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青海屯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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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3708
颗粒名称: 三、青海屯田
分类号: K252
页数: 1
页码: 2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清代青海屯田,农业的发展,促进了水利工程。据《西宁府志》及《西宁府续志》记载:西宁有西川、北川、南川、东川四大渠系,有各种渠道136处,341条,下籽量6996247石。在碾伯、贵德有各种渠道72处、206条,下籽量3184567石;巴燕厅、丹噶尔厅等地。
关键词: 清代 青海屯田 清代后期

内容

清朝,对青海行政区划调整后,农业区和牧业区划分日臻明确。唯因历史变化无常,农垦事业时兴时衰。清雍正、乾隆后,政局较为稳定,劝导农耕,开垦荒地,耕地面积有较大幅度的增加。雍正元年(1723)平定青海叛乱后,清政府在西宁市布隆吉尔清军驻地附近的赤金卫、柳沟等处,由各营派出余丁耕种荒地。开始官给牛、籽种和口粮。三年以后停止供给,其耕地作为耕者所有。每丁交粮三石,作为兵饷。①
  雍正二年(1724)和雍正十年(1732)分别在大通卫和额色尔津(今诺木洪)试办农垦,均未见效。雍正十一年至十二年(1733)又在哈尔海图试垦,种地千余亩,收获仅三成。效果不佳,故停办。
  罗卜藏丹津事件后,青海政局基本稳定,政府“劝垦”,“招垦”,清廷决定:“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五省军流人犯连家口遣发之人能耕种地者,令其前往。地方官拨给地亩,动支钱粮,采购籽种耕牛给予。”赴西宁布隆吉尔屯田。这些人犯领地耕种以后,按照规定,缴纳田租,可以留居当地,成为编户。这次大批人犯屯田,成效显著。据《西宁府新志》和《循化志》的记载资料折算,乾隆年间河湟地区约有耕地468万亩。农业生产发展较快。
  乾隆十一年(1746年),青海西宁府大通卫地方进行屯垦,共安插土著及客民79户,兵丁子弟69户,原驻回民38户。②兵、民、土、客混合屯种,是一个创造,是一种试办成功的良好模式。
  农业的发展,促进了水利工程。据《西宁府志》及《西宁府续志》记载:西宁有西川、北川、南川、东川四大渠系,有各种渠道136处,341条,下籽量6996247石。在碾伯、贵德有各种渠道72处、206条,下籽量3184567石;巴燕厅、丹噶尔厅等地有各种渠道50条,下籽量2045.62石。以上总计下籽量13742.468石,折合水浇地54.3万亩。水利工程的建设,保障了农牧业生产的发展。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阿克苏丝绸之路西汉时期到明代的西域屯田包括了清代和民国新疆屯垦、新中国屯垦事业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屯田、 隋代西北屯田、 唐代西域屯田的兴盛、五代和宋西域屯田的中断、 元代西域屯田、明代西域屯田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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