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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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阿克苏年鉴.2011》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3026
颗粒名称: 社会民生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3
页码: 344-35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0年阿克苏地区社会民生的情况。其中包括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等。
关键词: 阿克苏地区 社会民生

内容

人口和计划生育
  【概述】2010年,地区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地、县财政预算,确保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按照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不低于15%的标准核拨,保证计划生育经费足额按时到位。全年地区各级财政预算投入计划生育经费4473.08万元(其中地区601.48万元,县市3871.6万元),人均20.58元。用于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经费643.92万元,投入经费达到乡镇转移支付的15%以上;自治区、地区、县级落实免费技术服务经费540万元,资金落实率、到位率均为100%。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配套资金635.26万元;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资金74万元。
  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地区人口计生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围绕地区三级干部会议要求,从紧抓一个中心(稳定出生人口生育率)、加快两项建设步伐(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步伐和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步伐)、深化三项教育体系(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体系,干部职工民族团结教育体系,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村级计划生育专干教育体系)、抓好六项工作(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各层次的培训工作,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协调机制建设,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地区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8.5‰以内。地区人口计生委连续10年被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一等奖。
  截至9月30日,全地区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8;地区女性初婚17375人,女性初婚人数中晚婚10330人,晚婚率59.5%;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计划生育光荣证93487人,其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8018人,领取计划生育光荣证55469人。已婚育龄妇女597056人,占总人口的26.89%,已婚育龄妇女中采取各种避孕措施368120人,综合节育率61.66%,采取长效避孕措施337763人,长效节育率56.57%;做节育手术35906例,其中单纯输卵(精)管结扎1115例,放置宫内节育器34446例,皮埋345例,补救手术3903例。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 2010年2月22日,阿克苏地委、行署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09年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表彰奖励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2010年工作。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穆铁礼甫·哈斯木等地区四套班子、兵团农一师、阿克苏军分区领导及各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分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副县长,地区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领导,各县(市)人口计生委主任、书记、服务站站长、协会秘书长等200多人参加会议。
  2月22日下午,地区人口计生委召开人口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业务工作和计划生育协会会议。会上安排了地区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表彰奖励了地区人口计生系统2009年度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县,计划生育标准化、规范化服务站建设先进县(市)。地区计生委领导与各县(市)人口计生委书记签订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与各县(市)人口计生委及地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药具站签订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领导调研督察】 2010年3月27日,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在拜城县康其乡检查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艾尔肯·吐尼亚孜对拜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4月1~5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李国江在库车县、阿瓦提县、乌什县调研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落实情况,并召开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调研座谈会,对督察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反馈。
  4月17日,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党委书记张瑞恒在地区人口计生药具站、温宿县吐木秀克镇避孕药具办公室及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调研地区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发放情况。并对地区计生药具发放给予肯定。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主任巴哈古丽·赛买提及地区行署副专员艾尼瓦尔·赛依提等陪同调研。
  6月11~13日,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督察组在自治区计生协会秘书长杨一萍的带领下,调研阿克苏市、拜城县、沙雅县基层协会评估认定、穆斯林生殖健康项目及幸福母亲工程建设情况。
  10月10~30日,由阿克苏地委、地区行署、地区人大工委、地区政协工委四套班子领导为组长、地区人口计生委领导为副组长组成的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验收组,对地区8县1市人口出生率、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出生人口上报准确率及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考核评估等工作进行年度检查、考核。
  【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现场交流会】 2010年5月6日,地区人口计生委在沙雅县举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PIS系统)现场交流会。交流会通过PIS系统现场演示和查看相关资料等进行了交流。地区行署副秘书长阿不拉江·阿不都热衣木、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规划处处长张宏苗、地区及各县(市)相关领导参加现场会。
  【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2010年,地区人口计生委把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作为降低和稳定人口出生率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重视利益导向机制和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奖励对象上报制度和奖励对象上报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殊奖励扶助目标人群摸底调查和登录确认等工作。组织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确认条件,深入各乡(镇)、村组逐户核实、登记,并将确定的奖励对象张榜公示、实施全程监控、重点入户调查,对奖励对象进行抽样审核。截至2010年底,完成国家三项政策的调查、摸底、登记、统计、审核等工作。全年新增国家奖励扶助1066人,国家少生快富2607户,国家特殊奖励扶助331人。加大特殊奖励政策的宣传力度,宣传自觉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农牧民可以终生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全年新增特殊奖励对象1226户。落实国家奖励扶助8821人,“少生快富”家庭18718户,国家特殊奖励扶助1487人,确认边境县、贫困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享受特殊奖励政策3877人,农牧民子女参加高考、内地高中班及区内初中班加分1042人。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2010年,地区人口计生委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作为转变群众婚育观念的治本措施,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县创建及新家庭文化书屋创建活动。分别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人口与社会》、《人口天地》专题栏目,固定时间、固定板块、固定名称,在黄金时间播放公益广告。各县(市)在《中国人口报》、《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新疆人口》杂志、《新疆日报》、《阿克苏日报》等专业报刊、地方新闻媒体及网站刊发稿件150篇。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坚持以到户到人宣传为重点,在人口相对集中、地理位置相对优越的村(居)建成人口文化大院,将人口计生宣传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坚持“三级联创”和“点线面”结合的原则,截至年底,地区建起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村、居文化大院217个,新建“农家书屋”和“新家庭文化书屋”120座。加强和优化舆论环境建设,不断更新入户宣传品。各县(市)先后投入180多万元,规范建设生育文化橱窗,立体展板、大型公益广告牌,高标准的生育文化灯箱一条街,为学龄儿童制作印有计生宣传内容书包3.5万个,在入户调查和开展“三查一治”(查环、查孕、查服药,治疗妇科病)活动时免费给群众发放计生围裙、毛巾、购物带、宣传手册等人口计生宣传品。开展晚婚晚育、男女平等、少生优生文艺宣传活动145场次。到辖区集中为育龄群众上专题课,设立咨询服务台,解答群众咨询。
  2010年,地区人口计生委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地区大文化建设中,建立“联合融入、营造环境、参与互动、打造精品”的宣传工作模式,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目标锁定在“十深入、十送、十落实”上,群众受益面达95‰以上。
  【干部培训】 2010年,地区人口计生委制定《阿克苏地区人口计生委2010年度计划生育干部培训方案》,对地区地、县、乡级党政领导,地、县、乡计生专干,村级计生宣传员和地、县、乡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举办地、县、乡各类计划生育干部和村级宣传员培训班183期,培训15136人次;举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班6期,培训277人;举办马列主义人口理论培训班12期,培训1148人。开展计划生育知识进校园活动,各县(市)为在校学生上计划生育知识和生殖保健课25场,受教育学生4500人。加强对宗教人士、基层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培训工作,把对公公、婆婆和已婚男性的培训作为年度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举办宗教人士培训班25期,培训1450人;公公、婆婆、已婚男性培训班394期,培训231303人。
  4月1日,地区人口计生委举办2010年度计划生育系统职称工作培训班。各县(市)人口计生委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负责人事工作的干部、计生服务站站长以及地区计生指导所、药具站领导30多人参加培训。
  5月18~21日,地区人口计生委举办地、县级计划生育分管领导及人口计生委领导、干部计划生育综合业务培训班,邀请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教授温勇和徐铭东授课。讲解“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编写的方法和要求以及计划生育理论和计划生育统计等课程,并联合编制《阿克苏地区“十二五”人口规划》,230人参加培训。
  6月9~11日,地区人口计生委举办乡级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和计划生育骨干综合业务培训班,205人参加培训。
  6月22~23日,地区人口计生委举办地、县、乡三级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班,聘请自治区计划生育科研所3名专家授课,220名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
  8月6日,地区人口计生委邀请南开大学原新教授举办人口理论知识讲座。地委、行署、人大工委、政协工委党政领导及地直各单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500多人聆听讲座。
  2月25日至3月1日,地区人口计生委在库车县举办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PIS系统)基础信息及变更信息采集培训班。库车县人口计生系统400多人参加培训。
  【技术服务】 2010年,地区人口计生委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服务站的要求,完成地区20个乡级服务站亮化、美化等硬件建设。加强对计划生育队伍技术人员的冬季培训,培训面达100%。组织地、县、乡计生技术力量,深入乡村,完成“三查一治”工作,基本满足育龄群体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
  3月9~15日,地区计划生育指导所结合“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纪念日,在阿克苏市文化路综合楼门诊和晶水路门诊,开展妇科病免费普查活动,免费接诊286人,查出病情43例,治疗68人。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2010年,地区人口计生委以已婚育龄妇女为重点人群,以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为重点环节,以出租房屋、住宅小区、商场、市场等为重点地段,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的免费发放工作,对流动的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催要当地计生部门服务证明或要求其回原地接受服务,防止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率85%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率95%。管理中,坚持“三谁原则”(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的地盘谁清理),严把“三关”(流出人口发证关、流入人口验
  2010年阿克苏地区完成硬件建设乡镇计生服务站名单证关、避孕节育跟踪服务关),实行“三定”(定责任区、定人员、定任务),推行“三结合”(有关部门结合在办理务工证、营业证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无计划生育证明者一律不予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房屋出租者结合在出租房屋时对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者不得租给房屋;社保、民政等部门结合在下岗职工领取最低生活费时,对无计划生育服务证明者不予发放费用),建立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长效机制。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2010年,为降低出生缺陷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国家人口计生委科技司与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协商,确定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库车县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县,试点地区服务对象为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4月22日,试点在两县启动。截至2010年底,沙雅县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590例,库车县完成25163例。
  【救助贫困母亲项目】 2010年5月7日,地区人口计生委在拜城县举行阿克苏地区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资金发放及募捐活动仪式,确定康其乡、布隆乡170位贫困母亲为第二轮“幸福工程”项目救助对象。每户发放5000元救助款,资助金额85万元,帮扶贫困母亲从事种植、养殖、育肥、加工项目。在活动仪式中,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4100多人参加募捐活动捐款29万元。截至9月底,全地区募捐4,9.15万元,全部上缴自治区计生协会。
  【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2010年,地区计划生育协会重视组织整建工作,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协会、计划生育先进村协会和群众满意协会活动。地区及各县(市)计划生育协会均制定《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协会和先进村协会工作计划》、《创建群众满意协会实施方案》。全年,地、县、乡、村及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协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达42个,有团体会员406人,个人会员209887人,会员人数占地区总人口数的9%;地区1209个村(居)中已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1203个,,占村(居)总数的99%。(王巍)
  民政工作
  【救灾救济】 2010年,地区拜城、柯坪、乌什、温宿等县多次遭受雪灾、大风、冰雹、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的袭击,给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损失。灾情发生后,地区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履行抗灾救灾综合协调职能,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查灾、报灾、核灾,积极向上级争取救灾资金和物资,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净水喝。开展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的生活安排工作,全年全地区共争取上级救灾救济资金3540万元,并全部下拨到各县(市),下发救灾帐篷500顶、被褥1000床、毛毡1000条。为城乡灾民、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冬令生活安排投入资金1698.98万元,累计为各族困难群众、灾民发放被褥6139床、衣物11557件、大米199吨、面粉1654.3吨、清油38563千克、取暖煤18010吨。临时救助4948人,发放救助金70.63万元。根据上级要求,修改和完善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强救灾物资仓库管理,仓库工作人员每月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保证救灾物资安全和及时调运。
  【城乡低保工作】 2010年,地区民政部门主动争取上级城乡低保资金2.59亿元,将符合条件的102449户248657名城乡居民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其中城市低保月保障40682户100831人,月人均保障金181元,全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8283.63万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保障61767户147826人,月人均保障金75元,全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2830.2万元。认真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工作,推进分类施保,根据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科学分类,依法维护低保户的生活权益和社会稳定,城乡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95%以上,低保对象对社会化发放工作满意率达85%。同时,根据自治区的统一安排,按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3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的保障水平,发放补助资金3505.8万元;开展城市低保扩面(提高低保标准,扩大低保享受人群范围)工作,下拨扩面资金2549.81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 2010年,自治区拨付阿克苏地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723万元。截至年底,全地区共资助65156名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157177名农村低保对象及低保边缘户参加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资助参保资金759.41万元;对因患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49750人进行第二次医疗救助,救助资金达3326.13万元,较好地解决弱势群体看病难问题。
  【补充医疗保险】 2010年,地区民政局坚持发展、规范、完善、提高的工作思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与中保财险阿克苏分公司联合在全地区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施行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资助19.26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及低保边缘户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对因患大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以上、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203人次及时进行补充医疗保险的赔付,赔付资金165万元,最高个人赔付资金达4.7万元。
  【特困救助】 2010年,地区民政局继续做好城镇无收入困难老年居民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全地区城市低保60岁以上老年人月保障11617人,月人均保障金50元,全年累计发放资金697.2万元;关闭、破产和国有困难企业“五七工”月保障1968人,月人均保障金150元,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354.24万元。
  【特困子弟培训就业】 2010年,地区民政局加强与阿克苏中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合作,资助37名城乡困难家庭子女到阿克苏巨鹰棉纺厂参加技能培训并全部就业。在阿克苏市兰干街道办事处召开地区促进城市低保对象创业致富现场会,积极引导和动员地区城乡低保对象创业致富。
  【敬老院建设与“五保”供养】 截至2010年底,地区共有县、乡敬老院58所,床位2393张,工作人员235人。有“五保”对象9940人。地区民政部门认真做好“五保”供养工作,健全和完善“五保”供养制度,建立“五保”供养资金筹措机制,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均不低于当地农民平均生活水平。“五保”对象实现集中供养2505人,年平均供养标准为2784元;分散供养7435人,年平均供养标准为1245元。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纳入自治区“关爱工程”项目。
  【社会福利工作】 2010年,地区民政局加强对精神病人、“三无”人员和社会弃婴、孤儿的收养、收治登记和管理工作,全年入户调查和审核审批精神病人57人、孤儿87人。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孤儿进家活动。投资新建地区康宁医院病房楼、地区儿童福利院综合服务楼。
  【“双拥”工作】 2010年,地区民政局指导阿克苏市、库车县、拜城县、沙雅县、新和县、温宿县、乌什县等开展“双拥”创建工作。各县(市)“双拥”创建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富有成效,提升地区“双拥”工作水平;继续开展春节、“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向驻阿各部队赠送慰问金、慰问品价值1240.7万元。
  【优抚安置工作】 2010年,地区认真落实优抚政策,为2550名优抚对象落实抚恤金1182.54万元,走访慰问各类优抚对象3248人次,下拨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经费354万元;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为2009年冬季征集的267名应征入伍青年发放优待安置证,其中非农业人口158人、农业人口109人。全年全地区接收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193人,其中符合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125人,安置115人,安置率92%。其中地区民政局直接接收符合安置政策的地直城镇退役士兵15人,推荐安置上岗11人,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4人,安置率100%。
  【农村基层民主和城市社区建设工作】 2010年,地区民政局指导各县(市)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至年底,全地区通过整改达标的“难点村”有47个,占全部55个“难点村”的85%。推荐上报沙雅县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先进县(市),阿瓦提县作为自治区“难点村”治理先进县(市)在自治区难点村治理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检查验收库车、新和等县(市)申报的6个村民自治示范乡(镇)、22个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16个“一个好社区”推荐库车县哈尼喀塔木乡等6个乡,(镇)、阿克苏市新城街道丽园社区等6个社区为村民自治示范乡(镇)和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并经地区行署审批命名;阿克苏市新城街道教育社区、拜城县拜城镇新苑社区、新和县新和镇艾提古力社区被地区表彰为2010年度一个好社区。
  【民间组织管理】 2010年,地区民政局开展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工作,按照行政窗口审批服务工作要求,坚持领导坐班,杜绝两头受理;落实服务承诺,将社团和民办非业务100%纳入窗口办理,办结率、登记合格率100%。全年地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受理各类业务176件,其中新成立社团12件,社团法人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19件,注(撤)销5件,修改章程1件,换证35件,对地直102个各类民间组织2009年度工作依法进行年检;完成对地直59个各类学(协)会、研究会、联谊会换届程序的换届复函工作;草拟《阿克苏地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实施办法》;开展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百日集中组建活动。截至年底,全地区共有新社会组织355个,组建党组织207个,相关工、青、妇组织正在有序组建中。
  【婚姻、收养登记管理】 2010年,地区民政局依法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推荐上报温宿县、乌什县、沙雅县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先进单位。全年全地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34963对69926人,其中初婚27067对54134人,再婚7896对15792人,离婚8781对17562人。结婚、离婚登记合法率100%;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1人。
  【殡葬管理】 2010年,地区民政局依法加强殡葬管理,做好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清明节期间,坚持把“安全第一”作为群众祭扫活动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文明、安全、有序开展;加大殡葬执法检查力度,对阿克苏市、库车县殡葬管理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全年火化遗体4593具。
  【区划地名管理】 2010年,地区民政局组织地区有关县(市)开展乡镇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分别与伊犁州民政局、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民政局联合召开2010年度伊犁州与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地区与阿拉尔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座谈会,签署两地州友好和谐边界协议书,开展行政边界实地联检工作,对特克斯县与拜城县、昭苏县与温宿县行政边界进行实地检查;指导沙雅县、阿克苏市开展行政区划变更、调整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原沙雅县英买力镇分设为英买力镇和央塔克协海尔乡两个乡镇,向地区行署上报关于阿克苏市设立柯柯牙街道办事处的具体审核意见;现场协调解决温宿县与拜城县行政边界纠纷,协助地区油区管理办公室确定TP15、TP208油井的行政区域归属,既保障当地农民的利益,又确保石油勘探开发工作的顺利推进。
  【福利彩票发行】 2010年,地区民政局按照年初制定的总体工作思路,积极应对彩票市场形势,组织开展电脑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全年地区福利彩票销售达到1.2亿元。
  【争取对口支援工作】 2010年,地区民政局坚持以实现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民生显著改善为目标,局党政主要领导多次赴自治区民政厅、国家民政部以及浙江省民政厅汇报阿克苏民政工作情况,陈述阿克苏民政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定和落实浙江对口支援民政项目,争取资金和人才支持。经地区发改委审核同意,全地区共编制和对接浙江省对口支援民政项目100个,项目共投资70438.8万元。其中落实地直社会福利机构对口支援项目5个,项目共投资7086万元。依托浙江省相关对口支援地(市),落实对口援建项目,着力打造县级社会福利园区。截至年底,总投资4000万元的阿克苏市社会福利园区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其他县(市)社会福利园区建设项目在积极筹备和对接落实中。
  【获得的表彰和奖励】 2010年,拜城县民政局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沙雅县中心敬老院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模范敬老院,沙雅县殡葬管理所、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民政办公室、库车县儿童福利学校等6个单位被自治区民政厅评为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罗坚)
  劳动和社会保障
  【概述】 2010年,地区实现城镇就业再就业3.39万人,其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7211人,就业困难人员安置3893人,消除“零就业”家庭1142户,实现动态消零。登记失业率3.25%。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6.24万人。培训各类人员15.46万人。
  【就业和再就业培训】 2010年,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开展应、历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入户摸底调查工作,掌握地区范围内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求职愿望、培训意愿等基本情况,通过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到企事业单位见习、公益性岗位就业、参与新农村建设、自主创业及“三支一扶”(支农、支医、支教,扶贫)和乡镇(场)招录大中专毕业生“村官”等多种措施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开展城乡贫困家庭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国语培训、企业用工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地区共开展培训27期,培训大中专毕业生2082人次。其中国语培训275人次、企业“订单式”培训1244人次、职业技能培训563人次,兑现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共计239.4万元。继续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扶持政策、措施,把就业困难人员中的残疾人、“4050”人员、“双零家庭”、被征地农民作为就业安置的重点,建立社区就业援助金制度,安排就业援助金700万元,为开展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工作提供保证;引导被帮扶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帮扶人员自谋职业;由政府出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实现“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消零。采取政府+学校+企业模式开展培训;采取普通中学+培训机构模式开展培训,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各县(市)乡镇中学对在校初、高中学生通过分流职业教育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对“两后生”(初中毕业后未升学、高中毕业后未升学)采取“2十1”、“3+X”的培训模式,通过3~12个月的技能培训或进入技工学校进行学制教育或在有条件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接受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城乡“两后生”实施“三三制”模式分类培训,即有三分之一继续升学的人员在校学习,未能继续升学的三分之一人员直接进入职业高中学习国语,兼顾棉纺织、煤炭等产业工人技能培训,三分之一人员返乡开展设施农业、林果业、养殖业等培训。牵头抓好“零就业”家庭国语培训,有768人参加培训;配合地区经贸委开展企业用工技能培训,培训1548人次,配合地区建设局开展农民建筑工匠和质量技术监督员培训,培训1万人次。继续开展困难企业认定和社会保险补贴兑现工作,对已认定的15户困难企业,兑现社会保险补贴340万元;有2492人享受小额担保贷款4419万元,贴息382.7万元。
  【社会保险】 2010年,地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5847人,征缴基金49678万元,发放基本养老金37681.83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89314人,征缴基金6355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409.0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66660人,征缴基金31949.01万元,支付基本医疗保险金27390.81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80034人,征缴基金2052万元,支付工伤保险金937.63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98896人,征缴基金2280万元,支付生育保险金1035.18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52566人,征缴基金3437万元(其中个人缴费1179.35万元,中央财政补助1091万元,省级财政补助256万元,县市级财政补助910万元),支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784.94万元。
  年内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完善社会保,险体系,落实社保扩面征缴措施。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制定
  《阿克苏地区城镇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管理办法(试行)》、《阿克苏地区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暂行办法》等6个文件;为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制定《阿克苏地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地级统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3个文件,报行署下发,提高参保群众的社会保险待遇。对社保扩面征缴实行目标考核,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联系指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部门联动,依法管理参保缴费企业,劳动监察、社保稽核部门联合行政执法,对全地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参保情况进行摸底,加大社保扩面征缴督察通报力度,实行一月一上报、一月一排名通报制度,实行数字跟踪、重点督办,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高效、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各项待遇。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有效保证21848名离退休人员及39240名60周岁及以上农村老人就近领取养老金,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保持在100%。为全地区19886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调整后地区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366元,月人均增资250.3元;为20750名离退休人员按月增加120元冬季采暖费补贴,补发1至8月冬季采暖费补贴1992万元;解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人员死亡后抚恤金待遇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待遇不平等的问题,按政策逐一落实。摸底调查关闭破产企业无保障的“老工伤”人员情况,由国家一次性解决其待遇问题。经摸底测算,全地区无保障“老工伤”人员984人,需费用3.614亿元,调查摸底情况已上报自治区。年底,开展对工伤(亡)职工按月调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工作。认真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即“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障问题。为解决好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积极做好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的审核、参保工作,为符合补费条件的“五七工”、“家属工”发放补费。申请参保的“五七工”、“家属工”有4589人,审核3979人,享受待遇2734人。
  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首批试点的拜城县参保88583人,参保率95%;领取待遇14700人,待遇发放率100%;累计发放基础养老金899.5万元,征缴养老保险基金846.2万元。第二批试点的温宿、乌什、柯坪三县参保170913人,领取待遇24540人,参保率、待遇发放率均达100%;累计发放基础养老金633.96万元,征缴养老保险基金1584.77万元。其余未启动试点的阿克苏市、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阿瓦提县,做好人员摸底、方案制订等启动前各项准备,确保试点启动工作迅速推开。
  【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试点工作】 2010年,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探索建立劳资双方责、权、利相统一的劳动关系运行机制。在地区部分行业开展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试点,努力健全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妥善处理各种劳动争议案件,地区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各类用人单位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率85.8%。3月,印发《关于开展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试点工
  作的通知》,明确工作原则、工作目标、试点范围、评价内容、评价办法等。选取制造业、建筑业、信息传输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开展试点工作,将用人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情况、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情况、执行社会保险规定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规定情况作为试点评价内容,并制定具体的评价指标和标准,启动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试点工作。9月底,对县(市)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对纳入试点范围的用人单位初评结果进行复核,共抽查复核用人单位45户。全地区共纳入试点单位165户。
  【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2010年3~5月,在全地区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增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依法签约、履约维权意识;加强企业用工管理指导和服务,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专项检查,确保“春暖行动”的组织落实和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在“春暖行动”中全地区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75家,,涉及农民工5100多人。督促61家用人单位与732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查处违法案件19起,涉及农民工20,9人,全地区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由60%提高到70%。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年审工作,全地区共有1512家用人单位参加劳动保障监察年审登记,审查合格1418家,年审率93.7%年审合格率97.4%;涉及63661工,劳动合名员,同签订率达85%,检查并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610人,督促用人单位为1061名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
  【各项专项检查工作】 2010年,地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检查、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276家,查出拖欠农民工工资668万元,涉及农民工780人;检查职业中介机构35家,发现未经许可和登记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11个,依法取缔3家“黑职介”。
  【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 2010年,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接待劳动保障案件298件,属于监察机构受理的案件243件,立案查处243件,案件查处率100%,结案223件。涉及劳动者1795人,追回劳动者工资1822.89万元,清退劳动者押金1.66万元,追缴劳动者社会保险费8.72万元。年内,地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以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主线,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实体化基本建设为着力点,按照“鼓励和解、强化调解、完善仲裁,最大限度地通过非诉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的思路,突出重点,稳中求进,加强调解仲裁体制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争议处理效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全地区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359件(其中案外调解100件),2009年结转12件,结案358件,结案率96.9%,期限内结案率100%。(杨宵)
  社会经济调查
  【常规性调查】 2010年,国家统计局阿克苏调查队坚持以数据质量为中心,严把统计调查数据的采集、整理、审核、上报等关口,完成农产量抽样调查、农作物面积抽样调查、棉花调查、农户固定资产投资抽样调查、农户建房投资调查、农村住户调查、农产品价格调查、农产品中间消耗调查、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服务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农民工监测调查、工业品价格调查、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调查等各专业的统计调查年报和定报工作,确保各项常规调查工作任务及时、准确、按时完成。
  【专项调查】 2010年8~11月,阿克苏调查队部署专项调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人员具体落实,并召开培训会,明确调查方案和调查要求,先后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等工作。
  【调查分析和信息工作】 2010年,阿克苏调查队在独立调查、核实数据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将调查分析、信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和完善了信息和调查分析考核办法,实行目标责任制,量化任务,责任到人,严格奖惩制度,同业务工作一同研究、安排、检查,把信息和调查分析的撰写、采用情况按月通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实行奖优罚劣,并将其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之一,信息和分析研究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服务发展水平有了新提高。
  【统计调查基础工作】 2010年,阿克苏调查队把好数据入口关,强化各层次的监督检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业务人员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调查网点,抽查辅助调查员调查登记情况。发挥辅助调查员的工作积极性,要求辅助调查员每周深入调查户家中,指导、帮助、督促调查户记账等。加强数据采集的监督管理,有重点地检查记账质量和实地调查情况。为确保数据质量的真实可靠,杜绝数据差错,把好数据出口关,提高数据质量,制定《阿克苏调查队数据评估制度》,坚持三审制度,数据先经专业人员和分管队领导审核,最后由队长召集专业人员和调查人员召开数据评估会议,全方位、多角度收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经评估认定的数据才准予上报总队,从而有效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逻辑性、科学性。
  【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2010年,阿克苏调查队在以往制定的涉及党务、人事、财务、政务、业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制定和完善了信息、调查分析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业务工作综合管理办法和辅助调查员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
  【统计执法】 2010年,阿克苏调查队确定法制工作重点,成立统计调查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各项法规制度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新《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调查工作秩序。全年执法检查37家企业单位,对统计方法不规范的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其中立案查处2家违法企业,维护统计法的权威,保障了统计调查工作有序开展。
  【信息化建设】 2010年,阿克苏调查队在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知识培训学习的同时,加强信息网络管理与维护工作,成立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确保网络安全畅通,满足调查工作需要。年中,阿克苏调查内部信息网开通,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提供优质服务和相互交流,实现办公自动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干部队伍建设】 2010年,阿克苏调查队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流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按照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的原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把好民主推荐关,坚持考察程序,严把组织考察关,充分听取意见,严把酝酿关,推行干部考察和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按照干部选拔程序提拔4名副科级干部。
  【各种荣誉】 2010年,阿克苏调查队在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的评比中,综合工作获三等奖,纪检监察工作获一等奖、畜禽监测调查、服务业抽样调查获二等奖,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工业品价格调查、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财务工作、人事教育、法规制度和专项调查工作获三等奖。年度考核中,4人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其中1人因连续3年优秀获三等功,评选出优秀科室2个,优秀工作者3人。(卡合曼)
  老龄工作
  【落实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2010年,地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区老龄办)根据自治区老龄办关于对《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执行情况的统一部署,制定《地区落实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检查评估量化指标》,下发文件,对检查《规划》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同时,将《规划》7个方面,分解成247项量化指标,抓好检查落实。各县(市)参照地区量化指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形成《规划》落实执行情况工作报告。从整体情况看,地区老龄工作在老年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等7个方面都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乡、村(社区)老年服务设施简陋、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不佳,难以满足基层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地区尚未建成综合性、多功能的为老服务体系平台,不能很好地指导和带动全地区的为老年人服务工作等问题。
  【上海—阿克苏第八期“银龄行动”】 2010年,地区老龄办制订上海—阿克苏第八期“银龄行动”实施方案,上报需求计划,组织召开协调会,对“银龄行动”工作作出统一部署。上海专家在卫生、医疗、教育等领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智力援助活动,5名老年志愿者手把手地传授经验和技术,培训学科带头人、解决疑难病症。采用会诊、查房、手术示教、学术讲座等形式开展工作,援助期间,共诊断疑难病例62例,手术25例,非手术项目7例,带培助手18人,举办大型学术讲座24次,举办小型学术交流68次,培训1596人次。
  【开展敬老宣传月活动】 2010年,地区老龄办根据全国首届、自治区第十二个敬老宣传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围绕“关爱老人生活,尽我最大职责”主题,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待老年人规定》等。活动期间,全地区出动宣传车65辆次、发放维吾尔文、汉文宣传资料4.8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4条、张贴标语2025条、受理群众咨询1100余人次。
  【落实自治区优待规定】 2010年,地区各级老龄办加大《自治区优待规定》的贯彻落实力度为各族老年人办理“两证”(老年优待证,、老年优惠证)4088个,其中办理老年优待证3973个,办理老年优惠证115个。
  【老年文体活动】 2010年,地区老龄办组织各涉老协会开展各类文体娱乐活动,选派人员参加全国、自治区组织的各类老年人比赛。5月15日地区老龄办举办第十届太极拳剑比,赛。9月23~27日,协助筹办自治区第五届老年人运动会(南疆片)等活动。各县(市)老龄部门联合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棋类、书画、拳剑、门球等各类老年文化活动和体育比赛。阿克苏市举办“金桥杯”门球邀请赛、第二届文艺汇演等;温宿县、新和县、拜城县相继开展各类棋类、书画等文艺比赛;乌什县、柯坪县、阿瓦提县开展门球、台球、扑克等比赛,沙雅县组织老年拳剑队进行公开表演并举办第三届中老年人运动会等。
  【慰问地区特困高龄老人】 2010年,地区老龄办在自治区老人节、古尔邦节、春节期间,先后组织开展对8县1市城镇、农牧区46名特困高龄老人专项救助活动,发放慰问品、慰问金价值2.3万元。
  【地区第二届老年文艺汇演】 2010年9月14日,阿克苏地区举办第二届老年文艺汇演。地区成立由地委、行署分管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的地区第二届老年文艺汇演组委会,并抽调专人组成节目审核组,前往各县(市)对排演的节目逐一进行初审评比,提出整改、优化意见,保证参演节目质量。在自治区老人节之际,来自各县(市)和部分涉老团体近260名老年人参加演出。各族老年人通过歌曲、舞蹈、器乐合奏、戏曲、小品等多种艺术表演形式,赞颂伟大祖国,讴歌美好时代,弘扬团结奋进、和谐发展的主旋律。汇演共评选出优秀组织奖3个,优秀节目表演一、二、三等奖10个,优秀节目表演奖9个。
  【启动“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 2010年,地区老龄办根据全国、自治区的统一安排,会同地区教育局、广电局、团委、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转发自治区老龄办等6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成立由地区老龄办牵头的地区“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通过文件形式明确工作思路、评选标准和评选表彰办法等,通过逐级评选、推荐,上报9名孝亲敬老之星、2家敬老模范单位、2名中华孝亲敬老楷模,并初步评选出地区20名孝亲敬老之星、20家敬老模范单位。(陈昌)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 2010年,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地区民宗委)认真审核各县(市)上报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兴边富民资金项目,汇总列表,按要求分类整理,及时上报。全年上报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兴边富民资金项目37个,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9个,项目资金486.8万元;兴边富民项目18个,项目资金880万元。争取自治区下达地区的项目34个,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6个,资金165万元;兴边富民项目18个,资金800万元。
  【民贸民特企业申报工作】 2010年,地区民宗委全面了解地区民族贸易企业和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发展状况及民贸民特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通过摸排调研,共汇总登记民贸民特企业20家。组织地区3家民贸民特企业参加2010年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2010年中国(宁夏)国际投资洽谈会及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经贸论谈等活动。
  【民族团结教育】 2010年,地区民宗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实施后,结合实际,把《条例》的学习纳入地区和县(市)民宗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内容、对象、目标和要求。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图片展览、板报展评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至年底,地区及8县1市和地直各单位党委(党组)集中学习《条例》82次,举办各类学习培训班216期,悬挂横幅2400余幅张贴标语1万余条。举办图片展览9,次,板报展评7次。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2010年,地区民宗委为宣传弘扬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民族团结、人人做民族团结好事、人人懂民族政策、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富裕文明和谐阿克苏建设进程,,配合自治区民宗委调研地区相关单位和部分县(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情况,征求社会各界对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的修改意见;制定《地区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督促、检查、指导地区各县(市)、地直单位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开展走访慰问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活动。在元旦、古尔邦节、春节来临之际向自1982年以来受到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67名历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每人发放300元的节日慰问金,共计1.9万元。在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中,为30名自治区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发放3万元的慰问金。
  【地区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2010年6月7日地区召开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奖励96个模范单位和205名模范个人。表彰会后,协调地区电视台制作“双模”事迹专题片14部,其中模范集体4部、模范个人10部。同时,组织编辑《地区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专辑》,共计13万字,印制3000册,其中维吾尔文2000册、汉文1000册。
  【民族团结“双模”事迹巡回宣讲活动】 2010年9月1~30日,地区民宗委组织民族团结“双模”事迹宣讲团分维吾尔、汉两个组,深入8县1市,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宣讲组历时30天,深入54个乡(镇)场(街道)、3个行政村(社区、农场)、3所中学,开展集中宣讲96场次其中维吾尔语58场次、汉语39场次,,受教育群众6万余人次。
  【清理整治滥用“清真”标志活动】 2010年7月1~15日,地区民宗委会同工商、质监、公安、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所有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巴扎等场所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并登记市场上所有“清真”标志的非清真商品名称、种类、数量、生产厂家、产地、销售商名称及分布情况等。针对查出的问题,向各县(市)发出整改通知书,通过清理整治,规范和整顿市场乱贴乱用“清真”标志的违规行为。
  【自治区民族团结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阿克苏召开】 2010年7月13~14日,自治区民族团结暨经验交流会在地区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肖开提·依明、自治区副主席贾帕尔·阿比布拉和全疆各地州及地区各县(市)分管或从事统战、民宗工作的领导10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地区民宗委作题为《五大举措夯基础,破疑攻难促和谐》的交流发言。参会领导还深入温宿县、阿克苏市的6个点,现场观摩地区的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
  【参加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2010年,地区派出由83人组成的代表团参加在哈密市举行的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地区运动员获得金牌4枚、银牌3枚、铜牌4枚。
  【完成两项“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2010年,地区民宗委结合地区实际,规划编制《阿克苏地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二五”规划》、《阿克苏地区兴边富民“十二五”规划》等工作。
  【防范和查处非法宗教活动】 2010年,地区民宗委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求,坚决制止、查处地下学教经点、私带塔里甫和非法“泰比力克”活动,维护地区社会稳定。组织人员排查全地区非法宗教活动重点区域和参与人员,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防范和查处非法宗教活动,抵御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全年全地区共查处地下教经、讲经等非法宗教活动113起,查获主要责任人114人、参与595人,其中未成年人154人。
  【宗教人士培训】 2010年,地区民宗委落实地委关于加强地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工作的意见。全年举办一般清真寺伊玛目培训班5期,培训750人;与地委统战部联合举办地区主麻寺伊玛目培训班8期,培训宗教人士1200人;举办回族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1期,培训50人;举办塔里甫培训班1期,培训50人。举办党政干部、统战民宗干部培训班6期,培训640人。完成180名党政分管领导、270名基层统战民宗干部、2100名爱国宗教人士的培训任务。配合地委统战部组织地区各县(市)有威望的30名爱国宗教人士赴内地沿海发达省区参观考察。
  【组团朝觐服务管理工作】 2010年,地区民宗委坚持有组织、有计划朝觐政策,建立和完善朝觐管理各项制度,抓好朝觐组织管理工作。为做好朝觐人员的推荐审批工作,在审批中重点把好报名排队落实关。认真核对各县(市)上报的参加组团朝觐人员是否排队等情况,没有发现序列表外人员;把好政治审查关。查阅村、乡(镇)、县(市)三级党组织和公安机关对推荐人员政治表现的评语;把好家庭经济状况关。把好身体检查关。对身体状况不好的或体检结果与本人现状不相符的推荐人员一律退回。把好综合条件审查关。严格清理不具备朝觐条件的人员,纠正材料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年自治区给地区下达朝觐名额330名,经民宗委对1236名申请朝觐人员筛选后,符合朝觐条件的325人。
  【宗教教职人员集中教育整顿工作】 2010年,地区民宗委针对地区宗教教职人员的现状,制定每个阶段工作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及计划,确定学习教育时间、学习内容。组织全地区4207名宗教教职人员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宗教事务条例》、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内容,参加学习43910人次,下发学习资料30250套(份),参学率96%以上。对各县(市)具有一定宗教知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并登记造册。年底,全地区具有一定宗教知识但不担任宗教职务的2568人。
  【宗教教职人员考核评议工作】 2010年,地区民宗委组织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考核评议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一线,指导考核评议工作,将讲经、解经工作纳入宗教人士考核评议内容,定期开展规范解经工作经验交流会。全年检查验收面98%以上。全地区应参加考核评议宗教人士4139人,实际参加考核评议4107人,占宗教人士总数的99%。经考核评议,评出优秀宗教人士788人、称职宗教人士3290人、不合格宗教人士29人。
  【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整治活动】 2010年3月6日,地区民宗委针对境内外“三股势力”利用宗教进行分裂破坏活动情况,在全地区开展为期9个月的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活动。活动分启动准备、集中学习教育摸排、集中整治、集中规范和检查验收五个阶段。专项整治活动以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引发宗教升温(宗教狂热、宗教极端)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整治的重点。确定的重点区域经专项整治明显好转的179个。已转化的重点人员或“不放心”人员1479人。全地区查获非法宗教类宣传品37918本(个),破获非法讲经、教经25起。
  【零散朝觐专项治理】 2010年,地区民宗委在全地区开展零散朝觐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制订方案,出台措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零散朝觐组织活动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加强领导,依法管理。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地区制止零散朝觐组织活动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整体计划,分步实施。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增强信教群众的法制观念,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零散朝觐活动,遏制零散朝觐现象的发生。四是广泛宣传,注重引导。通过宣传,形成正面舆论氛围,揭露非法组织零散朝觐者利用穆斯林群众急于出境朝觐的心理骗取钱财的不法行为。五是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落实县、乡(镇)场、村(居)委会三级教育、管理、劝堵责任制,形成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治理机制。六是发挥优势,说服教育。发挥宗教团体和爱国宗教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规范讲经内容,从宗教教义、教规等方面劝阻说服信教群众抵制零散朝觐活动。
  【依法加强“两教”管理】 2010年,地区民宗委高度重视“两教”(基督教、天主教)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究并解决基督教和天主教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基督教、天主教宗教教职人员调查摸底和统计工作,指导各县(市)做好“两教”教职人员教育引导和聘任工作。
  【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范】 2010年,地区民宗委要求各清真寺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清真寺进入物品检查制度、清真寺24小时值班和礼拜后检查宗教活动场所等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各县(市)对重点清真寺乃玛孜活动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针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范的现状,地区民宗委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安装安全视频。至年底,已在68座清真寺安装视频。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区宗教工作的意见》】 2010年,地区民宗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区宗教工作的意见》,为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夯实基础。一是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宗教工作纳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求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宗教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和措施。明确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要在统战民宗部门进行为期半年的岗前培训锻炼。二是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要求各级党政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健全和规范各项宗教事务管理制度。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对确需重建和大修的宗教活动场所由县(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纳入城乡规划。三是加强统战、民宗干部队伍建设。贯彻中央和自治区要求,逐步实现党委常委担任统战部长,县(市)统战部副部长兼任民宗书记或局长。逐步增加统战、民宗部门的工作经费。
  【信息调研】 2010年,地区民宗委通过督察、调研等形式,及时掌握斋月期间宗教领域动态。加强对曾参与地下学经人员、未安置塔里甫、有极端民族情绪和极端宗教思想人员的摸排教育转化工作。加强信息收集、撰写和上报工作,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上报重大紧急情况线索。全年编写上报《民族宗教工作信息》90期,比上年增加36期;编写《内部情况反映》16期,所报信息被地委办、行署办采用10条,被自治区采用22条。
  【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2010年,地区民宗委围绕“感恩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活动,把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好事纳入单位年度工作总体规划,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组织地区宗教界人士为青海玉树灾区献爱心。地区3390个宗教活动场所、4000名爱国宗教人士和近15万名信教群众共为地震灾区捐款324333元。4月22日,地区民宗委干部职工举行向玉树灾区遇难者哀悼暨捐款仪式,共为地震灾区捐款5400元。投资13万元,为对口帮扶村阿瓦提县英艾日克乡15村援建20套抗震安居房。6月10~12日,地区民宗委慰问对口帮扶单位阿克苏市南城街道办事处托万克巴扎巴格社区和阿瓦提县英艾日克乡15村,为该村10户贫困户送去大米、面粉、食用油,总价值1490元,并为一名贫困学生送去300元助学金。(刘康平)

知识出处

阿克苏年鉴.2011

《阿克苏年鉴.2011》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特载、概况、大事要闻、领导干部名录、中共阿克苏地区委员会、政权·政治协商、群众团体、地方军事、法治、农业、工业、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扶贫开发、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新闻等30个类目,反映了2010年度阿克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程。《阿克苏年鉴》(2011年卷)分为30个部类:特载;概况;大事要闻;领导干部名录;中共阿克苏地区委员会;政权·政治协商;群众团体;地方军事;法治;农业;工业;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环境保护·招商引资;扶贫开发;经济监督与管理;贸易流通;银行·保险·证券;旅游业;财政·税务·审计;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新闻;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社会民生;县市概况;农一师阿拉尔市;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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