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交通法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阿克苏地区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3317
颗粒名称: 二、交通法规
分类号: F542.845
页数: 2
页码: 173-174
摘要: 本节记述阿克苏地区交通法规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起着重大作用。交通法规的不断健全,在不同时期,为交通运输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 交通监理 交通 交通法规

内容

交通法规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起着重大作用。民国37年(1948年),阿克苏专员公署令库车、拜城、温宿、阿克苏、柯坪等县禁止铁轮大车在公路行驶。1951年3月,阿克苏专署通知:“阿克苏、温宿、拜城、库车、柯坪县及库车工务段,制做禁止大车行驶公路标志牌,每县应做八九个,在主要路口标示”。1951年5月23日,专署重新指示沿线各县政府“要印发禁止大车行驶公路实施暂行办法。各县要指示各区乡政府认真执行”。1952年8月12日颁发《公商货车附搭旅客暂行规定》(详文见附录)。1978年7月21日,地区革委会颁发《关于机动车违章处理规定》,同月又颁发《关于对畜力车、公路上摆摊设点、挖沟放水的处理规定》;1978年10月8日,地区革委会、军分区发布《关于加强交通管理、维护社会交通秩序的联合通令》(详文见附录)。1974年2月10日,地区公安局发出《对于驾驶机动车违章处理的通告》,规定“违章驾驶员由公安、监理部门依据不同情况给予批评、警告、暂扣车辆或牌证、扣留驾驶证1~3个月,情节严重者,拘留3~15天、吊销驾驶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979~1982年,地区先后下发了禁止在公路晒粮、砍伐路边树木等通知。1986~1989年,根据客货运输市场存在的问题,地区交通处先后下发了《进一步整顿运输市场的暂行规定》、《旅客运输站点规定》。交通法规的不断健全,在不同时期,为交通运输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知识出处

阿克苏地区交通志

《阿克苏地区交通志》

出版者:人民交通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大事记、附录,主要内容有交通地理、古道、机构、公路、航空运输、渡口运输、交通工业、职工队伍与行业组织等,记述了阿克苏地区交通事业的发展状况。促进经济发展、国防建设和各族人民的团结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对建设新疆、重点发展南疆起到了“先行官”的作用。

阅读

相关地名

阿克苏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