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辑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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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阿克苏地区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3342
颗粒名称: 文献辑存
分类号: K290.45
页数: 23
页码: 256-278
摘要: 本文记述阿克苏地区文献辑存概括了加强道路树木管理令、关于加强安全教育的通知、禁止大车行驶公路的通知、军、公、商货车附搭旅客暂行办法、关于城市交通安全问题的批复等。
关键词: 阿克苏 文献辑存 新疆

内容

一、加强道路树木管理令
  训令各县府建:
  为奉令饬知切实保护公路行道树木由专员色付专员喻……
  督察署
  民国三十七年七月八日(1948年)
  二、禁止大车行驶公路的通知
  阿、温、库、拜、柯工务段:为通知你县、段,并制做禁止大车行驶公路标示志牌,每县应做八九个,在主要路口标示。
  阿克苏地区专署
  1951年3月
  三、关于加强安全教育的通知
  为小孩爬车肇事案,应配合各项纪念大会及群众大会举行安全宣传。
  阿克苏地区专署
  1953年6月1日
  四、军、公、商货车附搭旅客暂行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西交部一九五二年五月十三日交运秘“52”字第〇一三二九号命令,各级联管会取消后“客运仍责由国营运输公司办理”拟订之。
  (二)旅客因紧急事故,急欲乘车,如因国营新疆省运输公司之运输站未开行该线班车或班车座位已满不能搭乘时,应由运输站介绍搭乘其他军、公、商货车(包括邮车,以下同)。
  (三)凡运货商车于规定吨位以内,在起点站搭乘车主及眷属或货主总数不超过三人,惟须持有区人民政府户藉证明,并须经国营运输公司运输站签注放行。
  (四)军车除附搭军事机关人员、军属、烈属及免费附搭老乡外,不得附搭其他机关干部,如须搭乘时,仍须向国营运输公司运输站签注放行。
  (五)凡军、公、商货车中途附搭旅客,应于到达第一个国营运输公司运输站,由车主(或司机申请购票,如运输站无班车乘坐时,由站依章办理附搭手续,准乘原车至目的地。
  (六)凡各地运输站办理附搭旅客及售票时,必须验明旅客身份证明文件,以保障货物安全,如认为有疑惑时,应拒绝办理。
  (七)军、公、商货车附搭旅客,其票价,应按照国营新疆省运输公司规定票价计算。
  (八)凡公、商、货车附搭旅客不按上列规定办理附搭手续者,应依照西北公路行车违章处罚简则内规定办理,罚款由管理站列收上报,车主驾驶入之违章事项,分别于执照违章栏内记载,军车违章,由检查或交原军事机关处理。
  (九)附搭旅客之军、公、商货车经过各运输站,应办理登记手续,到达目的地后,应由车主(或司机)将旅客的客证收回,送当地运输站缴销。
  (十)装载易燃危险品之车辆,一律不得附搭旅客。
  (十一)附搭旅客之军、公、商货车,如行车肇事,旅客、车损失,由车方负担。
  (十二)附搭旅客票证,由运输公司印制,并由运输站向车方暂收百分之一手续费(包括票照工本费)。
  (十三)本办法自拟准公布之日起实行。
  阿克苏地区专署
  1952.8.12
  五、关于城市交通安全问题的批复
  工交字第658号
  专区公安处:
  你处公治字第714号报告收悉。基本同意你处的意见,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1.在阿克苏市区内实行交通管理制度,这还是第一次,尤其在广大群众中实行交通管理在我们当地来说,还是一项新的工作。因此,必须与有关单位很好配合,在广大群众中推行一次深入、广泛的交通安全宣传,使其每一个人都了解,并懂得怎样遵守交通规则。
  2.除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外,必须要求交通警一定按照城市交通规则要求,对于违犯交通规则和不听从交通警指挥者,应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和处罚,以保证交通规则的彻底实施。
  3.在人行道上应严格禁止摆小摊和设置障碍物,街道两侧的树上及电灯、电话杆上,绝对不允许拴牲口,以防将电杆拉倒,发生人身事故。
  4.在市区主要街道上,应严格要求,禁止木轮大车通行。(除承担基建任务的大车外)在指定街道和地点内可以通行和停放。
  5.除指定停车地点外,其他地方均不得任意停放车辆,堵塞交通。干线各种机动车,可以通行民主路。
  6.从十月一日起到十月四日止,一切木轮大车均不许进城。
  7.宣传经费的开支,均已做了报销。
  以上希切实贯彻执行,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阿克苏专员公署
  1959.9.28
  六、治安工作座谈会总结报告
  ??
  (五)加强交通管理,整顿交通秩序。各种车辆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停放和路线行驶。各厂矿、企业、机关、学校、街道、生产队都要向广大革命群众进行宣传教育,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听从指挥,并同一切违犯交通规则的行为作斗争。交通民警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组成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检查处理违犯交通规则的有关问题,保证城乡交通有个良好的秩序。
  公安机关军管会
  1972.12.7
  七、关于对畜力车、摆摊设点、挖沟放水的处理规定
  1.畜力车进入城区街道,严禁坐车。
  2。畜力车进入城镇,必须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牵好牲畜靠边走,给机动车主动让路。
  3.畜力车进入城区必须自带粪兜。
  4.不经许可随意在街道、公路摆摊、卖菜、挖沟放水、推放物资者,如不服公安值勤人员管理,经教育仍态度不好,根据情节轻重,罚款10~100元。
  自规定之日起,希望广大革命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对违反交通规则,在街道上酗酒闹事,破坏正常社会秩序者,应从严处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
  自公布之日起,公安值勤人员要履行自己的职责。
  地区革委会
  1978.7
  八、关于骑自行车违章问题的规定
  (一)骑自行车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给以批评:
  1.骑自行车并行交谈或不避让机动车的。
  2.骑自行车攀扶其他车辆的。
  3.在人行道或马路上学骑自行车的。
  4.拖带其他车辆或载物不按规定的。
  5.车闸、铃等安全设备不全或失效的。
  6.骑车双手撒把,有妨碍交通安全的。
  (二)骑车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予以扣留自行车:
  1.酒后骑车的。
  2.虽属第一项违章,但不服纠正,拒绝批评教育的。
  (三)骑车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属屡教不改的,处以一元至二十元罚款:
  1.在城区骑车带人的。
  2.骑车攀扶或追逐机动车的。
  3.互相斗气,故意撞车的。
  4.扣车后逾期二个月不领取的。
  (四)骑车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没收车辆或处以一天至十五天拘留,直至移送人民法院处理:
  1.违章情节严重,民警或他人纠正时,蛮不讲理,或无理取闹的。
  2.由于违章造成事故,后果严重的。
  3.发生事故、畏罪潜逃的。
  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安机关必须履行职责,积极宣传,严格管理,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部队、街道、公社,要积极配合,对所属人员,要经常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大力维护我区交通秩序;对骑自行车违反交通规则的,要认真贯彻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对蓄意破坏交通秩序的阶级敌人,依法严加惩办。
  地区革委会
  1978.7.21
  九、关于机动车违章处理的规定
  (一)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警告:
  1.不按操作规程,妨碍交通安全的。
  2.夜间会车使用大灯或防雾灯的。
  3.不按规定拖拉车辆的。
  4.在城区设有禁止标志的街道和公路乱停放的。
  (二)驾驶车辆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扣留车辆或执照:
  1.无驾驶证开车的。
  2.车辆无牌证或牌证与车辆不符的。
  3.车辆制动器,转向灯和其他机件失灵的。
  4.低车箱不按规定拉人或人货混装,情节严重的。
  (三)驾驶车辆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以五元至二百元罚款或扣留驾驶证一至三个月:
  1.非司机开车或单位派出非司机开车的。
  2.酒后开车的。
  3.司机驾驶的车辆与准驾驶车类不符的。
  4.在城区超过时速规定或强行超车的。
  5.未经许可在城区教练或试车的。
  6.抢信号、无视交通法规、态度不好的。
  7.虽不属上述一、二项违章,但又造成交通事故或不服从纠正的。罚款由违章人承担,所在单位不予报销。
  (四)驾驶车辆有下列违章、肇事行为之一的,处以三至十五天拘留、注销驾驶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互相斗气、故意开拐车、造成事故的。
  2.违章后不服纠正、无理取闹的。
  3.在城区不听指挥,造成交通事故的。
  4.军车违章,按上述处理办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协同部队处理。
  5.违章、肇事畏罪潜逃的。
  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机关、部队、厂矿、企业、公社,对所属驾驶人员,要加强交通管理教育,做好车辆维修工作,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维护阿克苏地区的交通秩序。
  各县公安局、交通队、交通管理站,必须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宣传,严格管理,对一切驾驶机动车辆违章的,要认真贯彻以教育为主、以惩罚为辅的方针,对畜意破坏交通秩序的阶级敌人,要依法严加惩办。
  地区革委会
  1978.7.21
  十、关于加强交通管理、维护社会交通秩序的联合通令
  (一)卡车、军车、小汽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等各种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听从公安、交通部门的指挥,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礼让行车,严禁争道抢行,不准强行超车,不准闯红灯,不准乱停乱放,客货混装,酒后开车,各种机动车辆严禁无照开车。
  在道路宽直、视线良好,又无限速标志的地段,在保证交通安全的条件下,最高时速:小汽车、摩托车不得超过60公里;卡车、大客车不得超过50公里;拖拉机不得超过30公里;手扶拖拉机不得超过15公里;在城区交叉路口或行人较多的街道,汽车、摩托车不得超过20公里,其他车辆不得超过15公里。
  车辆的制动器、转向灯、喇叭必须灵敏有效。如发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好。严禁在城区使用高音、怪音喇叭,晚间会车严禁使用防雾灯及大灯,发现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二)畜力车在阿克苏城区(西广场至东红桥,北由新华书店,向南至县法院)禁止通行。必须通行者,要经管理人员批准,按指定路线行驶,随时避让机动车和行人。不准并列行驶或争道抢行。赶车人不准在车上躺卧,要牵引牲畜,未经训服的牲畜,不准在公路上和城区行驶。车辆要停放在指定的安全地方,拴好牲畜,不得防碍交通。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者,分别情节做出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骑自行车时,一律靠公路右侧走,转弯时伸手示意,不准猛拐,互相追逐,扶肩并行,曲线竟驶;不准在城区骑车带人;不准双手离把、并列交谈;不准拖带其他车辆,不准与机动车抢道;不准攀扶其他车辆行驶,不准在街道、公路上学骑自行车。
  (四)行人应当走人行道,没有划分人行道的,必须靠右边走,横穿公路、街道或交叉路口时,应当注意避让来往车辆,不准在街道、公路上拦车、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不准在公路上并排站立或谈话;禁止在机动车临近时横穿公路。教师和家长应教育儿童注意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不准在街道和公路上玩耍、打闹;不准抛物打车。未满七周岁的儿童,聋、盲及老年行路不便的人员在街道上行走时,必须要有成年人带领。严禁酗酒闹事,聚众打架,妨碍社会秩序和交通安全。
  (五)凡在公路上施工需要断路的,必须经过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设立禁止通行的标志,方可断路施工。
  严禁在街道、公路上挖沟、设点、摆摊、堆放物资,影响交通安全。
  (六)对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行车好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给予表扬或奖励。
  对违反上述规定和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公安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分别给予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蓄意破坏交通秩序、造成交通事故的阶级敌人,坚决予以打击。
  军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时,由军事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如涉及地方车辆、行人的事故,则由公安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军事部门处理。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模范执行交通规则,广大民兵要积极支持,大力协助,共同搞好交通秩序。
  以上各条,各厂矿、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队、学校、街道、公社等单位,都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讨论,坚决贯彻执行。
  阿克苏地区革委会
  阿克苏军分区
  1978.10.8
  十一、关于几起重大交通事故的通报
  最近以来,我区连续发生几起重大交通事故,现通报如下:
  1.7月1日,阿克苏地区运输公司驾驶员李建华,由库车驶往阿克苏,车上装有钢板、水箱、油箱等汽车零件三吨,驾驶室乘坐5人(三大二小),车上有9人,其中4名社员,3名库车化工厂工人,两名强行乘车。当车以70公里速度行驶至库拜公路54公里处时,因驾驶员精力不集中,汽车向左驶出公路30米,车身向前翻滚360。,造成死3人、重伤6人、轻伤5人的重大事故,驾驶员已拘留,待处理。
  2.7月25日,地区工程团驾驶员王兴帮到该团拖拉沟煤矿后山给温宿牧场拉木料,车上带有13人(其中大部分去玩)。当车行至后山便道下坡时,车子翻入山沟,造成死亡2人、重伤2人、轻伤8人的重大事故。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3.7月11日,地区阿拉尔毛泽东思想学习班马车去阿拉尔大电厂拉沙子,返回至九团商店门口,卸沙子的张伦兵下车去商店买东西。张从马车前下车,因车未停,摔倒,马车从其身上碾过,当即送塔北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4.8月9日,阿克苏地区运输公司客车队驾驶员艾海买提驾驶27—81486号客车(车上乘38人),从阿克苏前往拜城,途经滴水道班前6公里半山腰处,因水箱温度高向外渍水,未熄火停车加水,水未加完车子就自动熄火,当发动车由空档换起步档时,因未挂上档,车子向后滑行,马上又改为倒档刹车,但未成功,汽车在30。坡上滑行53米后在公路边和土包相撞,造成轻伤6人的事故,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
  发生上述重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管理单位的领导对职工思想教育不够,驾驶员对安全生产、安全行车认识不足,思想麻痹,驾驶中精力不集中,违章行车。
  为了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要求各单位领导加强对驾驶员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健全组织,健全制度,严格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确实搞好。
  阿克苏地区公安局
  1985.8.14
  十二、关于组建阿克苏市抗震救灾交通运输大队的通知
  遵照地区地震工作会议的要求,决定组建阿克苏市抗震救灾交通运输大队。经与有关单位商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通运输大队承担运输和公路抢修两项任务。
  大队长王殿武,大队政委依地力斯。
  大队设办公室:主任王建基,副主任孙文鲁、张勇,工作人员丁耀杰、热合买提,办公地点地区交通处,电话2206。
  下设四个运输队,一个公路抢修队:
  第一中队:地区第一运输公司,中队长董联生,教导员李文明。有货车50辆、客车30辆、起重机1台。电话3631.3691。
  第二中队:第二运输公司一队、三队。中队长张沛全,教导员克比尔。有货车100辆、吊车2辆,电话2720.2831。
  第三中队:农一师运输公司。中队长蒋学悦,教导员王兴华。有货车100辆、客车18辆、起重机1台。电话2615.2616。
  第四中队:一分队:石油公司车队,队长刘守信,有货车10辆,电话2994;二分队:地区供销社车队,队长王德采,有货车15辆,电话2985;三分队:自治区粮油运输公司五队,队长蒲相连,有货车10辆,电话2587;四分队:阿克苏市运输队,队长杨荣佛,有货车5辆、客车5辆;五分队:建化厂车队,队长丁荣华,有货车40辆,电话2828。
  第五中队:中队长郑贤学,教导员依地力斯,电话2382.2440。
  (二)地震时交通管制规定
  1.地震发生后,城区所有道路实行交通戒严(由市交通队执行),除特许车辆外,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各交叉路口和主要道路应优先放行抢险救灾车辆,严禁外地、州、县、市的车辆进入市区,一律从过境公路通行。2.除抢险救灾车辆外,所有机动车辆一律封存,严防坏人乘机捣乱破坏,对不服从管制的车辆及人员,就地拘留惩罚。
  3.建立交通管制专业队伍。建议由市交通队组建,编制为一个大队,大队长1名、政委1名、副大队长2名,下设秘书组、后勤组,通讯联络组和四个交通管制值勤队,东西南北各一个队。
  大队指挥部负责全市的交通指挥,经常与地区指挥部取得联系,迅速掌握实情并提出相应措施和负责实施。
  4.组织好震后的道路和桥梁的抢修,抢修工作均由地区公路总段负责实施。
  5.交通运输保障队要绝对服从各级指挥部的指挥,根据下达的任务,统筹安排车辆,确保受灾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保证震后电话值班随叫随到,如电话中断,派专人来指挥部联系,对不服从调度的单位和个人所造成一切严重后果,追究单位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阿克苏地区交通处
  1986年6月
  十三、阿克苏地区交通安全大检查情况通报
  经地区交通安全检查团深入各县、市地直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一)通过检查,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交通安全问题是普遍重视的,多数县、市和单位基本上做到了自觉组织有关人员,按季节、分路段、分区域及时进行交通安全检查,纠正违章,检查事故苗头。不少有车单位的领导亲自挂帅抓安全,及时健全安全机构,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取得了生产、安全双丰收。如乌什县人民政府、拜城县经委、地区第二运输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汽车第十一团、军分区、36105部队、农一师运输公司、塔里木农垦大学、行署小车队、地质八大队车队、物资公司车队、农一师十三团、农一师工程团车队。对上述单位,特此予以表扬。
  (二)全地区交通安全存在的重要问题是:
  1.有的县、市领导对交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交通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致使交通混乱,问题严重。1986年1至10月份死亡108人,伤295人,发生事故293起,经济损失44.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分别下降7.4%、1.56%,事故数和伤人数分别上升4.2%、152%,其中库车县较为突出,仅库车监理站辖区1至8月,交通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等四项考核指标数分别占全地区的39.4%、63%、47.3%、39.9%,居地区各县、市之首。库车境内,公路上无牌照、无证和无照开车者最多,这种严重情况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再不能掉以轻心,熟视无睹。
  2.有的厂队领导,屡犯交通法规,视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为儿戏,协迫车队违章派车拉人,多次发生交通事故。如地区拜城水泥厂经常用自卸车违章拉人,人货混装。特别是“7.29”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该厂仍一意孤行,由厂领导和生产科长亲自写条协迫、纵容车队违章派车拉人,导致在73天的时间内又发生了“10.12”驾驶员酗酒驾驶东风自卸车违章拉人翻车当场死亡1人的重大交通事故。
  3.阿克苏市运输公司、地区卫星电厂、公路总段路桥段等单位,领导不力,管理混乱,交通安全不落实,重大交通事故不断发生。
  4.客货混装、超高拉人、超载超重、拖拉机载客。漏交养路费、驾驶室超坐的情况在阿塔公路上十分普遍。
  5.农一师部分团场对私人车辆心中无数,管理不力,特别是对私人小四轮拖拉机、私人摩托车的管理,基本上放任不管,任其自流。
  (三)事故多的冬季将临,为了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坚决刹住违章行车的不正之风,迅速开创地区交通安全的新局面。当前应抓紧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继续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开展“一遵两反、三落实和做一件好事”、“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动员全社会重视交通安全工作。
  2.进一步加强交通监理、农机监理部门的路检路查工作,及时纠正违章,清除事故隐患。
  3.切实加强路政管理,对不符合上路的车和人,坚决不准上路。
  4.今后凡发生事故,除处罚直接责任者外,同时要追究肇事者单位领导的责任。
  5.各级领导特别是车属单位领导,要进一步重视交通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果断措施,确保交通安全,把交通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阿克苏地区交通安全委员会阿克苏地区交通处
  1986年10月28日
  十四、关于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意见
  (一)在全营各连之间开展运绩、节油、安全三项流动红旗竞赛。
  竞赛办法:每季度全营组织评比一次,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在评比中获得优胜者,由营发给单项流动红旗一面,每季度流动一次:
  1.运绩竞赛“流动红旗”
  条件: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勇于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运输任务(以货运量和周转量为具体依据)。
  2.节油竞赛“流动红旗”
  条件:全连广大干部战士有高度的节油思想,连队有切实可行的节油措施,在生产实践中成绩显著,每百公里耗油在规定指标以下。
  计算办法:以全连总节油数、节油车的比例数,平均每公里耗油量为依据。
  3.安全竞赛“流动红旗”
  连队有切实可行的安全行车措施,常年坚持安全活动日,安全检查站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无重大事故发生。
  评比依据参考事故发生的次数和事故等级。
  (二)全营开展以排为单位的“优质、节约、满勤、高工效”、流动红旗竞赛竞赛办法:每季度全营组织评比一次,凡下列四个条件均获优胜者,由营发给“优质节约满勤高工效”流动红旗一面,每季度流动一次:
  条件:
  质量:质量检验制度健全,产品合格率高,车辆维修返工少,无质量事故(养路队的标准是:路面无大坑、大洼、基本平正、保证全线通车无阻)。
  节约:库房制度健全,坚持领新交旧制度,节约用油、用料、工具费和低值易耗材料消耗,控制在规定标准以下。
  出勤:男职工平均出勤率在98%以上,女职工平均出勤率在87%以上。
  高工效:坚持定额考核,各工种的平均工效达到100%以上,勇于克服困难,发扬互相协作的精神,敢挑重担。
  (三)全营炊事班开展“一清、二节、三满意”流动红旗竞赛,流动红旗一面,每季度流动一次。
  条件:
  一清:即帐目清,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公布帐目。
  二节:即节约用煤、节约用粮,无霉烂、浪费。
  三满意:即服务态度满意、食堂卫生满意,生活改善满意。
  上述流动红旗竞赛,凡在第二次评比中不能保持者,由营组织、各单位派代表将“流动红旗”送到优胜单位。
  (四)各连要加强对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领导,建立月评比制度,按时在“评比台”上公布成绩。各单位在组织班组之间和个人之间竞赛时,形式和内容可以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
  农一师汽车营
  1973年2月20日
  十五、关于驾驶员安全公里处理问题的具体规定
  凡汽车肇事,经过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或持有对方证明,属对方负全部责任者,不扣安全公里。汽车肇事损失价值在二十元以内,安全公里可保留半年,半年内如能安全行驶,可连续记载。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扣掉全部安全公里:
  1.凡是翻车(包括三轮离开地面)、自己负有责任者;
  2.凡是伤人、自己负有责任者;
  3.凡在车场内(包括各兵站停车场)发生事故者;4.凡汽车肇事、自己负有责任、损失价值在二十元(包括材料费、工时费)以上者。
  5.事故损失价值在二十元内、但半年发生事故两起(包括两起)以上者;
  6.由于驾驶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机件不灵发生事故、损失价值在二十元以上者。
  7.擅自给无照人开车造成事故者;
  8.凡丢失、损坏货物价值在一百元以上,或不按指定地点卸货、造成物资混乱损失、自己负有责任者;
  9.凡偷盗载运物资者;
  10.凡发生汽车肇事、企图隐瞒或逃脱责任,不忠诚老实、态度恶劣者;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对1967年以来驾驶员安全公里的处理问题均按此规定办理。
  1973年3月17日
  盖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建设兵团农一师汽车营)
  十六、开展以增产节约、优质安全为中心
  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1.竞赛指标:
  三季度全公司完成周转量1150万吨公里。其中一连380万吨公里,二连360万吨公里,四连410万吨公里。
  三季度全公司上缴利润42万元。其中一连15万元,二连13万元,四连14万元。
  三季度全公司完成货运量3万吨。其中:一连9700吨,二连9400吨,四连10900吨。
  完好车率平均达到75%,工作车率达到72%。吨公里成本0.15元以下。
  修理连三季度总产值15万元,小修收入9万元,上交利润1万元。
  2.生产突击手评比条件(按季度计算)
  政治条件:作风正派、服从分配、服从调度、团结协作。
  驾驶员竞赛指标:安全无事故、无货损货差,小修费不亏损,运绩按计划增产30%0;财务上交长途拖车、甩挂5000元,长途里车单车1500元,短途300元,油罐车500元;单车节油300公斤,拖车、甩挂750公斤。
  保修工人:全勤安全(无工伤、无1机具损失);优质(无返工),加工制作按质量标准提高2%;平均工效提高15%(保养底盘、小修工人130%)。
  无定额生产工人,辅助生产工人,养路工人等参照劳动竞赛条例中规定的条件进行评比,比例为20%。
  达到上述指标者,一律授予生产突击手称号,发给45元物质奖励。
  阿克苏地区第二运输公司
  1979年7月2日

知识出处

阿克苏地区交通志

《阿克苏地区交通志》

出版者:人民交通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大事记、附录,主要内容有交通地理、古道、机构、公路、航空运输、渡口运输、交通工业、职工队伍与行业组织等,记述了阿克苏地区交通事业的发展状况。促进经济发展、国防建设和各族人民的团结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对建设新疆、重点发展南疆起到了“先行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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