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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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阿克苏地区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3275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公路管理
分类号: F540.3
页数: 16
页码: 113-128
摘要: 本章记述阿克苏地区公路管理概括了管理机构、公路养护、养路费、路政管理、交通量观测、道班养护。
关键词: 阿克苏 公路管理 交通

内容

第一节 管理机构
  一、公路总段
  民国29年(1940年),新疆省公路局主持修筑的迪一喀公路阿克苏辖区竣工通车。新疆省公路局为了适应新建公路管理的需要,于民国30年(1941年)在省第四行政区设立阿克苏一等公路段,共有18人,主要管理阿克苏、温宿、柯坪三县过境公路的养护。民国35年(1946年),迪喀公路划归交通部公路局第六区公路工程管理局养护管理,阿克苏一等公路段随即更名为六区公路工程管理局阿克苏公路工务段。
  民国31年(1942年),库车二等公路段成立,有12人,直属新疆省公路局领导。主要负责库车、拜城、轮台三县境内公路的养护管理,民国35年(1946年)划归第六区公路工程管理局管辖,更名为库车公路工务段。建国后,专区未设立公路总段。1963年,阿克苏养路总段成立,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局直属机构,下辖库车、拜城、阿克苏、柯坪4个养路段。1985年1月体制改革时,交通厅决定将阿克苏养路总段从公路局分出划归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管辖,更名为阿克苏地区公路总段。内设生产科、财料供应科、统计科、劳动人事科、保卫科、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会等机构。下辖库车、新和、阿克苏、柯坪、拜城、乌什,天山7个公路段和工程队、机车队以及32个道班。1985年总段共有干部职工1574名。
  二、公路段
  建国后,随着公路交通建设事业的发展,地区各养路段相继成立。1953年4月成立了阿克苏养路段,1954年7月成立了库车养路段,1959年7月成立了拜城养路段,1962年12月成立了新和养路段,1963年4月成立了柯坪养路段,1974年12月成立了乌什边防公路段,1983年10月成立了天山公路段。各养路段随着领导机构和体制的改变曾有多次变更。1958年,新疆交通厅设立库尔勒公路运输管理局,并决定将阿克苏、库车养路段划归其管辖。1961年,新疆交通厅决定成立吐喀公路运输管理局,以上两个养路段随之划归吐喀局管辖。1963年,大(河沿)——喀(什)线升为国道,沿线各养路段均归自治区公路局管辖。1985年1月阿克苏养路总段更名为公路总段后,各养路段统改为公路段,归公路总段领导。
  三、养路队
  从60年代开始,阿克苏专区县乡道路建设发展迅速。1963年3月,阿克苏,库车两地最早成立养路队,随后专区各县养路队相继建立。为了加强养路管理工作,1965年将阿克苏养路队并入专区直属养路队领导。1974年乌什养路队养护路段改为省道29-51线后,沿线人员、设施全部移交养路总段接管。1975年,养路总段接管阿克苏至阿拉尔公路,阿拉尔养路队仍养护该段公路。1983年,阿拉尔养路队仍归属农一师。至1985年底,全地区共有养路队6个,直属养路队1个,农一师阿拉尔养路队1个。
  四、交通监理所
  建国前,阿克苏地区没有汽车监理机构,未开展养路费征收业务。
  建国后,自治区交通厅根据1950年西北监理会议精神,于1952年10月设阿克苏汽车管理站,1954年10月又设库车汽车管理站,业务受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局领导,行政受养路段领导,主管公路交通安全及办理征收养路费等业务。1961年,阿克苏管理站代办监理业务。
  1957年,库尔勒运输总站成立,阿克苏,库车汽车管理站划归其领导。1958年总站撤销,设立库尔勒运输管理局,阿克苏,库车汽车管理站而隶属库尔勒管理局。1961年,库尔勒交通中心管理站成立,阿克苏、库车交通管理站亦归中心管理站管辖。
  随着公路运输事业的不断发展,1962年11月筹建拜城交通管理站,12月代办监理业务,1966年正式建站。
  1980年,自治区交通厅决定撤销跨地州的中心交通管理站,成立阿克苏地区交通监理所,受交通厅监理处领导,负责全地区各县交通监理工作。
  第二节 公路养护
  建国前,由于路段少、条件差,公路养护实为应急行事,以疏通道路为目的。
  建国后,公路养护列入公路交通的议事日程。随着公路的延伸与发展,养护工作越来越繁重。天山深处,浩瀚戈壁,都有道班设立。广大养路工人,夏天头顶烈日,迎着热浪风沙,冬天冒着严寒冰雪和刺骨寒风,精心养护道路,使条条公路畅通无阻。涌现出荣获自治区“五一”奖章的司马义·阿比孜、艾则孜·艾依提等先进个人和羊达克古都克道班等先进集体。
  一、道班养护
  国道314线库车路段全长109公里,由库车公路段养护,下设二八台、牙合、乌尊、下马力克4个道班。新和公路段全长150公里,由新和公路段养护,下设新和县城、大尤都斯、羊达克古都克3个道班。阿克苏公路段全长123公里,由阿克苏公路段养护,下设玉尔滚、扎木台、红旗坡、西大桥4个道班。柯坪公路段全长146公里,下设沙井子、阿恰、一间房3个道班。国道217线全长184公里,由天山公路段养护,下设康克沙拉、南口、狗熊沟、库尔干、阿艾、下马尔巴克6个道班。
  省道29-46线全长179公里,由阿克苏公路段养护11公里,拜城公路段养护168公里。下设克孜尔、托克逊、赛里木、拜城、大黑米孜、察尔其6个道班。29-51线全长144.6公里,由阿克苏公路总段养护23公里,由乌什公路段养护121.6公里。下设荒地、阿合雅、阿恰塔格、亚科瑞克、牧场、奥特贝希6个道班。
  县道29-47线全长57公里,库车路段27公里,由库车县养路队养护;沙雅路段30公里,由沙雅县养路队养护。29-50线阿克苏至阿拉尔路段,全长125公里,由阿拉尔养路队养护。29-52线全长60公里,分别由地区直属养路队和阿瓦提县养路队各养护30公里。25-53线阿恰至柯坪路段,全长24公里,由柯坪县养路队养护。
  92-12线边防公路(温宿县城区至克刚路段)全长89公里,由阿克苏公路段温宿分队养护。92-13线(奥特贝希至别迭里路段)全长74公里,由乌什公路段养护。
  二、民工建勤
  民工建勤养护干线公路始于建国初期,1956年以后,民工建勤主要用于养护县、乡公路。至1985年底,民工建勤养护省道649公里,县、乡道路1022公里。民工建勤是由公路沿线民工承担养护,只拨给部分建勤补贴,给国家节约了大量养护费用。
  三、群众养护
  阿克苏地区乡村道路的群众养护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沿线农牧民按户分段,进行日常性修缮养护;二是按行政村分段包干。具体办法为:划定各行政村养护责任段,由村委会按自然村分任务,乡政府定期检查,评定优劣。
  阿克苏地区群众养护乡村道路696条,总长3224公里。农一师所属团场道路的群众养护,由农一师分配,均为农工分段包干养护,养护道路157条,计长1136公里。
  四、养护设备
  1974年以前,阿克苏地区公路养护机械设备很少,只靠人工和畜力拉“路拖子”平整路面,体力劳动繁重。1975年以来,各公路管理机构先后配备了多种机械设备,1985年已拥有汽车、拖拉机、推土机、铲运机、平路机、压路机等177台,总值7084360元,基本上实现了筑路、养路机械化。
  五、路旁绿化
  本境路段大多地处山区或戈壁,植树困难。古代一般是在沿线城廓附近路旁植树。据史料载:汉代、龟兹城西5里,阿悉言城东西20里,温宿、姑墨一带植树(榆树和柳树)15里。唐代,龟兹城西7里,阿悉言城东西60里,跋禄迦城南北20里,东西30里,已发展到树荫相交。清代,对道路植树较为重视,库车县城路旁东西15里,拜城东西80里,温宿县城东西15里、南20里,阿克苏城东西30里,乌什县城东西70里,沙雅县城南北15里均有植树。为保护树木,清政府还规定:“非法砍伐路旁树木者,由当地官府依法治罪”。
  民国时期,路旁绿化是随着迪喀公路的修建开始的。民国35年(1946年),原第六区公路工程管理局要求:“公路沿线农村,应在两侧挖沟栽树”。当年初,库车县城在路旁栽榆树200株;拜城县在城东路旁栽杨树500株,城西路旁栽柳树180株;温宿县在城南路旁栽柳、杨树450株;阿克苏县在城西至西大桥路旁栽杨树550株。
  建国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视路旁绿化,1956年阿克苏专区在发展地方道路的同时,号召各县农牧民在路旁植树。当年国、省道干线公路共植树5万株,地方道路植树25万株。随着公路建设的发展,路旁植树也不断增多。至1985年,阿克苏地区国道、省道路旁绿化已达547.2公里,县乡、团场道路绿化2581公里。1962年,路旁绿化从义务植树发展成为谁种谁有。但国道和省道干线仍由公路局补助绿化费,由沿线农牧民义务栽树。由于树权不明确,栽树后缺乏管理,成活率低,效果不佳。
  1963年后,实行“国造国有,队造队有,合作造林按比例分成”的林业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种是国家投资国家收益的办法,如拜城县东花园乡至牙比尔路段,温宿县城南至阿克苏市路段,阿克苏至国道314线岔口处路段,由各县绿化队栽树和管理,国家投资,全民所有。另一种是合作植树的办法。国道、省道由自治区公路局拨款,沿线各县、乡、村出劳力植树,树权归公,收益按国家、乡、村三七分成。乡村公路主要是村栽村有,由乡划段分配,投资、劳力、管理都由村委会负责,收入归集体所有。
  1976年,国道314线阿克苏市区至西大桥6公里道路林木首次采伐更新,按照林业管理法进行分配,共计伐树1200株,一杆其乡分800株,养路段分400株,更新树林由阿克苏养路段供应树苗,乡村负责种植。1978~1984年,阿克苏地区各县境内省、县公路先后进行采伐和更新,农一师各团场对50年代种植的道林树也普遍进行了采伐和更新。1985年,国道干线公路采伐127828株,更新223960株,县、乡、村道路(含农一师)采伐48125株、更新1252500株。1985年阿克苏地区国道、省道绿化里程见表5,县、乡道路绿化里程见表6。
  第三节 养路费
  一、征收
  建国后,随着公路的修建和运输事业的发展,交通管理机构征收了养路费。养路费成为公路养护经费的主要来源。
  1954年,阿克苏交通管理站开始征收养路费,收费标准:汽车每吨每月50元,拖拉机14.71千瓦(20马力)按1吨计收费。
  1978年根据国务院规定,养路费由每吨50元升为70元,机动车按营运额收费者,收营运额的10%,小客车(吉普、小卧车、旅行车)5座以下按半吨计收费,6~10座按1吨计收费,11~15座按1.5吨计收费。党政机关、学校自用车、国营农牧团场自用拖拉机、农村人民公社所属企业自用车辆减半收费。
  1980年,费率由10%上升为13%,原每吨收费70元上升为110元,具体计算收费标准:0.5吨月收费55元,1吨110元,1.5吨165元,2吨220元,2.5吨275元,3吨330元,3.5吨385元,4吨440元,4.5吨495元,5吨550元,6吨660元,7吨770元,8吨880元,8.5吨935元,10吨1100元。手扶(四轮)拖拉机8826瓦(12马力)月收费66元,11.032千瓦(15马力)82.5元,13.239千瓦(18马力)99元。拖拉机14.71千瓦(20马力)110元,15.445~22.065千瓦(21~30马力)165元,22.8~29.42千瓦(31~40马力)220元,30.155~36.775千瓦(41~50马力)275元,37.51
  44.13千瓦(51~60马力)330元,44.865~51.485千瓦(61~70马力)385元,52.22~58.84千瓦(71~80马力)440元,59.575~66.195千瓦(81~90马力)495元。阿克苏地区历年养路费征收统计见表7。
  二、使用
  阿克苏地区征收的养路费上缴自治区交通厅,在“全面规划,重点发展,科学管理,积极改善,加强养护,保证畅通”的方针指导下,根据养路费收入情况,全面安排、编制年度支出计划。在保证干线,适当安排一般公路的前提下,再安排现有公路的技术改造工程,增加养路设备,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及福利待遇。养路费的使用本着取之于车、用之于路的原则,做到专收专用。阿克苏总段1973~1985年养路费支出见表8。
  养路工程费用于公路小修、中修、大修和改建工程、路旁绿化及水电工程。
  养路事业费用于养路机械、工具、仪器、设备购置、路况登记、养路专用机具和养护材料小型工厂建设、公路科研、技术革新、职工培训、行政管理。
  其他经费用于养路专业干部和工人技术培训及劳保、医药、抚恤等方面。
  第四节 路政管理
  路政管理是确保公路设施完善、维护公路秩序和安全通车的一项重要工作。民国时期,地区所属各县公路少,质量差,未设专门管理机构,由专署建设科兼管。民国38年(1949年)3月18日,阿克苏专员色依提电告库车、拜城两县:两县运粮大车贪图便利,行走公路,致使库车、拜城间路面损坏,影响车运,要求粮车勿走公路,并布告周知。
  同年3月21日,为禁止铁轮马车在公路行驶,阿克苏专员公署又以筹勤字477号通电告沿途各县:“严禁运粮大车走公路,以免影响交通”。
  新中国成立后,路政管理受到重视。自1956年开始,阿克苏地区公路发展迅速,管理机构相应建立。50年代,路政管理主要是禁止在公路沿线开渠引水。
  “文化大革命”期间,公路秩序比较混乱。沿线城镇、村落违章建筑,在路肩上放水打土块,夏秋季节于公路上扬晒粮食,甚至砍伐道旁树木。公路受损,严重影响交通安全。
  1979年,阿克苏地区行署下发《加强路政管理若干规定》,公路部门增设保卫科,实行路政管理鉴定,公路设施不断完善。1982年公路重要设施派设警卫班,以确保运输安全。
  1980年,阿克苏辖区的国道、省道恢复路检制度,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比办法》,增设各养路段和各道班质量检查员,并定期组成质量检查小组,实行每月20~25日道班自查,段,队小组抽查的办法,评定路况,造表上级。地区养路总段半年组织干线公路检查评比一次,计算好路率,评定优劣等次,作为考核各单位和个人养护成果的主要依据。
  通过检查评比,从1981年至1985年,公路养护成效显著,优良公路里程由355公里增至870公里,好路率由32.24%增至81.01%,差路相对减低,见表9。
  第五节 交通量观测
  交通量调查,是编制公路规划、设计和为公路建设、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基础工作。1981年,阿克苏地区公路总段对交通量作过调查。1984年设阿克苏西大桥连续观测站1个,编制9人,其中观测员6人。地区公路总段设专职交通量统计员1人,负责业务指导工作,并对观测数据进行审核、汇总、整理、分析,分期向公路局报送定期报表。
  观测分连续观测和间隙观测。连续式观测要日日夜夜不间断,分来向去向观测交通流量,而间隙观测仅每月5日、15日、25日观测3天,全年观测36天。1984年共观测国道314线528公里,省通29-46线179公里,29-51线139公里。全年共观测3条路线,计846公里。其他路线,每年9月15日也作一次交通量调查。
  观测资料为公路规划、设计和养护工作提供了系统的科学数据。如:国道314线区间行驶汽车,1950年日平均不到5辆,1985年交通量高达1378辆,全地区各线路日车流量达3860辆。
  第六节 道班养护
  1979年5月24日,国家交通部下达《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比暂行办法》。根据规定,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于同年12月下达《公路养护道班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草案》,以“就地取材,量材使用,节约开支,降低成本”为原则,实行道班生产责任制,单独核算。为统一质量等级评定口径,便于检查考核,一律以公里为单位,以里程碑为界,分别评分定级,按得分多少奖惩。为认真贯彻试行草案规定,阿克苏地区公路总段1979年冬在乌什公路段火箭道班举办学习班,并从1980年开始试行道班核算。试行办法是“以点带面”,参加试行的道班有乌什段1个,拜城段5个,库车段4个,新和段3个,阿克苏段3个,柯坪段3个。通过试行,提高了道路质量。1983年,国家交通部下达《道班管理》22条。为此,1985年公路总段实行道班单独核算,提高了养路职工的积极性。

知识出处

阿克苏地区交通志

《阿克苏地区交通志》

出版者:人民交通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大事记、附录,主要内容有交通地理、古道、机构、公路、航空运输、渡口运输、交通工业、职工队伍与行业组织等,记述了阿克苏地区交通事业的发展状况。促进经济发展、国防建设和各族人民的团结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对建设新疆、重点发展南疆起到了“先行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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