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央加强对农垦事业的领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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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375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中央加强对农垦事业的领导
分类号: F324.1
页数: 2
页码: 329-33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新疆中央加强对农垦事业的领导,包括了棉花产量大幅度增长,促进了轻工业的发展、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责任制、拨乱反正,落实政策,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等。
关键词: 新疆 生产建设 农垦事业

内容

1977年年底,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国营农场工作会议,王震同志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撤销后把团场下放到县管理进行了批评。[中发〔1978〕20号文件]明确规定:“中央确定由省、地管的农场,一律不得再往下放。已经放下去的,要按中央规定收回。农场的管理体制要相对稳定,不能轻易变动。管理体制的重大变动,要报国务院批准。”并决定,“将黑龙江、新疆、广东、云南四省区的垦区,改为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和省区双重领导,以省区为主”的体制。这四个垦区的“基建投资和国家统配、部管物资,以及化肥、农药、油料列入国家计划,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直接供应”。这样就把断了线的供应渠道重新恢复起来,保障了国营农场的正常生产。
  为了加强对农垦事业的领导,1978年7月,自治区党委决定,农垦总局成立党委(以前是核心小组,后为党组),任命自治区党委常委祁果兼任党委书记,自治区副主席谢高忠兼任总局局长。农垦总局党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首先调整农业内部经济结构,稳定粮食面积,主攻单产,增加棉花播种面积,1978年播棉62.51万亩,到1981年达到131.42万亩,增长一倍以上。单产也由1977年的27公斤提高到1981年的41.8公斤。总产由1977年的25.29万担,增加到1981年的105万担。
  棉花产量大幅度增长,促进了轻工业的发展。以1980年为例,这一年工业总产值为7.11亿元,比上年增长18.8%,其中,轻工业增长25.4%。其次是实行财务包干,促进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改善。从1979年开始,实行利润(或亏损)一年一定,超收留用,超支不补的财务包干办法。同时,根据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改进了计划管理制度,并给企业因地种植的灵活性和一定程度的自主权。1980年还实行“以工补亏”的办法,针对当年多余30万劳力的情况,拿出部分补亏资金,组织劳力进行农田水利建设,改善了生产条件。
  其三,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责任制。从1978年开始,实行“三定一奖”,到1980年普遍推广。在生产连队有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大组综合承包,联产计酬(罚)制度;单项承包,联产计酬(罚)制度;全连统包,定额计工,以工计奖(罚)制度;包产班组,综合承包,联产计奖(罚)责任制;作业工资与定包奖相结合的责任制;瓜菜包产到户;季节性计件工资等。在畜牧业实行包群到户,包群到组。其他工种也都分别实行责任制。这些制度,使广大职工从思想上和物质利益上关心生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其四,拨乱反正,落实政策,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1978年年底,自治区党委召开了原兵团三级干部会议。祁果同志作了《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加快原生产建设兵团揭批查和“双打”斗争的步伐,为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大路线而奋斗》的报告。会议把十年文化大革命颠倒了的是非一一纠正了过来。会议充分肯定兵团17年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肯定了广大军垦战士为开发建设新疆,保卫边疆而献身,在亘古荒漠上艰苦创业17年是造福后代,造福边疆各族人民的创举,是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对攻击兵团是“全面执行修正主义路线”,进行了义正词严的批驳。会议对原兵团专案办公室立案和直接插手的冤假错案,一律公开平反。
  由于坚决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生产走出了低谷,有了较大的回升和发展。粮食总产,1981年为9.23亿公斤,较1977年增长48%;棉花总产达到105.8万担,较1977年增长3倍;工农业总产值以1980年不变价格计,1978年为12.6032亿元,1981年达到117.5682亿元,增长39.4%,平均每年递增11.7%。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阿克苏丝绸之路西汉时期到明代的西域屯田包括了清代和民国新疆屯垦、新中国屯垦事业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屯田、 隋代西北屯田、 唐代西域屯田的兴盛、五代和宋西域屯田的中断、 元代西域屯田、明代西域屯田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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