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河古墓沟发掘及其初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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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考古研究》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1073
颗粒名称: 孔雀河古墓沟发掘及其初步研究
分类号: K878.8
页数: 13
页码: 135-147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一九七九年底,新疆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罗布淖尔地区孔雀河下游古墓沟全面发掘了一处原始社会氏族公共墓地,发掘古墓葬四十二座。这是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来,在国内外众所瞩目的罗布淖尔地区,我国考古工作者所进行的第一次考古发掘工作,取得了不少前所未见的工作成果。在这里出土的古尸被报导以后,国内外有关学科的学者,尤其是新疆地区的有关同志,对这方面的具体情况,非常关心。向大家汇报有关工作情况,是我们的责任。经过所内不少同志的共同努力,目前,古墓沟墓葬发掘资料的整理、分析工作,已初步完成。我借这个机会,把古墓沟墓地发掘情况、有关发掘资料可以说明的一些历史问题,以及对这处原始社会墓地年代的初步分析。
关键词: 孔雀河 古墓 研究

内容

1979年底,新疆考古研究所在罗布淖尔地区孔雀河下游古墓沟全面发掘了一处原始社会氏族公共墓地,发掘古墓葬42座。这是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在国内外众所瞩目的罗布淖尔地区,我国考古工作者所进行的第一次考古发掘工作,取得了不少前所未有的工作成果。在这里出土的古尸被报道以后,国内外有关学科的学者,尤其是新疆地区的有关学者,对这方面的具体情况非常关心。经过考古研究所各位先生的共同努力,目前古墓沟墓葬发掘资料的整理、分析工作,已初步完成。笔者借这个机会,把古墓沟墓地发掘情况、有关发掘资料可以说明的一些历史问题,以及对这处原始社会墓地年代的初步分析意见等作一些介绍。
  一、墓地概况
  古墓沟墓地,位于东经88°55′21″、北纬40°40′35″处,是孔雀河下游北岸第二台地上地势较周围稍高的一片小沙丘,东距已经干涸了的罗布泊约70公里。其地理位置,正当楼兰故城西向焉耆、库尔勒地区的孔雀河谷孔道上。库鲁克山屏列其北,但至此已只是十分低矮的小丘;孔雀河流经其南,相距不足2公里,目前也已滴水不存,只剩干涸了的河床。墓地所在沙丘地势平缓,地表隐约可见环列的木桩,透示了古墓地所在。
  发掘工作开始于1979年11月22日,止于12月18日,连续工作27天。墓地面积不大,东西35米、南北45米,总面积约1600平方米。深入到这片地区进行工作,远非易事。还考虑到以前在这片地区内的调查、发掘资料,都十分零散,可以说是没有一份比较完整的科学发掘资料。因此,在初步勘察清楚墓地规模后,决定对墓地进行全面揭露、发掘,以求对墓地全貌有一个完整的了解,便于对罗布淖尔地区早期考古文化研究,提供一份科学性较强的资料。这样做土工量极大,由于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保证了这一计划的完满实现。实践结果说明,这批发掘资料,不论是从地域上,还是从新疆早期考古文化内容上看,都填补了新疆考古工作的空白,对新疆考古文化建设,是一项重要的补充。
  所掘42座墓葬,从地表特征、葬俗、出土文物异同,基本上可以区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地表无环形列木,只部分墓葬墓室东西两端各有一根立木,露出地表。墓室为竖穴沙室。木质葬具、结构十分简单:无底,两块稍具弧度的长木板相向而立,两端各竖立一块木片,以为“挡板”,盖板同样是无规则的多块小板,上覆羊皮或簸箕状韧皮纤维草编织物。除个别墓葬中合葬二男性、三男性外,均葬一人。男女老少均见。死者,全部仰身直肢、头东脚西,裸体包覆毛织物,平卧于沙土上。出土文物大多是随身衣物或装饰品。这类墓葬共见36座。
  第二种类型:地表有七圈比较规整的环列木桩,木桩由内而外,粗细有序。环圈外,有呈放射状四向展开的列木,井然有序,蔚为壮观(图60)。墓穴在环列木圈内。木质葬具,均已朽烂成灰,可见出盖板和矩形边板的灰痕,但具体形制已难明了。死者均男性,同样仰身直肢,头东脚西,基本都是正东西方向,相差不出5度。由于深埋朽烂,出土文物较少。这类墓葬共见6座。
  这两类墓葬,同处一片墓地内,互相关系如何?
  (1)墓葬形制、葬俗虽有差别,从有关出土文物分析,应属同一考古文化类型,其差别,主要原因可能在于时代早晚不同;(2)有两座第一类型墓葬,叠压于第二类墓葬放射状列木之下。这种地层叠压关系,明确无误地表示:其相对年代,后者要肯定较前者为晚。当然,早晚相去多少,那是需要研究的另一个问题。
  下面,综合介绍一下两类墓葬中的出土文物。
  由于气候干燥,埋葬很浅,第一类墓葬中尸体及文物保存情况良好。尸体全身包覆于毛毯中,打开毛毯,可以看到死者头戴尖顶毡帽,毡帽上或插禽鸟翎羽,裸体,足穿皮鞋。当于右胸上部,人均见麻黄碎枝一小包。与此小包相近,还都有一件草编小篓。其中,少数草篓内盛小麦粒,自十多粒至一百多粒不等。也有盛白色浆状物(已成糊干)的。腕、腰、颈部,见玉、骨、珠饰。这些大都是死者随身的衣物、装饰品。此外,在部分墓葬东头,还随殉有木质或石质人像,木质日用器皿(盆、碗、杯)、角杯、兽角、锯齿形刻木等。在一座墓葬内的男性人骨架骶骨部,见到一件细石镞;又一座墓葬中,发现过一件小铜饰物,铜较少,所见锯齿形刻木、骨珠、骨锥、木雕人像等之风格,与一类墓葬无异。在两座墓葬中见到了小件铜饰物,具体形制已不明显。但六座墓葬中有两座见铜,比例不可谓小,值得注意。
  毛织物是出土数量较多的文物之一,有毛布、毛毯,原料主要为羊绒、羊毛,均为平纹织物。从捻线到织造,均可见出精细粗糙之别。毛毯,幅宽最大达1.8米,残长1米上下。以精品为例分析,毛线粗细均匀、毯面组织平整,缘边饰流苏。这样幅宽的毛毯,明显是利用比较原始的竖机所织造。这类原始竖机,南疆农村中至今仍时有所见。这无疑是我国目前最古老的毛毯标本,表现了古老的传统工艺特色及已经达到的相当不低的技术水平。
  骨架或干尸头戴的尖顶毡帽,不仅对分析墓葬主人民俗情况有用,对认识当时制毡水平更是可贵的第一手资料:毡色单纯,毡质平匀、厚实,毡帽尖挺。这是新疆及中亚地区最早的一批毡类标本。制毡,是中亚地区古代游牧人的一项重大发明。正如劳佛尔所指出的:“毡的制造,极可能是由中亚传至他处的又一文化特征。哥伦布时代以前的美洲,不知有毡,非洲也向来没有毡。即使在埃及,虽然养绵羊,并且用羊毛来织造衣服,但从来没有制造过毡。中亚以西的希腊人和罗马人,以及中亚以东的中国人①都知道毡,但在这些地方,毡未曾成为重要的物品。..可是在中央亚细亚,则从塞西安时代起,直到现在,毡的制造常居文化生活中之主要地位。因此之故,我们可以断定,制毛毡的技术,最早发生于塞西安人及萨尔马希安人。”②麦高文将上引塞西安人和萨尔马希安人在中亚的活动置于公元前7世纪,而我们在罗布淖尔所见毡帽的年代,要远较这一时代为早(详后)。
  皮鞋,尸体所穿这类皮鞋,主要用牛皮为料,未经鞣制,部分皮料牛毛尚存。缝制精粗不一,但大都很粗糙,仅能护足而已。它们均以皮线缝连。这也是新疆及中亚地区古代居民有传统特色的制品,尼罗河流域、印度河流域、两河流域及黄河流域这几个古代文明中心,居民一般均穿屐履,而不穿皮质鞋、靴。因此,这也应是有特色的新疆和中亚地区的传统制品③。
  草篓,是这一墓区普遍出土的文物。人具一篓,用为盛器。它是用韧皮纤维如麻类以及芨芨等为原料编制而成,形制通常是平口鼓腹圆底或小平底,高一般在15厘米上下。少数编制精巧的不仅平整细密,而且利用纬向材料光泽程度的不同而显示“之”字、波纹、几何形折曲纹饰等,富有装饰效果。从部分篓中盛小麦、白色糊状物看,可能与食具有关。以草编器作为食具,在过去未见实物。汉文古籍中有所谓“箪”,乃指竹、苇编器。其中一部分也用为食具,“箪食壶浆”即是一例。它们,颇可说明用竹、苇、草编器作为食具、盛具,曾是我国古代一种比较普遍的情况。
  木雕人像是值得重点说明的一种艺术品。共见5件,均为半身像。头戴尖帽,脸型瘦长,梳短辫、垂于颈后。面部特征一般均未刻画,或只是用红、黑色几道,象征性地表示出眼、鼻、嘴的部位。通体观察,除一件外,都明显是女性形象:胸部双乳丰隆,臀部肥大。与这些木雕女像相类,还出土一件石雕女像。这些女性雕像,对说明当时的社会思想意识并进而分析其社会状况,当然是很有意义的。
  铜器,总共只3件,均为红铜,而且个体极小。曾取其一送请新疆冶金局冶金研究所分析,结论是铜质纯度颇高,含杂质少。其他木、骨、角质用器,骨、玉质装饰品,对分析当时社会生活、艺术风格也都是很有价值的资料。
  在古墓沟发掘的42座古墓中,没有出土一件陶器。这种现象也值得我们的注意。
  二、古墓沟文化所揭示的问题
  古墓沟墓区发掘资料表明,它是在罗布淖尔地区具有特色的、本地少数民族的考古文化遗存,可以名之为古墓沟考古文化。
  古墓沟文化在许多方面为我们揭示了重要的、值得继续深入研究的课题。对我们认识罗布淖尔地区古代居民的种族特征,罗布淖尔以至塔里木盆地内新石器时代考古文化特点等,都具有珍贵的科学价值。
  古墓沟文化告诉我们:新疆地区存在过古老的,具有地区特点、民族特点的考古文化,它们具有鲜明的特色、自身的优点。在罗布淖尔地区,孔雀河三角洲,新中国成立前国内外曾进行过多次考古调查、考察活动。其中,A.斯坦因、F.贝格曼、我国学者黄文弼等,在这片地区内,均曾采集到过不少细石器,还曾见到过彩陶片。A.斯坦因根据他在楼兰故址及孔雀河谷采集的多量细石叶,曾据以认为:“在这里发现的数量极多的石刃,意味着这个遗址(指LA,即人们认为的楼兰故城——引者),有人居住的时间可能要上溯到石器时代的早期。”①仅据地表采集到过细石器,实际是不能说明从新石器时代早期到楼兰时期这里一直存在人类活动的;但是,从新中国成立前在这片地区内不少地点都见过细石器,斯坦因提出“石器时代早期”这里即曾有人类活动,却是一个可以注意的论点。我们在古墓沟墓地的发掘,实际就是为我们对这片地区内早期考古文化的研究,补充了一批新的、经过科学发掘的资料,较之只是地面的采集,向前走了一大步。
  根据出土文物,对这一阶段古墓沟人的经济生活状况及其社会形态可以得到初步的概念。无疑,这对研究新疆早期民族历史具有很大意义。
  发掘资料具体表明,当时古墓沟人的生产以畜牧业为主体。主要饲养羊、牛,羊有山羊、绵羊。在一座墓葬中,随殉的牛、羊角多达26支,说明已有相当规模的牲畜财富的积累。鞋、帽、包裹身体的毛布或毛毯,也都取自毛绒、皮张,主要依靠畜牧业。足以说明,畜牧业是当时人民生活的重要衣食之源,是社会生产的主要部门。农业是存在的,墓区发现的小麦粒,是一个直接的说明。但出土数量,从总体看,只占很小比例。孔雀河谷可得灌溉之便,少量的农业经营是完全可能的。从随殉的小麦粒只十数粒至一百多粒分析,足见小麦之十分珍贵。大部分麦粒呈深褐色,形态完整,胚保持完好,麦粒顶端的毛簇尚清楚可见。经四川农学院颜济教授鉴定,其形态特征与现代普通小麦无异,是典型的普通小麦;还有一些麦粒色泽、胚、顶端毛簇与上述普通小麦相似,但在其背部紧接胚处,有驼峰状隆起,当为圆锥小麦。这些普通小麦与圆锥小麦,是我国所见最早的小麦实物标本。说明近4000年前,我国新疆东部地区,已有纯一的普通小麦和普通、圆锥小麦群的存在。新疆存在不少天然的野生节节麦,它们与圆锥小麦自然杂交,即可形成普通小、麦种。颜济教授认为,圆颖多花类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普通小麦,可能就是这样产生的②。再有一点值得一提的,我国古代黄河中、下游,主要栽培谷子,而小麦,最早可能在新疆种植。小麦目前已是我国最主要的粮食作物之一,这应该是古代新疆各族人民的一项伟大贡献。
  除畜牧业、少量的农业生产外,渔猎是人们生活的补充。墓地内见到马鹿角磨成的骨锥、多量禽颊骨串珠、一小块残破网罟,可以作为具体证明。
  家庭手工业是一个重要的部门,日常用器多为草编、木、角类制器。以荒漠、半荒漠地区草木为原材料,制作成自身需要的日用器皿。尤其是各种草编小篓,有多种造型,并显示几何形纹饰,从中可以看到古代罗布淖尔地区古墓沟居民们惊人的灵敏和技巧。
  毛纺织,是家庭手工业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这里所见的毛毯,是国内,也是新疆地区最早的毛织物标本。据新疆羊毛研究所对毛纤维检测分析,羊绒质量颇高(可纺70支细毛纱);而且,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人们已经有了分档使用羊绒、羊毛的概念。质优者捻线织布,粗劣者搓捻毛绳、粗毛线。足见羊毛纺织在这里已有相当长的历史,这些资料,对研究我国纺织工艺史,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其他如前面提到的擀毡制帽、缝制皮鞋、草编小篓等,也是在人们生活中具有重大意义的生产活动。
  由于不知陶器,日用器皿除草编器外,木、角器是人们不可或缺的日用器具。木盆、木杯等木质用器,系取粗细不等的一小段木料,中部掏空,器表稍经刮削、修整,造型可能与用料有关,很不规一。角杯,只是把动物角尖端切断,堵塞以块木,利用髓腔,即为用器。
  颈、腕部围饰骨、玉质串珠,腰际环绕骨管,毡帽周缘或以红色毛线缝绣,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古墓沟人,利用本地环境中可以方便取得的各种材料,美化着自己的生活。
  他们有自己的宗教意识。这不仅表现在富有特点的墓地安排上,从人人配备一小包麻黄细枝(凡包尸毛布未朽的,无一例外),从这一别具特色的葬俗上看,也可以得到肯定的结论。
  古墓沟人是富有艺术情操的。平淡无奇的禾草类纤维,在他们的手中成了小巧玲珑、图案富装饰美的各种小篓。普通的骨、角、木锥,有多种形制并刻镂了不同的图案、花纹。他们完成的木质圆雕妇女半身造像,比例正确,特征明显,是难得的原始社会阶段留存至今的艺术珍品,是我国人民宝贵的文化财富。
  墓地内出土的三件很小的红铜饰物,据新疆冶金研究所分析,红铜铜质纯度相当高,所含杂质不过千分之四左右,达三级到四级标准。这不是初步掌握炼铜技术时所能达到的工艺水平。
  关于罗布淖尔地区以至古代塔里木盆地早期居民的种族特征,也是国内外学者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古墓沟和铁板河出土的两具古尸以及古墓沟墓地内相当一批比较完整的人骨架资料,是我们进行体质人类学测量、分析的珍贵资料。我们在发掘工作中曾进行过初步的形态特征观察:较普遍属金黄色毛发、眉脊稍高、鼻骨也偏高,脸型稍瘦长。韩康信教授曾对这批人骨进行体质人类学测量、分析,结论为“古欧洲人类型”,“与现代长颅欧洲人种的诺的克(或北欧)人头骨较为相似”①。进一步的人类学测量工作,目前尚未完成。
  对罗布淖尔地区古代居民的种族特征,国外曾据新中国成立前少量资料进行过分析研究。F.贝格曼的观点是:”这种楼兰人的风格表现出:他们不但有蒙古人和撒克逊人的特征,而且是一种中间的风格”,“这种风格说明不是混血的,而是天然发展的过程”,“他们好像确实是楼兰人,同高加索人、然后才是蒙古人有着密切的血缘关系”①。
  A.斯坦因根据他在罗布淖尔地区发掘的人骨称本及在新疆地区所得人类活体测量资料,对楼兰人的种族特征也曾进行过具体分析:“这些人头的特点很近于阿尔卑斯种型。据我所收得的人类测量学材料的证明,现在塔里木盆地人民的种族组织,还以此为最普遍的因素。”②
  从这些论述可看到:进一步认真分析测定罗布淖尔地区古墓沟所得人类学标本,不仅对了解古代罗布淖尔地区居民的种族成分有直接意义,对研究古代塔里木盆地居民的种族成分也有重大的科学价值。
  根据对同类型古墓葬资料的分析,对这一考古文化属于古代什么民族也有各种看法。由于墓区气候干燥,尸体干缩,死者人土时一切穿戴、配饰均不朽。这些难得的资料,使死者生前的形象、装束,均能活现于今天,对研究墓葬主人生前所属民族及其社会文化生活特点确是有利的条件。
  我们在古墓沟发掘清理了一片完整的墓地。墓葬的组织安排,实际是当时社会生活的表现。据此,可以分析当时的社会发展形态。在第一类墓葬中,除两座男性合葬墓外,都是单人葬。男、女、老、少,以平等地位共葬于一区公共墓地中。随葬文物主要只是人人均备的草编小篓、麻黄枝小包、少量石骨质饰物等;其中有五六座墓葬中随葬物稍为丰富,还有锯齿形刻木,木、石质圆雕女性像,玉珠,硅质岩加工成的饰物,小铜饰,多量兽角等。而这几座墓葬的主人,均为女性,尤其是老年女性。十分生动、形象地说明了古墓沟人们处于没有显明社会分化的原始社会阶段,而女性、尤其是年迈的老祖母,在社会上居于重要地位,受到社会的尊敬。这正是原始氏族社会前期的基本特点。
  第二类墓葬由于深埋,随殉文物大多腐朽不存,但从地面七圈列木及环圈外呈放射状展开的木桩布局、设置,较之第一类墓葬,表现了非凡的气势。对进一步分析这一阶段内人们的社会意识,是很有价值的实物资料,而墓内均埋葬男性。这说明,发展到这一阶段,男性已在社会上居于显要地位。
  古墓沟墓地发掘资料,还为我们提供了一批十分珍贵的认识本地区历史时期内生态环境发展变化的资料。浅埋的墓穴中尸体保存完好,随殉文物中可见到麻、红柳、芨芨、麻黄、胡杨、红花、芦苇等材料,说明气候干燥,植被同样是目前南疆荒漠或半荒漠地带常见的耐旱植物品种。处于新石器时代的原始社会时期,人们营构这片墓地时,这里就是沙丘,酷烈的季风对这片沙丘墓地的安全也是一种威胁,沙丘表面的列木直接发挥了固沙的作用。但它们的顶部已被风沙磨蚀近平,然而沙丘却未被移动。原始社会阶段的这一环境特点至2000年前的汉代没有显著变化,这从汉代文献对罗布淖尔地区的记述中很容易得到印证,《汉书》说,这片地区“沙卤少田、寄田仰谷旁国。国出玉,多葭苇、柽柳、胡桐、白草,民随畜牧逐水草。有驴马、多骆驼”①。这段简略的文字,与我们从古墓沟考古资料中所了解到的自然地理特点、社会生产情况是基本一致的,拿这些资料更进一步与2000年后的今天比较,这里的自然地理环境可以说是仍然类同;如果要找差别,最大的一点就是由于孔雀河、塔里木河上游生产发展筑坝截流,河水已经不能流到这一地段,不仅河流干涸,而且罗布泊也成为了一个历史的概念,实际成了一个滴水不存的广阔盐盆。这颇可以说明,在人类活动的历史时期内,人类活动实际是生态环境变化、发展的最有力的因素之一。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主要必须依凭人类的自觉努力。
  最后,在论及古墓沟墓地发掘的意义时,不能轻估它们对新疆古代历史、文化研究的重大价值。在面对这一问题时,不能不注意到,在过去的研究中,对新疆地区古代民族的历史文化,曾存在不少误解和偏见。国内外流行过的错误观点之一,就是认为塔里木盆地内的古代少数民族文化没有本身的特点,古代文明发展程度很低:“文明上的特征乃是由中国(指我国内地——引者)、波斯以及印度三种文化势力混合而成的一种产物”②,斯坦因这一深具影响的观点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在孔雀河古尸的消息发布后,日本有的学者曾发表讲话:“如果说6400年前就有那样发达的文明,那么周围的中国本土文化和印度文化的年代就都被推翻了。那个木乃伊,无论怎么说,也不能认为是楼兰王国成立的汉代以前的,最古也不过2600年,这种说法已经达到极限”③“以木乃伊所戴毡帽来看,也应不是很古的。在苏联发现的毛毡是纪元前600年时,代的,几千年前就已有毛毡是不能想象的”④。在这些观点里,罗布淖尔地区古代文明任何方面都必然较周围地点为低的论断,是表现得十分清楚、十分明白的。
  古墓沟考古文化所揭示的科学结论,是对这些论断的有力否定。面对这些新的考古资料,笔者必须从这些新的实践出发,对所有资料进行细致、深入的分析,得出应有的结论。这对笔者正确地认识新疆古代民族史,对于中亚地区古代文明史的研究,无疑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这里笔者强调了要注意古墓沟文化所表现的新疆地区存在过的一种古老的,具有地区特点、民族特点的考古文化,但这绝不是否定新疆地区与其相邻地区间曾经存在过的文化、经济交流和联系。这种交流和联系,可以说是与人类共始终的;只不过在规模、深度上随时代发展有所变化而已。新疆古代历史,很生动地说明过这一真理。笔者对古墓沟出土铜器所提出的说明,也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基础。
  三、墓地时代分析
  发掘资料说明,古墓沟墓地是处于原始社会阶段的氏族公共墓地。
  至于这一墓地的绝对年代,即古墓沟人究竟活动在大概距今多少年前?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存在很不一致的观点。
  在发掘资料没有全面、具体公布之前,讨论这个问题本来是有一定困难的。但考虑到古墓沟出土古尸在上海展览时,曾经发表过“距今6400年前”的碳14测定结论;随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技术室又公布过另外两个碳14测定数据,大家对这个问题无疑比较关心。因此,在概略介绍这批发掘资料的同时,说一下笔者在这个问题上的具体观点,当会有助于问题的深入。而且,它的正确解决,对更深入一步认识有关资料的意义,对罗布淖尔地区早期考古文化研究,也有很大意义。因此,笔者也愿意在这里把即使还不是十分成熟的意见发表出来。
  笔者是从考古文化本身特点及碳14测定结论两方面进行分析探讨的。
  墓地出土文物可以看到几个明显的特点:不见陶器,日常用器以草、木、角器为主;在一具男性骨架骶骨部发现过一件形制规整的细石镞,锋刃锐利,这应是当时有代表性的武器;除三件小铜饰外,从木雕人像及其他木器的细部加工痕迹分析,应用着一种相当锐利的工具。
  从这些基本特点里,我们可以得到这么几点推论:从全部出土文物不见任何汉代文化影响的痕迹看,这一考古文化的时代应该肯定早于汉代。
  我们曾注意到,与我们这里文化类型相同的古代墓葬,A.斯坦因、黄文弼等在罗布淖尔地区考察时,即曾有过发现。斯坦因在谈及这一资料时,就曾提出它们是楼兰国人的一种墓葬①。楼兰国,概念自然是和汉代联系在一起的。我们是不同意这个分析的。通过古墓沟墓地发掘,同时结合新疆考古所1980年4月在楼兰城郊清理的汉代墓葬资料,更加强了笔者认为这一考古文化的时代肯定早于汉代的概念。
  新疆考古所在楼兰东郊清理了两处汉代墓地②。墓内有多量汉式文物,如汉代漆器、铜镜、锦、绢等物出土,它们和具有本地特色的陶器、木器、毛织物等共出。这两处墓地,一处明显到东汉,又一处时代可能稍早。从这批汉墓中可以看到两点:一是入汉以后,汉式文物来到楼兰地区是很多的;处于丝绸之路交通线上的古墓沟墓地,如果时代已经到汉代,是不可能见不到一点汉文化影响的。其次,我们可以将属于汉墓中土著文化成分的有关文物与古墓沟出土文物进行比较,其发展程度的高低差别,见得十分明显。古墓沟墓地中普遍见到的草编小篓至汉代已消失不见,具有本地特色的手制陶器如红陶小钵、带流杯、小罐等,是随殉的日常用器。木制用器这时仍使用较多,但制作已远为精巧,造型比较规整,配附铁环,安接木腿。东汉墓内出土的彩色毛织物色泽绚丽,组织致密,不仅有很好的斜纹织物,而且熟练运用着通经断纬织造技术,这些都是古墓沟毛织物无法比拟的。铁器,这时已普遍使用。小铁刀与兽骨共置一盘中,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平常景象。将这些明显反映了本地区特色及工艺特点的文物进行比较,说古墓沟墓地原始、古朴,其年代较汉代更为古老,是完全可以肯定的。
  整个古墓沟墓区,不见任何陶器的痕迹,这绝不可能是一种偶然的例外;而只能是这片墓地时代比较古老的一个有力内证。在有关报道里,在罗布淖尔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中,新中国成立前确有人曾采集到应属新石器时代最迟至金石并用时期的彩陶片①,笔者发掘的这片墓地,处同一地区内,却不见陶器,其相对年代,应较此为早。从一般道理分析,学会制造使用陶器,较之不会制造陶器,总要稍晚一步。关于新石器时代考古文化,国外有区分为“先陶”与“有陶”两个发展阶段的,“先陶”的新石器时代,其年代相当古老。我们当然不能仅仅据此就把古墓沟墓地不见陶器这一文化特点与“先陶”的概念简单等同;但说它比同一地区内含彩陶的考古文化要早,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由于在罗布淖尔地区或孔雀河下游地段科学的考古发掘工作做得不多,积累资料十分有限。目前,还无法建立起这片地区考古文化发展序列的清晰概念;为助于认识古墓沟墓地考古文化的时代,笔者试以近年发现的与这片墓地邻近的考古资料进行比较。
  在哈密五堡发现的一片原始社会阶段的墓地,笔者曾主持发掘。墓地内出土了石器、木器类生产工具及日用器、彩陶器、小铜刀(配于男性腰部)、多量彩色毛织物及粮食、食品等②。墓地时代曾经文物局文保所技术室进行碳14测定,所测4份数据在距今3260~2960年之间,大体在3000年前上下。哈密五堡墓地出土文物不论从哪一方面看,都远较古墓沟墓地为进步,其物质文化发展的程度要高得多。哈密出土的大量彩色斜纹毛织物与古墓沟的平纹本色毛织物,标志着两个发展阶段。从常理分析,古墓沟要较哈密五堡原始。
  配合南疆铁路修建工程,笔者还曾在阿拉沟工地进行过持续两年的考古工作,发掘、清理了近百座新疆古代少数民族的早期墓葬,出土了不少彩陶器、木器、石器、毛织物、铜器及金器、丝织物、漆器等珍贵文物。这一墓地时代延续较长,出土文物可区分为不同时期。最早可到距今2800年左右的西周,最晚可到战国、秦、汉。在早期墓葬中彩陶器与铜器并存,晚期见到铁刀。将阿拉沟早期文物与古墓沟墓地文物进行比较,古墓沟文化原始、古朴的风格同样是一目了然的①。
  这里应该说明,这终究不是同一地区内、存在明确地层叠压关系的先后考古文化的比较;而只是相去最近的绿洲内不同考古文化的比较。这就不能不具有一定的局限,因为彼此的差别,既可能是时代早晚的不同,也可能是地域性的差异。我们所以作这样的比较,是鉴于新疆地区的自然特点,虽是相去数百里地的又一绿洲,却又是彼此紧密毗连的最近的居民点。从整个情况看,一般地说,相邻绿洲内,处于同一阶段的考古文化,处于基本相当的发展水平,这是有不少实例可见的。基于这么一个分析,可以推论,古墓沟文化要比阿拉沟早期文化、哈密五堡考古文化更古老一些。
  这是从考古文化方面进行的一点分析。
  另一方面,还可以从碳14测定出的数据中进行探讨。这方面的情况,比较复杂。
  墓地出土的文物标本,曾经先后送请南京大学地理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技术室、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碳14实验室、文物局文物保护技术研究所碳14实验室等单位帮助进行年代测定。送请南京大学地理系的标本,是由中国科学院新疆生物土壤沙漠研究所在墓地采集的木材,年代结论为距今6412±117年。为了对这一年代测定结论进行验证,我们又将墓地内第一类型的第23号墓葬内出土的木质葬具及此墓出土女尸身上的毛布(共7克)送请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技术室进行测定。结论是:“棺木距今3650±60、公元前1700年’,‘3545±60、公元前1595年’,毛布距今‘2185±105、公元前235年’,‘2120±105、公元前170年。’②同一墓葬内两件标本年代相去悬殊,测定单位分析结论是:“毛布年代应与少女死亡的年代相当”,“棺材可能是利用早期木头制成的”③。
  这两组测定结论先后在报上披露以后,国内外反响十分强烈。
  观察古墓沟墓地内出土的多量木材标本,不能支持当时使用的是“千年古木”这种分析。为了对纷乱的碳14测定数据进行验证,我们又送了第一类型第38号墓内出土的木材、毛布、毛皮及4号墓的木材请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碳14实验室再一次进行年代测定,其结论是:
  第38号墓
  棺木:距今3660±80年,经树轮校正为距今3980年。
  包尸毛毯;距今3480±100年,经树轮校正为距今3765年。
  盖棺羊皮:距今3615±170年,经树轮校正为距今3925年。
  第4号墓
  棺木:距今3525年±70年;经树轮校正为距今3810年。
  此外,还曾将第一类型的第12号墓出土之木质葬具标本送请文物局文保所碳14实验室测定,结论是距今4260±80年,经树轮校正为距今4730±135年。
  综合分析这一系列测定数据,有几点情况值得注意:首先,第38号墓中出土之葬具(木材)、毛皮、包尸毯等,三者测定数据基本一致。这有力表明,它们相当准确地说明了墓主人生活的绝对年代,从而也就正确表明了墓地的年代。其次,墓地木材与毛皮、毛布测定年代基本一致,说明并非古木,从而也就给我们解答了这个疑团。
  在此稍后,与古墓沟墓地考古文化面貌一致,在铁板河(孔雀河进入罗布泊处)又出土了一具古尸。覆盖古尸的山羊皮曾经送请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技术室进行测定,年代结论为距今3580±70年,经树轮校正为距今3880±95年。这一测定结论与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实验室所测第38号、4号墓的年代结论彼此相近,可以统一。
  南京大学地理系所测结论偏早,可以舍弃。考古研究所技术室所测23号墓标本,棺木测定结论与同一类型的38号墓、4号墓、铁板河古墓利用不同材料测得的结论基本一致。只是所测毛布结论,年代相去较远。这个间题,将来还可以通过重测第23号墓的毛布等材料作进一步验证。至于文物局文保所测定之数据,与38号墓等墓葬的年代结论,比起南京大学之数据虽近得多,似仍偏早。而大量的测定数据,均集中在距今3900、3800年上下,而这一年代结论,与考古文化分析的相对早晚,也可以统一。因此,我们认为:古墓沟第一类型墓葬(铁板河古墓与此类同)是距今3800年左右的罗布淖尔地区的土著民族的考古文化遗存。
  四、其他几个有关问题
  在介绍了有关古墓沟墓地资料、它们反映的历史问题及其绝对年代以后,还考虑到几个与此密切相关的问题,在这里稍予涉及。
  我们现在提出了古墓沟墓地是距今3800年前后的考古文化遗址的明确论点,它自然也逻辑地带来一系列的学术问题。比如,自距今3800年到距今2000多年前的楼兰王国之间,怎样从古墓沟考古文化逐步发展成楼兰文化的?它们经历过一些怎样的发展环节?这些问题,受目前考古工作及资料的局限,我们还不能给出清楚、明确的结论。但在新中国成立前多次进行的对罗布淖尔地区的考察及我们近年在罗布淖尔地区先后三次进行的调查、发掘中,也注意到一些值得引起重视的线索。除前文提到过的彩陶外,我们在孔雀河谷、楼兰地区采集到多量打制石器,还采集到很粗糙的手制灰陶片;在楼兰城内,也采集到磨制石斧;还有前面谈到的手制红陶、木器与汉式文物共存的可能早到西汉的墓葬…….这些,都不失为我们分析问题、进一步在这片地区进行考古工作、补充缺环的重要线索。稍前,中国科学院地理所王守春同志告知,据他在楼兰地区考察的经验,参考亨廷顿《亚洲的脉搏》一书提供的资料,他认为在古墓沟墓地附近,存在一处过去“一直被忽视的居落遗址”①。笔者相信,随着今后在罗布淖尔地区考古工作的进一步展开,尤其是对一些废弃古遗址进行一定的调查、发掘,这个问题,是会逐步得到解决的。
  关于古墓沟墓地的许多碳14年代测定数据,部分数据差异较大。而这一墓地总共才只42座墓葬,延续的时间绝不会是非常长久的。面对这许多互相矛盾的测定数据,根据我们对考古文化的分析,结合各组数据间的关系,我们提出了距今3800年上下比较可靠这个初步结论。但是,对其他测定数据应该怎么理解?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误差?还是值得进一步分析的。曾有同志提出过这里的地理环境特点,是一个不能忽视的因素。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很希望能和有关单位一道,再进行一系列的测定分析研究,以求得一个最后的结论。这无论对罗布淖尔地区早期考古文化研究还是对碳14测定技术这一学科本身,都是有意义的。

附注

①这里,劳佛尔把中亚与中国分割开来是明显不对的。中亚的相当一部分地区就在中国新疆境内。 ②w.麦高文:《中亚古国史》,61页,北京:中华书局,1958。 ③w.麦高文:《中亚古国史》,57~217页,北京:中华书局,1958。 ①w.麦高文:《中亚古国史》,57~217页,北京:中华书局,1958。 ②颜济教授的鉴定报告,将与古墓沟发掘报告一道刊布。 ①韩康信:《新疆孔雀河古墓沟墓地人骨研究》,载《考古学报》,1986(3),361~384页 ①F.贝格曼:《新疆考古调查》,斯德哥尔摩:1939。 ②(英)A.斯坦因:《斯坦因西域考古记》,向达译,110页,北京:中华书局,1936。 ①《汉书·鄯善传》。 ②向达译:《斯坦因西域考古记》,16页,北京:中华书局,1936。 ③④日本《产经新闻》1981年3月3日。 ①(英)A.斯坦因:《斯坦因西域考古记》,向达译,110页,北京:中华书局,1936。 ②关于这两块墓地,侯灿在《楼兰遗迹考察简报》(《历史地理》1981(1))中曾经提及,但关于出土文物,尤其是陶器,未具体涉及。 ①F.贝格曼:《新疆考古调查》第一部分。 ②有关哈密墓地发掘情况,《新疆考古》第一期曾有简单报道,资料均存新疆考古所。 ①关于阿拉沟考古资料,1981年,第1期《文物》曾经报道了其中一部分晚期墓葬,大部分资料尚未正式公布,现存新疆考古所。 ②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实验室:《放射性碳14年代测定报告》,载《考古》,1982(6),662页。 ③据《人民日报》,1981年4月17日有关消息。 ①王守存:《通过考古学和地理学的比较研究对楼兰地区某些历史地理问题的探讨》。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考古研究

《丝绸之路考古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新疆人民出版社在20世纪90年代帷幕初揭时,就策划、设计并组织出版了《丝绸之路研究丛书》。应该说,它在当年,是紧密呼应时代要求而出版的一套好书。在这套丛书中,我应命承担了《丝绸之路考古研究》。当年交出的,其实并不是一本专著,而只是将手边积淀了丝路文化痕迹的部分论文,编集在一起,交了卷。本书内容包括:丝绸之路新疆段考古研究;孔雀河古墓沟发掘及其初步研究;唐西州白水镇初考;尼雅考古与精绝文明;天山东部的石雕人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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