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巴里坤屯垦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3676
颗粒名称: 一、巴里坤屯垦区
分类号: K249.3
页数: 4
页码: 175-1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乾嘉时期巴里坤屯垦区,包括了巴里坤屯区、哈密屯区、木垒屯区、奇台屯区、民屯等。
关键词: 乾嘉时期 巴里坤 屯垦区

内容

它包括巴里坤、哈密、木垒和奇台四垦区。
  巴里坤和哈密是新疆的东大门,扼中原和西域交通的咽喉,汉唐时期就是屯田基地。清代康熙年间平定准噶尔反动贵族的叛乱之后,巴里坤成为“西域襟喉,中华拱卫”的要地。康熙五十五年,“清军在哈密、巴里坤等处屯田设防”①。清代名将岳钟琪于雍正七年(1729年)领兵驻防于此,开始修筑巴里坤城。九年,岳钟琪奏准拨兵丁5000余名屯戍,人以20亩计,屯田面积约10万亩。
  十三年(1735年)与准部相对峙的驻巴里坤大军撤退后,清政府于“哈密之三堡及沙枣泉、东北之塔纳勒沁各派兵一千进行屯田。另有官兵二千在蔡把什湖择地耕种公田一万亩”②,将五千名兵丁部署在相互照应的点上。到乾隆七年(1742年)清准关系缓和,除“蔡把什湖一处留少量由防兵耕种的屯地”外,有的停屯,有的交当地维吾尔族耕种。
  乾隆二十年(1755年),清廷出兵伊犁,平定准部,在“武定功成,农政宜举”的思想指导下,在天山南北大兴屯田,首先恢复和建设巴里坤屯垦区。据《新疆图志·赋税一》记载:“乾隆二十年..荡平准部..若哈密以西,”则“自塔勒纳沁拨黄墩营兵、哈密卡伦兵各200试垦,著效..自是北疆则自辟展、而五堡、而昌吉、而罗克伦、而朴城子、而奎苏、而伊犁、而晶河、而库尔喀喇乌苏、而玛纳斯、而蔡把什湖、而塔尔巴哈台、而木垒、奇台、而吉木萨、而牛毛湖、而吉布库、而古城凡十七区。南疆则哈喇沙尔、而托克逊、而哈喇和卓、而阿克苏、而乌什凡五区。不出十年,兵屯、旗屯、遣屯、回屯、户屯遍及南北。”③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由于辉特部台吉阿睦尔撒纳叛乱,清军再次西征。九月,将军兆惠在伊犁奏报:“前奉旨令于伊犁附近地方,酌量派遣绿营兵丁屯种。查巴里坤至济尔玛台、济木萨、乌鲁木齐、罗克伦、玛纳斯、安济海、晶河等处,俱有地亩可种。伊犁附近地方,约有万人耕种地亩,崆吉斯、珠勒都斯等地,可种之地亦多。..请敕巴里坤办事大臣及甘肃抚臣,派出绿营兵一百名,委员酌带籽种、农具、耕牛,于明年正月前来,臣等按地分给耕种,俟试看一年,再行办理。”④
  据《清史稿·食货志一》记载:乾隆二十一年“巴里坤亦置屯,遣甘、凉、肃屯地兵五百往种,秋收后入城。三年更迭”。
  关于乾隆时期巴里坤何时开始屯田,学术界有多种说法:有的说:“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甘、凉、肃三镇兵丁试垦哈密、巴里坤,揭开了新疆屯田的序幕。”也有的说:“公元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第三次派军到巴里坤屯田。”笔者认为,此说值得商榷。
  1)《新疆图志·赋税一》记载:“乾隆二十年荡平准部..若哈密以西则自塔勒纳沁拨黄墩营兵,哈密卡伦兵各二百试垦著效,遂为屯田开端..”
  2)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九月兆惠奏呈中有:“前奉旨令予伊犁附近地方,酌量派遣绿营兵丁屯种。”这年1月,清军再次出兵,平定准部叛乱,2月大军进入伊犁。据奏呈分析,清军二次出兵伊犁前乾隆帝弘历就将屯田和军事行动统一部署了,曾谕旨要兆惠在伊犁地方屯田。
  3)乾隆二十年(1755年)二月,清军两路出兵,各率军2.5万名,马7万匹。西路军是以巴里坤为大本营的,在出征同时,在大本营所在地派400名绿营兵试垦是合理的。
  据此笔者认为,乾隆时期巴里坤屯田开始于乾隆二十年(1755年)。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筹办乌鲁木齐、巴里坤等地屯田”①。陕甘总督奏请从甘肃甘、凉、肃三州先派种地官兵1000名,前往巴里坤种地。他们原是驻在甘肃从事屯田的绿营兵,现在成为恢复新疆屯田的先行队伍。1758年巴里坤驻满兵3000名、绿营兵1500名进行屯田。巴里坤屯垦区,有以下几个屯区。
  巴里坤屯区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总兵丑达督兵在朴城子屯田。次年,甘、凉、肃等七提、镇千名官兵修渠垦荒,进行屯种。后额设屯兵500名,以游击领之,种地约2万亩,分为天时庄、大有庄、地利庄、人和庄四屯②。翌年,甘、凉、肃等七提、镇官兵于当地设屯。三十六年(1771年)十月,裁屯撤兵。
  新疆经过准噶尔部和大、小和卓的残暴统治和蹂躏之后,“人烟减少,户口凋残,以致土地荒芜,回众穷困”。清政府统一新疆后,为了恢复和发展经济,巩固边防,仅仅依靠军屯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于是大力提倡民屯。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募民开垦巴里坤等地。1765年“户民承种土地为两万六千亩”。次年即达到44000余亩。可见民屯的发展是很快的。
  三十一年(1766年)巴里坤总兵马德昌奏:“木垒迤西一带,水泽有大有小,兹就水泽易周处,自吉尔玛泰(木垒县西吉尔乡一带)至特纳格尔,计可垦田8万余亩,安插民人2700户。”③同年,清政府制订了《木垒安户章程》规定:“新安户口,编立里甲。三千户编为十里,酌定里名,选立里长,以分界限”,户授地30亩。此后,关内户民接踵而至,纷纷迁来。1768年“巴里坤所属奇台、东吉尔玛泰等地民屯报垦9120亩”。据《三州辑略》记载,自乾隆三十一年至三十四年止,从甘肃张掖应拨户民500余户,男妇大小共2189口,分赴木垒、吉尔玛泰和奇台等处。1770年又从甘肃“招募250户,分三起尾随赴屯..分置木垒、奇台、东格根等处”。1775年,“宜禾县续招冯天贵等垦地三千亩”。“乾隆末年,奇台、宜禾屯地259892亩”①。规模已很大了。
  哈密屯区
  乾隆七年(1742年),哈密军屯压缩,5000屯军裁撤3000,留2000名耕种。因人力不足,清廷决定:塔勒纳沁营屯停种;将蔡把什湖万亩屯田交给维吾尔族农民耕种;其余3000亩由留下的2000名驻防军耕种。由军屯转为回屯。
  乾隆十八年,由于“收成歉薄,回民苦累,不愿承种”。清政府决定,此地仍由维吾尔人耕种,“每年耕种所获谷石不必交官,全行赏给”②。实际上,蔡把什湖的回屯至此停办。
  乾隆二十年(1755年),清军平定准部台吉达瓦齐叛乱后,陕甘总督黄廷桂派兵200人,到塔勒纳沁屯田。《清史稿·食货志一》记载:“二十年(1755年),塔勒纳沁开田三千余亩。”
  二十二年(1757年)春,屯田官兵先后设置三屯:一为塔勒纳沁,屯田5000余亩,屯兵200人,以屯田都司督领;二为蔡把什湖,开有屯地4000亩,屯兵百名,以管屯把总领之;三为牛毛湖,有地200余亩,原为蔡把什湖管屯把总姚成仁私垦成熟地,查出入官,拨兵屯种。到嘉庆年间,三处共有24个屯田点,分种11260亩地③。除官兵口粮外,年交哈密厅仓收贮京斗小麦2459石以上。营中所用谷子934石,供支办事大臣、主事、十二军台官兵食用,并散给过往遣犯口粮。还要上缴豌豆320多石,并10斤重谷草11070束,供支营马及军台营塘马并差马喂养。
  哈密维吾尔人参加屯田在清代最早记载见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侍郎海寿疏言,臣与将军富安宁,新旧开垦都尔伯尔津、图呼鲁克地方,以及回子扎萨克额敏所种之塔勒纳沁地方,种过籽粒所余青稞,各令本处修理旧仓,加谨收贮看守,已行文巡府噶什图、绰奇,令充兵粮。”④
  从此疏中可知,早在康熙五十七年以前,额敏已率维吾尔人屯田于塔勒纳沁,并设有粮仓,以收回屯缴纳的青稞,以供清军。五十八年回屯交青稞608石。以后规模逐渐扩大,雍正八年(1730年)“获青稞6400石,嗣岁给谷种500石,秋纳粮4000石”⑥,成为定制。
  额敏率部勤于屯垦,受到清廷封赏。雍正五年(1727年),上谕:“额敏自军兴以来,输诚效力,率所队等屯垦助军,甚属可嘉,着晋封镇国公。”①并“赏银一千两,其下种地回民四百人,各赏银两布匹”②。七年又晋封额敏为固山贝子。
  还有依附于军屯的遣屯。在塔勒纳沁、蔡把什湖和朴城子,共有犯人350名进行屯田。哈密有遣犯“”
  定额二百七十名③。巴里坤屯垦区逐步建成了强大的屯田基地,又是清兵的军事要塞。乾隆以此地为依托,三次出兵新疆,平定准部和回部,完成统一新疆的大业。
  木垒屯区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垦区向西发展,开始在木垒的东济尔玛台(今木垒县西吉尔乡一带)进行屯田。由巴尔库勒(巴里坤)镇标派管屯守备、千总、把总管理。第一年派兵200名。垦地2440亩。次年。西进到奇台(老奇台)西海尔玛台,屯兵增到500人,种地1万亩,种植小麦和青稞。第三年,再向西到吉布库,屯务由古城营游击管理。第四年,再到东格根。吉布库和东格根官兵屯田万余亩。
  到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东疆军屯共种地89286亩。仅“巴里坤就有屯兵八处,种地2822亩”④。
  奇台屯区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开始屯田,屯兵500名,以游击督领,屯田12100亩,分为丰盛、太平、安乐三屯⑤。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阿克苏丝绸之路西汉时期到明代的西域屯田包括了清代和民国新疆屯垦、新中国屯垦事业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屯田、 隋代西北屯田、 唐代西域屯田的兴盛、五代和宋西域屯田的中断、 元代西域屯田、明代西域屯田等文章。

阅读

相关地名

阿克苏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