在校学生115.88万人。小学5451所,在校学生221.81万人。各类学校在校学生总数中,少数民族学生占到近60%。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79%,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86.32%。每万人口在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中专在校生分别为77.49人、69.57人、37.53人。50多年来累计培养普通高校毕业生20多万人。实现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市、区)已达71个。各类成人教育进一步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体系基本形成。
  教育普及率和各族人民的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截至2004年底,全区已实现“普九”的71个县市区的人口占到全区人口总数的71.9%。全区受教育人口比例显著增大,青壮年文盲率已降至2%以下。为了进一步提高各族人民的受教育水平,在中央的支持下,2003~2004,2005年,新疆每年投入1.9亿元,实施边远贫困地区免费义务教育,使全疆56个县的205万名家庭困难的学生,享受到了完全的免费义务教育。从2006年起,全疆农村普遍实行了免费义务教育。
  同时,内地省区也通过对口扶贫、协作支援以及举办内地新疆高中班等多种形式支持了新疆教育的发展。
  2.基础教育“重中之重”地位不断加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程加快
  近年来,自治区始终把“两基”作为新疆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1988年在自治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使全区义务教育走上了有法可依、依法治教的轨道。截至2004年底,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9.9%。初中毕业升入普通高中的升学率为41.1%。在积极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的同时,高度重视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权利,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事业。特殊教育学校由1978年的1所增加到2004年的8所,使特殊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
  3.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有了新的发展
  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建立了12所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56所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一批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骨干示范专业(点)及实验培训基地,形成了一批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骨干中等职业学校。目前新疆已基本形成了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有中等职业学校183所,在校生9.6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在校生4.21万人,占43.7%。职业高中及其他机构在校学生1.79万人。初级职业中学及附设班在校学生4.36万人。职业培训机构400多个,年培训80多万人。
  成人教育是由传统学校教育向终生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新疆的成人教育采取多种多样的教育手段,开放性、远距离、覆盖面广的广播电视大学、高等自学考试两大教育体系不断扩大,截至2004年底,全区有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院校11所,在校学生8.46万人。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初步形成了县、乡实用技术培训网络。有98%的乡建立了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91%的村建立了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办学点。全区青壮年文盲复盲率控制在5%以下。
  4.高等教育稳步发展,管理体制和教学改革进展顺利
  高等学校是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基地和国家知识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参与并作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已成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力量。新疆积极推进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实现强弱互补、发挥规模效应,合理规划高等职业教育布点,重新组建、合并了8所高等学院。截至2004年,全区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8所,其中综合大学6所,理工院校8所,师范院校5所;本、专科在校学生16.82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7.03万人,占41.8%。
  新疆大学是自治区规模最大、历史最久、唯一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1997年,新疆大学通过国家“211工程”审核立项,跻身国家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的大学行列。2000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新疆大学与原新疆工学院(1953年创办)合并组建成新的新疆大学。
  新疆自1992年开展重点学科建设以来,共确立了25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在新疆大学确立了6个“211工程”建设重点学科。25个区级重点学科己有6个相继成为博士点,其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和应用数学己于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级重点学科。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初见成效。
  5.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少数民族教育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为改变少数民族教育落后的情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把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在发展规划、资金投入、师资培训等方面对少数民族教育给予重点和优先的安排与扶持。为改变牧区民族教育落后的问题,投巨资在牧区建立寄宿制学校,对牧区寄宿制学校和中学、大中专院校的少数民族特困生设立助学金。2001年,国家开始实施免费发放教科书工作。2003年国家与新疆合力启动边远贫困地区免费义务教育工程。2005年,新疆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范围扩大到84个县、228万人。使得贫困县、边境县的农村中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在校学生巩固率均达99.5%以上。目前,全疆单独设置的民族中小学5882所,占全疆中小学总数的69%。同时还有不少学校实行民汉合校。全区已形成结构合理、多层次办学、协调发展的少数民族教育体系。在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根据生源的实际情况,对少数民族考生采取降低分数线的优惠政策等。
  在国家和内地省市的大力支持下,从1989年起,实施内地高校支援新疆高等教育计划,内地高等学校每年为新疆培养1000名少数民族学生。至今内地已为新疆培养了1万多名少数民族本科学生。从2000年起,国家投巨资在内地12个发达城市举办新疆高中班,2004年在校生已达5600人,2005年再增加13个城市,增加招生3115人,办班学校由2004年的15所增加到35所。2004年,自治区参照中央在内地举办新疆高中班的模式,在区内8个城市招收边远贫困地区农牧民子女1000人上初中,2005年招收3000人,从2006年起每年保持5000人的招生规模。国家还计划利用4~5年的时间,投资7600万元(其中,自治区投资1600万元),为新疆培训6000多名汉语教师,这将大大促进少数民族教育质量的提高,从而推动新疆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为此,新疆确定了以提高教师素质为中心,以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为切入点,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截至2004年,全疆认定教师资格人数已达7.1万人。“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进展顺利,自治区还安排2000名城市教师赴贫困地区支教。截至2004年底,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有专任教师26.4万人(不含研究生指导教师)。2004年全区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8.53%、95.07%、72.25%。
  7.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事业特续健康发展
  新疆优先保证教育事业所需经费,明确提出了确保教育事业投入“三个增长”和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事业所占比例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的政策措施。2003年,中央向新疆拨付专款6.8亿元,帮助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寄宿制中学和小学,使新疆25个“两基”攻坚县农村牧区的孩子都能走进学校的门槛,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以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等“两基”攻坚项目,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原定于2010年完成的“两基”任务,新疆决定提前至2007年实现。
  二、日益发展的新疆科技事业
  改革开放以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深入人心,新疆科技事业在规模、水平和作用发挥上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科学技术的整体实力大为增强,研究与开发机构的攻关能力和运行活力明显提高,已经形成政府、企业、高校、社会共同兴办科技的新格局。建立起了专业比较配套、布局比较合理、具有新疆区域特征的研究与开发体系、技术推广体系、科技管理和服务体系。培养了一批学术造诣较深的科技专家,造就了一支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试验、推广和管理能力的多民族科技队伍;重点建设了一批反映新疆科技优势的实验中心、试验基地。科学技术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50年来,新疆共获得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奖10项,自治区级重大科技成果奖7826项,其中国家级奖励2013项。
  1.科技实力不断加强。科学技术队伍发展壮大
  科技事业不断进步,科学技术的整体实力大为增强。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进程加快,科学技术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2004年,新疆有各类科技机构249个,科技活动人员1.17万人,平均每个机构有科技活动人员47,全自治区已拥有自然科学技术人员41.69万人,其中少数民族科技人员超过15万人,已形成了一支有较强研究、开发、应用、推广能力的多民族的科技队伍。现有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1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个、生产力促进中心8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工业(农业)园区9个。
  2.“科技兴新”战略的实施,有效地推动了新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科技兴新”作为覆盖全社会的宏大工程,是跨世纪的宏伟事业。自1992年实施“科技兴新”项目计划以来,全社会的科技意识明显增强。每年新疆安排2~3批对区域经济推动力强、影响面大、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科技兴新”项目。截至2004年,累计安排“科技兴新”项目36批,共369项,安排“科技兴新”项目经费6400万元,带动各方面投入近51.90亿元(其中贷款6.80亿元),新增产值102.72亿元,新增利税36亿元。“科技兴新”项目计划的实施,使一批重要科技成果应用到科研和生产第一线,使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5%以上,提高了企业的整体素质,增加了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了全区科技、经济的综合实力。
  3.火炬计划: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和产业化
  1989年新疆开始实施火炬计划,至2004年共立项237项。在实施的项目中涉及高技术行业的新材料领域、生物技术领域、电子信息技术领域、光机电一体化领域、新能源、节能、环保领域等诸多技术领域。
  据不完全统计,自火炬计划项目实施以来,累计实现产值107.7亿元,销售收入108.5亿元,利税20.08亿元。并出现了新联集团、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和自主开发能力的企业,促进了高新技术对新疆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优化了产业结构,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
  4.星火计划:科技兴农
  星火计划是一项依靠科技振兴农村经济的计划。新疆自实施星火计划以来,取得了低投入、高产出的经济效益。截至2004年底,共实施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星火计划项目612项。星火计划根据市场经济需要,重点支持喀什、和田等南疆农牧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农牧民脱贫致富,依靠科技促进区域支柱产业发展。在星火计划的支持下,一批乡镇企业引进使用新技术,重视新产品开发,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十多年来星火计划的实施,还推动了新疆农村经济向“种、养、加”一体化的转变,促进了产品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的转变。2005年科技部公布的第一批国家星火计划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单位,新疆有27个单位上榜。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6个单位还被科技部评为第一批国家星火计划农民科技培训星火学校。
  5.高新技术园区不断拓展
  创建于1992年的国家级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新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自成立以来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投资环境,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开发区在开发政策方面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逐步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产业发展优势。目前,新疆建立有乌鲁木齐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奎屯、石河子、昌吉、米泉4家自治区级高新技术工业园,“一区多园”的发展战略,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对全疆经济的带动作用。
  6.技术市场和知识产权保护走向健康有序的逐步发展阶段
  1987年实施技术合同法以来,在“放开、搞活、扶持、引导”方针指导下,新疆技术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1989年成立了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将技术交易活动纳入法治轨道。199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市场条例》颁布实施,开始实行有偿转让技术合同。技术市场不断健全、规范和完善,成为传播技术信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渠道。2004年,共签订各类技术合同1619项,合同成交额13.3亿元,分别比1992年增长88.7%和23倍。技术贸易机构及其队伍不断扩大、技术市场管理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技术市场管理体系日趋健全。技术市场的繁荣,有力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对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日益健全。截至2004年,全疆有34个县(市)的科技局成立了知识产权局,15个地州建立了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机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累计有20个,其中专利代理机构6个,商标代理机构14个。全区有效注册商标累计16797件,有中国驰名商标2件,新疆著名商标67件,原产地证明商标10件。
  新疆专利管理机构及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完成,全疆已有7个专利代理机构。1990~2004年,全区累计申请专利12763件,授权专利7247件,平均每年分别达到912件、518件;其中2004年当年申请专利1492件,授权专利792件,分别比1990年增长5.0倍和4.7倍。在申请专利、授权专利中,发明专利分别比1990年增长6.2倍和24倍,所占比重分别上升3.0和7.3个百分点。自1996年自治区实施专利计划项目以来,已支持专利计划项目65个,累计新增收入40亿元,带动其他各方投资3.8亿元。
  7.民营科技企业尽显风流
  1984年,新疆出现了首家民营科技企业。1988年后,自治区陆续制定了推进民办科技机构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措施。2004年,新疆共有民营科技企业1200家,总资产273.9亿元,成为科技战线一支重要力量。民营科技企业通过自主开发、合作开发等方式研究和开发技术成果和新产品1654项。其中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16项,国际先进水平63项,涉及生物医药技术、新能源及高效节能技术、环境保护技术和电子与信息等多个技术领域。民营科技企业技术交易活动更加活跃。2004年,民营科技企业技术性收入达7.02亿元,占全区技术交易额的54.0%。
  8.稳步发展的社会科学事业
  新疆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获得较快发展。自治区在有关党政部门设立综合性政策研究处室,还成立了经济、经济技术信息、财政科学、金融、农村金融、投资统计、审计、物价等21个部门所属的专业研究所,共计有专业研究人员300余人。1978年底,自治区成立了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社科规划办”),专门负责国家和自治区社会科学发展总体规划以及重点社科研究课题的管理。1984年成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1991年12月更名为新疆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社科联”),并实行独立建制。199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暂行办法》,并设立了评奖基金。至今已进行了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评审奖励。
  1981年3月,正式建立了新疆社会科学院。目前,新疆社会科学院设有历史、民族、宗教、经济、中亚、民族文学、语言、法学、马列主义共9个研究所和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西域研究中心、新疆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民族宗教研究中心、国际问题研究中心、语言文学研究中心。拥有专业研究人员97人,其中研究员15人,副研究员31人。此外,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和自治区党校也建立了一批专业研究室(所),有专业教师和科研人员2800余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军区也有一批从事社会科学理论教学和研究的人员。经过多年的发展,新疆社会科学领域已经基本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水平较高、具有新疆特色的学科研究体系。
  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比较活跃,各种理论研讨会、学术交流会、报告会每年举办多次。一批引人注目的社会科学成果相继问世。较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主要有:《新疆简史》、《维吾尔族简史》、《哈萨克历史及其民俗概论》、《中亚史》、《突厥史》、《准噶尔史略》、《新疆考古三十年》、《新疆出土文物》、《新疆历史辞典》《新疆宗教》、《新疆百科全书》、《绿洲经济论》、《新疆经济与社会发展概述》等。
  整理出版了少数民族文化典籍《福乐智慧》、《突厥语大辞典》、《江格尔》、《玛纳斯》等。
  三、欣欣向荣的文化艺术事业
  新疆文化是伟大祖国文化宝库中的一颗明珠。新疆历来被誉为歌舞之乡,音乐、舞蹈都具有鲜明的地域风格和民族特色。解放50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各族文化艺术工作者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创造出了绚丽多彩的文化成果,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
  到2004年,新疆共有艺术表演团体84个,维吾尔、哈萨克、回、柯尔克孜、蒙古、塔吉克、锡伯等民族都有自己的专业文艺团体。还有一批艺术学校。涌现了一批有较高造诣的艺术家。全区有公共图书馆81个,博物馆(纪念馆)23个,文化馆91个,档案馆135个。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光大。自治区政府有计划地组织对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进行搜集、整理、翻译和出版,保护少数民族的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自1984年以来,自治区古籍整理办公室已搜集少数民族古籍5000多册,整理出版100多部。濒于失传的11世纪喀喇汗王朝的两部宏篇巨著《福乐智慧》和《突厥语大词典》,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族学者的共同努力下,于20世纪80年代翻译、出版了维吾尔文译本,之后又出版了汉文译本。对中国少数民族英雄史诗蒙古族的《江格尔》、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的搜集、整理、翻译和研究取得了重要成就。被誉为维吾尔族“音乐之母”的维吾尔族大型古典音乐套曲“十二木卡姆”,在新中国成立前已濒于灭绝,自治区政府将其列为重点抢救的艺术品种,组织力量抢救、整理。现在,“十二木卡姆”已由半个世纪前仅有两三个艺人能够较完整地演唱,发展到成立木卡姆艺术团、木卡姆研究室,并广泛演唱,还出版了书籍、光盘。2005年11月25日,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成功申报成为联合国“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成为世界优秀文化遗产。
  文学艺术创作硕果累累,《天山彩虹》、《木卡姆先驱》等一批优秀艺术作品获国家级大奖,大型歌舞《我们新疆好地方》享誉全国,大型音乐剧《冰山上的来客》等一批优秀艺术作品走出新疆,走向世界。
  新疆文艺家创作的影视、戏曲、音乐、舞蹈、美术、摄影、杂技等优秀作品在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戏曲“红梅奖”、中国电视“华表奖”、“飞天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中国广播电视新闻奖品选中获得了可喜成绩。
  四、日益发展的新闻出版事业
  1988年,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正式成立。2003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自治区地州市一级文化体育局加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的牌子,各地州市文化体育局承担新闻出版行政职能。从实际出发,新疆重视使用多民族语言文字,发展具有新疆民族特色的报刊杂志和音像制品,满足各民族人民的需要。图书、报纸、杂志出版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长,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目前,新疆共有12家出版社,其中图书出版社10家(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科学技术出版社、新疆教育出版社、新疆人民卫生出版社、新疆大学出版社、新疆青少年出版社、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伊犁人民出版社、喀什维吾尔文出版社、克孜勒苏柯尔克孜文出版社),音像电子出版社2家(新疆音像出版社、新疆电子音像出版社)。这12家出版社分别以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锡伯6种文字出版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大批优秀图书相继问世,受到区内外广大读者的欢迎,也为国外读者所瞩目。一些图书还远销港澳地区和日本、美国、独联体、德国等国家。近年来有500余种图书获奖。在课本教材出版方面,基本出全了维、汉、哈、蒙、柯、锡等6种文字的中小学课本和师范教材。
  报纸由改革开放前的7种发展至目前公开发行的88种,公开出版的期刊有175种。新疆的报刊用维、汉、哈、蒙、柯、锡6种文字出版发行。维、哈、蒙、柯、锡5种文字报纸占42%,期刊占52%。《新疆日报》用维、汉、哈、蒙4种文字出版发行。《乌鲁木齐晚报》维文版是全国第一家用少数民族文字发行的晚报。《克孜勒苏报》、《察布查尔报》分别是国内唯一的柯尔克孜文报纸和世界上唯一的锡文报纸。
  图书发行事业发展迅速。形成了以新华书店为主、多种发行体系相结合的图书流通格局。新华书店遍布全区各县市区,图书销售点遍布乡镇、街道、工矿区、机关、学校,各类专业书店也相继诞生,使新疆图书市场不断丰富,极大地满足了各民族读者的需求。2005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新疆将承办2006年第16届全国书市。
  五、迅速发展的广播电影电视事业
  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的广播电视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1994年新疆人民广播电台实现了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5种语言卫星转播,可覆盖全区、全国、亚太地区,在全国广播电台中位居第一。新疆县县都有广播站,多数农牧民户户都有广播喇叭,使新闻信息和党的声音传遍千家万户。目前,新疆有广播电台6座,开办广播节目111套,其中少数民族广播节目52套,广播人口覆盖率达92.9%,少数民族语言广播人口覆盖率93.04%。有电视台16座,开办电视节目166套,其中少数民族电视节目64套,电视人口覆盖率92.5%,少数民族语言电视人口覆盖率89.68%。新疆电视台实现了维吾尔、汉、哈萨克3种语言播出。新疆电视台节日于1997年开始上传卫星,现在新疆卫视节目已经在全国13个省会城市落地。2003年5月,乌鲁木齐地区被列为全国首批数字电视试点地区之一。2003年12月17日,新疆首家少数民族文字新闻网站——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新闻在线维吾尔文和哈萨克文新闻网正式开通,开设了新闻、科技、旅游、教育、生活、医疗、信息服务等栏目。
  新疆广播影视译制中心拥有现代化录音棚10个,是全国最大的译制中心。新疆电影制片厂摄制了多部优秀电影。
  2004年,新疆城市电影票房收入达2000万元,居西北5省区之首,甚至超过了内地一些大城市。
  六、稳步发展的医疗卫生事业
  城乡医疗预防保健网络逐步健全;医疗卫生人员文化素质和技术职称都空前提高;医疗设备不断更新,一些设备和诊疗技术已接近或达到先进水平;民族医药工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弥补了新疆医药业的空白。各族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保健条件不断改善。
  医疗卫生机构遍布全疆各地。全区88个县(市),县县都有医院、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机构,乡乡都有卫生院,广大农牧区已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2004年,已有各类卫生机构9434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471个,妇幼保健站(所)88个,病床位总数6.98万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9.58万人。全区有乡镇卫生院832个。7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6所紧急救援中心建成使用。84个传染病医院(区)建设项目,大部分建成使用。
  医疗卫生人员素质不断提高。1988年建立了新疆维吾尔医药专科学校,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专业人才。1998年建立了新疆医科大学,成为新疆第一所集中西医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科大学。目前,新疆卫生技术人员中有执业医师31008人,执业助理医师9422人,注册护士30279人,药剂人员5893人,检验人员4953人。这些专业人才已成为新疆医疗战线上的主力军。
  医疗技术设备不断更新。自治区及地州的一些大医院已装备了一批现代化诊疗设备,使临床诊断和治疗技术提高到了新的水平。医疗专业分科日趋完善,许多疑难病症的诊疗技术已达到较高的水平,在区内就能得到诊治。1996年,自治区人民医院正式开通与上海医大中心医院的远程多媒体医疗专家会诊系统,使新疆的医疗卫生事业逐步走上现代化网络。
  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强化,疫病防治能力大大提高。国家法定的26种急性传染病发病率比1978年下降了90%,死亡率也大幅下降。以自治区、县(市)、乡(镇)为单位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85%。妇幼卫生工作受到重视。从1995年开始,在中央政府的关怀下,自治区大规模地开展改水防病工程,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建成水厂2575座,全疆有六成农民用上了清洁的自来水,三成多农户建成了卫生厕所。农村改水受益人口达720万。
  新疆卫生部门积极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全面展开,降价幅度在30%左右,绝大部分让利于患者。地州级以上医院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病人选择医生的试点,引入了竞争机制。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各级医疗机构强化管理,积极推广“放心药房”、“示范中医院”,满足各族群众多样化的医疗需求。
  积极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改革农村卫生组织的管理体制。从1997年起,开始实施城市医务人员下乡服务制度,组派医务人员800余人对口支援农牧区卫生机构。基层的医疗保健条件和各族群众健康水平有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11个地、州、市和61个县(市、区)实现或基本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阶段性目标。艾滋病的预防与控制受到重视和关注。新疆人口平均期望寿命由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的60岁延长到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67.41岁。新疆被国际自然医学会列为世界上4个长寿地区之一,每百万人口百岁老人数居全国之冠。
  医药工业初具规模,民族医药得到继承和发扬。近20年来,新疆的医药工业从制作简单的中成药丸,发展到高科技的拳头产品制造,迈上了一个新台阶。重点加大维吾尔药研究开发力度,注重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拳头产品和民族药品,新药品种不断推出,传统医药事业取得进一步发展。新疆制药厂生产的盐酸麻黄素远销英、美、德等国家,赢得了客户的赞誉。近年来开发的西红花口服液、大蒜精片、雪莲花口服液、阿胶糖浆、罗布麻茶、佳加钙、佳加铁、氨杞康口服液、奥斯曼生眉液等产品投入市场后取得了良好的效益。尤其是奥斯曼生眉笔等产品在国际上屡获大奖,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
  七、成绩显著的体育事业
  通过加大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加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为新疆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使新疆体育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
  50多年来,新疆运动员在全国比赛中共获金牌328枚,银牌332枚,铜牌312枚。在国际正式比赛中获奖牌91枚。共有4人1队超(平)5项世界纪录。18人破(平)15项亚运会纪录。24人破41项全国纪录。青少年运动员在全国比赛中共获奖牌190枚。新疆竞技体校和乌鲁木齐市体校分别被授予国家级、省部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新疆举办了5届民运会、3届残运会、3届老年人运动会、1届农牧民运动会和10届全疆运动会。在全国民运会、残运会、城运会、青运会、农运会、大运会、体育大会和亿万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中,新疆共获奖牌245枚。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推动下,全疆建立全民健身活动站(点)1万余个,全民健身路径近300套,青少年俱乐部50所,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5000余名,体育人口约达40%。新疆6次被评为全国“全民健身先进省区”。
  新疆是多民族聚居区,各民族都有其独特的传统体育竞技项目。在全国占有优势的项目有摔跤、射箭、马术等。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叼羊、达瓦孜、沙哈尔等传统体育项目表演,以其浓厚的民族风格、强悍的竞技精神轰动了全国体坛。尤为让人骄傲的是,2000年10月6日,“高空王子”阿迪里以52分22秒时间成功从南岳衡山的芙蓉峰顶,高空走钢丝1389米,抵达衡山主峰祝融峰,创造人类历史上首次高空走钢丝跨越两座自然山峰的吉尼斯世界记录。
  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发展。学校体育、职工体育、社区体育、农牧民体育、残疾人体育、少数民族体育和老年人体育活动开展得红红火火,遍布全疆各地。经常参加各种体育锻炼的体育人口超过全区总人口的三分之一。1995年4月,自治区成立了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委员会,全疆16个地州都相继成立了全民健身工作领导机构,先后开展了“全民健身宣传周、宣传月”活动。2001年,举办了自治区首届“全民健身体育节”。
  八、日臻完善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
  作为经济运行和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社会保障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疆对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基本保持了就业局势的稳定。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确立,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为了解决体制改革带来的就业压力,自治区认真贯彻“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就业和再就业”的工作方针,一方面努力发展全区的经济建设,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逐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再就业。经过多方努力和积极探索,使新疆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取得较大进展,企业用人自主、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市场就业机制初步形成。劳动预备制度开始实施,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日趋合理。职工收入有较大提高,保证了自治区社会经济的顺利发展。
  1.劳动就业体制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基本形成
  在劳动力市场的规则方面:积极制定,严格执行促进劳动力市场形成和发展、有利于劳动力合理流动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认真贯彻《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立、维护和发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劳资争议处理制度日趋完善。
  在社会服务体制的建设方面:加快发展各类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所、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各地相继建立了各种形式的职业介绍机构,开展信息服务、职业咨询、就业指导、劳动协作等业务。截至2004年底,自治区共有职业介绍机构347个,其中劳动保障部门所属214个。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共介绍16.57万人次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其中劳动保障部门办就业介绍机构介绍14.36万人次就业。2002年,新疆在建设、服务等10个行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准入制度,目前已有20万人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2003年,新疆在石油、化工、机电、纺织、电力、交通、建筑等7个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启动了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确定了18所高技能人才培训定点机构。
  市场机制在配置劳动力资源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各地市定期开展劳动力交易活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和再就业中心等单位举办的再就业现场交流会,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学校展示的新颖形式使许多人找到了自己理想的岗位。2005年,新疆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就业再就业35万人。
  2.就业规模逐渐扩大,就业结构日趋合理,职工收入有较大提高
  就业领域扩大,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非国有经济成为吸纳劳动力的重要渠道。国有和集体经济单位职工人数明显减少,2004年,全区国有和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为182.8万人和6.43万人,分别比1990年减少78.84万人和25.79万人。非国有经济单位职工人数大幅增长。2004年末,新疆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达到131.43万人,占全区从业人员总数的17.7%。
  就业结构得到合理改善。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例持续下降,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比例增长减缓,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增长较快,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发生了较大变化。
  职工工资明显增长。国家对职工工资制度进行了较大的改革,行政事业单位曾几次调整提高了工资,企业也实行了工资套改,将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挂钩。到2004年,新疆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14484元,比1978、1990年人均增加12538和10983元,分别增加了17.49和4.83倍,人民生活得到极大的改善。
  3.社会保障
  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社会保障体系初步确立,各类社会保险制度日臻完善。
  养老保险 从1986年开始,自治区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1995年新疆采取职工个人缴费办法,建立了社会统筹和职工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1998年养老保险基金由差额缴拨改为全额缴拨。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不断提高,2004年已达到90%以上,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逐步建立了包括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在内的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与范围逐步扩大。截至2004年底,全区已有131万名职工和42.76万名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条例》等法令法规颁布实施以来,新疆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取得成效,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失业保险制度,扩大了失业保险覆盖面。截至2004年底,全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已增加到138.58万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发挥了失业保险基金在保障失业职工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方面的作用。
  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04年,全区城镇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195.97万人。
  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逐步进行。2004年实行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有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伊犁地区。乌鲁木齐市和阿克苏地区实行了生育保险统筹管理。2004年底,全区参加工伤、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人数分别达60.8万人和59.23万人。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自1997年底开始,在全疆范围内逐步建立并大力推行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04年,全区19个城市、68个县、市政府所在地全部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突破了“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人员的传统范围,覆盖了所有城市社会困难群体,大大提高了城市社会救助工作的水平和规范化程度。1997~2004年,全疆共投入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7亿元,每年有50多万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灾害救济 新疆是我国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之一。频繁严重的水、旱、雹、虫、风、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接连不断。国家每年都投入大量救灾救济资金。自治区建立了救灾工作分级负责、分级负担和专户管理体制,不断巩固和发展救灾互助储金、储粮会,提高灾民的自救能力。1996~2004年,全区累计安排救灾款10亿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250万人次,救助受灾群众1000万人次。保障了灾区人民群众灾后的基本生活。
  针对地震频发的区情,从2004年起,新疆全面启动抗震安居工程,计划用5年的时间,在全疆建设和改造抗震安居住房。2005年,已投入资金4.3亿元,新建和改造抗震安居住房41.1万户,约有188万人搬进新居。
  优抚安置 1990年自治区成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政军三方统一领导和部署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十多年来,自治区民政部门在开展国防教育,军地共建精神文明,共育两用人才,创建双拥模范县市,表彰双拥先进集体、个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增强了军民团结、军政团结和民族团结。
  民政部门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推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与市场经济体制相衔接,实行用人单位和退役士兵供需见面、双向选择。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并在工商、税收、社会保险、技能培训等方面实行优惠。1989~2004年,共安置退役士兵9.37万人。
  社会福利事业 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投入大量资金,加大管理力度,不断完善社会福利设施,收养能力有所提高。2004年社会福利院发展到508所,床位2943张,收养人数9799人。启动了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投入资金2.4亿元,新建社区便民利民服务项目500多个。1991~2004年,筹集福利金9.3亿元,资助社会福利项目1000多个,为国家上缴税金9927.3万元。
  1991年,新疆开始发行福利彩票,1995年开始发行体育彩票。截至2004年底,新疆累计销售彩票近34亿元,为国家筹集彩票公益金11.19亿元,带动了7000多人就业。十几年来,新疆利用直接留用和中央返还的公益金,兴建了一批公益设施,改善了民政、体育、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基础条件。
  第二节 人口发展与环境保护
  新疆属内陆干旱区,荒漠多、植被稀少、又多灾害性天气,生态环境极为脆弱,在166.49万平方公里区域内,适宜于人类生存的绿洲面积只占4.2%。因此,人口控制与环境保护不仅是保持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的人口从构成、分布、数量和质量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新疆的环境保护事业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社会的普遍关注下,取得到了较快发展。
  一、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在人们物质生活发生巨变的同时,新疆人口的文化素质、区域分布、婚姻、生育等方面也发生了深刻变化。2004年,新疆人口总量已经达到1963.11万人,人口密度也由1949年的每平方公里2.61人,增加到11.79人。
  1.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对人口发展的认识也在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人口过快增长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1976年,新疆开始施行计划生育,人口开始走向有计划发展的轨道,有效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20多年来,新疆少出生300多万人。有关资料表明,新疆改革开放后20年的人口年平均增长速度比改革开放前的20年降低了一半多。人口出生率由1975年的33.10‰下降到2004年的16.00‰,自然增长率也由1975年的24.36‰下降到2004年的10.91‰。2004年,全区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以上。新疆基本实现了人口再生产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过渡。传统的生育观念已经发生明显变化,晚婚晚育和少生优生的婚育观正在形成。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缓解了人口增长过快对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压力,为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
  新疆是一个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上,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因民族制宜的原则,采取区别对待,逐步实施的办法。1976年,首先在部分汉族人口集中的地区开始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在取得经验和开展宣传之后,1978年逐步扩展到城镇的汉族人口。当时总的要求是“晚、稀、少”。即提倡晚婚,一对夫妇生育不超过3个孩子,生育间隔为4~5年。1980年开始,正式提倡和规定汉族人口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此后,汉族人口的自然增长速度开始减慢。
  1983年9月,新疆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工作开始启动。1988年,自治区正式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实行计划生育的暂行规定》,1989年开始实施。普遍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城市家庭按照规定条件经过批准可以生育3个孩子;农村牧区家庭普遍可以生育3个孩子,符合规定条件经过批准可以生育4个孩子。自此,新疆的人口控制工作在各民族中全面铺开。
  1992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办法》,将汉族和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合为一体,保证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新疆总人口为1845.95万人,比1990年增加330.26万人,增长21.79%,年均递增1.93%。全区人口出生率由1990年的27.17‰
  下降到15.58‰,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90年的21.41‰下降到10.83‰,与1990年相比分别减少11.59个和10.58个千分点。而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前的1975年,新疆的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高达33.10‰和24.36‰。
  2.人口增长方式发生了较大转变
  近20多年来,新疆人口增长方式已经逐步由高增长向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自然增长率转变。20世纪90年代以前,新疆人口再生产类型属于典型的增加型,90年代以后逐渐过渡到稳定型。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新疆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明显提高。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人们对几世同堂的家庭观念发生了变化。多口之家的家庭减少,3口之家的核心家庭增多。
  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新疆少数民族家庭普遍人口较多。自从1988年自治区决定在少数民族中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家庭人口得到控制,就业负担逐年降低,人们生活水平得到改善。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新疆少数民族人口达到1096.96万人,比1990年增加150.81万人,增长28.36%,年均增长1.44%,明显低于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前的人口增速。这表明由于计划生育,少数民族已改变了过去早婚、早育、多育、密育的生育观,开始注重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
  实行少数民族宽于汉族的生育政策,保障了少数民族人口增长,使得新疆少数民族的人口自然增长速度高于当地汉族的人口自然增长速度。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时,新疆少数民族人口为454万人;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新疆少数民族人口达到1096.96万人。
  人们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发生了巨大变化,新疆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逐渐下降。“五普”资料显示,近十多年来,尽管新疆育龄妇女总数增加,但育龄妇女生育水平明显降低。2000年,新疆育龄妇女生育1孩、2孩比例上升明显,而多孩比例下降幅度较大,反映出育龄妇女生育观念发生了转变。
  3.人口结构、分布和密度都发生了较大变化
  民族构成 2004年在新疆1963.11万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80.25万人,占总人口的39.75%,比10年前下降了1.99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1182.86万人,占总人口的60.25%,其中维吾尔族人口897.67万人,占总人口的45.73%。新疆人口民族构成的特点是:民族族别虽多,但主要有13个民族。其中人口15万人以上的民族有:维吾尔族、汉族、哈萨克族、回族、蒙古族和柯尔克孜族。
  年龄构成 20世纪80年代,新疆人口年龄构成属于典型的年轻型。进入90年代以后,少年儿童人口比重不断下降,成年人口和老年人口比重不断上升。2004年,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上升为10.56%,新疆人口类型已由成年型开始向老年型过渡。城乡之间的年龄构成差异也很显著,从整个年龄构成类型看,城市市人口已进入老年型人口初期,城镇人口正在由成年型人口向老年型人口过渡,农村人口则处于成年型初期。从人口再生产类型来看,市镇处于增加型向稳定型过渡,农村仍属增加型。
  性别构成 2004年新疆男性人口1008.02万人,占51.3%,女性人口955.09万人,占48.7%。
  目前新疆区域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1.79人。从全国范围看,似乎是“地广人稀”。但新疆特殊的地理条件和生态环境决定了新疆人口的发展变化与绿洲经济的演化息息相关,人类活动的中心就是有限的绿洲。在占新疆土地面积近4.2%的绿洲上分布着全疆95%以上的人口,据此计算,新疆绿洲人口密度大到每平方公里267人,是新疆区域人口平均密度的22.65倍,比全国人口平均密度每平方公里13人高出254人,接近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人口密度。其中部分城市如喀什市、石河子市、乌鲁木齐市等绿洲人口密度高达千人以上。
  随着生育率的下降,人口寿命的延长,新疆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在不断上升。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疆老年人口的增长呈现出加速增长的趋势,增长速度明显快于总人口的增长速度。据预测,到2010年前后将进入老龄化阶段。
  分地区来看,由于新疆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程度不同,形成了各地区的人口老龄化程度具有较大的差异。全区15个地、州、市中有6个地、州、市高于全区平均水平,有9个地、州、市低于全疆平均水平,其中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老龄化率仅为6.85%,成为全区人口老龄化程度最轻的地区之一;而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哈密地区和石河子市,老年人口比例已经达到或超过当地总人口的10%,成为新疆先期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地区。
  4.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疆人口中的文盲、半文盲占95%以上,6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不到1年。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表明,新疆6岁及6岁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69年,其中6岁及6岁以上有文化人口的平均文化程度已超过初中二年级水平(平均受教育年限8.04年)。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27.81万人,占6岁及6岁以上人口的90.89%。全区人口总体文化水平层次在不断提高,整体人口的文化素质已迈向了一个新的台阶。
  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新疆总人口识字率达到82.77%。从每万人口拥有的各类文化程度人口看,2004年全区每万人中拥有大学生83.09人,中学生773.23人,小学生1129.89人,均有大幅度增加。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各类教育事业特别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迅速,使人口文化素质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每万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增长幅度高于其他各类文化程度人口。在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增加的同时,小学文化程度人口开始减少。
  2004年,全区人口死亡率已降到较低水平,总人口死亡率为5.1‰,比1990年降低了2.62个千分点。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显著下降,住院分娩率达到62.01%。2004年新疆按全社会人口计算,平均每万人拥有医院、卫生院病床39.8张,每万人拥有医生数21.9人,均有很大提高。人口平均期望寿命由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的65.7岁延长到2000年的67.41岁,虽然低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但比1949年增加了34岁,达到中等发展国家水平。
  5.人口的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
  1949年新疆仅有乌鲁木齐市一座城市,号称有城市人口8万人。实际上仅有很少的人口。因此,城镇总人口规模也仅52.93万人,按1949年新疆总人口433.43万人计算,当时人口的城镇化水平仅为12.21%,这个水平是十分低的。
  经过50多年的建设,新疆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农牧业稳步发展的同时,新疆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基本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分布相对合理的产业结构。建成了以乌鲁木齐为中心,辐射全疆各地、州的16个城市和119座城镇。目前新疆每个地州都有一个以上城镇。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新疆现有城镇人口690.11万人,占新疆总人口的35.15%,同1990年的492.56万人相比,城镇人口净增132.19万人,增长26.84%,城市化水平由1990年的32.50%上升到2004年的35.15%,增加了2.65个百分点。城镇人口的发展,说明新疆城市化发展取得的很大成就。
  6.流动人口增长加快,以区外流动人口为主
  随着新疆经济快速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增大,使流动人口不断涌入。流动人口数量多、增长快,已成为自治区人口增长的特征,并在总量上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据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新疆人户分离的流动人口总量已达到282.97万人,占总人口的15%。其中跨县(市)流动人口为191.7万人,占流动人口总数的67.75%,比1990年增加了121.43万人,增长了1.73倍,占全区总人口的10.38%。大规模人口跨地区流动成为20世纪90年代以后新疆人口发展变化的一个显著特征。
  区内和区外流动人口的构成比例从1990年的1.06∶1变为2000年的1∶2.79,跨县(市)流动人口中,区外流动人口已构成了全区流动人口的主体。
  二、环境保护事业迅速发展
  新疆脆弱的生态环境制约着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原则,遵循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努力实现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多年来,新疆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自治区的主体战略之一,在大开发和大发展中,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主线,协调发展为目标,把资源开发与资源保护有机结合起来,把发展人工生态与保护自然生态紧密结合起来,把中长期保护与解决当前重大环境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以治水为中心,造林种草为先导,改土为基础,重大工程为依托,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努力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重点城市、流域、区域的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生态平衡。
  1.环境保护体系建设
  1976年成立了自治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环境保护机构建设逐步完善。各地、州、市相继建立了各级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环境科研检测机构和环境监理机构,形成了覆盖全疆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环境监测体系。逐步建立了一支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队伍。各级政府实行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了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实行评先创优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第一审批权”。并结合新疆实际制定实施了一系列适应新疆环境特点的法规、条例、规定、办法和细则等。加强环保法律体系和环保执法队伍的建设,有力地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的种种违法行为,逐步扭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局面,使新疆的环境保护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2.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环境保护和建设成就斐然。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大大增强,环境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和执法机制。从1996年开始,多项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和环境治理工程相继启动和实施,如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天山和阿尔泰山百万亩山林再造工程、防治荒漠化工程、塔里木河干流治理工程、“13211”环保行动计划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推动了新疆生态环境的保护。各项水利建设也为大规模展开生态建设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人工绿洲面积扩大,绿洲内森林覆盖率提高。新疆绿洲面积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30万平方公里扩展到7.07万平方公里,
  ——生态建设与自然保护有了新的进展。生态环境有了较大改善。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新疆生态保护与建设。2004年全区森林覆盖率和绿洲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2.94%和14.95%。93%的耕地受到林网保护。在自然保护区建设和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目前新疆已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26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个,保护区总面积为20.42万平方公里,约占新疆国土总面积的12.89%。建成森林公园45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个。这些保护区在典型生态系统、珍稀危物种及其生存的保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水资源开发利用成绩显著。开展了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加强了塔里木河流域、博斯腾湖和艾比湖流域的综合治理。从2000年4月开始,先后7次向塔里木河下游实施应急输水,使塔里木河下游近500公里的水道得到恢复,河道两侧约800平方公里的胡杨等植被生存条件大为改善,天然植被恢复面积达27万亩。中国4大沙尘暴策源地之一的艾比湖的湖面面积已从500多平方公里增加到1000平方公里,干涸湖底扬起的沙尘已大为减少。博斯腾湖水位从1996年至今已上涨了3米。艾丁湖的水面从过去的不足3平方公里扩展到了现在的75平方公里。就连干涸了40多年的玛纳斯湖及高山湖泊赛里木湖的水域面积也开始在扩大。大力推行节水灌溉,积极发展节水产业,喷灌、滴灌等田间高效节水设施在试点示范基础上全面起步。农业用水由1998年的每亩819立方米降到现在的709立方米,全区农业亩均用水以每年5%的速度递减。
  ——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成效。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自治区加大了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2004年,全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为38.8亿元,占当年自治区国内生产总值的2.21%。其中,用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为27.8亿元,占全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77%。
  建立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通过抓城市污染防治能力的建设,推动了控制城市废水、废气、废渣、噪声“四害”为目标的环境综合整治。全疆各城市新建了一批集中供热工程、天然气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绿化和硬化工程等。工程的相继建成和投入使用,使城市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的环境功能得到明显增强。2004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67.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35.9%。
  ——环境法制建设和环境监督管理不断加强。分别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博斯腾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地方法规。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执行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具体规定》等政府规章。印发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等重要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311”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计划》等。批准了《自治区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这些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出台加快了环境污染治理的步伐,使新疆环境保护工作走向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从1993年开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每年在全区开展大规模的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违法排污和非法捕杀经营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进行了检查和处理。199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环保局等有关单位对各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进行监察和检查,连续4年在全区开展取缔、关闭污染严重的“十五小”企业,实施“一控双达标”(即到200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使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全国所有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重点城市的环境空气、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检查污染源达标排放及污染防治。实施“13211”环保行动计划,即重点解决一个城市(乌鲁木齐大气污染),三大油田(克拉玛依、塔里木、吐哈油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两个湖泊(博斯腾湖、艾比湖生态环境问题),一条河流(塔里木河流域)、一个自然保护区(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环境问题。通过执法检查,加大了环境执法力度,提高了执法效果,推动了全区环保工作法制化进程。
  新疆环境保护指标体系于2005年试运行。体系中特别增加了环境经济指标的内容,如环境投入指数、单位“GDP”污染物排放量、单位工业增加值污染物排放程度、辖区内有机食品情况、绿色社区和学校的个数等,它在定期告诉公众新疆的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环境污染状况等内容的同时,按期向政府部门报告新疆环境保护及经济建设的相关情况,测算出新疆的绿色“GDP”,促进议价该体系的运行。

知识出处

新疆通览

《新疆通览》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本书为了更好地向人们介绍新疆、宣传新疆,新疆社会科学院的专家学者编写了《新疆通览》一书,从生态地理、人文环境、历史演进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多个层面向广大读者展示了一个现代化的新疆。新疆古称西域,即中国的西部疆域。从公元前60年西汉政府设置西域都护府起,就成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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