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封建土地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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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龟兹研究》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122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封建土地制度
分类号: F329.45
页数: 1
页码: 18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封建土地制度,龟兹地区包括绿洲和山区两大部分,绿洲主要从事农业,山区主要从事牧业,人口则以从事农业者为多。由于龟兹绿洲土地肥沃,气候温和,商贸兴旺发达,除农业外,园艺业、蔬菜业、棉麻等经济作物也都应时而生,并相当发达,因而也已产生土地私有制,或者少数拥有果园菜地的出租权力。因为在吐鲁番地区已发现有一件文书中提到,一个叫阿梁的人原住龟兹地区,拥有一个葡萄园,因缺少劳力,而把葡萄园租给卜安宝佃种的情况①。足证确已存在土地私有制。
关键词: 龟兹 经济 封建土地制度

内容

龟兹地区包括绿洲和山区两大部分,绿洲主要从事农业,山区主要从事牧业,人口则以从事农业者为多。这里单就农业区说,在汉代是以奴隶主为主的土地所有制。自魏晋南北朝至隋唐实行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但是汉唐时期的龟兹,受着汉唐政府的直接统治,因而它的土地所有制形式不能不受到中原土地制度一定的影响。从一些民间及寺院的传说来看,龟兹的王公贵族主要是拥有各种丝绸、金银、珠宝、珍玩等巨大而豪华的财主,并不拥有大规模的土地所有权。而是以统治者龟兹王为主的王田所有制,即习称的土地国有制,也就是中原早就存在的“四海之内,莫非王土”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对龟兹所产生的影响。简单说,就是龟兹王拥有土地所有权,然后以份地形式分给使用土地的农民。
  根据这种土地所有制的特点,从公元3世纪起在龟兹地区先后修建的许多佛教寺院也没有寺院所属土地和寺院所属经济。而在龟兹推行的这种土地所有制不仅保证了龟兹百姓王族的长期统治权,同时也制约了龟兹的赋税制度。这就是说,凡是耕种土地的农民必须向龟兹王交纳一定比例的货币作为“赋税”。玄奘在《大唐西域记》中说:“货用金钱、银钱、小铜钱。”所以在隋唐时期的龟兹社会通行的货币已相当多,这与它的土地制度及丝绸道上繁忙的商贸往来分不开。
  由于龟兹绿洲土地肥沃,气候温和,商贸兴旺发达,除农业外,园艺业、蔬菜业、棉麻等经济作物也都应时而生,并相当发达,因而也已产生土地私有制,或者少数拥有果园菜地的出租权力。因为在吐鲁番地区已发现有一件文书中提到,一个叫阿梁的人原住龟兹地区,拥有一个葡萄园,因缺少劳力,而把葡萄园租给卜安宝佃种的情况①。足证确已存在土地私有制。

附注

①黄文弼:《吐鲁番考古记》。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龟兹研究

《丝绸之路龟兹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本书叙述了龟兹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成就及龟兹王室世系和其在维护统一方面做出的贡献,阐述了龟兹地区的历史。形成于中国历史上两汉时期的丝绸之路,是一条“古代和中世纪从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经印度、中亚、西亚连接北非和欧洲,以丝绸贸易为主要媒介的文化交流之路”①。丝绸之路的形成与发展,为我们揭示出东西方文明源远流长的历史,描绘出栩栩如生的中西文化交流的历史画卷。纵观五千年灿烂的中华文明,它不仅凝结了中国人民的勤劳、勇敢和智慧,而且汲取了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优秀的精神文化成果。可以说,“没有丝绸之路,就没有高度发展的丰富多彩的古代中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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