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魏晋西域屯田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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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360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魏晋西域屯田的管理
分类号: K235
页数: 3
页码: 61-63
摘要: 本节记述了魏晋西域屯田的管理,东西南北部护掾曹掌管全国的仓储、农业、水利及屯田、长史既要管理军政事务,还要管理生产、水利、仓储等屯田事宜。
关键词: 魏晋西域 南北朝 屯田管理

内容

魏晋时,中央设有大司农,统太仓、藉田、导官三令,襄国都水长,东西南北部护掾曹掌管全国的仓储、农业、水利及屯田。西域屯田除受大司农管辖外,还受敦煌太守的领导。在西域负责组织屯田的是西域长史和戊己校尉。长史直辖楼兰的屯田,戊己校尉主管高昌的屯田。
  从西汉起,主管西域军政事务的是西域都护,从东汉延光二年(23年)起,安帝以班勇为西域长史,不再设都护之职,以长史行都护之权。魏晋依东汉制,不再设西域都护,仅设长史,统辖西域诸国。
  西域长史也称都督。设长史府,府治楼兰(一说晋时设海头)。长史府下设有属吏三四十人。
  沙畹先生的《汉文文书》728号简记有:“功曹史赵伦,主簿梁鸾,录事掾曹,监量掾曹。”第743号木简记有:“领功掾曹梁鸾、关主簿,张龟省。”758号木简有:“铠曹谨条。”第42号木简有:“辞曹。”
  孔拉迪的《斯文·赫定在楼兰发掘的汉文文书和其他小件文物》一书第49号木简记有:“泰始五年(269年)十一月九日仓掾曹李足,监食苏良,奏曹史淳于仁,兵曹史靳仁,从椽位张雅。”同书纸文书8—2记有:“医曹。”马斯伯罗的《汉文文书》247号记有:“水曹,督田椽鲍湘,张雕言事。泰始三年(267年)二月廿八辛未言。”
  从以上木简、文书可知长史府的属吏主要有:主簿管秘书,督邮管监察,录事管书记,督田椽管生产。还有诸曹散吏,如:功曹管纲纪,奏曹管奏议,辞曹管诉讼,法曹管邮驿,尉曹管卒徒转运,赋曹管伐盗贼,决曹管刑法,兵曹管兵卒,铠曹管武器,金曹管货币盐铁,仓曹管仓谷,水曹管水利,医曹管医药等。
  以上属吏设置说明,长史既要管理军政事务,还要管理生产、水利、仓储等屯田事宜。
  西域长史府下还有武将,称督将。各将领兵二三十人,称营部,又称将某部,是屯田生产的基层单位。楼兰出土文书中记载屯田将官有:尹宜、张佥、梁襄、史顺、狄讳、周巽、张禄、张忠、陈颠等十余人。
  戊己校尉,西汉时设置,由中央政府任命,东汉、魏、晋相沿,在西域主管屯田戍边。西汉时受西域都护节制,东汉延光二年改设西域长史后,长史和戊己校尉同时受中央和敦煌太守领导。魏晋时的西域戊己校尉驻高昌,负责组织屯田和保卫边疆。
  魏晋时西域屯田,主要是军屯。按生产者的不同,可区分为戍卒型屯田,田兵型屯田,士家型屯田和罪犯型屯田。
  戍卒型屯田,主要是指第一线的边防部队进行屯田。担任边防任务的部队,以戍为主。同时利用余暇时间进行屯田生产。平时屯田,有警出征。高昌屯田主要属于这种性质。
  田兵型屯田,这主要是指驻屯比较安定环境的部队。且耕且戍。如有大的军事行动,则参加作战。小的军事行动则由专责戍边的部队去应付。尼雅的屯田属于这种性质。但他们要和第一线的部队定期轮换。
  士家型屯田,这是军人家属所进行的屯田。魏晋时,西域驻军不少军人和官吏带有眷属。马斯伯罗的《汉文文书》第290号纸文书记载有楼兰戍卒带家眷的情况。“蒲壕窦成年卅,妻妈申金廿七,息男蒲笼年六□死。蒲壕隃林年卅、妻司文、年廿五,息男皇可笼,年五。蒲壕漅支,年廿五,妻温宜□年廿,息男奴斯,年卅(?),五□死。□□葛奴、年五十,妻句文,年四十。”将能劳动的家属组进行生产,谓之士家屯田,以解决自己的粮食供给。
  罪犯型屯田,是政府发配西域的人犯及其家属在监督下的屯田生产。魏晋时期亦如汉时一样,将重刑罪犯及其家属发配西域屯田。如曹魏灭蜀之战的名将邓艾,公元 264年被冤杀后,“徙艾妻子及孙于西域” ①。
  西晋时,西域屯田使用牛耕地,且重视耕作技术,管理严格,春播及灌溉进度要及时上报,年终依收成丰歉,进行奖惩。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阿克苏丝绸之路西汉时期到明代的西域屯田包括了清代和民国新疆屯垦、新中国屯垦事业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屯田、 隋代西北屯田、 唐代西域屯田的兴盛、五代和宋西域屯田的中断、 元代西域屯田、明代西域屯田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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