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乾嘉时期屯垦区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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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367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乾嘉时期屯垦区分布
分类号: K249.3
页数: 17
页码: 175-191
摘要: 本节记述了乾隆乾嘉时期屯垦区分布,包括了巴里坤屯垦区、乌鲁木齐屯垦区、伊犁屯垦区等。
关键词: 乾嘉时期 屯垦区 分布

内容

随着平准战争的进展和胜利,从东疆的巴里坤屯垦区起,向西屯垦区呈扇形展开。依次建成乌鲁木齐屯垦区、塔城屯垦区、伊犁屯垦区和南疆屯垦区。
  一、巴里坤屯垦区
  它包括巴里坤、哈密、木垒和奇台四垦区。
  巴里坤和哈密是新疆的东大门,扼中原和西域交通的咽喉,汉唐时期就是屯田基地。清代康熙年间平定准噶尔反动贵族的叛乱之后,巴里坤成为“西域襟喉,中华拱卫”的要地。康熙五十五年,“清军在哈密、巴里坤等处屯田设防”①。清代名将岳钟琪于雍正七年(1729年)领兵驻防于此,开始修筑巴里坤城。九年,岳钟琪奏准拨兵丁5000余名屯戍,人以20亩计,屯田面积约10万亩。
  十三年(1735年)与准部相对峙的驻巴里坤大军撤退后,清政府于“哈密之三堡及沙枣泉、东北之塔纳勒沁各派兵一千进行屯田。另有官兵二千在蔡把什湖择地耕种公田一万亩”②,将五千名兵丁部署在相互照应的点上。到乾隆七年(1742年)清准关系缓和,除“蔡把什湖一处留少量由防兵耕种的屯地”外,有的停屯,有的交当地维吾尔族耕种。
  乾隆二十年(1755年),清廷出兵伊犁,平定准部,在“武定功成,农政宜举”的思想指导下,在天山南北大兴屯田,首先恢复和建设巴里坤屯垦区。据《新疆图志·赋税一》记载:“乾隆二十年..荡平准部..若哈密以西,”则“自塔勒纳沁拨黄墩营兵、哈密卡伦兵各200试垦,著效..自是北疆则自辟展、而五堡、而昌吉、而罗克伦、而朴城子、而奎苏、而伊犁、而晶河、而库尔喀喇乌苏、而玛纳斯、而蔡把什湖、而塔尔巴哈台、而木垒、奇台、而吉木萨、而牛毛湖、而吉布库、而古城凡十七区。南疆则哈喇沙尔、而托克逊、而哈喇和卓、而阿克苏、而乌什凡五区。不出十年,兵屯、旗屯、遣屯、回屯、户屯遍及南北。”③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由于辉特部台吉阿睦尔撒纳叛乱,清军再次西征。九月,将军兆惠在伊犁奏报:“前奉旨令于伊犁附近地方,酌量派遣绿营兵丁屯种。查巴里坤至济尔玛台、济木萨、乌鲁木齐、罗克伦、玛纳斯、安济海、晶河等处,俱有地亩可种。伊犁附近地方,约有万人耕种地亩,崆吉斯、珠勒都斯等地,可种之地亦多。..请敕巴里坤办事大臣及甘肃抚臣,派出绿营兵一百名,委员酌带籽种、农具、耕牛,于明年正月前来,臣等按地分给耕种,俟试看一年,再行办理。”④
  据《清史稿·食货志一》记载:乾隆二十一年“巴里坤亦置屯,遣甘、凉、肃屯地兵五百往种,秋收后入城。三年更迭”。
  关于乾隆时期巴里坤何时开始屯田,学术界有多种说法:有的说:“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甘、凉、肃三镇兵丁试垦哈密、巴里坤,揭开了新疆屯田的序幕。”也有的说:“公元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第三次派军到巴里坤屯田。”笔者认为,此说值得商榷。
  1)《新疆图志·赋税一》记载:“乾隆二十年荡平准部..若哈密以西则自塔勒纳沁拨黄墩营兵,哈密卡伦兵各二百试垦著效,遂为屯田开端..”
  2)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九月兆惠奏呈中有:“前奉旨令予伊犁附近地方,酌量派遣绿营兵丁屯种。”这年1月,清军再次出兵,平定准部叛乱,2月大军进入伊犁。据奏呈分析,清军二次出兵伊犁前乾隆帝弘历就将屯田和军事行动统一部署了,曾谕旨要兆惠在伊犁地方屯田。
  3)乾隆二十年(1755年)二月,清军两路出兵,各率军2.5万名,马7万匹。西路军是以巴里坤为大本营的,在出征同时,在大本营所在地派400名绿营兵试垦是合理的。
  据此笔者认为,乾隆时期巴里坤屯田开始于乾隆二十年(1755年)。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筹办乌鲁木齐、巴里坤等地屯田”①。陕甘总督奏请从甘肃甘、凉、肃三州先派种地官兵1000名,前往巴里坤种地。他们原是驻在甘肃从事屯田的绿营兵,现在成为恢复新疆屯田的先行队伍。1758年巴里坤驻满兵3000名、绿营兵1500名进行屯田。巴里坤屯垦区,有以下几个屯区。
  巴里坤屯区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总兵丑达督兵在朴城子屯田。次年,甘、凉、肃等七提、镇千名官兵修渠垦荒,进行屯种。后额设屯兵500名,以游击领之,种地约2万亩,分为天时庄、大有庄、地利庄、人和庄四屯②。翌年,甘、凉、肃等七提、镇官兵于当地设屯。三十六年(1771年)十月,裁屯撤兵。
  新疆经过准噶尔部和大、小和卓的残暴统治和蹂躏之后,“人烟减少,户口凋残,以致土地荒芜,回众穷困”。清政府统一新疆后,为了恢复和发展经济,巩固边防,仅仅依靠军屯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于是大力提倡民屯。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募民开垦巴里坤等地。1765年“户民承种土地为两万六千亩”。次年即达到44000余亩。可见民屯的发展是很快的。
  三十一年(1766年)巴里坤总兵马德昌奏:“木垒迤西一带,水泽有大有小,兹就水泽易周处,自吉尔玛泰(木垒县西吉尔乡一带)至特纳格尔,计可垦田8万余亩,安插民人2700户。”③同年,清政府制订了《木垒安户章程》规定:“新安户口,编立里甲。三千户编为十里,酌定里名,选立里长,以分界限”,户授地30亩。此后,关内户民接踵而至,纷纷迁来。1768年“巴里坤所属奇台、东吉尔玛泰等地民屯报垦9120亩”。据《三州辑略》记载,自乾隆三十一年至三十四年止,从甘肃张掖应拨户民500余户,男妇大小共2189口,分赴木垒、吉尔玛泰和奇台等处。1770年又从甘肃“招募250户,分三起尾随赴屯..分置木垒、奇台、东格根等处”。1775年,“宜禾县续招冯天贵等垦地三千亩”。“乾隆末年,奇台、宜禾屯地259892亩”①。规模已很大了。
  哈密屯区
  乾隆七年(1742年),哈密军屯压缩,5000屯军裁撤3000,留2000名耕种。因人力不足,清廷决定:塔勒纳沁营屯停种;将蔡把什湖万亩屯田交给维吾尔族农民耕种;其余3000亩由留下的2000名驻防军耕种。由军屯转为回屯。
  乾隆十八年,由于“收成歉薄,回民苦累,不愿承种”。清政府决定,此地仍由维吾尔人耕种,“每年耕种所获谷石不必交官,全行赏给”②。实际上,蔡把什湖的回屯至此停办。
  乾隆二十年(1755年),清军平定准部台吉达瓦齐叛乱后,陕甘总督黄廷桂派兵200人,到塔勒纳沁屯田。《清史稿·食货志一》记载:“二十年(1755年),塔勒纳沁开田三千余亩。”
  二十二年(1757年)春,屯田官兵先后设置三屯:一为塔勒纳沁,屯田5000余亩,屯兵200人,以屯田都司督领;二为蔡把什湖,开有屯地4000亩,屯兵百名,以管屯把总领之;三为牛毛湖,有地200余亩,原为蔡把什湖管屯把总姚成仁私垦成熟地,查出入官,拨兵屯种。到嘉庆年间,三处共有24个屯田点,分种11260亩地③。除官兵口粮外,年交哈密厅仓收贮京斗小麦2459石以上。营中所用谷子934石,供支办事大臣、主事、十二军台官兵食用,并散给过往遣犯口粮。还要上缴豌豆320多石,并10斤重谷草11070束,供支营马及军台营塘马并差马喂养。
  哈密维吾尔人参加屯田在清代最早记载见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侍郎海寿疏言,臣与将军富安宁,新旧开垦都尔伯尔津、图呼鲁克地方,以及回子扎萨克额敏所种之塔勒纳沁地方,种过籽粒所余青稞,各令本处修理旧仓,加谨收贮看守,已行文巡府噶什图、绰奇,令充兵粮。”④
  从此疏中可知,早在康熙五十七年以前,额敏已率维吾尔人屯田于塔勒纳沁,并设有粮仓,以收回屯缴纳的青稞,以供清军。五十八年回屯交青稞608石。以后规模逐渐扩大,雍正八年(1730年)“获青稞6400石,嗣岁给谷种500石,秋纳粮4000石”⑥,成为定制。
  额敏率部勤于屯垦,受到清廷封赏。雍正五年(1727年),上谕:“额敏自军兴以来,输诚效力,率所队等屯垦助军,甚属可嘉,着晋封镇国公。”①并“赏银一千两,其下种地回民四百人,各赏银两布匹”②。七年又晋封额敏为固山贝子。
  还有依附于军屯的遣屯。在塔勒纳沁、蔡把什湖和朴城子,共有犯人350名进行屯田。哈密有遣犯“”
  定额二百七十名③。巴里坤屯垦区逐步建成了强大的屯田基地,又是清兵的军事要塞。乾隆以此地为依托,三次出兵新疆,平定准部和回部,完成统一新疆的大业。
  木垒屯区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垦区向西发展,开始在木垒的东济尔玛台(今木垒县西吉尔乡一带)进行屯田。由巴尔库勒(巴里坤)镇标派管屯守备、千总、把总管理。第一年派兵200名。垦地2440亩。次年。西进到奇台(老奇台)西海尔玛台,屯兵增到500人,种地1万亩,种植小麦和青稞。第三年,再向西到吉布库,屯务由古城营游击管理。第四年,再到东格根。吉布库和东格根官兵屯田万余亩。
  到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东疆军屯共种地89286亩。仅“巴里坤就有屯兵八处,种地2822亩”④。
  奇台屯区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开始屯田,屯兵500名,以游击督领,屯田12100亩,分为丰盛、太平、安乐三屯⑤。
  二、乌鲁木齐屯垦区
  主要包括乌鲁木齐都统所管辖的迪化、昌吉、呼图壁、玛纳斯、库尔喀喇乌苏、晶河、阜康和吉木萨尔。这一带原是厄鲁特部的牧地,是准噶尔部活动的场所。
  军屯
  乌鲁木齐是新疆的军事重镇,扼南北疆的要冲,是从中原到西域的交通枢纽,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当平叛大军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进至乌鲁木齐后,随即在乌鲁木齐、辟展、托克逊、哈喇沙尔、迪化、昌吉、玛纳斯分布绿营屯兵三四千名。1758年乾隆“用雅尔哈善、永贵等言,于辟展、鲁克察克、吐鲁番、乌鲁木齐、托克逊、哈喇沙尔规度官垦。是时馈馕犹亟,诫巴里坤至伊犁,循序增屯。..置新旧屯兵万七千,出帑三百万,备籽种诸用。而特纳格、昌吉、罗克伦均益兵广屯”⑥。
  谕令陕甘总督黄廷桂:“于绿营旗兵内,多选善于耕种之人,发往乌鲁木齐,明春即令试种地亩。量力授田,愈多愈善。”①黄积极办理,据统计,到该年10月,清政府派往乌鲁木齐等地的绿营屯田兵达一万数千人。仅“特纳格尔、昌吉、罗克伦三地,已达五千名”。1759年“在乌鲁木齐五堡地方兴堡的八百名绿营兵,获得丰收”②。
  清政府在统一新疆过程中,开始在乌鲁木齐建筑城垣和屯田营堡。乾隆二十五年,营屯规模进一步扩大,又先后建成迪化、巩宁二城。同时兴建惠徕、屡丰、宣仁、怀义、乐全、宝昌等营屯屯堡,平战结合。在乌鲁木齐都统所辖的境内,均建筑了大量的城堡和屯田堡垒,各屯区内陆续出现了集市和城镇。
  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七月,乾隆帝诏谕:“现在派往乌鲁木齐等地屯田兵丁,已至一万数千,所耕地亩亦必广阔..如有情愿携带家口者,即往准其带往。伊等既有家口,则分地垦种,各安其业。”③
  是年,乌鲁木齐军屯丰收,获小麦6100多石。11月,陕甘总督黄廷桂奏准:把乌鲁木齐屯兵增至13400人,增拨籽种2400石,农具7000副,并动员商民造车3800辆,以扩大屯田生产。
  1762年,乌鲁木齐已有营屯五处。该年秋,“乌鲁木齐屯田兵四千名,挈眷前来者,一千八百有奇”④。
  军屯开始,屯田绿营兵由陕甘诸提镇轮流派往乌鲁木齐,屯田期满,屯兵返回原派提镇。陕甘诸提镇距乌鲁木齐,近者千里,远者数千里,屯兵往返,耗资甚巨。同时,“初到时俱不能熟悉耕种,迨指教方熟,又届换班之期”。特别是乌鲁木齐一带,由于多次兵燹和瘟疫大流行,千里沃野,有地无人。为了开发边疆和屯田实边的需要,清廷提倡和鼓励屯兵搬眷到屯。约在1768年,兵屯全部改为携眷屯兵⑤。携眷兵在建制上已完全脱离了原派出的提镇系统,正式纳入乌鲁木齐驻军的建制。乌鲁木齐驻军中,绿营兵丁分为两部:一部为驻防军,一部为屯田兵。绿营的基本组织是营,屯田兵也以营为基本单位。营下设屯,屯是兵农合一的基层生产单位,每屯士兵百名左右。
  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乌鲁木齐地区有中营七屯、左营六屯、右营八屯、吉木萨尔五屯、玛纳斯四屯、库尔喀喇乌苏二屯、精河二屯,屯区人数共5700人。一兵所获粮食,多者逾18石,少者亦十三四石以上。
  乌鲁木齐垦区34屯,5700名屯兵,按每人种地20亩计,共垦田11.4万亩。到乾隆末年,虽然几经裁撤,仍有62118亩,到嘉庆中期为59467亩①。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乌鲁木齐屯垦区共有屯田士兵6013人。其分布情况如下:
  乌鲁木齐中营屯区。
  乾隆二十三年兴屯,据《乌鲁木齐政略》记载:四十二年设屯兵1066名,屯田2.2万余亩,以参将督领。其中:辑怀城133名,土墩子133名,怀义堡133名,屡丰堡133名,宣仁堡133名,惠徕堡133名,阜康城88名,头道湾头工90名,头道湾二工90名。
  乌鲁木齐左营屯区(在今昌吉市一带)。
  乾隆二十三年兴屯。二十五年(1760年)有屯兵500名,屯田10300亩。其中,宝昌堡屯田2200亩,乐全堡屯田2200亩,皆在头屯河东。二工屯田3200亩,三工屯田3200亩,皆在三屯河东。到乾隆四十年(1775年)兵屯地扩大到65348亩②。四十二年置屯兵1066名,屯田22000余亩,以游击督领。其中:头工148名,二工148名,三工148名,四工148名,甘标头屯90名,二屯90名,宝昌堡147名,乐全堡147名③。
  乌鲁木齐右营屯区。
  乾隆二十三年兴屯,四十二年(1777年)设屯兵1066名,屯田2.2万余亩,以都司督领。其中:头工153名,二工153名,三工153名,四工153名,五工152名,六工152名,土古里克差屯150名④。
  济木萨屯区。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兴屯,开始有屯地2万亩。四十二年设屯兵875人,种地约1.5万亩,由参将督领。分为吉木萨、双岔河、柳树河、三台、特纳格等五屯,每屯155名至230名不等。
  玛纳斯屯区。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屯田1700亩,到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增加到4000亩。四十二年(1777年)发展为2.8万余亩,设屯兵1400名。分为左右二营。左营有禾丰工、稼茂工、广裕工、瑞成工、亨有工、源兴工、松盛工七屯。右营有丰盈头工、
  ①松筠撰:《钦定新疆识略》,道光元年刊本。
  “二十六至三十一年,在乌鲁木齐招民承种户屯田103088亩。”①
  公元1762后,从关内来屯户426户,分别派往迪化和宁边(昌吉)屯田。1755年民屯亩数达62370亩。②
  1764年有102户在阜康屯田。
  1772年从关内来400户,分往吉木萨尔进行屯田。
  1765年,呼图壁兴办民屯。到1802年(嘉庆七年)屯民1318户,屯田51477亩。
  1777年从关内募民428户在玛纳斯进行屯田。
  1778年在头屯、芦草沟、塔西河举办屯田。库尔喀喇乌苏和精河也先后举办民屯,到嘉庆年间,安阜城(在精河新城西)城关一带就有民屯1260亩。精河的八家户、大河沿、永集湖及博乐的大、小营盘均是屯田地区。
  从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开始,清政府在甘肃各州县,招募流民、佃农等“穷民”,用官费运至乌鲁木齐屯田。关内人民,特别是陕、甘一带的贫苦农民,在清政府的鼓励下,争先恐后来疆。据《乌鲁木齐纪略》的资料:“从乾隆二十七年到四十四年到乌鲁木齐的屯户达12487户,分赴迪化、宁边、头屯、芦草沟、呼图壁、玛纳斯、塔西河、阜康、济木萨等地屯田。”乾隆四十四年(1776年),由兰州、凉州、甘州等处转移玛纳斯种地户民1255户,现在的凉州户乡,就是凉州来新屯田的后裔。另一批由镇番等县送往乌鲁木齐迪化以西种地户民1936户。芳草湖农场原名镇番户,就是镇番县来边疆屯田的后裔。还有不少在新疆的商民也承种土地。如乌鲁木齐的商民陈善魁等170户,认地屯田,“所搬父兄子弟共八百余口”。人口日增,屯田面积不断扩大,乌鲁木齐通往南疆的重要交通要冲喀喇巴尔噶逊(今达坂城),也是民屯集中地,乾隆五十七年种地7384亩。据史书资料,到乾隆四十年(1775年),乌鲁木齐都统所辖各地屯田共280253亩。呈现了“荒野日辟,户口日昌”的景象。到嘉庆十三年(1808年),耕地猛增到681013亩,短短的33年时间,耕地成倍地增长。仅以迪化、绥来、昌吉、阜康四县为例:迪化1775年耕地42210亩,到1808年为181866亩;昌吉1775年耕地62376亩,到1808年为165567亩;绥来1775年耕地7320亩,到1808年为93595亩;阜康1775年耕地39940亩,到1808年为63678亩。成倍甚至十倍地增长③。
  清政府在新疆设军台(即兵站)167个,每个军台驻满洲、察哈尔绿营兵15名,还有营塘63座,驿站39个,在全疆星罗棋布,凡有条件生产的地方都进行屯田。
  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陕甘总督勒保奏称:五十四年巴里坤、乌鲁木齐所属各地认垦人数为110537口④。嘉庆八年(1803年)增为15万余口⑤。再加上晶河、库尔喀喇乌苏、伊犁、塔尔巴哈台等地,北路认垦人数约为15.5万余人。嘉庆末年,约在20万左右①。
  乾隆末年,乌鲁木齐、巴里坤所属各地民屯面积为1014879亩②。
  犯屯
  清代最早提出向新疆发遣罪犯进行屯田的是御史刘宗魏。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清军平定准部叛乱,正向大小和卓盘踞的南疆进军,新疆统一已成定局。在新疆东部的军屯连年丰收而新疆劳力又极度缺乏的形势下,二十三年刘宗魏奏请:“嗣后盗贼、抢夺、挖坟及应拟军流人犯,不分有无妻室,概发巴里坤,于新辟夷疆,并安西回目扎萨克公额敏和卓部落迁空沙地等处,指一屯垦地亩,另行圈卡,令其耕种。共前已配到各处军流等犯,除年久安静有业者照常安插外,无业少壮,曾有过犯者,一并改发种地,交驻防将军管辖,应如所请,并将此外情罪重大军流各犯一体办理。”③此议获准后,二十三、二十四年因新疆战争未结束,各省只是少量的遣犯送往新疆。乾隆二十五年,平叛战争结束,新疆统一,兵屯连年丰收,开始成批将“桀骜难驯、屡惩屡犯”,“渐染甚易、驯化又难”者发遣。二十三年乌鲁木齐定为发遣地。二十六年,甘肃巡抚明德奏称:“巴里坤、哈密、安西三处,遣犯甚多,难以安顿,奏请酌发辟展、乌鲁木齐屯所。”④12月清政府决定把内地大批罪犯送往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除本屯外,原有昌吉、罗克伦二屯,且明年于乌鲁木齐以西等处又设三屯,地宽兵多,易于防范。”⑤三十二年因乌鲁木齐遣犯过多,经陕甘总督议定:“每遣犯四名,以三名发伊犁,一名发乌鲁木齐。”⑥经过调整,当地五堡、昌吉、罗克伦等处兵屯中承种分地的遣犯尚有1747名,玛纳斯有200余名。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后的四年中,昌吉五堡等地每年参加屯田的遣犯均在千人以上。据⑦记己载:1766年为1219人,1767年为1646人,1768年为1747人,1769年为1387人,1770年为1240人。
  库尔喀喇乌苏,乾隆三十一年安置遣犯。三十三年(1768年)当地兵屯中有承种分地遣犯100余名。晶河,乾隆三十一年开始安置遣犯,三十二年当地兵屯中有承种分地遣犯百余名。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二月,乌鲁木齐都统尚安奏称:流放乌鲁木齐的各种遣犯共3200多人,参加屯田生产⑧。
  遣犯的反抗。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中秋之夜,驻昌吉的管屯官员借酒“醉逼流妇使讴”①,激怒犯人杀死通判赫尔喜、把总马继国,夺取武器库,占据昌吉城。次日,200余人乘马进攻乌鲁木齐,被清军镇压下去。此事证明屯官对遣犯的压迫是很残酷的,遣犯们早已积怨在心,“逼流妇讴”仅是个导火线而已。其次,可以看出,昌吉遣犯屯田,是相对集中的,只派为数不多的人进行管理。
  由于大兴军、民以及犯人屯田,人口剧增,生产发展,经济繁荣,使唐代诗人岑参笔下的“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的乌鲁木齐一带荒凉景象,变成了诗人笔下的“到处歌楼到处花,塞垣此地擅繁华”的繁荣景象了。
  三、伊犁屯垦区
  伊犁是新疆的政治军事中心,原为准部腹地,与沙俄毗邻,是祖国的西陲要塞。清军平定准噶尔部和大、小和卓的叛乱后,为了边防的巩固和新疆的安定,在伊犁设将军,驻重兵,大兴屯垦。“时西域初定,地方万余里,伏莽尚众,与俄罗斯邻,上诏统兵诸大臣议,咸谓沙漠辽远,牧畜凋耗,难驻守。阿桂疏言:‘守边以驻兵为先,驻兵以军食为要..宜屯田。’”②据《圣武记》记载:新疆统一后,满洲八旗驻防兵共18800名,进驻伊犁河谷的就达13340名,占70%以上。还有换防兵2300名,绿营屯田兵3000名,在此戍边屯田。同时还有民屯、回屯和遣屯。
  军屯
  还在平叛过程中,清廷就筹划“将来回部全定,伊犁驻防应以需兵若干,与屯兵粮饷合算,量籽种以定兵数,就收获以济军食。既可省内地挽运之烦,亦不患兵多冗食”③。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陕甘总督杨应琚疏奏:“伊犁底定,宜先屯田。”清政府很重视这一建议。在平叛后的第二年,即1760年伊犁设办事大臣,兴办屯田。当年三月,清廷“命阿桂率满洲、索伦骁骑五百,绿营兵百,回人二百(实三百)至伊犁搜捕马哈沁,招抚厄鲁特,并筑城屯垦”④。阿桂从阿克苏率部到达伊犁后,“二十五年(1760年),伊犁屯议起,于河南之海努克(今察布查尔县境)立回屯,察罕乌苏(今霍城县西)立兵屯”①。是时,屯田士卒每人种地10亩。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绿营兵陆续增加,“已足二千名”“屯田八千亩,收获大小麦、黍、粟、青稞等共二万七千一百石有奇”。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岁入三万五千余石,除给该处官兵外,尚有盈余”③。乾隆三十一年伊犁军屯面积增加到3万亩。三十三年达到36212亩,产粮68079石。乾隆“三十四年,陆续由内地增调屯田兵至二千五百名,五年更替。五百名差操,二千名屯田”④。三十五年又从肃州调屯军300名到伊犁。伊犁军屯面积42356亩,产粮79782石。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伊犁换防兵改为携眷兵,将军伊勒图奏准“改为携眷,定额三千”。是年屯田官兵增至3098名,官98名,兵3000名。500名操练,2500名屯种。共分25屯,每屯百名士兵,每人种地20亩,共种地50588亩,产粮84988石。设屯镇总兵进行管理。乾隆四十七年伊犁将军伊勒图因仓内存粮50余万石,恐太多发霉,请将2500名屯兵中撤回1000人,裁汰10屯。以1500名屯种,1500名操练⑥。到乾隆五十四年,新任伊犁将军宁保考虑到伊犁地处极边,万一歉收,恐难维持。奏请将1500名操练兵中调700人屯田,添设7屯,兵屯增至22屯,共种地4.4万亩,直到嘉庆初年未变。
  嘉庆时期,伊犁有绿营兵屯点30处。主要分布在熙眷、绥定、广仁、瞻德、拱震、塔勒奇六城近郊。
  旗屯
  八旗是清政府统治的重要支柱。在平定准部与大、小和卓叛乱,统一新疆后,八旗军大批地奉调移驻新疆,扼守边陲要地。如新疆当时的首府伊犁、军事重镇乌鲁木齐、巴里坤等地。他们主要担负着巡逻边防、守卡缉查、保护屯田、维持治安的任务。平时操练、战时出征、定期换防。满营兵丁因有粮有银,所以不屯田。而察哈尔、厄鲁特、锡伯、索伦四营兵丁则有银无粮,所有口粮,规定自耕自食。察哈尔官兵1837名,皆在博尔塔拉河流域屯田;厄鲁特官兵1200名,在伊宁县、特克斯至昭苏一带屯田;锡伯营官兵1018名,在伊犁河南一带屯田;索伦营官兵1018名,在霍尔果斯一带屯田。旗屯之初,每人种地8亩,政府供给籽种、牲畜、农具。自耕自食、不纳粮租。
  旗屯搞得最好的是锡伯营。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农历四月,从盛京抽调锡伯营官兵1020人(家属3275人)到伊犁驻防。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南渡伊犁河在察布查尔屯垦戍边。按“军政合一”的八旗牛录建制屯居(牛录:八旗组织的基本单位,努尔哈赤定300人为一牛录)。他们不领国家口粮,进行屯田生产,首先疏浚一条180里长的绰豁尔大渠,引水种地1万亩。很快实现军有粮、民有食,安居乐业。后来人口繁衍,原有的耕地就不够了。在锡伯族杰出的领袖锡伯营总管图伯特的领导下,从1802年开始,经过6年的辛勤劳动,修建成深一丈,宽一丈二尺,长200多里的察布查尔大渠,可灌溉7.8万亩地。锡伯营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在驻防伊犁的诸兵营中,最为富裕,每年陈粮储库1千万斤之多。在乌孙山下,“阡陌相连,
  村落相望”,成为屯垦戍边的楷模。
  满营兵丁最初不屯田,弘历年间虽曾有兴办旗屯的打算,但一直未办,灌溉缺水是一个原因,害怕兴屯后裁减粮钱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然而随着伊犁八旗人口的不断增多,特别是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清廷正式宣布伊犁驻防八旗不得再议增加兵额之后,八旗生计,日益艰难。伊犁将军松筠提议八旗应“按锡伯营屯种例,分畀旗兵地亩,各使自耕”①“永为世业,自耕自食,不纳粮租”②。嘉庆七年(1802年),松筠从满营中抽调360名闲,散余丁屯田,效果良好。“乃于伊犁河北开渠,逶迤数十里。又于城西北导水泉,惠远、惠宁有水之地皆开渠。”③到十四年(1809年),满营已屯田6.4万亩。
  满洲旗营屯地,自嘉庆七年(1802年)兴办之后,分为两种。一种是“已分之田”,被分授各旗,每旗3000亩,作为“自行管业”,由各协领、佐领派人进行耕种,每年所得之粮“由各旗分赡鳏寡孤独及贫乏各户,由将军衙门查核办理”。另一种“未分之田,”共4万亩。每年专派“协领职衔之佐领苏勒芳阿乌勒登布,督率八旗闲散,通力合作”进行耕种。“所得之粮总储一处,年终分给八旗,添补养赡鳏寡孤独及贫乏各户。”④后因“未分之田”被视为公田,不愿精心耕作,收成较少。于是于嘉庆十七年(1812年)将灌溉有保证的2万余亩(其余地亩灌溉无保证),“分为八份,添入八旗已分田亩项下,均令各旗自督闲散耕种,以专责成”。清廷为保证旗民的生计,严禁旗地租佃或买卖。但后来这一制度被破坏。据《伊江集载》一书记载:“惠远城、巴燕岱(惠宁城)两处所开旗地七万余亩,赏给八旗耕种。后因不谙耕作,(准)其招佃纳税,每年收小麦六千石,抵放兵丁赡养..又巴燕岱收地租银1300余两。”自此,租佃关系正式确立,闲散余丁不再屯田,大量旗地租佃给
  农民。
  回屯
  清军平定叛乱,统一新疆后,在伊犁大办屯田。除军屯、旗屯、民屯、遣屯外,还成功地举办了回屯。早在17世纪早期,准噶尔贵族就强迫南疆维吾尔族农民迁往伊犁种田纳粮,称为塔兰奇人,意即种地的人。由于连年兵祸,伊犁农民逃亡殆尽,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兆惠率军进入伊犁时,仅见到维吾尔人三十余名①。为了尽快恢复伊犁屯田生产,乾隆二十三年谕旨:“伊犁驻兵屯田,关系甚重,亦宜预为筹划。从前伊犁地亩皆回人耕种,今俟回城平定,即将回人酌量迁移,与绿旗兵掺杂。”②随即着陕甘总督杨应琚与兆惠赴伊犁、阿克苏等地勘察,筹划屯田,经商定,“”
  派兵四五千人,回人一千户③,到伊犁屯田。
  《新疆识略·伊犁屯务》卷6记载: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春,阿桂“自带回子三百名,于伊犁河南海努克之地,分拨耕种”。这第一批到达伊犁的维吾尔人,是从阿克苏、乌什、赛里木(拜城县境)等地招募的。他们携带种子、耕畜、农具和粮食在500名官兵护送下,三月到达伊犁,随即整修渠道,开荒播种,这年播种虽晚,但仍获丰收,秋季收粮2222石。“以播种计之,上地所获二十倍,地所获十倍。”①当年,家眷也送到伊犁。
  二十六年(1761年)第二批维吾尔农民共500户,其中阿克苏160户、乌什120户、赛里木13户、拜城13户、库车30户、沙雅30户、多伦150户,于二月到达伊犁。第三批200户,于六月到达伊犁。这时伊犁共有1000户维吾尔农民进行屯田耕种。屯田的地方仍是以前维吾尔族为准噶尔部种田的地方,即伊犁河北的固尔扎、察罕乌苏、霍尔果斯河南岸的霍集尔、海努克、寄特木等地。由于土地肥沃,收成很好,南疆的维吾尔族群众,不少自愿前往屯田。到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伊犁回屯人数达到6383户②。各屯户数不一,均按地方大小而定,共九屯。海努克600户、喀什500户、博罗布尔噶苏1100户、济尔格朗900户、塔什鄂斯坦400户、鄂罗斯坦600户、巴尔图海600户、霍诺海800户、达尔木图500户。在固尔扎建宁远城(今伊宁市),设三品至六品阿奇木伯克16人管理回屯。计户不计丁、计种不计亩,户给麦种一石、黍谷五斗二升。按当时每亩下种一斗,回屯6000户计,种地约9万亩。每户岁纳租16石,共计9600石。到1794年,主管回屯的保宁“以回子生齿日繁,增垦地面,情愿增加4000石,以足一万石之数”③。到嘉庆时,已发展到3.6万人。
  民屯
  伊犁民屯,主要是商屯,即由关内前往伊犁经商者认垦土地。他们发现经营土地利润颇丰,因而利用其经济力量较大,出资雇工,开始由经商转而经营或兼营土地。据《新疆识略·屯务》记载,伊犁商贾“张子仪等三十二户,自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起,共报垦麦地三万九千六百一十八亩六分。每亩征税银五分,每岁共征银一千九百八十两九钱三分”。户均1200余亩,显示雇工性质。清政府对商民认垦土地,给予鼓励,除按民户认垦例分授土地、牛具、籽种外,又规定:“如力能多垦,取结给照,永远营业。”④另一“商民张尚义等二百户,自乾隆二十八年起,共报垦蔬地、稻田一万六百六十八亩六分”。种植蔬菜、水稻,显然是从经济效益着眼的。
  除商民认垦土地屯田外,也有农民到伊犁屯田。清政府规定:“每户给地三十亩,官给牛力、籽种、口粮,俾资耕作。”⑤伊犁将军舒赫德奏称:“户民庄世福等四十八户,乾隆三十七年入屯田户籍,共种地一千四百四十亩,每亩征银五分。”⑥乾隆三十九年,户民张成印等23户,入屯田户籍,共屯耕地达60097亩。
  犯屯
  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伊犁开始安置遣犯。三十二年,因乌鲁木齐遣犯过多,经陕甘总督议定:“每遣犯四名,以三名发伊犁。”于是伊犁遣犯人数迅速增长。最多时达3000余人,《清高宗实录》卷1195载:乾隆四十八年十二月“刑部议覆,伊犁将军伊勒图奏称,伊犁遣犯,积有三千数百余名。类多顽硬不安分之徒,最易滋事”。此后,为安全计,发配伊犁罪犯有所减少。伊犁遣犯,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罪行较轻的依附于军屯进行屯田,据《皇舆西域图志》卷32载: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伊犁兵屯有“屯兵二千五百名..遣犯..四十九名”。这即是指隶属于伊犁绿营军屯承种份地的遣犯,他们是“补屯耕缺额”的。至嘉庆十四年(1814年),伊犁地区“节年以来,于西安、凉州、庄浪之驻防满兵,陆续携眷移驻者三千八百名,协领等官一百二十八员,均住城市,发遣内地犯人二千余名应役”。仅“乌哈尔里克之城(今霍城县),屯田所也,绿旗兵二千六百,流犯千余,屯田二十六工”①。伊犁遣屯,每名种地十二亩,“一部分遣屯在塔勒奇,称为西地。另一部分在喇嘛寺沟,称为东梁”②。另一种是罪行较重的“给兵丁为奴”,“令服耕作之役”③。这部分遣犯在伊犁是为数不少的。
  遣犯携眷者拨给土地,鼓励生产自给,“为奴人犯,有携眷者,每人先拨给土地十二亩,令其耕种。果于伊等有益,次年拨地十五亩,每亩纳细粮八升,按岁征收”④。伊犁遣犯,除参加屯田外,还参加了兴修水利工程,拉船运输劳役等劳动。均隶属于军屯,期满改过者,给具为民,每户给地30亩,令其耕种,交伊犁同知管辖。
  到1777年,伊犁有各类屯田点八九十处之多⑤。由于屯田的兴起,生产发展,经济繁荣,军粮充裕,各族人民因丰收而安居乐业。嘉庆年间,被流放于伊犁的学者洪亮吉写诗描绘伊犁的盛况:“谁跨明驼天半回,传呼布鲁特人来,牛羊十万鞭驱至,三日城西路不开。”惠远城外,大街上店铺林立,“百货云屯,市肆极称繁华,有小北京之誉”。
  四、塔尔巴哈台(塔城)屯垦区
  塔尔巴哈台屯垦区,中国与俄罗斯卡伦相望,是我国西陲屏藩,军事要塞。在讨平准部叛乱后,“于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塔尔巴哈台筹设营屯”。由参赞大臣绰勒多率绿营兵600名由乌鲁木齐去雅尔地方屯田。次年开垦种地,并在该地修建肇丰城,作为塔尔巴哈台的首府,后该地被沙俄侵占。1766年参赞大臣阿桂将城移于楚呼楚建绥靖城(就是现在的塔城),种地1.8万亩,距故城200里。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巴尔品奏准:“楚呼楚地广田多,请于乌鲁木齐拨绿营兵四百名,前往耕种。”是年屯田丰收,人均收粮18石,受到清廷嘉奖①。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有屯地1.7万亩,屯兵850人,以游击督领。五十九年(1794年)屯兵减为400名,分为五屯,头工在城西四里,二工在城南二里,三工在城东南八里,四工在城东十二里,五工在城东三里,共种地8000亩,以副将督领。到乾隆末年,“塔尔巴哈台营屯共七处”。“乾嘉时期,察哈尔、厄鲁特七佐领携眷兵丁也有四处屯田垦区。
  ”后来由于粮库存粮霉烂,各地裁屯,而塔尔巴哈台垦区还在扩大,“嘉庆十三年(1808年)调乌鲁木齐200名于十四年派往,十五年种地交粮”②。这是因为沙俄在中国边境不断扩张,故采取措施,加强屯田力量。同时边防兵力量也在增强,该地原有驻防兵900名,屯田兵600名,后改驻防兵为轮换兵,并将屯田兵增加为2110名。
  塔尔巴哈台的民屯规模不大,乾隆六十年(1795年),有100余户认垦,种田3000余亩。③乾隆四十年(1775年)参赞大臣奏准把原给伊犁厄鲁特营为奴的100名遣犯,调塔尔巴哈台挖煤,1777年到达后,除挖煤外,派31人屯田种粮,人给地12亩,其中在锡伯图有“遣犯十一名,种地一百二十亩”④。
  五、阿勒泰(额尔齐斯)屯垦区
  阿勒泰地区,从清朝开始平定准噶尔部叛乱的战争起,就是屯兵要地。1731年(雍正九年)筑科布多城,又于1733年筑乌里雅苏台城。这两处成为控制和管辖西北的重镇,清军两次出兵伊犁的北道,都是从这里进军的。乾隆十九年(1754年),准噶尔乌梁海库木降清,清廷命乌梁海桑宰库克新在额尔齐斯屯田。同年,阿睦尔撒纳和玛木特向乾隆进言速伐准部达瓦齐时讲:“准部东境额尔齐斯河..本杜尔伯特原屯地,近接阿尔泰山,可屯田备饷,宜先遣兵万人据形势,而大兵二万继进。”得到弘历批准。
  乾隆二十年(1755年)二月,清军分两路进兵伊犁。西路出巴里坤,北路出乌里雅苏台。定北将军班第奏准:“屯田兵亦相继前往,并筹办额尔齐斯屯田。”二十年四月成衮扎布屯田兵由额尔齐斯河移驻伊苏图铿格尔“以所得谷粮,备来往兵丁之用”①。
  六、吐鲁番(吐、鄯、托)屯垦区
  平定准噶尔部的西路清军,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从巴里坤出兵之后,随即在西进大道上的辟展、吐鲁番、托克逊、哈喇沙尔调绿营兵进驻,屯田戍边。既保障了社会安定,使丝绸之路畅通,又可为军队提供粮饷。
  吐鲁番在康熙年间,曾开始屯垦,后来撤屯,一度中断。1757年,就是清军再次西进的当年在吐鲁番设军屯,这一年“种植已有成效”。从事屯垦戍边的绿营兵,随即向西转移到哈喇沙尔。吐鲁番的屯田耕种则由刚返回的本地人担任。原来吐鲁番人曾被准噶尔部所逼,于雍正三年(1732年)九月吐鲁番维吾尔族在额敏和卓率领下移住河西甘肃瓜州(今甘肃安西一带)。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迁回吐鲁番,实行回屯,自耕自食。额敏和卓及其子苏来满为感谢皇恩,在城郊修一座报恩塔(今称额敏塔或苏公塔)。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辟展驻绿营兵800名,屯田13633亩。哈喇和卓屯兵300名,种地6000亩。托克逊有绿营兵1000名,屯田14253亩。各以都司、游击、参将督领。乾隆二十六、二十七年屯兵移设乌鲁木齐、伊犁等处②。军屯撤销,将托克逊、哈喇和卓屯地18582亩,辟展、连木沁屯地15650亩,赏给当地维吾尔族农民耕种,“自是吐鲁番无屯务”。
  四十四年(1779年),吐鲁番郡王苏来满获罪,“藉其私产地亩”作为军屯。置屯兵700名,托克逊100名,安展250名,哈喇和卓100名,阿斯塔那100,名,和色尔图喇100名,胜金50名,辟展50名。共种地14700亩,交粮9000石。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甘肃巡抚明德奏请:“嗣后各省遣犯..酌发乌鲁木齐、辟展屯所。”③辟展曾有遣犯参加过屯田。
  吐鲁番的民屯不多,见于记载的:乾隆四十年吐鲁番有28户,种地710亩,四十四年以来,吐鲁番、辟展“有商户一百六十户,种园地二百三十亩”,呵呵雅尔等处“认种沙地园户一十二户,共种沙地四百八十亩”④,为什么民屯这样少?这和乾隆帝弘历在屯垦实边中,重视北疆的乌鲁木齐和伊犁是有关的。
  吐鲁番、辟展、鲁克察克除军屯外,均有回屯。1792年喀喇巴尔克逊户屯种地7384亩。⑤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阿克苏丝绸之路西汉时期到明代的西域屯田包括了清代和民国新疆屯垦、新中国屯垦事业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屯田、 隋代西北屯田、 唐代西域屯田的兴盛、五代和宋西域屯田的中断、 元代西域屯田、明代西域屯田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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