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生产建设兵团经验的传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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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374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生产建设兵团经验的传播
分类号: F324.1
页数: 2
页码: 322-32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验的传播,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了认真考察后,认为大规模地征服荒漠,兴修水利,创办国营农牧场,采用生产建设兵团的组织形式,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于是作出了《关于加速发展生产建设兵团的决定》。
关键词: 新疆 生产建设 兵团

内容

中共中央西北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了认真考察后,认为大规模地征服荒漠,兴修水利,创办国营农牧场,采用生产建设兵团的组织形式,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于是作出了《关于加速发展生产建设兵团的决定》。1964年底,甘肃省委作出决定,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师序列,在河西走廊建立农业建设第十一师。由兵团抽调干部178名,组成师团及各级领导班子,先后建立起十多个国营农场。开始建场时,由兵团支援种子和粮食1000多万斤和部分农机具。1965年8月,宁夏建立农业建设第十二师;青海省建立农业建设第十三师;陕西省建立农业建设第十四师。同时成立了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建设兵团。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先后调出师级干部14名,团级干部43名,营级干部53名,连队及业务干部456名,支援水土保持兵团和各省农业师进行组建。根据农垦部指示,又先后调出干部69名(其中团级干部8人),帮助贵州省和四川省西昌地区建设国营农场。
  1966年2月,周恩来总理指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调优秀干部和职工赴西藏参加建设,为西藏发展国营农场作示范。据此,兵团党委作出了《关于支援西藏发展农垦生产的决定》,抽调干部和职工2055人,组成一个农场(团),下辖8个机农合一的连队,一个基本建设连队,还有一个保养间,于5月中旬到达西藏波密地区。
  5月,奉中央军委和西北局指示:由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组成一个现役建筑工程师,支援甘肃省酒泉钢铁厂建设。共选调干部167名(其中师级干部2人,团级干部27人),于8月开赴酒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经验在西北地区的推广,在全国引起了重视,广为传播。先后成立了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兰州生产建设兵团、江苏生产建设兵团、安徽生产建设兵团、福建生产建设兵团、广东生产建设兵团、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山东生产建设兵团、湖北生产建设兵团和江西农业生产建设师,西藏生产建设师、广西生产建设师。这些生产建设部队的成立,适逢“文化大革命”时期,对各省稳定混乱局势和巩固边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文革”造成的破坏,纪律松弛、经营不善、生产下降以及诸多原因,生产建设兵团又先后被撤销。只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直到“文革”结束后的1982年,才又恢复生产建设兵团的建制。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阿克苏丝绸之路西汉时期到明代的西域屯田包括了清代和民国新疆屯垦、新中国屯垦事业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屯田、 隋代西北屯田、 唐代西域屯田的兴盛、五代和宋西域屯田的中断、 元代西域屯田、明代西域屯田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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