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路旁绿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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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阿克苏地区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3286
颗粒名称: 五、路旁绿化
分类号: U418
页数: 4
页码: 119-122
摘要: 本文记述唐代至1985年阿克苏地区路旁绿化的发展概况。
关键词: 路旁绿化 公路管理 公路养护

内容

本境路段大多地处山区或戈壁,植树困难。古代一般是在沿线城廓附近路旁植树。据史料载:汉代、龟兹城西5里,阿悉言城东西20里,温宿、姑墨一带植树(榆树和柳树)15里。唐代,龟兹城西7里,阿悉言城东西60里,跋禄迦城南北20里,东西30里,已发展到树荫相交。清代,对道路植树较为重视,库车县城路旁东西15里,拜城东西80里,温宿县城东西15里、南20里,阿克苏城东西30里,乌什县城东西70里,沙雅县城南北15里均有植树。为保护树木,清政府还规定:“非法砍伐路旁树木者,由当地官府依法治罪”。
  民国时期,路旁绿化是随着迪喀公路的修建开始的。民国35年(1946年),原第六区公路工程管理局要求:“公路沿线农村,应在两侧挖沟栽树”。当年初,库车县城在路旁栽榆树200株;拜城县在城东路旁栽杨树500株,城西路旁栽柳树180株;温宿县在城南路旁栽柳、杨树450株;阿克苏县在城西至西大桥路旁栽杨树550株。
  建国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视路旁绿化,1956年阿克苏专区在发展地方道路的同时,号召各县农牧民在路旁植树。当年国、省道干线公路共植树5万株,地方道路植树25万株。随着公路建设的发展,路旁植树也不断增多。至1985年,阿克苏地区国道、省道路旁绿化已达547.2公里,县乡、团场道路绿化2581公里。1962年,路旁绿化从义务植树发展成为谁种谁有。但国道和省道干线仍由公路局补助绿化费,由沿线农牧民义务栽树。由于树权不明确,栽树后缺乏管理,成活率低,效果不佳。
  1963年后,实行“国造国有,队造队有,合作造林按比例分成”的林业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种是国家投资国家收益的办法,如拜城县东花园乡至牙比尔路段,温宿县城南至阿克苏市路段,阿克苏至国道314线岔口处路段,由各县绿化队栽树和管理,国家投资,全民所有。另一种是合作植树的办法。国道、省道由自治区公路局拨款,沿线各县、乡、村出劳力植树,树权归公,收益按国家、乡、村三七分成。乡村公路主要是村栽村有,由乡划段分配,投资、劳力、管理都由村委会负责,收入归集体所有。
  1976年,国道314线阿克苏市区至西大桥6公里道路林木首次采伐更新,按照林业管理法进行分配,共计伐树1200株,一杆其乡分800株,养路段分400株,更新树林由阿克苏养路段供应树苗,乡村负责种植。1978~1984年,阿克苏地区各县境内省、县公路先后进行采伐和更新,农一师各团场对50年代种植的道林树也普遍进行了采伐和更新。1985年,国道干线公路采伐127828株,更新223960株,县、乡、村道路(含农一师)采伐48125株、更新1252500株。1985年阿克苏地区国道、省道绿化里程见表5,县、乡道路绿化里程见表6。

知识出处

阿克苏地区交通志

《阿克苏地区交通志》

出版者:人民交通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大事记、附录,主要内容有交通地理、古道、机构、公路、航空运输、渡口运输、交通工业、职工队伍与行业组织等,记述了阿克苏地区交通事业的发展状况。促进经济发展、国防建设和各族人民的团结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对建设新疆、重点发展南疆起到了“先行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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