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辑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阿克苏年鉴.2011》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3205
颗粒名称: 文献辑要
分类号: D267
页数: 15
页码: 387-401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0年阿克苏地区文献辑要的情况。其中包括中共阿克苏地委办公室阿克苏地区行署办公室2010年阿克苏地区“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中共阿克苏地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地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中共阿克苏地委阿克苏地区行署关于禁止开垦荒地推动农业节水的决定等。
关键词: 阿克苏地区 文献辑要

内容

中共阿克苏地委办公室阿克苏地区行署办公室2010年阿克苏地区“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2010年6月30日)
  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和自治区党委决定,从2010年6月开始,到2012年10月基本结束,历时两年半,分三个阶段在全疆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从今年6月至12月,主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来开展,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深刻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增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信心和决心,形成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热潮。从2011年1月至12月,主要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来开展,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增强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形成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潮。从2012年1月至10月,主要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来开展,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充分看到我国改革开放和新疆改革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增强推动新疆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形成建设繁荣富裕和谐新疆、共创幸福美好未来的热潮。2012年10月,召开主题教育活动总结大会。
  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的工作安排,现提出地区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第一阶段(2010年6月至12月)实施方案。
  一、主题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着眼于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入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进行爱国主义和维护祖国统一的教育,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的教育,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的教育,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祖国、热爱新,疆、热爱阿克苏的热情,团结一心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阿克苏而不懈奋斗。
  二、主题教育活动的内容和范围
  2010年“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主要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地委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一要学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清楚中央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战略部署;二要学习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清楚自治区党委关于推动新疆大发展、大开发、大开放的战略选择;三要学习地委工作会议精神,清楚地区跨越式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四要学习马克思主义“五观”、新疆“三史”、“四个认同”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清楚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和发展前提;五要学习推动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清楚加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法步骤。通过以上“五学习、五清楚”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激发各族干部群众加快推进跨越式发展、实现长治久安的热情和干劲。
  主题教育是全民教育,各族群众是教育活动的主体,必须坚持面向基层,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各县(市)、各单位要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在抓好重点人群的同时,扩大教育覆盖范围,把主题教育活动重点覆盖到机关、学校以及农村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单位,延伸到机场车站、医院宾馆、商场集市、旅游景区等窗口和公共场所,覆盖到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覆盖到工人、农民、干部、青少年学生,覆盖到农民工、下岗职工、离退休干部职工等特殊人群,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使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真正落到基层、热在基层,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主题教育活动的目标任务
  2010年地区主题教育活动的阶段性目标是: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学习领会中央精神,进一步增强推进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信心和决心,增强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推动地区科学跨越、后发赶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形成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阿克苏、共创幸福美好未来人人奉献的思想基础,形成干好本职工作、为地区发展添砖加瓦人人出力的精神面貌,形成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人人有责的生动局面。
  党员干部党的意识、执政意识、科学发展意识、大局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明显提高。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行本职的能力,做到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作风大转变,更好成为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推动者、民族团结进步的促进者、社会长治久安的维护者。
  广大师生的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思想有效巩固和发展。充分发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语文、历史、地理等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发挥升国旗、唱国歌、主题班会、党团活动等校园文化的陶冶作用,发挥爱心公益、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的养成作用,将主题教育活动纳入从幼儿园、中小学到中高等教育的全过程,贯穿到青少年学习生活、成长成才的各方面,使广大青少年进一步增强对家乡的归属感、认同感、自豪感和建设家乡的责任感,形成热爱阿克苏、美化阿克苏、建设阿克苏、宣传阿克苏的浓厚氛围。
  农村和城市社区广大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显著增强。促使广大农牧民把爱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农村有机结合,争当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先进典型,争当现代化农业生产的带头人。促使广大居民把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自觉渗透到学习、劳动、生活、娱乐等方面,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道德保障。
  企业和新经济组织员工的主人翁精神进一步焕发。在抓好普遍教育的同时,在企业要大兴爱厂如家、实干进取、争创一流之风,形成崇尚先进、敬业爱岗、甘于奉献的良好氛围。
  各族干部群众中存在的与马克思主义“五观”、新疆“三史”、“四个认同”不相符合的片面认识和错误观点得到有效纠正。促使各民族干部群众增强民族团结的自觉性,树立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进步的意识,有效抵制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对意识形态领域和群众日常工作生活的侵蚀,进一步打牢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
  总之,各行各业都要贴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贴近多民族、多宗教、多语言文字的实际,贴近地区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特别是要把主题教育活动的最终目标体现在不断丰富完善并全力推进“64122”工程建设、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具体工作中,落实到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科技教育为支撑、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加速地区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努力把阿克苏打造成为新疆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宜居宜业的南疆中心城市,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四、主题教育活动的方法步骤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中要坚持经常性工作与集中性活动相,统一,坚持全员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统一,坚持长远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相统一,确保主题教育活动有序开展。2010年地区主题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至8月),开展学习培训。
  一是层层召开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地区将于7月2日召开动员大会,各县(市)、各单位要在地区工作部署的基础上,层层动员、作出安排,组织各族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举办主题教育专题培训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任务分解:各县市、各单位负责落实)
  二是组织千人宣讲团,抓好层层宣讲活动。7月,地区组织宣讲骨干参加自治区举办的“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专题培训班,地委组织部、地委党校组织培训地、县宣讲骨干,各县(市)组织培训本县(市)宣讲骨干。7月初,地区选择3~5个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示范性宣讲。8月底以前,地区组织“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千人宣讲团,在完成全面培训后,到各县(市)、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学校开展面对面的宣讲活动,深入宣讲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工作会议精神,使会议精神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清真寺,做到全员覆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任务分解:地委宣传部制定宣讲方案,地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负责培训地区、县市宣讲骨干;各县市负责抽调本县市宣讲人员,并完成县市、乡镇、街道、社区、村组的宣讲任务。)
  三是编印主题教育教材。根据《自治区学习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宣讲提纲》、《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宣传教育提纲》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学习问答》,结合地区实际编写《基层干部群众学习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宣讲提纲》(任务分解:地委讲师团负责落实),编写印发《新疆“三史”问答》(任务分解:地委讲师团负责落实),编写印发《阿克苏地区民族团结先进事迹汇编》(任务分解:地委统战部、地区民宗委负责落实),制作《地区民族团结教育系列专题片》(任务分解:地委宣传部、统战部、地区广电局负责落实)。
  四是分级抓好干部群众的学习。6月至8月,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开展主题学习讨论。地委适时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经验交流会。地区各族党员干部围绕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中心任务,开展大学习、大讨论。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解放思想,带动全社会的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任务分解:地委讲师团、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落实)
  第二阶段(9月至10月),认真梳理问题。
  组织各族党员干部群众梳理本地、本部门存在的与马克思主义“五观”、新疆“三史”、“四个认同”不相符合的片面认识和错误观点,梳理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不相协调的消极因素,梳理与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相一致的模糊认识,进一步明确主题教育活动的着力点。梳理问题阶段,要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发展进步的前提,着力剖析深层次思想问题。(1)开展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巡回宣讲。地委宣传部、统战部、地区民宗委组织成立地区民族团结先进事迹报告团,赴县(市)巡回宣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着力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知识分子、青少年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坚定性,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地委宣传部、统战部、地区民宗委负责组织落实,各县市配合)(2)开展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十佳个人”评选活动。在全地区范围内评选出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任务分解:地区文明办负责落实)(3)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动员党员干部勇于查找本地、本单位及个人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剖析材料。(任务分解:各县(市)、各单位负责落实)(4)开展干部大访谈活动,组织机关干部深入乡村、学校、社区,了解各族群众思想认识上存在的问题,写出调研报告(任务分解:地委组织部负责落实)。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各单位要将查摆的问题归纳整理,写出专题报告,报地区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专人进行研究、梳理,提出进一步提高教育活动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为进一步破解难题、释放潜力奠定思想基础。
  第三阶段(11月至12月)深入回答问题。
  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措施和办法,作出有针对性、有说服力的回答。对干部群众的模糊认识要加强教育引导,对一些错误观点要旗帜鲜明地抵制和纠正,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要积极推动解决,使各族干部群众推动科学发展的积极性充分涌流、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竞相进发。(1)各县(市)、各单位通过开展讨论会、座谈会、办讲座等方式,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解疑释惑。(任务分解:各县市、各单位负责落实)(2)组织培训一批政治坚定、知识渊博、能正确阐释和宣传新疆“三史”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走进基层去开展宣讲活动。(任务分解:地委组织部、统战部负责组织实施)(3)组织地区媒体赴内地采访阿克苏籍的少数民族群众创业致富的典型、大学生在内地就业的成功范例、内地务工人员工作生活和内高班学生努力学习、时刻关注家乡发展的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任务分解:地委统战部牵头,地区广电局、阿克苏日报社负责落实)
  (4)针对群众中普遍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组织编写《阿克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40问》(暂定名),并发放到基层。(任务分解:地区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5)广泛组织群众参观“三大基地”。加大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的资助力度,进一步做好“三大基地”向全社会免费开放工作,组织“三大基地”讲解员培训,为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巩固阵地、夯实基础。(任务分解:地委宣传部牵头,地区国防教育办负责落实)(6)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活动。要从生产经营、劳动就业、子女入学、权益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给予群众切实帮助,让群众看到主题教育活动实实在在的效果。(任务分解:各县市、各单位)
  各县(市)、各单位在每个阶段工作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全年主题教育活动完成后,要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地区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专人进行汇总,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下一阶段主题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五、主题教育活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地区成立“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综合组、秘书组、宣传组、指导督查组,负责活动的具体安排和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把主题教育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力求实效。地区财政要划拨专项活动经费,各县(市)也要做好重大活动和专项活动的经费保障工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亲自组织。特别是统战、教育、民族宗教、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主题教育活动中来。
  (二)严格督察,加强指导。各级党组织要围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的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进度,明确责任分工,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督察,了解和掌握活动开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给予指导,保证每个环节、每项要求落到实处。地区将成立督察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察和抽查,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促进活动健康、顺利开展。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高度重视学习教育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辟活动宣传专栏。6月至12月,在地区主要新闻媒体开设学习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专栏,组织记者下基层,采访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新一轮援疆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加强正面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向地区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反映活动中的新成效、新情况和新问题,推出一批学习教育活动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学习教育活动的浓厚氛围。
  (四)开拓创新,注重实效。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破解难题,区分层次、分类实施,以点带面、层层推进。要紧密联系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找准主题教育与群众所思所想的切入点,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群众,多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群众身边的事例说话,增强宣传教育的感召力。要创新教育方式,寓教于乐,把主题教育活动融于现实生活中,贯穿到人们的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引导人们从热爱家乡、建设家乡做起,从爱岗敬业、奉献社会做起,在平凡小事、点滴细节上培养浓厚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五)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且正值下半年各项工作陆续铺开、任务繁重时节,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处理好开展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既要按照地委的要求,认真地开展好活动,又要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同贯彻落实地区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党组织争先创优活动、开展“四知四清四掌握”活动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当前要全力完成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用农作物产量是否遇灾不减产、工业产值增速是否达到13%以上、社会政治大局是否持续稳定、招商引资项目是否落实、改善民生的各项措施是否到位等来衡量和检验主题教育活动的成效,使各项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确保各项工作与活动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中共阿克苏地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地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0年6月3日)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2010〕10号)要求,制定阿克苏地区深入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各项部署,紧紧围绕地区“64122”工程建设和当前地区开展的“讲政治、讲党性、树正气”活动,坚持从本县(市)、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突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突出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突出联系实际、分类指导,突出履职尽责、立足本职,突出典型引领、榜样示范,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实践中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新的业绩,为确保实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提出的目标任务奠定基础、增添生机、提供动力。
  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是:
  (一)推动跨越发展有新举措。基层党组织要抓住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历史机遇,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发展方式,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发挥自身优势潜力,理清跨越发展思路,制定跨越发展规划,落实跨越发展举措,迈出跨越发展步伐,自身发展能力明显提高。广大党员要解放思想,树立世界眼光,转变思维方式,树立跨越发展观念,坚定跨越发展信心,以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战斗意志,创新发展模式、破解发展难题,不畏艰辛、无私奉献,以模范行动带领群众科学跨越发展。
  (二)增进民族团结有新进展。基层党组织要把增进民族团结作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把增强“四个认同”作为主要目标,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扎扎实实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在地区唱响“六好”主旋律,激扬热爱阿克苏、建设阿克苏、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大办促进民族团结的实事,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推进民族团结明显加强。广大党员要把民族团结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马克思主义“五观”,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在反对民族分裂斗争中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暖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争做民族团结模范。
  (三)促进和谐稳定有新气象。基层党组织要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充分发挥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统筹抓好硬道理与硬任务,坚持标本兼治、落实治本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认真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思想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加强群防群控体系建设,及时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稳定明显巩固。广大党员要始终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态度坚决、行动果断,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挺身而出、率先垂范、经得起考验。
  (四)服务人民群众有新成效。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诉求、意见,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下大气力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集中力量大办各族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推进民生显著改善,聚集民心民力,形成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强大力量。广大党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密切联系群众,与各族群众广交朋友,做好通民情、解民难、安民心工作,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五)基层组织建设有新加强。各级党委要把抓基层打基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责任意识,着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和工作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和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加大从一线特别是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为实现阿克苏率先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基层组织建设。
  二、围绕“五个好、五带头”基本要求,深入推进创建活动
  在全地区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强敏锐,工作团结协作,作风务实勤廉,党组织书记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有较强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发展思路清,维稳措施实,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党员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强,争做跨越发展先锋、民族团结榜样,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各个方面模范作用突出。三是工作机制好。决策程序规范、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运行顺畅有序,组织有生机活力、落实有创造力。四是工作业绩好。坚持改革创新,发展成绩显著,维稳措施有效,各项工作走在前头,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困难面前勇于进取,责任面前勇于担当。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通过“五好”活动的创建,最终达到基层党组织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强,突出抓好发展第一要务,在引领促进本县(市)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上成效显著;服务群众强,认真落实富民惠民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让群众满意;凝聚人心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健全落实,党组织渗透力、凝聚力强;促进和谐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素质。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加深对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决策部署的认识,切实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认真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做到政治坚强、信念坚定、业务过硬。二是带头维护团结稳定。与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不断扩大、互助合作不断加强、感情信任不断深化,工作生活和睦相处、危难时刻和衷共济、崇尚科学和谐发展,主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旗帜鲜明地反对不利于团结稳定的言行。三是带头争创一流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淡泊名利、克己奉公,埋头苦干、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四是带头服务基层群众。工作重心下移、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维护群众正当利益,与群众同甘共苦、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争做群众的贴心人。五是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持高尚精神追求,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老实做人、干净做事,弘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加强个人品德修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通过:“五带”的创建,使每名党员真正成为学习的标兵、和谐的卫士、工作的模范、为民的先锋、自律的表率。
  三、加强分类指导,增强活动实效
  全地区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基层实际和党员岗位特点,分类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确保活动覆盖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有符合实际的实践载体,确保活动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农村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五个增强、五个加快”为实践载体(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增强、激励保障能力增强、维护稳定责任增强、发展现代农牧业本领增强、凝聚服务群众实力增强;党员加快转变思想观念、加快掌握致富技能、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实现全面小康)。认真落实村干部定职责目标、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等“一定三有”政策,健全工作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推进村级组织重大决策事项规范化,全面实施“六环工作法”,做到“四议两公开”。完善重点边远乡镇“4211”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党员、基层干部、中青年农民双语培训,加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通过开展设岗定责、依岗承诺、星级管理等形式充分发挥党员作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街道社区以强化服务管理,创建文明和谐社区为主题,以“五个强化、五百服务”(党组织强化基础工作、强化一岗双责、强化治本措施、强化动态管理、强化共驻共建;党员进百家门、知百家情、管百家事、解百家难、暖百家心)为实践载体。把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贯穿始终,认真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和错时工作制。加强社区建设,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址议事、有章理事,通过设立党员中心户、党员示范楼院、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努力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为主题,以“争创四强、争做四优”为实践载体(争创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党组织;争做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党员)。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品牌工程、党员攻关项目等形式发挥党员作用,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党政机关以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服务意识为主题,以“三服务、三强化”(党组织服务跨越发展、服务社会稳定、服务基层群众;党员强化讲党性、强化重品行、强化作表率,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为民务实清廉)为实践载体。通过党建示范点、党员先锋岗、公开承诺、行风评议、社区共建等活动,引导党员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使机关党建工作让党满意、让基层满意、让群众满意。
  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以立德树人、乐于奉献为主题,以“五优、五先”(党组织素质教育优、校园稳定优、双语教学优、教改管理优、队伍建设优;党员教书育人先践行、科学理论先掌握、双语教学先开展、规章制度先遵守、教管改革先推广)为实践载体。通过设立党员教学科研和后勤服务示范岗,开展争做党员优秀教师、党员优秀班主任、党员优秀辅导员、党员师德标兵、党员优秀教工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三抓三有三结合”(无党员的抓培养,有党员的抓组建,有组织的抓规范;决策层有党的声音,骨干中有党的身影,生活上有党的温暖,实现党建与企业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相结合、与文化建设相结合、与促进企业发展和推动各项事业进步相结合)为主题。以“四有、四自觉”(党组织关键岗位有党员、维稳一线有党员、困难面前有党员、突击攻关有党员;党员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稳定、自觉服务社会、自觉诚信执业)为实践载体。在全地区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及其工会等群众组织百日集中组建活动,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
  医疗卫生、科研文化等事业单位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创建活动主题,以“三创、三优”(党组织创优质单位、创优秀示范窗口、创满意工作岗位;党员综合管理优、业务质量优、专业服务优)为实践载体。通过多种形式找准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各县(市)根据基层单位实际情况、党员的岗位特点和着力推进的工作,分类提出活动开展的主题和实践载体、推进措施和具体要求。
  四、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活动
  全地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节点展开,总体安排两年半时间,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学习,制定实施意见。(2010年6月初~6月底)
  各县(市)、地直各单位在自治区部署会议的基础上,结合地区的实施意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党组织和党员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把认真学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作为近期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学习使每名党员深刻认识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新时期新阶段,以及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目标任务;深刻认识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科技、教育为支撑,加速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改革开放,打造中国西部区域经济增长极和向西开放桥头堡的具体战略选择;深刻认识对加速经济跨越发展、切实改善民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的要求,按照中央提出的“一年一变样、五年见成效、十年大变样”的目标和自治区党委科学跨越、后发赶超的决策部署,切实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找准创先争优活动的结合点,明确创先争优的具体目标。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本领,打牢创先争优的思想基础。
  (二)查摆存在问题,确定具体目标(2010年7月初~7月底)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把地区开展的“两讲一树”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结合自身实际,找准突出问题,明确具体目标。农村党组织要重点解决少数班子软弱涣散、民主依法决策不到位、一些党员双带能力不强等问题;街道社区党组织重点解决部分党员党性观念淡化、服务居民水平不高等问题;企业党组织重点解决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不同步、党组织发挥作用不明显等问题;机关党组织重点解决党员先锋作用发挥不突出、服务基层少、工作效率不够高等问题;科研、文教、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党组织重点破解人才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组织活动形式不灵活、方法简单、效果不明显、党组织对高知群体吸引力不足等问题。
  (三)紧紧围绕主题,丰富活动内容(2010年8月初至2011年6月底)
  各县(市)、地直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此基础上,全地区统一开展“四争四有”(党性教育争先进、岗位奉献争先锋、亮牌示范争标兵、服务群众争模范,结对共建有抓手、组织创新有活力、促进发展有贡献、典型带动有效应)活动。在开展活动中要坚持做到:一是公开承诺。在认真学习和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党委部署及地区的实施意见,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原则上领导干部每个月结合重点推进的工作进行一次点评。三是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基层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结合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每年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根据评议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健康开展。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四是双向述职。每年年底,结合总结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基层党组织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党员分别向党组织和群众进行述职,汇报开展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五是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地区在2011年“七一”前,在各行各业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并推荐上报一批受自治区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各县(市)原则上每两年表彰一次,基层党组织每年进行一次评选表彰。
  (四)深入整改落实,巩固扩大成果。(2011年7月初至2012年6月底)
  各级党组织要把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树立典型抓示范。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地区各级主要媒体在广泛宣传中央、自治区10位先进模范人物及地区优秀共产党员尼加提·热西木同志典型事迹的基础上,做好树立身边先进典型的工作。采取组织身边的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到示范点参观学习、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播放专题片等形式,扩大典型影响力,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二是对照标准抓整改。全地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照本行业、本系统的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具体措施,通过基础工作求规范、难点问题求突破,全面提高工作水平。三是践行承诺抓实效。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认真落实公开承诺事项,在为民办实事上下工夫,在创新发展中求实效,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四是晋档升级抓提高。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星级管理,按照创先争优标准,加强不同层次党组织建设,做到层层推进、全面提升,使处于先进的当好标杆、中间状态的晋档升级、相对后进的改变面貌,各个领域“五个好”党组织、各条战线“五个带头”党员的比例都有较大幅度提高。
  (五)搞好总结完善,构建长效机制。(2012年7月初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
  各级党组织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这一重点,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可通过举办活动成果图片展、召开理论成果研讨会、编印丛书等多种形式,全面回顾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特别要展示通过活动促进科学发展的成果。同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2012年“七一”前,地区各级党委表彰一批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以及抓创先争优活动成效显著的先进乡(镇、场、街道)党(工)委。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一)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抓好活动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要求,全面负责本县(市)本部门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地区有关部门要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加强对相关领域(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基层党组织具体负责本县(市)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注重发挥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作用。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思想、能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创先争优的意识和领导推动创先争优的本领,积极支持、带头投入创先争优活动,为党员作表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精简上层、充实基层,注重实效、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考核评价机制,把创先争优的自觉性、持续性、实效性作为考察各级领导干部德才和实绩的重要依据。坚持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实践锻炼,重点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和做好群众工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本领。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参加所在支部创先争优活动,按照职责分工联系一个基层党组织,指导点评创先争优活动。
  (三)加强活动督促检查。采取分领域分行业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察、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建立创先争优活动月报和季度通报制度。地区要把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方面,适时开展督促检查,严格考核管理。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有关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各县(市)委、地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关系在地区的中央、自治区驻阿单位制定的本部门本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及推进中采取的重大举措、涌现的典型、积累的经验,要及时上报地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中共阿克苏地委阿克苏地区行署关于禁止开垦荒地推动农业节水的决定
  (2010年1月21日)
  为坚决治理非法开荒行为,有效控制和调减农业用水总量,节约利用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地区实际,作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禁止开荒、推动农业节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阿克苏地区国土面积广大,荒地资源丰富,但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在13.25万平方千米国土面积中,荒漠、戈壁占88.5%,绿洲面积仅占11.5%,是一个典型的荒漠绿洲、灌溉农业大区。阿克苏现有地表水资源133.4亿立方米,其中向塔里木河生态输水任务34.2亿立方米、兵团农一师用水27亿立方米,实际可支配利用地表水资源为72.2亿立方米。农业实际用水量达到70亿立方米、占到可利用地表水资源的97%。一方面受水资源分布和来水不均以及农业结构调整、复播指数增加双重因素影响,加剧了流域灌区农业灌溉用水矛盾;另一方面因毁林毁草开荒、大量水土流失,加剧了灌区周边生态环境恶化;此外,由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加快,用水需求增加,加剧了农业、工业、城市与生态之间的用水紧张状况,极大地制约了地区现代农业和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这种现象若得不到及时制止,势必对地区生态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禁止非法开荒,推动农业节水,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对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都应深刻认识禁止开荒、推动农业节水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站在全局的、长远的高度,认真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禁止开荒、推动农业节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有力的措施,严格禁止开垦荒地、无序引水行为,坚决杜绝因开荒而扩大灌溉面积、增加农业用水、破坏生态环境现象的发生。
  二、依法加强管理,严禁任何形式的开荒行为
  (一)坚决禁止开荒行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规划的批复》(国函〔2001〕74号文件)和《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至“十二五”末,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阿克苏河流域、柯柯牙河流域、台兰河流域、渭干河流域(含拜城县)、库车河流域和塔里木河干流上游灌区等地区境内所有灌区、草场、林地及“四荒”地取用地表水或地下水开荒。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按照本决定规定,加大对非法开荒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定期公布土地违法案件和查处情况,形成依法办案、联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非法开荒治理
  1.自2006年9月30日地区印发《中共阿克苏地委、阿克苏地区行署关于禁止毁林毁草开荒,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定》(阿地党发〔2006〕69号文件)之日起,塔里木河干流上游灌区和阿克苏河流域各县(市)未按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规定报国土资源、环保、水利、林业、畜牧五部门审查同意的土地开发项目均视为非法开荒行为。
  2.本决定下发之日起,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地、县两级发改、国土资源、环保、水利、林业、畜牧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停止对土地开发项目的审查、审批。对突击办理或补办各类批复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并依法追究县(市,)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3.本决定下发后,地区国土资源局应尽快制订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发改、环保、水利、林业、畜牧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塔里木河干流上游灌区和阿克苏河,流域各县(市)2006年9月30日以来土地开发情况进行专项清查。
  (1)对违反《中共阿克苏地委、阿克苏地区行署关于禁止毁林毁草开荒,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定》(阿地党发〔2006〕69号文件)非法开荒的单位和个人,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责令已开荒地退耕还林还草,限期恢复生态原貌;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注销取水许可证;涉及毁林、毁草、破坏生态环境的,环保、林业、畜牧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电力部门对无土地开发许可证、无取水许可证的不予供电。
  (2)对违反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和《中共阿克苏地委、阿克苏地区行署关于禁止毁林毁草开荒,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定》(阿地党发〔2006〕69号文件)规定报批程序越权批准土地开发用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法违规审批者承担。纪检监察部门应在专项清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分类梳理,提出相应处理意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项目审查报批
  1.对符合“以水定地、水土平衡”原则、符合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项目资金扶持政策,已列入中央和自治区建设规划,可申请争取项目资金的土地开发项目,如:建设用地占补平衡、盐碱地治理、“三北”五期防护
  林、退耕还林还草、人工饲草料基地建设项目等。必须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在向县(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申报前,必须先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地、县两级国土资源、环保、水利、林业、畜牧等相关部门审查。经上述五部门审查同意后,由县(市)人民政府上报地区行署。经地区行署审查同意后,地区、县(市)发改、国土资源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按照管理权限及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批复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
  2.对社会投资者(如:企业、非农公司和个人等)从事土地开发建设的一律不得予以报批。
  3.已经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即将实施或正在实施的土地开发建设项目须坚持“以水定地、水土平衡”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重新报地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拟建或在建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
  4.地、县(市)、乡(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涉及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防止以退耕还林还草、发展特色林果业、生态建设、土地整理、盐碱地治理等名义进行非法开荒的行为。
  三、实施退耕封育,逐年减少农业用水总量
  实施退耕封育是治理违法开荒、控制农业用水、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有效措施,也是切实解决塔里木河流域灌区水资源超载问题的有效途径。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责无旁贷地组织国土资源、环保、水利、林业、畜牧、电力等相关部门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一是认真开展摸底调查。要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开展土地开发专项清查,对各灌区内土地开发用地的地理位置、耕作面积、灌溉现状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逐村、逐户登记造册,摸清底数。二是科学实施退耕封育。要加快制定渭干河灌区、阿克苏河流域地方灌区退耕封育总体规划,根据水资源超载轻重、输水距离远近、耕作时间长短、经济效益多少等不同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期、分批实施退耕封育,逐步减少各流域灌区农业用水总量。力争用2~3年时间完成塔里木河治理项目1.3万公顷退耕封育任务。三是继续推进限额用水制度。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多措并举,确保各灌区用水总量逐年递减。各县(市)、各流域管理部门办理年取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许可证,应报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节约农业用水,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
  有效控制和调减农业用水总量,逐步调整农业、工业、城市、生态用水结构,把宝贵的水资源用到效益更高的行业,不断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用水效益,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任务。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水利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思路,管好和用好水资源。一是大力推广高效节水农业。在新增水费全部用于推广高效节水农业的基础上,多渠道筹集农业节水补贴资金,大力推广棉花、林果、设施农业和特色经济作物高效节水技术。加强节水工程输变电线路配套建设,确保节水工程及时投入使用、正常运转。非农公司、农林牧场(国营、私营)、种植大户要率先使用节水灌溉技术,对未使用节水灌溉技术的水利局一律不得配水。“十
  二五”末,全地区高效节水农业力争达到23.33万公顷,其中非农公司、农林牧场(国营、私营)、种植大户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使用率达到100%。二是全面普及常规节水技术。加大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以渠道防渗、渠系建筑物配套为主的输水工程建设,实现干、支、斗渠全面防渗,进一步提高渠系水利用率,避免输水环节水资源的浪费。推广普及小畦灌溉、细流灌溉等田间常规灌溉技术,鼓励使用激光平地技术加强田间土地平整,科学控制入畦流量、灌水定额,全面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合理安排作物布局与品种搭配,因地制宜推广农艺节水生产技术。每年完成300千米防渗渠建设、3.33万公顷土地平整,渠系水利用率每年提高2%以上。三是认真抓好工程性节水。高度重视项目申报,认真做好前期工作,积极争取更多的项目建设资金。要把塔里木河综合治理、大型灌区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优质棉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等项目建设与推广高效节水农业更好地结合起来,推动农业灌溉向节水、高效方向发展。四是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坚持“节约优先、合理开发、优化配置、永续利用”的原则,管好和用好地下水资源。坚持把地下水资源优先用于发展高效节水农业,通过大幅度提高单方水效益,调动农民使用井水的积极性。注重把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合理控制地下水位,形成开发和补给有效结合的良性循环,促进地下水资源永续利用。
  五、切实加强对禁止开荒、推动农业节水工作的组织领导
  禁止开垦荒地、推动农业节水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必须实行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严格审查、持续发展”的原则,切实加强管理。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地委主要领导任组长、行署及农一师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地区及农一师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治理非法开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对地区及兵团农一师非法开荒行为的治理、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和组织相关单位对土地开发项目的联合审查报批。兵团农一师及各县(市)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由纪检监察、国土资源、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环保、公安、电力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协作配合。禁止开荒、推动农业节水是一项事关长远的重大工程,涉及各个方面。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地委、行署的决定,自觉服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完善配套措施、明确工作责任,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合力。国土资源部门对禁止开荒工作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详细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水利部门要在配合查处违法开荒行为的基础上,管好、用好水资源,加快退耕封育进度,有效控制和调减农业用水总量,推动高效节水农业加快发展。发改、环保、电力、林业、畜牧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搞好工作衔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财政部门要采取适当倾斜政策,安排落实扶持资金,支持节水农业发展。宣传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禁止开荒、推动农业节水的正面宣传报道,树立一批实施退耕封育、发展节水农业成绩突出的典型事例,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各单位执行决定情况的督察,对工作失职、执行不利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把禁止开荒、推动农业节水工作列入地、县督察工作体系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体系,纳入一票否决考核项目,加强督察指导,加大检查力度。各县(市)、各国营农林牧场、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向地委、行署报告本决定执行情况,以便及时了解掌握工作推进情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中共阿克苏地委阿克苏地区行署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
  (2010年3月18日)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09〕1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地区大中专毕业生、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和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促进地区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鼓励企业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各类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把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作为企业发展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企业新增岗位的10%以上用于吸纳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的,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吸纳大中专毕业生(近三年毕业生,优先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给予3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对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通过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按专业对口开展岗前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和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自治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
  (二)鼓励规模企业、事业单位安排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各县(市)要尽快将有条件的规模企业和事业单位确定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场所,积极组织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订单式”培训或就业见习。凡是接纳大中专毕业生见习的企事业单位,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给予发放生活补助。生活补助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从自治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见习期限为1~2年,见习期间或见习期满被见习单位正式招聘的,其工龄从见习期开始计算。
  (三)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县(市)要把返乡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本县(市)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统一规划。积极引导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三高”农业生产,探索通过土地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新途径。要为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见习和创业的条件,将农业示范园与创业见习基地相结合,通过发挥大中专毕业生农业示范户的作用,推动农业示范园不断发展壮大。对大中专毕业生从事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业技术服务的,按实际参加社会保险种类,给予3年社会保险补贴和按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水平标准给予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和生活补贴所需资金,从自治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对创办、领办种植业、养殖业、加工、运输、仓储保鲜、营销业务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要鼓励联合创业,特别是对利用荒滩、荒地、林地发展特色养殖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土地使用、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和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
  (四)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1.全面启动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学前班、小学双语师资,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从业资格培训,农村家庭、城镇贫困家庭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要作出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按照劳动者就业培训意向,就地就近确定一批有资质的学校或培训机构定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对地区无力承担的职业技术专业培训可委托自治区有关院校承担相应培训任务。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从自治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引导和支持有一定汉语水平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农村开展汉语培训服务,对长期进行汉语培训服务并收效明显的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2.鼓励企业利用场地、设施、技术、人才等优势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各县(市)可以组织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到资质条件好、培训能力强的企业进行“订单式”培训,并按照新人社发〔2009〕35号文件规定,给予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所需资金从自治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
  (五)加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大专院校毕业生工作力度。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应优先从本地生源毕业生中招录招聘。要重点招录招聘在基层经过锻炼、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人员,要保证招录招聘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大专院校毕业生。
  二、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拓宽就业渠道
  (六)大力开发适合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乡(镇)基层小学双语教师、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植保员、林果业技术员等公益性岗位,因地制宜地开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急需的城镇建设、交通管理和治安联防等公益性岗位,帮助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给予实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三年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自治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
  (七)大力开发具有增长潜力的物业管理、托幼养老等社区服务业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就业援助,给予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和岗位补贴。
  (八)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实施“助学扶贫”计划。免费对2000名城乡贫困家庭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进行两年制职业技术教育。免费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大中专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
  三、积极引导,做好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九)坚持“自愿输出,以就近就地转移为主,先培训、后输出”的原则,切实做好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要加强各类劳务派遣组织的管理,向区外有组织输出劳务的县(市)要选派好带队干部,做好与输入地政府的联系沟通,确保劳务输出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每年稳定转移就业2万人次,季节性劳务输出30万人次。
  (十)积极开展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加快农民向产业工人和有知识、有技术、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农民”转化进程。围绕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以“有组织、有订单、有培训、有维权”为抓手,坚持短期、季节性的体能型劳务创收与长期稳定的技能型劳务转移相结合,重点抓好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有序做好转移内地就业。要抓好林果业、设施农业技术培训,做到每户有一名农业技术“明白人”。围绕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同时结合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的需要,开展汉语培训。每年培训人数达到7万人次。
  四、提高服务,统筹做好城乡就业工作
  (十一)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就业服务平台和地、县(市)、乡(镇、街道)、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人力资源信息联网,建立地区技能型人才信息库,推进就业服务信息化、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进程。
  (十二)鼓励企业吸纳本地劳动者就业。凡在地区注册的各类企业以及在地区承揽生产经营和工程项目的企业招用新员工,其招用当地员工比例不少于50%,并尽量多招用少数民族员工。对新招用当地员工达到这一比例的,给予企业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50%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补贴资金从自治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
  (十三)鼓励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对通过灵活就业、家政服务等实现就业的,给予本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50%的补贴。补贴资金从自治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
  (十四)大力开展“三大培训”工程。组织实施“一年一户一人一技”致富技能培训工程、“一户一人”转移就业培训工程和创业培训工程,全面增强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对由乡(镇)、村组织实施的“一年一户一人一技”致富技能培训工程,给予所需教材、教师食宿、交通、授课费用等补贴;对县(市)、乡(镇)组织实施的“一户一人”转移就业培训工程,坚持以“订单”培训为主,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能力,并按规定给予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要重点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培训,提供项目支持、开业指导、小额信贷、政策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并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自治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
  (十五)充分发挥社区促进就业的基础作用。社区是实施政府援助困难群体就业的载体。各县(市)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促进就业的基础作用。各街道、社区作为承担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的责任主体,要通过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发展家政服务业等,使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年就业率不低于80%。要支持社区做好就业工作,按社区居民数每人每年10元标准建立社区就业援助金,所需资金从自治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社区要承担做好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服务工作,加强人员力量,为小额担保贷款申办人提供创业服务。
  五、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创造公平就业环境
  (十六)全力支持就业创业,为劳动者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要贯彻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转变依靠政府解决就业的传统观念,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自主择业的新观念和先就业、后择业的新理念,使广大劳动者在市场竞争中不等不靠,通过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要引导和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使劳动者通过从事生产和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创造就业岗位,通过创业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带动其他人就业。对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给予大力支持,减少审批环节,提供便捷服务,享受税费减免、土地使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劳动者从事生产和服务等经营活动创造就业岗位,实现自身就业并带动其他人就业的,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各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为求职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充分体现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履行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的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要责令限期改正。
  (十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劳动者创业提供基础条件。
  1.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就业的作用。在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设立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进一步优化担保制度,加大担保基金投入力度,提高融资效率,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对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从事家政服务业的创业人员,可以帮助申请办理不高于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2.深入开展信用社区创建活动。2010年地区将各县(市)城镇符合条件的社区均纳入信用社区创建范围,劳动保障、财政、担保机构、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要共同做好信用社区的创建和认定工作。各社区要设立创业手续领办员、代办员,为小额担保贷款申办人员提供服务。经信用社区推荐的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由信用社区与担保机构签订信用担保协议,担保机构取消借款人的反担保。对贷款回收率好的信用社区,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资金50%作为工作经费,50%奖励给经办小额贷款的创业手续领办员、代办员。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动就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十八)各县(市)和地区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促进就业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就业政策,推进就业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要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重要目标,把新增就业人数和控制失业率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措施,严格考核。各县(市)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要按照10%递增。要高度重视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完善统计制度,及时跟踪掌握就业形势的变化,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期通报,确保就业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

知识出处

阿克苏年鉴.2011

《阿克苏年鉴.2011》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特载、概况、大事要闻、领导干部名录、中共阿克苏地区委员会、政权·政治协商、群众团体、地方军事、法治、农业、工业、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扶贫开发、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新闻等30个类目,反映了2010年度阿克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程。《阿克苏年鉴》(2011年卷)分为30个部类:特载;概况;大事要闻;领导干部名录;中共阿克苏地区委员会;政权·政治协商;群众团体;地方军事;法治;农业;工业;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环境保护·招商引资;扶贫开发;经济监督与管理;贸易流通;银行·保险·证券;旅游业;财政·税务·审计;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新闻;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社会民生;县市概况;农一师阿拉尔市;附录。

阅读

相关地名

阿克苏地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