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屯田的组织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龟兹研究》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1257
颗粒名称: 二、屯田的组织管理
分类号: F329.34
页数: 3
页码: 234-2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龟兹的组织机构、管理方式等情况。
关键词: 唐朝 龟兹 屯田

内容

1.组织机构
  唐朝中央,设有专管屯田的机构。《新唐书·食货志》指出,凡属屯田的“水陆腴瘠,播直地宜与其功庸烦省,收率之多少,皆决于尚书省。”而尚书省内负责管理全国屯垦事业的则为工部尚书。《新唐书·百官制》称:工部尚书一人,正三品,
  “掌山泽、屯田、工匠、诸司公廨纸笔墨之事”。工部尚书属下有屯田郎中、员外郎各一人,分“掌天下屯田及京文武职田、诸司公廨田,以品给焉。”其下属官还有屯田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二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由于屯田与军事关系密切,位于边疆地区屯田,兵部也参与管理,因而尚书省下的唐代屯田管理分为两个系统,中原各地屯田由司农系统管属;边州军镇屯田则由州镇诸军系统管属,即由各边疆军政长官掌管,收入用于支付边防驻军粮饷及州镇费用。
  边疆诸军的屯田,唐初直接管理的称总管、都督、刺史等州镇诸军长官,唐高宗时改称知营田事、营田大使、知营田使、检校营田事、营田游击将军等。到唐玄宗时统称营田使。公元721年后,节度使全部兼营田使。天宝年间,唐派安西副大都护封常清专知四镇仓库、屯田、甲仗、支度、营田事。都护府下属各都督府、州、军、镇的屯田,由都督、刺史和驻军长官掌管。再下所属各屯,每屯“以善农者为屯官、屯副”①。《通典》卷2《食货》还指出:“屯官取勋官五品以上,及武散官并前资边州县府镇戍八品以文武官内,简堪者充,据所收斛等级为功优。”在屯官下还同时配备“主簿一人,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五人”②。组成一个直接负责基层屯田的办事机构。开元二十五年(737年)规定边疆州、镇、诸军每五十顷为一屯,即每屯种地5000亩,有屯兵500人左右,每兵平均种地10亩。
  2.管理方式
  唐朝在龟兹境内的屯田可分军屯、民屯、犯屯三种,而以军屯为主,这与汉代在龟兹的屯田管理方式大致相同。
  (1)军屯。这是唐朝在龟兹境内最主要的屯田形式,是驻军官兵为了解决军粮,一面戍边,一面种地。《资治通鉴》卷213载:“自王孝杰克复四镇,复于龟兹置安西都护府,以唐兵三万戍之。”《资治通鉴》卷223又载:“开元中,置朔方、陇右、河西、安西、北庭诸节度使以统之,岁发山东丁壮为戍卒..开屯田,供糗粮,设监牧畜马牛,军城戍逻,万里相望。”《新唐书·食货志》也载:“开元后,边士西举高昌、龟兹、焉耆、小勃律,北抵薛延陀故地,缘边数十州戍重兵。”这些在不同时期从内地调往龟兹驻守的士兵,就是在龟兹屯田的骨干力量。屯田所需土地、农具、耕牛、种子和衣食等物均由政府配给。唐政府对耕牛的配给方法,还在《通典·食货志》内具体规定:“诸屯田应用牛之处,山原川泽,土有硬软,至于耕垦,用力不同。土软处,每一顷五十亩,配牛一头;强硬处,一顷二十亩,配牛一头。即当屯之内,有硬有软,亦准此法。其稻田八十亩,配牛一头。”说明这是经过调查实验后,根据土质不同确定的配牛标准。
  各地屯田实施情况如何,唐政府还对各地屯田定期进行检查,“方春,屯官巡行,谪作不时者”③。同时还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开元二十五年(737年),诏屯官叙功以岁丰凶为上下”④。说明唐朝屯田制度取得重大效果,是与上下严密的组织管理,层层分工掌管分不开的。
  (2)犯屯。指由犯人及其家属耕种的屯田。这对远处龟兹地区的犯屯来说,总是和军屯相杂在一起。早在公元640年,唐太宗平定麴文泰叛乱后,就命令把内地大批罪人滴戍西域,参加屯田。尽管谪戍西域的犯人可减轻罪刑,死刑也可免其死罪,唯到西域后,当然不会让他们单独屯田,而是把罪人及其家属另编为一支队伍,交军府收管,在军队监督下进行屯垦,所以总是夹杂于屯田军之内进行生产劳动,收获粮食全归军府。《旧唐书·陆贽传》说:“复有祗犯刑禁,滴徙军城,意欲增户实边,兼令展效自赎。既是无良之类,且加怀土之情,思乱幸灾,又甚戍卒。适是烦于防卫,凉无望于功庸。”陆贽的见解虽有很大的片面性,但却反映了唐政府把谪戍西域的犯人混编于屯垦部队中从事农业生产,进行监督劳动的事实。
  (3)民屯。唐代龟兹也有民屯,因为唐朝前期实行均田制规定,每个十八岁以上的男性农民受田一百亩。另据租庸调制规定,每个受田的男子,每年要给官府服徭役二十天。如果不去服役,要纳绢或布代役。所称给官府服徭役,就是要到官府屯田地服役,称为屯丁。屯丁屯种的土地称为民屯。民屯土地集中一起,自成系统,以便于管理。屯丁到屯田区服徭役,有统一的计功标准。《唐六典·屯田郎中员外郎》称:“诸屯分田役力,各有程数。凡营稻一顷,将单功九百四十八日,禾二百八十三日,大豆一百九十二日,小豆九十二日..禾黍一百八十日,麦七十七日。”这种屯丁、屯田,在西州和龟兹都曾实行。唐玄宗后期,由于均田制破坏,靠屯丁服役的屯田无法维持,政府只好招募贫苦农民,佃种国有土地。他们屯田的收入,成为唐朝后期西域军民重要经济来源之一,为坚守和保卫西域作出了贡献。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龟兹研究

《丝绸之路龟兹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本书叙述了龟兹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成就及龟兹王室世系和其在维护统一方面做出的贡献,阐述了龟兹地区的历史。形成于中国历史上两汉时期的丝绸之路,是一条“古代和中世纪从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经印度、中亚、西亚连接北非和欧洲,以丝绸贸易为主要媒介的文化交流之路”①。丝绸之路的形成与发展,为我们揭示出东西方文明源远流长的历史,描绘出栩栩如生的中西文化交流的历史画卷。纵观五千年灿烂的中华文明,它不仅凝结了中国人民的勤劳、勇敢和智慧,而且汲取了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优秀的精神文化成果。可以说,“没有丝绸之路,就没有高度发展的丰富多彩的古代中华文明。

阅读

相关地名

龟兹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