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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伊犁宗教文化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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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伊犁研究》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0771
颗粒名称:
第八章 伊犁宗教文化
分类号:
K294.52
页数:
36
页码:
202-237
摘要:
本章记述了伊犁的宗教文化内容包括了,原始宗教文化、古代宗教文化、伊斯兰教文化等情况。
关键词:
伊犁
宗教
文化
内容
第一节原始宗教文化
伊犁地区是古代游牧民族重要的活动区域,也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多宗教信仰并存的地区。古代伊犁地区生活着众多的部落和居民,如塞种、匈奴、乌孙、大月氏、葛逻禄、突厥、契丹、蒙古、汉等。在宗教信仰上也呈现出多样化,先后流传过原始崇拜、萨满教、祆教、佛教、景教(基督教聂斯托里派)、道教、天主教和伊斯兰教等。现在伊犁地区生活着哈萨克、汉、维吾尔、回、蒙古、锡伯等数十个民族成分,主要的宗教信仰有伊斯兰教、佛教(包括藏传佛教,即喇嘛教)、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以及保留在民间的萨满教残余。这种长时期的多民族聚居、融合和多宗教的并存、交融,形成了伊犁地区丰厚的宗教文化底蕴,在新疆有其特殊的历史地位。
原始的自然崇拜和萨满教是西域包括伊犁早期民族共同的宗教信仰。对天、地、日、月、星辰、山、水、火、雷电等的崇拜以及动植物崇拜、祖先崇拜和萨满教的崇拜观念,曾经长期支配着伊犁先民的精神生活。
在自然崇拜中,对天的崇拜在诸游牧民族中有较为突出的地位。突厥语和蒙古语称“天”为“腾格里”,而这一名称的来源则为公元前3世纪的匈奴语。可见匈奴人很早就有对苍天的崇拜。《汉书》记载:“匈奴俗,岁有云龙祠,祭天神”①。说明匈奴人早就把“腾格里”尊为天神,并设祭坛,受到匈奴人的特殊崇拜。匈奴酋长称为“撑犁孤涂单于”。“撑犁”即“腾格里”的不同汉译,“孤涂”为“子”,意即“苍天之子”。这与中原皇帝称“天子”是一个意思。匈奴冒顿单于自称是“天所立匈奴大子”,认为自己有上天佑护。公元前2世纪冒顿单于征服月氏及西域诸国时,就被看做是“以天之福”。汉武帝时,匈奴单于在马邑中计受伏,有汉朝尉史告密,得以逃脱。单于说:“吾得尉史,天也,天使若言。”遂封尉史为“天王”①。有传说,“匈奴单于生二女,姿容甚美,国人皆以为神。单于曰‘吾有此女,安可配人?将以与天’。乃于国北无人之地筑高台,置二女其上,曰‘请天自迎之’”②。这一传说足见匈奴人对于天献祭的重视。据《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匈奴人每年有三次集会,除秋天的一次是为稽查人口增减和牲畜繁殖情况外,其余两次都是祭祀天神的集会。献祭天神多将祭品置于高台或高杆之上。突厥人在每年的5月中旬拜天献祭。《乌古斯可汗的传说》记载有乌古斯可汗立12米高的木杆,杆顶挂鸡,杆下拴羊的祭天方式。乌孙人、康居人称天为“唐厄尔”或“苍唐厄尔”,也献祭拜天。突厥人十分崇拜天神,认为天神“腾格里”是主宰一切的神,在突厥鲁尼文的碑铭中,记载有“上天(腾格里)、女神(乌买)及神圣地水”,“蒙天之佑”(暾欲谷碑),“承上天之志”,“由天之意”(阙特勤碑),“承上天下地之福”(毗伽可汗碑)等语。《乌古斯可汗的传说》里也经常提到“腾格里”。表达了对“腾格里”的崇拜和赞颂。
突厥部落阿史德氏崇拜天神,另一部落阿史那氏原来崇拜日神,两部世代联姻。后来,突厥人把崇拜天、日合而为一,日为神相,天为神名,形成敬天拜日的习俗,天神具有全智、全能的性质,并总是作为突厥人的保护神出现。祭祀时,只有朝着日出的东方跪拜,才能获得神的赐福。因此,突厥人的住所和墓地总是选择在高地,在空旷的草原上举行祭祀,需人工营建高台。据史载,突厥人祭天的风俗:“以五月中旬集他人水,拜祭天神,於都斤西有高山迥出,上无草树,谓之勃登凝黎,夏言地神也”③。据学者研究:“按勃登凝黎,实乃tengri的译音,其意非地神,而是天神,参稽其他史料,”这一在河畔山上祭拜天神的最盛大的节日乃五月八日④。
蒙古人有拜天之礼,天神“腾格里”是最主要的崇拜对象。史称蒙古人“最敬天地,每事必称天”。⑤天神在蒙古人的信仰中成为众多神灵中最高的神,以后又分出一些各司其职的诸天神,如马尼汗腾格里(主管狩猎)、吉雅其腾格里(主管牲畜)、巴特尔腾格里(给人以勇气和力量的英雄天神)、比斯满腾格里(主管财富)等等。
蒙古人崇奉地神,尊地神为“地母”。“彼等有神,名称纳赤该,谓是地神,而保佑其子女牲畜田麦者,大受礼敬。各置一神于家,用毡同布制作神像,并制神妻神子之像,位神妻于神左,神子之像全与神同。食时取肥肉涂神及神妻神子之口,已而取肉羹散之家门外,谓神及神之家属由是得食”⑥。
古代塞人、乌孙人盛行太阳崇拜。在塞人崇拜的诸神之中,太阳神为最高之神。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说:“塞人在诸神中只崇拜太阳,他们献给太阳的牺牲是马。他们把马作为牺牲的理由是,只有人间最快的马,才能配得上诸神中最快的太阳”①。乌孙人把太阳尊为神来崇奉,每年都要宰马举行祭太阳的活动。在许多塞人生活过的地方都发现有祭马坑。他们还认为火是太阳在地上的化身,因此,对火的崇拜也就是对太阳的崇拜。
匈奴人还有拜月之俗:“单于朝出营,拜日之始升,夕拜月”;“举事要看星月,月盛则议战,月亏则退兵②。蒙古人也崇拜月亮,择日行事则视月盈亏以为进止,月出之前,下弦之后皆其顾忌。见新月必拜“③。“秋出兵,春休兵,岁岁验中秋夜月明为利,即兴兵。若中秋夜风雨晦冥为不利,即不兴兵”④。哈萨克先民崇拜新月,每当新月初升时,女子要面向月亮下跪,男子面向月亮肃立,双臂伸直,手心向里,向月亮祈祷。哈萨克族杜拉特、阿尔根等部落的印记是太阳形圆圈,萨尔齐马尔万、艺格泰等部落的印记是半月形。在突厥人的神话传说中,月亮是第一个被天神创造出来的神,称月亮为Ayiata(月亮父亲)。星辰也为哈萨克先民所崇拜,相信星星代表着人的生命,天上有多少星星,地上就有多少人。每当一颗流星陨落,便认为必也有一人殒命;把互相仇视的人称为“克星”。北斗七星和启明星(金星)格外受崇拜,被认为是神星。北斗星是“七个看守”,守护着两匹天马。或认为它们是七只天狼或天狗。金星被看作是夜间为人们指路的善神。
风雨雷电是神秘的自然现象之一,古人不能理解,既十分畏惧,又崇拜有加。每当第一声春雷轰鸣时,游牧人便认为是天神天恩的吉兆,老年妇女一边绕着毡房行走,一边用盛着牛奶或马奶酒的勺子敲打毡房,向天神祈祷。当下第一场春雨时,男人要摘下皮帽,光头淋雨,并祈祷天神降下喜雨,大地生长青草。哈萨克、维吾尔等民族把遭雷劈看成是天神最严厉的惩罚。据史书记载,古代游牧人有“喜致雷霆”、“呼叫射天”之礼。即当第一声春雷轰鸣时,便以为是天神开恩,使春回大地,万物更新,牧民无不欢喜鼓舞。同时对这种威力巨大的雷霆,也十分畏惧。所以当发生雷击死人事件时,全部落都要举行呼叫射天之礼,并因此而集体迁徙避凶。到来年秋,仍须举行祓除仪式,以消灾避祸。古代游牧民族对雷电的敬畏与崇拜天神是一致的。雷鸣被认为是天神发怒的巨吼,“呼叫射天”的习俗,实际上也是对天神的祭祀。
在哈萨克语中,风神被称作“吉尔依耶”,是受天神派遣的诸神之一,但却是被当做恶的神灵来崇拜的。这是因为暴风雪和飓风对草原上的人畜会带来巨大的损失。强烈的旋风常使游牧民的毡房被摧毁。因此,当旋风刮起的时候,人们便以为是天神所遣,十分惧怕。《周书》记载,突厥木杆可汗本来许婚于周,后又反悔,“会大风起,飘风坏其穹庐,旬月不止,俟斤(即木杆可汗)大惧,以为天遣,乃备礼送后”①。
山神、水神是古代游牧民崇拜的诸多自然神灵之一。伊犁多高山大川,巍峨壮丽的天山和阿尔泰山都被视为“腾格里山”加以膜拜。认为天山、阿尔泰山即为“腾格里”的化身或天神所居,所以对这些大山十分崇拜。
游牧民对水的崇拜来源于水对于生命的重要意义。突厥语称大河为“乌鲁克苏”,意为“伟大的水”,将水流湍急的河视为一种伟大的、超自然的力量而加以崇拜。泉水特别是温泉,尤其受到哈萨克、维吾尔等民族的崇拜,认为这种泉水是神水,可以治愈各种疾病。特别是有些泉水被认为与生殖有关,将泉视为女阴,被称为“圣泉”,如伊犁地区特克斯县和阿勒泰地区青河县的两处温泉,都被当做主管生育的圣泉而加以膜拜。
操伊朗语的古代塞种人认为,水是诸神创造的,诸神的活动多与水有关。表明生活在干旱沙漠地带的人们渴望获得洁净与充沛的水源。为此,塞人都定期向水献祭。祭品由牛乳和两种植物构成,代表水所滋养的动物和植物。家中的长者选择居所附近的河流、溪水或井水,一边祈祷,一边把祭品投入水中。每逢重大节日或典礼,则由祭司主持仪式祭水。②在游牧民中,对火的崇拜具有重要意义。古代突厥人认为,火是圣洁的,具有祛邪避灾的净化功能,是部落人畜的保护神。传说突厥始祖伊质泥师有四子,长子的部落居于高山,其地“多寒露,大儿为出火温养之,咸得全济”③。
火不但可以从严寒中给突厥人带来温暖,而且可以驱除外人带来的鬼祟。东罗马使者蔡马库斯进入西突厥境内,“有突厥人来言,能驱逐魔鬼,预阻不祥之兆,于是围绕蔡马库斯及从人,取行李置众人中,摇铃击鼓于其上。又有持香火者,火势熊熊,来往绕走,状类疯狂,指天画地,几若魔鬼诚被其驱逐者。咒既读毕,乃请蔡马库斯经过两火间,其人亦自皆陆续走过两火间。谓如是,则妖魔悉可洗净也”“尊敬
④。拜占庭历史学家狄奥菲拉特在其《历史》一书中记载:突厥人崇拜火,空气和水,颂扬大地和水,但仅奉天地唯一造物主为神,用马牛羊祭祀他,并有祭司预言未来之事”。⑤火被视为突厥部落和家庭的保护神。乌孙人、康居人则把火看做是太阳在地上的化身。
在塞人的游牧生活中,祭火是他们宗教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平时向家居的炉膛之火献祭,每日三次,在晨祷、午祷、晚祷时进行。祭品也有三样:清洁的木柴、香料和一小块脂网。公元初年,希腊地理学家斯特拉波(前64~23)曾目睹波斯人祭火,“加入干燥、没有枝杈的木柴,把软化的脂油置于火上”⑥。对火的崇拜,反映了古代先民在同恶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中,向往光明、温暖的生活,驱走黑暗和寒冷;火是具有巨大神秘力量的神灵,可以祛除一切魔鬼和秽气,保证人畜不受猛兽、瘟疫的侵害,使人畜生存繁衍。人们精心保护火种,使其延续不断。
在草原游牧民族中,动物崇拜极为盛行,还有许多动物被演化为氏族图腾举凡与游牧生活密切相关的动物,如野兽类的狼、熊、狮、虎、豹、狐、鹿、野山羊等;家畜中的骆驼、马、牛、羊、狗;飞禽类的鹰、天鹅、乌鸦等,都被神化,认为这些动物各有其神通,具有灵异,从而加以崇拜。其中苍狼在突厥语诸部的动物崇拜中最具特殊地位,它被普遍认为与自己的祖先有某种血缘关系,并被视作氏族部落的保护神和图腾。狼是草原上最常见的野生动物之一,具有凶猛、矫捷、顽强、诡谲等特点,而且常常群体捕食比自己大得多的猎物;同时,狼也是草原上对人畜危害最大的动物,人们对它无能为力,进而产生敬畏,奉之若神,希望得到像狼一样的勇气和智慧,也祈求狼神保佑部落氏族人畜兴旺。
突厥语部落有许多关于“狼祖”、“狼生”的传说。乌孙人传说其祖先昆莫王是狼用奶水哺育长大的。《汉书》记载:“子昆莫新生,傅父布就翎侯抱亡置草中,为求食,还,见狼乳之,又乌衔肉翔其旁,以为神,遂持归匈奴,单于爱养之”①。另据乌孙昆莫乌就屠之子,第二代小昆莫名为“拊离”,而拊离即突厥语bori,狼之意狼被乌孙人追溯为母系的祖先而受到格外的崇拜。高车部则认为其祖先是一只公狼,狼祖传说也源自于此。
古代哈萨克、维吾尔族先民保持着狼图腾崇拜。《乌古斯可汗的传说》中,是一头大公苍狼指引着乌古斯可汗在几次战斗中获得胜利。狼还是男子和英雄的代名词。《突厥语大词典》说,妇女若生了男孩,产婆便说生了狼,因男子英武、强健;若生了女孩,便说生了狐,因女子妩媚,讨人喜欢。②哈萨克族认为苍狼是保护祖先灵魂的神兽,能给予英雄、巫师特殊的神力。哈萨克巫师的诸神之一是狼,有些哈萨克部落的口号是狼,旗帜上也绘着狼像,英雄也被喻作狼。他们关于狼的传说,和突厥人“狼祖”的传说以及与狼相联系的古老信仰是十分相似的。
突厥人还有关于“鹿祖”和鹿图腾崇拜的传说。传说中,突厥阿史德氏祖先射摩舍利与海神婚配,海神女每日派金角白鹿迎送射摩入海。说明与其部祖先婚配的海神女为一个出自以白鹿为图腾的氏族。
在阿勒泰地区青河、富蕴两县境内,考古工作者发现了30多件“鹿石”。鹿石是一种石雕,古人先把石头做成长条形,在上面雕刻出鹿的图像,然后竖立在墓前。鹿石上鹿的图案姿态各异,造型十分优美。据专家考证,阿勒泰的鹿石为公元前1000年,即青铜时期古代塞人的遗物。这种鹿石与许多地方(如印第安人)的图腾柱十分相似,表明活动在阿尔泰山区的人还有崇拜鹿的习俗,以鹿为自己的图腾。在一些部落中,对山毛榉树尤为崇敬,把山毛榉奉为“圣树”。巫师念咒治病,举行祭祀,都要在山毛榉树旁进行。
古代游牧民族崇敬鹰鹫等勇鸷的猛禽,称鹰为神鹰,神鹰可以沟通天界,为人间与天神腾格里的使者。传说古代乌孙、康居的有些部落氏族是以猫头鹰为图腾的。猫头鹰的羽毛被哈萨克族视为吉祥如意的象征,常佩缀在年轻女子的帽子上,婚嫁时装饰在新房的壁毯上,挂在婴儿的摇篮上,认为可以消邪取吉。赛马时也在马头、马尾饰以鹰羽,以祈马像鹰一样飞驰。有些突厥部落也把鹰作为图腾,如阙特勤碑上就雕刻有一只鹰。史诗《玛纳斯》中的柯尔克孜英雄玛纳斯,传说是其父梦见鹰落手中而使妻子怀孕,生下玛纳斯,少年玛纳斯称雏鹰,长大后称雄鹰;玛纳斯死后,他身边的鹰也飞走了。柯尔克孜人把自己的英雄祖先与神鹰联系在一起,具有雄鹰一般的勇猛和灵力,表现了鹰崇拜的信仰观念。
在哈萨克族有关族源名称的诸种传说中,就有一种传说认为哈萨克的始祖是白天鹅。传说,古时有一个叫卡勒夏哈德尔的首领,英勇无比,在一次战斗中身负重伤,他只好躺下来。眼看死神就要降临,这时,天空突然奇迹般地开了一个空隙,飞来一只白色雌天鹅,给他滴了一滴口涎,然后把他带到河边。他喝了水,体力逐渐得到了恢复,伤势也慢慢痊愈。这时,那只美丽无比的白天鹅变成一个举世无双的美丽少女。他喜出望外,与这位姑娘结为伉俪。婚后他们生了一个儿子,取名“哈萨克”(kazak)。这个传说在哈萨克人中颇有影响,可以追溯到遥远的古代。①
此外,在天山、阿尔泰山的一些古代游牧人留下的岩画里,可以看到刻画在岩壁上的虎、豹、骏马、奔鹿、犬、山羊等动物的形象。这些都反映了西域古代游牧民族动物崇拜的内涵。
在古代游牧民族中,祖先崇拜和生殖崇拜都很盛行,这是与他们经历的从狩猎过渡到游牧的经济生活方式,以及从母系氏族发展到父系氏族的原始社会体制分不开的。社会存在决定了他们宗教意识形态的形成发展,也必然遵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共同规律。
萨满教是新疆古代居民普遍信仰的原始宗教之一,在古代游牧民族中十分盛行。伊犁现在的少数民族如哈萨克、维吾尔、蒙古、柯尔克孜、锡伯、满、达斡尔以及塔塔尔、乌孜别克族的祖先都曾信奉过萨满教。“万物有灵”的信仰观念和对萨满巫师的崇拜长期支配着远古人们的思想,至今仍遗留下不少痕迹。这些民族后来又信仰了祆教、佛教、景教和伊斯兰教等阶级社会的宗教,但原始的萨满教观念习俗在这些民族中的影响却十分深远。
萨满教的信仰十分广泛复杂,几乎包括了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崇拜的所有内容。萨满教原始的活动方式就是以频繁祭祀、降神附体、跳神驱鬼、卜问神灵、施展巫术来祈福免灾。巫师(即萨满)是神与人沟通的中介,是一切宗教活动的中心。据记载,匈奴、月氏等部族内早就存在着“胡巫”,即萨满术士,所用法术通常是祝诅咒语。胡巫在氏族部落的地位很高,对军事、政治有很大的影响。乌孙人早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就有了自己的巫师,萨满巫师的形象被刻画在洞岩上。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山里发现的康巴勒洞窟里面,画有人面形的神灵图。在阿勒泰市区旁一座将军山的岩画上,也刻画有与这种人面神形图完全一样的形象,戴着一顶尖形的帽子,与史书记载的“降神之巫曰萨麻,帽如兜銎,缘垂五色增条,长蔽面”①的萨满装束十分相似。
巫师不仅可以占卜,主持祭祀活动,使用巫术给病人看病,而且还有权对部族的习惯法作出解释。
柔然人信仰萨满教,其部内有女萨满巫师,也有男萨满。据《魏书》记载,蠕蠕(柔然)可汗所娶的一个妻室,就是豆浑地方的一个女巫:“年二十许为医巫,假托神鬼”②。《梁书·芮芮传》记载:“其国能以术祭天而致风雪,前对皎日,后则泥潦横流,故其战败,莫能追及,或于中夏为之,则曀而不雨,问其故,以暖云”。巫师在柔然的地位很高,出则佐军,入则参政,女巫师妻尚可汗,进入宫廷,对柔然政治产生影响。
高车萨满巫师多为女性,“善用五十箸卜吉凶”③。祭祀天地、日月、星辰等,以狼祖为图腾,特别畏惧雷霆,“每震则叫呼射天,而弃之移去。至来岁秋,马肥,复相率候于震所,埋羖羊,燃火,拔刀,女巫祝说,似如中国祓除,而群队驰马旋绕,百匝乃止”④。女巫显然是母系氏族时代祭祀崇拜的遗留。突厥人信萨满教,“敬鬼神,信巫“⑤,“祭司预言未来之事”⑥,“祭司”即萨满巫师。突厥巫师以火占卜,预知未来之事。《萨满教今昔》一书中引用阿拉伯人对突厥人火卜的描述说:“突厥人的大统治者都有一个特定的日子,在这一天要为自己点一堆大火,要向火祭祀且祈祷。这火上有很大的火焰升起,火焰如果呈淡绿色,就预示将有充足的雨和好收成;如果火焰是红色的,预示着要发生战争;如果是黄色的,将有疾病和瘟疫;如果是黑色的,就说明统治者要死,或者到远处去旅行”。以羊肩胛骨占卜,也必经过在火上烘烤,才能烧出裂纹,观裂纹以卜凶吉。在突厥人中,萨满巫师地位很高。据传说,突厥先祖泥师都就是一位“别感异气,能征召风雨”⑦的萨满。萨满参与国政,有关军政大事,可汗都要听从萨满的意见,由萨满预卜凶吉,决定取舍进止。可汗登基,要由萨满充当神的使者,代表神意,授权新主。“其王初之,近侍、重臣舆之以毡,随日转九回,每一回,臣下皆拜。拜讫,乃扶立乘马,以帛绞颈,使才不致绝,然后释,而急问曰:你能作九年可汗?其主既神情瞀乱,不能详定多少,臣下随其所言,以验修短之数”。①
新疆锡伯族、满族、达斡尔族的祖先都信奉萨满教。“达呼尔病,必曰祖宗见怪,召萨玛跳神禳之。萨玛,巫觋也。其跳神法,萨玛击太平鼓作歌,病图92锡伯族萨满之一者亲族和之,词不甚了了,尾声似曰耶格耶,无分昼夜,声彻四邻。萨玛曰祖宗要马,则杀马以祭,要牛则椎牛以祭。至于骊萸牝牡,一唯其命,往往有杀无算,而病人死,家亦败者。然续有人病,无牛马,犹杀山羊以祭,萨玛之令,终不敢违”。②
“满人有病必跳神,亦有无病而跳神者。富贵家或月跳一次,或季跳一次,至岁终则无有弗跳者。未跳之先,树丈余细木于墙院南隅,置斗其上,谓之曰竿,祭时着肉斗中,必有鸦来啄食之,谓之神享。跳神者或用女巫,或以家妇,以铃击臀后,摇之作响,而手击鼓,鼓以单牛皮冒铁圈,有环数枚在柄,且击且摇,其声索索然,而口致颂祷之词,词不可辨,祷毕跳跃旋转,有老虎回回诸名色,供祭者,猪肉及飞石黑阿峰。飞石黑阿峰者,粘谷米糕也,色黄如玉,质腻,掺以豆粉,蘸以蜜,跳毕,以此遍馈邻里亲族,而肉则拉人于家,食之以尽为度,不尽则为不祥”③。
萨满教在游牧民族中流行的时间相当久远,在漫长的原始氏族社会时期一直是人们意识形态的主要形式,所以其信仰观念已经深深植根于民众之间,长期支配着这些民族的精神生活。作为历史文化现象的萨满教信仰观念及其习俗,发祥于人类启蒙阶段,伴随人类的成长而成熟,成为一种积淀深厚的民族习俗文化传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原始的萨满教逐渐被兴起的人为宗教所取代。这些民族后来尽管信仰了其他宗教,但这种原生的思想观念和文化传统一直深刻影响着并渗透于其他宗教里面,形成这些民族佛教、伊斯兰教等宗教信仰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
萨满巫师并没有因萨满教的衰落而消失,长期以来他们继续活跃在哈萨克、维吾尔等民族中。不过名称已经从早期的“喀木,”演变为“巴合西”,哈萨克语称为“巴克思”,女巫师称“库什娜西”。遗留在维吾尔族民间的巫师,往往头戴一种白色或灰色的圆形或三角形毡帽,有的则留着披肩长发,作法时穿上妇女的裙子,女巫师梳着许多小辫,垂及耳侧脑后。哈萨克族巫师以天鹅皮制成神帽,插上猫头鹰羽毛,头上留一束头发。
在哈萨克族,“巴克思”被认为是博学之士、诗人、乐器演奏家、吟诵史诗的歌手、部落氏族的谋士。在跳神时,他们用库布兹琴伴奏歌唱,兴奋时即发表吉凶预言。在战争时,他们在军队首领身旁,演奏库布兹,歌颂英雄祖先,激励士气,并施巫术作法。平时则为人占卜、行医。有些巴克思也被称为“谢赫”(原意为伊斯兰教长老),他们身上都带着占卜用的40颗石子,有些谢赫终身不娶,以占卜、治病、跳神为生。有些巴克思称为“迪瓦纳”,他们身穿天鹅皮衣,骑白马,手持短矛或拐杖,人们认为他们是隐修者,追求萨满之路和真主之路的圣徒,可预知未来,神通广大,用手一指便能治愈患者,因而极受尊崇。同时,巴克思在传播和发展古代哈萨克诗歌、音乐、文学艺术、雕刻和杂技等方面作出了贡献,被认为是“哈萨克古代文化的继承者和发展者”①。
在哈萨克、维吾尔、柯尔克孜族民间都保留有大量的萨满教遗俗。这些遗俗被打上了伊斯兰教的烙印。例如清代文献记载的维吾尔族民间有祭天、祭山、祭祖的所谓三祭习俗;农村中盛行的麻扎朝拜;民间的求水祈雨仪式等,都可以看见萨满教的遗留。哈萨克族的求雨仪式名为“塔萨特克”,于干旱季节在河边举行。由聚集的人们捐献牲畜,向腾格里宰牲祭祀。祭祀时,大毛拉用白色大布将《古兰经》悬挂于一高木架上,然后站在《古兰经》下摊开双手,向腾格里和真主祈祷,念诵降雨的祷文。人们则按照对腾格里或真主的虔诚,凑一点作为布施的现金,然后分吃作为祭品宰杀的牲畜,向腾格里和真主叩头祷告,认为这样做便能降雨。还有表示祝福、祈求的“巴塔”仪式;为亡人点燃“四十支蜡烛”的驱魔仪式;诵唱咒语的“阿尔包”遗俗等等,都体现了原始萨满教在民间的遗俗。
在哈萨克族民间,巴克思充当着从前萨满的角色,预言未来,为病人念咒治病和进行跳神活动。他们到病人家或显贵人家跳神,多在夜间举行。先在毡房中央点燃一堆火,病人和阿吾勒(牧村)的人们来后,巴克思开始用冬不拉琴弹奏召唤鬼神的乐曲。这些乐曲是被称为巴克思之神的霍尔赫特遗传的最古老的乐曲,古时用库布兹琴演奏。巴克思一边弹冬不拉,一边唱歌。主要内容是祷告腾格里和召唤自己的鬼神。不久巴克思开始兴奋、焦躁、浑身颤抖,用臀部撑地移动身体,同时面色变得令人恐怖,这表示他的鬼神正在前来。稍后,巴克思从地上站起,这表示他的鬼神已经到来。巴克思从地上站起时,由其他人继续弹奏乐曲。这时巴克思一边围着火堆绕圈子,一边自言自语,呼唤鬼神之名。巴克思跳神时,还常用皮鞭抽打自己的身体,持斧头砍自己的胸脯,伸舌头舔烧红的铁。有些巴克思跳神时,跳上毡房的天窗大发雷霆,或一边骑马绕毡房奔跑,一边大喊大叫。有些巴克思在跳神时异常兴奋,浑身颤抖,最后常疲惫至极,昏迷倒地。醒来后,便说自己如何与自己的鬼怪、精灵及神仙见面、交谈,并以它们的话向人们预言未来的事情。巴克思跳神治病,对重病患者则断定遭到了瘟疫,是由于瘟神报怨,魔鬼附体,灵魂不满所致。以前,哈萨克人认为,大巴克思跳神可祛病禳灾,驱赶凶神,甚至能在患者不觉的情况下打开患者的腹腔撵走疾病,故极力请他们来家里跳神。①
祖先崇拜是萨满教崇拜的重要内容,集中表现在丧葬和祭祀仪式上。西域古代游牧部族的葬仪葬式虽有所不同,但信仰灵魂不灭、崇拜祖先亡灵的宗教观念却是一致的。因为他们相信祖先的灵魂能够庇护子孙,福佑部落。崇拜共同的祖先,可以加强氏族部落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维护血缘关系在同自然界的斗争和部族之间的纷争,成为一种精神力量,支撑着部落强盛繁荣、平安吉祥,人民勇敢尚武。
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等游牧民族长久地保持着祖先崇拜的风俗。哈萨克族“灵魂不死”的观念有其特点,认为人虽死,但其灵魂不死。当人死亡时,其灵魂变成鸟或昆虫飞离肉体,如民间流传的一句俗语:“灵魂是肉体的客人”。哈萨克人崇拜著名的部落头目、英雄、巫师、圣贤的亡灵,尤其崇拜本部落祖先之灵,认为办好丧葬仪式,亡灵便会满意,会时刻保佑后代和部落,否则亡灵便会发怒,后代就会遭逢不幸,或疾病蔓延,或牲畜死亡,或作战时会意志消沉遭到失败。哈萨克族人只要身陷困境、遭逢不幸,便向祖先之灵宰牲祭献,认为给死者
宰牲越多,其亡灵便越满意,从而大施恩德。没有生过孩子的妇女常在祖先的墓边过夜,祈求生孩子。在哈萨克族英雄史诗中,英雄陷入困境时,便向祖先祷告,求祖先在其梦中出现并佑助,帮助英雄百战百胜。哈萨克族人认为,著名英雄和部落长老的亡灵能够佑助,故以他们的名字命名部落和氏族,并把部落或氏族的旗帜当作祖先的旗帜,世代相传;若遭到侵犯,便去祖先之墓,插上旗帜,在那儿住宿,并宰牲祭献,全体痛哭,祈求援助。因有此信仰,阿勒泰地区哈萨克族部落把18世纪英雄贾尼别克的白色旗帜完好无损地保存至近代。①柯尔克孜族崇拜祖先,尤其是英雄祖先格外受崇拜。英雄史诗《玛纳斯》就是柯尔克孜族崇拜自己的英雄祖先玛纳斯及其八代英雄后代的古老传说。
这些习俗都是哈萨克族先民信仰萨满教时遗留下来的古俗,有些习俗保留至今。萨满教在新疆各少数民族中都有大量的遗留,反映了这种原始的宗教形态在新疆地区长期流行的结果。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萨满教逐渐让位,这是宗教发展演变的必然过程。但是,由于萨满教的长期流行,特别是它是一种人们初始的、原生的宗教思想意识,许多观念和习俗已经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影响,因此,不会随着新的宗教的流行而完全消失。这些观念和习俗也必然以各种方式融合到其他宗教里,形成地区化、民族化的特点。这是萨满教在许多少数民族中留存有大量遗迹的根源。
第二节古代宗教文化
祆教在古代新疆各地均有流传,活动在伊犁地区的塞人、乌孙、突厥等游牧部族都曾信仰过祆教。与祆教并存流行的除萨满教原始崇拜以外,还有后来传入的佛教以及摩尼教、景教、道教等。如同其他一些宗教一样,10世纪以后祆教在新疆逐渐消失。但祆教在新疆流传的时间之长,范围之广,影响之深,是除佛教和伊斯兰教之外,其他宗教无可比拟的。至今,我们仍然能够看到这个消失已久的古老宗教在新疆少数民族中遗留下来的许多痕迹。祆教约在公元前4世纪传入了新疆。②1976~1978年新疆考古工作者在乌鲁木齐南山矿区、天山阿拉沟东口挖掘的一处古代塞人的墓葬,随葬品中出土有一座祆教拜火用的祭祀台,墓葬主要文物的年代鉴定为距今(依出土时间1978)2345年左右,即公元前4世纪。该处墓葬共有7座,为竖穴木椁,随葬品有大量金、银、铜、铁饰物和漆器、丝物、陶器等。其中一件青铜双兽铜盘引人注目。铜盘高1尺多,器底呈喇叭座,座上承方盘,盘上有两个异兽伫立在盘中央。出土时,盘内还残留着一些燃烧过的木炭灰屑。考古学家认为,这种铜器方座,在中亚地区曾出土多件,“细部特征虽有异同,但基本风格是一致的,被认为是拜火教的宗教祭祀台,是塞克文化的典型文物”①。与阿拉沟“青铜双兽铜盘”同属一类的文物,在天山中部的勒拿河谷也曾发现一长方形的祭祀台,台帮上有22个走兽塑形,与双兽铜盘略有不同。塞人青铜器祭祀台常以狗和公羊为塑形,它们是祆教经典上守护圣火的圣兽。此外,伊塞克湖地区出土有青铜祭祀品如祭祀台、灯、炉等,为塞人公元前5~前3世纪祆教徒使用的物品。
祆教遗物“青铜双兽铜盘”的考古发现说明,早在公元前4世纪时,随着一部分信仰祆教塞种人的活动,祆教已经在新疆的大地上开始留下了自己的踪迹。
塞种人广泛分布于伊朗高原、中亚至新疆天山南北一带,语言属印欧语系东伊朗语支。在波斯阿赫美尼德王朝时期(前550~前331),统治当局曾力图使所有操伊朗语土地上的居民,都崇拜阿胡拉·马兹达,其中包括塞人、巴克特利亚人、花剌子模人、粟特人等。在经济活动中,塞人与王朝定居居民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还有学者认为,塞人与琐罗亚斯德教之间的联系开始于琐罗亚斯德在世时,而不仅仅是在阿赫美尼德王朝之后。②因此,人们在谈到塞人的宗教信仰时,普遍认为他们主要是信仰祆教。
在民族演变、发展的过程中,塞人逐渐与塔里木盆地其他部族成分相融合,构成城邦诸国的居民;天山以北的塞人则成为操突厥语游牧民族的一部分,但祆教的信仰和其拜火习俗延续了下来,并植根于农村牧区,对以后这些地区居民的宗教思想和文化习俗产生了较为深刻的影响。
突厥人曾有“突厥事祆神”的记载。③《北史突厥传》称:“可汗恒处於都斤山,牙帐东开,盖敬日之所出也。每岁率诸贵人祭其先窟。又以五月中旬集他人水,拜祭天神。”
突厥木杆可汗(即俟斤可汗)在位20年(553~572)领有东迄辽东,西抵西海的广大领土,所以碑铭称他“长时期为全世界救世主”。木杆可汗死后,其弟陀钵可汗即位。他接受北齐佛教沙门惠琳的建议,建立了一个佛教伽蓝,“躬身斋戒,绕塔行道”,成为佛教信徒。但在陀钵可汗之前,突厥人曾信仰过祆教。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突厥人都信仰祆教,大概只有一部分上层和比较接近粟特人的阶层有此信仰,而大部分游牧人不一定了解此教。
受粟特人影响而信祆教的民族还有〓哒、突厥等。“〓哒”即史料之“滑国”。〓哒人5世纪进入中亚击败波斯,建〓哒国。其疆域:“东到于阗,西及波斯,四十余国皆来朝贺”④。《梁书滑国传》载云:〓哒“事天神、火神。每日则出户祀神而后。食”。《宋云行纪》也记载说〓哒“不信佛法,多事外神,煞生血食,器用七宝”。〓哒人原来不信仰祆教,在与波斯、粟特居民的长期交往中逐渐有一部分人信奉了祆教。
回鹘、蒙古也曾受祆教思想的影响。在已发现的一种回鹘文佛经中,有xor-musta一词,显然是“阿胡拉·马兹达”的转音。该词在回鹘佛经是表示“天帝”、“帝释”,即印度神话之天帝“因陀罗”。但回鹘人不用因陀罗而用祆教神祇阿胡拉·马兹达表示天帝,显然是受到周围信仰祆教民族的影响。蒙古人接受佛教后,也沿用了这种称呼,甚至在蒙古人的萨满教中也有“忽尔模斯达天可汗”的称谓。①
祆教是传入新疆地区最古老的宗教之一,流行了1000多年,10世纪以后逐渐在各地消失。祆教虽然失传,但由于在民间流传时间较长,并且与各地古代居民崇奉的自然崇拜有许多共同之处,经过长期相互融合吸收,形成某些固有的信仰习俗,有些带有祆教色彩的习俗被保留至今。
拜火习俗在维吾尔族农村仍有遗留。《西域图志》卷39记载:“每年两次,众人赴玛扎尔(麻札)礼拜诵经,张灯于树,通宵不寐。”朝拜者还在土块上刻个窝,里面放上火籽,点燃后置于麻扎周围。哈密地区东风乡有《拜火舞》、《灯舞》,和田墨玉县有《顶灯舞》,喀什叶城县也有《灯舞》;在莎车县民间的“麦西热甫”中,仍可见口中吐火的幻术表演。在柯尔克孜等游牧民族中,在新年“诺鲁孜节”的头天晚上月出之时,“每家毡房前都要用芨草生一大堆火,人和牲畜都从火堆上跳过,以示消灾减难,预示新的一年人畜两旺”②。
哈萨克族在人死后,要点40支火把,每天夜幕降临时,把毡房门打开,在门框右方点燃火把,铺上白毡,祈祷祝福。哈萨克人认为,人死后灵魂40天之内要回家探望父母妻儿,所以在这40天内每天晚上要燃起灯火,驱逐恶魔,盼亲人灵魂早归。
“诺鲁孜节”是新疆哈萨克、维吾尔、柯尔克孜、塔吉克等许多民族过的重大节日,时间在每年的春分时节。而这个节日源自于祆教,是祆教教历规定的年首之节——新年元旦,是所有节日中最重要的节日,也是喜庆、吉祥、祈福、欢乐的节日。哈萨克、柯尔克孜族在过诺鲁孜节时,要做诺鲁孜饭,唱诺鲁孜歌,互相串门祝福,庆贺新春的到来。塔吉克族又称诺鲁孜节为“切德恰迪尔”,是塔吉克族主要的节日之一。过节时家家户户要大扫除,清洁卫生,在自己家里洒面粉,祈求新年人畜兴旺,吉祥如意。
佛教是古代新疆居民信奉的一种主要宗教之一,对游牧民的思想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兴起于5世纪初的柔然,统治范围达到伊犁河流域。柔然人原信仰萨满教,至于何时传入佛教,并无详细记载。但据吐鲁番发现的“永康五年岁在庚戌七月”的《莲花经》抄写本残卷不难看出,至迟在5世纪中叶,佛教就已在柔然传播,而且行的是大乘教。“永康”是柔然予成可汗的年号,“永康五年”为470年。另据记载,梁时灵根寺僧侣法瑗(入灭于489),其兄法爱亦为沙门,颇解经论,兼长数术,曾为芮芮(柔然)国师,食俸3000户。①北魏永平四年(511)柔然可汗丑奴(即豆罗伏跋豆伐可汗)“遣沙门洪宣奉献珠像”②。此时,佛教已在柔然上层中取代萨满教,上升到国教地位。后期柔然国君的名称都带有佛教的印记,如“伏图可汗”、“婆罗门可汗”等。说明柔然自从进入西域后,受到佛教思想文化的强烈影响,渐染崇佛之风。柔然国主聘任佛教僧侣为国师,参与国政,是为加强柔然贵族与西域佛教诸国的政治关系。到6世纪初,柔然国势衰退,于552年被突厥所灭。
突厥最初信奉萨满教。突厥人崇拜火,崇拜空气和水,颂扬大地,用马牛羊祭祀天神地祇。有祭司预言未来之事,善于咒诅驱魔之事。玄奘说:“突厥事火不施床,以木含火,故敬而不居,但地敷重茵而已。”③在据有漠北、西域后,突厥与北朝、西域诸国的联系更加密切,佛教等宗教也随之传入突厥人当中,对突厥人的精神生活产生一定影响。佛教首先在东突厥汗国得到传播,阿史那库头继位可汗后,号称佗钵可汗。他接受北齐沙慧琳的宣传,信仰了佛教,下令建造了一座伽蓝,亲自斋戒,绕塔而行。并在国内宣扬佛法,吸引北齐、粟特和天竺僧人来突厥人中弘教。粟特文《卜古特碑》(约建于580)记述佗钵可汗发愿“建一大的、新的佛教寺院”,碑阴刻有婆罗米文字和梵文。6世纪70年代,刘世清奉北齐皇帝之命以突厥语翻译《涅槃经》,赠与佗钵可汗。④表明东部突厥可汗是崇奉佛教的。
西突厥汗国受到盛行佛教的西域各地的浸染,也逐渐盛行起了佛教。有史料表明,在西突厥室点密、达头父子时期,可汗对佛教僧人是优礼的,并保护佛教。史籍记载北周僧人道判一行赴印度求法,路经西突厥汗国,可汗给羊4只供食用,道判等把羊放掉,自己煮菜吃。道判等人为内地大乘僧徒,不茹荤、不杀生,而西突厥主要与奉行小乘派、食肉及葱韭的河中及塔里木绿洲城邦诸国关系密切,所以对大乘禁戒并不了解。8世纪初慧超记载西突厥人的佛教情况时说,犍陀罗国国王及军队都是突厥人,当地人为胡。8世纪中期游历天竺的唐朝僧人悟空也说:迦湿弥罗有也里特勤寺,突厥王子置也,次有可敦寺,突厥皇后置也,犍陀罗城也有突厥王子、王后建造的佛寺。⑤可见,这时期许多突厥人和上层都已崇奉佛教。
佛教在游牧民中间有着长期流传的历史。甚至在伊斯兰教传入后,还有许多操突厥语游牧部落信奉着佛教。有史料表明,到15世纪,钦察草原仍有许多人信奉佛教。⑥
佛教的传播也使印度文化传入突厥人当中,用印度文字书写的突厥佛教文书,近代已有发现。不但印度的僧侣,而且印度的商人也来到突厥人那里。作为这个时代的反映是萨尔特(Sart)一词的出现,开始由突厥人用为“商人”的意义,而且在11世纪仍只有这个意义,该词是由印度经由伊朗语借入的。①
道教传入西域,主要是随着内地信仰道教的汉人在西域的活动而传播开来的。秦汉时期即有大量的汉人在西域各地活动,汉族为西域诸族之一。如魏晋时期,高昌地区成为汉人在西域的主要活动区域,出现了由内地四大豪门阚氏、张氏、马氏、麴氏建立的汉族政权,此时有大批内地汉人迁入。汉人不仅将佛教文化、儒家思想,也将道教信仰带来西域。因此,魏晋至隋唐,是道教在西域各地比较流行的时期。
元初,在成吉思汗征服中亚的过程中,有大批内地汉族士卒、工匠、商人等,随蒙古军队迁入西域,其中有不少人是道教徒。成吉思汗为求“保养长生之秘术”,曾邀请全真教著名道士丘处机前来中亚。1220年,丘处机率18人从山东莱州经蒙古草原、别失八里、阿力麻里等地到达撒马尔罕。行至别失八里,丘处机受到王宫、士庶、僧、道数百人的威仪远迎,“僧皆赭衣,道士衣冠,与中国特异”。后来,在察合台汗国首府阿力麻里遇见了留驻在这里的汉族道士张公。张公为察合台汗的大臣,他请求这位全真教首领为这里的道教徒布道,并汇报说:“弟子所居,营三坛,四百余人,晨参暮礼,未尝懈怠”②。在撒马尔罕,也有许多汉族工匠杂居城中。可见,元代西域的道教也很活跃,传播到了汉人足迹所能到达的地方。
元末、明代至清初,道教在西域几乎无传,是与这时期地方割据政权和伊斯兰教在各地的兴起,汉人往来西域有所减少的背景有关。至清朝统一新疆后,又有大批官兵西迁,道教复又传入。道教文化在西域的遗留不多。
景教大约在6世纪中后期传入新疆,于635年传入内地。景教传入新疆各地后,不像佛教和以后传入的伊斯兰教那样得到当地统治者的推崇和支持而获得迅速的发展;也与景教在内地得到唐太宗的支持:“详其教旨,玄妙无为;观其元宗,生成立要。词无繁说,理有忘筌。济物利人,宜行天下“③,而一时形成的“法流十道,寺满百城”的局面不同,景教主要是在民间流行,天山南麓各地的景教徒是与佛教徒、祆教徒等杂居相处的。
景教在天山北部得到了很大的发展。阿力麻里、轮台(今乌鲁木齐附近)等地都建有景教大教堂,并有自己的主教。元初,道教首领丘处机西行至轮台时,有“迭屑头目为迎”④。迭屑(tersa)是元代文献对景教徒的称谓。由景教头目出面迎接成吉思汗的这位贵客,足以说明景教在该地的势力和地位绝非一般。
在西北操突厥语和蒙古语的游牧部落如克烈、乃蛮、汪古、篾儿乞惕等部中,都有大量的景教信徒。有些部落酋长和上层贵族也信奉景教,使景教在游牧部落中取得了很高的地位。马可波罗称克烈部酋长王罕为“长老约翰”①,由此而在西方基督教界引起了东方有大量基督教徒等各种传说,天主教会纷纷派出传教士来西域传教。据考古发现,在伊犁地区、七河以及其他游牧人活动的地方,有大量画有十字的元代景教徒墓石和刻石出土,阿力麻里古城一处景教遗址发现的三枚刻石,都刻有十字和叙利亚铭文,证实了景教在游牧民中间确有一个兴盛时期。
景教在元代的盛传,引出了一些历史上著名的景教人物,如夺取了西辽王位的乃蛮部王子屈出律;为蒙古人创制文字的畏吾儿人塔塔统阿;著名旅行家畏吾儿人拉班·把扫马和马可斯。拉班·把扫马因通晓蒙古语和欧洲某些国家语言,曾被蒙古当局委任为出使欧洲各国的大使,并担任过景教的“巡察总监”,马可斯曾任景教“东方教会大总管”等职。
14世纪中叶以后,景教在西域整个地区衰落。但是,北疆地区除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在游牧民中间同时流行外,景教也并未完全消失。在伊犁地区和靠近吐鲁番的别失八里(今吉木萨尔附近)仍有少数的景教信仰者,他们仍用叙利亚语做祈祷。直到19世纪中期沙俄侵占伊犁时,仍发现该地区有聂斯脱里派信徒三四百人。沙俄当局企图让他们放弃景教信仰而改信东正教,遭到拒绝。②但从此以后,再未见到任何有关景教或景教徒的记述和传闻,景教在新疆的传播已成为历史。
元代,在中西交通大开的形势下,天主教也传入了伊犁地区。元初,罗马教廷为了向东方传播天主教,不断派遣传教士或使者前往蒙古汗廷,请求传教,得到元世祖忽必烈等的支持,在大都等许多地方建立了教堂。伊犁地区也是天主教重点传教之地。时为察合台汗国首府的阿力麻里地当中西交通的要冲,来自欧洲各国的天主教教士多取道阿力麻里前往大都,并往返于东西方。有些天主教徒便留在阿力麻里传播基督教义。这时期,天主教在阿力麻里建立了教会,并得到统治者的支持,在阿力麻里建造了一座十分华丽的大教堂。③
据1338年西班牙圣方济各派教士巴斯喀尔从阿力麻里给其维多利亚城友人的书信中得知,阿力麻里的天主教会是“属于契丹总牧师管理区内”④,主教李嘉德是法国人,于1338年由教皇班内狄德十二世任命。班内狄德十二世给当时察合台汗国的国王靖克失汗致书,对他保护和优待基督教徒,特别是礼遇教皇派往汗八里的总教主尼古拉斯,表示感谢。同时,还给靖克失汗的大臣致书,言及赐地建教堂等事宜。靖克失汗不久被也孙帖木儿汗所取代。也孙帖木儿汗对基督教徒仍然十分优礼。天主教士佛朗西斯治愈了这位汗的肿瘤病,遂被汗廷请为自己的御医,并以父礼事之。同时还“赐诸僧土地及特权,又允许诸人在国中自由传教,更以七岁幼子从诸僧洗礼,取名约翰”。天主教徒在阿力麻里备受宠遇。不久,窝阔台后王阿里苏丹发动政变,杀也孙帖木儿夺取汗位。阿里苏丹信仰伊斯兰教。他强迫国中受洗礼成为天主教徒的人一律改奉伊斯兰教,有违抗者格杀勿论。诸天主教士拒不服从,遂被缚于一绳游街示众,受尽凌辱,最后被斩首。据称,被害的诸教士有主教李嘉德、亚历山大港人佛朗西斯和劳伦斯、西班牙人巴斯喀尔、意大利人雷曼德。和彼得、印度人约翰、彼得等十数人,酿成基督教史上一次著名的惨案。据基督教文献记载,这一惨案发生在1340年(又一说为1342)。①
阿里苏丹在位不久,便被察合台后王合赞汗杀死,宫殿被焚。合赞汗对待基督教徒十分友善。1338年意大利籍天主教士马黎诺里奉教皇之命出使蒙古汗廷,于1341年路经阿力麻里时得知诸教士遇难的消息。他“在阿力麻里停留良久,又购地建筑教堂一所,掘井数处,教练唱歌,加洗礼于数人。自由公开宣教”②。基督教又恢复了昔日的地位。然而,好景不长,1347年即位的察合台后王秃黑鲁帖木儿汗宣布接受伊斯兰教,并在新疆境内强制推行。伊犁地区有16万游牧民信仰了伊斯兰教。在这种形势下,阿力麻里等地的天主教便很快销声匿迹了。至于新疆其他地方有无天主教的流传,因无确凿的史料依据,尚无法确定。根据当时的形势分析,如别失八里以及天山北部的一些城镇和居民点,也应当有天主教的传播。但随着14世纪中叶以后伊斯兰教的大规模传播,天主教退出了整个新疆地区。
蒙古卫拉特部信仰藏传佛教。从元明至清代,卫拉特人是活跃在新疆政治舞台上的一支重要民族。准噶尔汗国时期,伊犁地区成为汗国的政治中心。
卫拉特是蒙古族的一支,汉文史籍在不同历史时期分别有“斡亦剌惕”(元代)、“瓦剌”(明代)、“卫拉特”或“厄鲁特”(清代)等称谓,都是由蒙古语Oyirad一词的汉音异写。由于卫拉特部主要活动范围在我国西北地区,所以又称西蒙古。
13世纪前,斡亦剌惕人是生活在贝加尔湖以西萨彦岭地带的狩猎部落。当年术赤征服“林木中百姓”的时候,斡亦剌惕部酋长率先降服,受到成吉思汗器重,其部贵族累世封官受爵,委以重任,并与皇室建有世代姻亲关系。元朝的统治瓦解后,斡亦剌惕部逐渐强大起来,1399年,猛哥帖木儿袭杀元裔额勒伯克汗,蒙古人大半降之,该部开始称雄于西北。其领地已西越阿尔泰山,扩展到额尔齐斯河上游,西南与蒙兀儿斯坦、吐鲁番、哈密相接,东南进入扎布河,与东蒙古为邻,北边为乞儿吉思(柯尔克孜部)。卫拉特人开始成为活跃在新疆政治舞台上的一支重要民族。在宗教信仰上,明代的瓦剌人仍然主要信仰祖先传下来的萨满教。元初传入的萨迦派佛教,虽然没有完全消失,但已没有多大社会意义,它所起的作用无论如何也比不上早已深入民间的萨满教。
15世纪前半期,瓦剌部在脱欢大石和也先大石的统治下迅速强盛起来,并大举对外征服。1449年,瓦剌兵分四路进犯明境,也先大石率主力在土木堡一役大败明军50万,生获明英宗朱祁镇,并挟持英宗围逼北京,造成历史上著名的“土木之变”。而此时,瓦剌在西北地区通过军事征伐,北服乞儿吉思,西征乌孜别克诸部,在锡尔河畔打败阿布海尔汗;南破哈密,掳走忠顺王,势力达到顶点,并与东察合台汗国伊斯兰教统治者发生频繁的战争。
在明代,藏传佛教在瓦剌入中也有流传,不过,和元朝的情况一样,主要为部分瓦剌贵族所崇奉。脱欢大石时,喇嘛僧人在瓦剌的社会地位还很高,并受明廷的赐封。史载,正统二年(1437),明英宗“命瓦剌顺宁王脱欢使臣哈马剌失力为慈善弘化国师大藏,为僧录司右觉义”;正统三年,“命瓦剌使臣思答阿里为都指挥佥事,僧人也克也脱里为都纲,赐冠带僧衣物”。①也先大石也曾向明廷为其国师求赐封号,正统十一年(1446),也先大石奏称:“所遣朝贡灌顶国师喇嘛禅全精通释教,乞大赐封号,并银印金烂袈裟及索佛教中合用五方佛像、铃杵、饶鼓、缨络、海螺、咒施法食诸品物”。②但明朝未予答允。去内地朝贡的喇嘛,还负有为也先大石刺探情报的使命,有被明朝察觉者,发往锦衣卫处置。可见,喇嘛僧人还是为也先大石进行政治扩张的工具。
1456年也先大石死后,瓦剌部陷于混乱,又受东蒙古的夹击,顿趋衰落,在很长一段时间默默无闻。这时期形成了卫拉特四部联盟,即和硕特、土尔扈特、杜尔伯特和准噶尔。喇嘛僧侣在各部落中仍享有特权,在发现的一部16世纪前半期的卫拉特旧法典断片中,提到同僧侣的通奸完全不受处罚;而普通人的通奸,奸夫应交出四岁马一匹给喇嘛传令吏。说明在格鲁派传入之前,藏传佛教的其他派别在卫拉特部中仍有一定的流传。
格鲁派藏传佛教最初传人卫拉特部,是在17世纪初。在东蒙古土默特、喀尔喀、察哈尔兴起崇拜格鲁派佛教热潮的影响下,卫拉特四部盟主、和硕部首领拜巴噶斯,也决定将格鲁派引进卫拉特四部。约于1610年,拜巴噶斯派专使到西藏同格鲁派领袖联系,要求派高僧喇嘛到西蒙古传教。据加班·沙拉勃的《四卫拉特史》说,这一年,是土尔扈特部的赛英台奈思麦根台曼奈诺颜发起信奉格鲁派的,他向四部盟主拜巴噶斯和其他贵族提出信奉格鲁派的倡议。西藏的达赖四世喇嘛云丹嘉措和班禅四世罗桑却吉坚赞接待了卫拉特部派来的使臣,决定派遣在西藏出家的蒙古僧人满珠尔习礼到卫拉特四部传教。
满珠尔习礼尊号为察罕诺门汗,为第三世东科尔胡图克图。“胡图克图”藏语意为“化身”,是仅次于达赖和班禅的上层喇嘛。据托忒文《和鄂尔勒克历史》记述:“卫拉特在拜巴噶斯时代请来了察罕诺门汗(弘扬佛法)。胡图克图创造了托忒文字(实为咱雅班第达所创),给大家教书,使大家了解佛法的精义,同时传授医学和其他学问。这样卫拉特人对佛法就更加深信不疑。先是拜巴噶斯随着呼图克图学习佛经,他懂得了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都不是永恒的,而是要毁灭的道理之后,便虔诚地宣布出家当喇嘛。所有卫拉特王公于是一齐商议:拜巴噶斯掌握着我们的马缰,我们现在四面受敌,大家决定一齐向呼图克图咨询:一个人当喇嘛福大,还是众人当喇嘛福大。呼图克图回答,众人当喇嘛的福大。四卫拉特的王公们决定每一个人出一个儿子代替拜巴噶斯当喇嘛。”①这些王公有乌巴什汗、杜勒格斯诺颜、楚库尔、哈剌呼喇、巴图尔珲台吉、墨尔根岱青,土尔扈特部的和鄂尔勒克、罗卜藏、墨尔根托木尼,杜尔伯特部的达赖台吉、辉勒苏勒坦台吉、苏木儿台吉等,共有32个王公的儿子被送去当了喇嘛。同时还从庶民中选了200个男孩作为这些王公儿子的侍从,也当了喇嘛。这些人被送到安多学习,不久又送到拉萨,拜班禅博格多为经师。拜巴噶斯当时无子,便从和硕特巴巴汗诺颜的儿子中认了一个义子,献出当了喇嘛。这个孩子就是后来名声显赫的咱雅班第达,而为咱雅班第达授沙弥戒的就是察罕诺门汗。
咱雅班第达(1599~1662)名为纳木海·扎木措,意为“空海”是和硕特部巴巴汗的第五子,于1617年进入西藏,1639年受达赖五世阿旺罗藏嘉措,的谕旨返回卫拉特,驻于塔尔巴合台。1640年参与制定了《蒙古卫拉特法典》。以后又进行了一系列弘扬佛教的活动,足迹遍布于东起青海,西抵乌拉尔河,南至裕勒都斯草原,北到额尔齐斯河的卫拉特驻牧的广大地区。1641年,咱雅班第达接受喀尔喀部素巴第汗、土谢图汗和麻哈萨马吉彻辰汗的邀请,在喀尔喀部弘传佛法,成为喀尔喀部三汗的上师喇嘛。1646年他又去伏尔加河土尔扈特部的驻牧区传教两年,获得成功。后来,土尔扈特称他为呼图克图格根(意为活佛),特克斯县还有他所在庙的遗址,称呼图克图格根庙。1648年,咱雅班第达在巴图尔珲台吉的支持下,在元初畏兀儿人塔塔统阿所创蒙文的基础上,创制了托忒蒙文。从1650~1662年,他和他的学生用托忒文翻译了200多部著作,这些著作大部分是藏传佛教经典,也有一部分是有关伦理、历史、文学、历算和医学等方面的著作。这些著作对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传播交流起了重要作用,也为格鲁派在卫拉特入中的传播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咱雅班第达不仅是一位著名的佛学家、翻译家,还是一位出色的政治活动家。他曾屡次赴喀尔喀、西藏和清廷进行宗教和政治活动,也曾对卫拉特各部之间的冲突竭力予以调解。
1640年,在卫拉特呼图克图和世俗封建主首领在塔尔巴哈台合盟时,咱雅班第达参加了制定《蒙古卫拉特法典》。法典在宗教方面明确宣布格鲁派佛教为蒙古各部共同信仰的宗教,赋予格鲁派喇嘛以各种特权,并禁止格鲁派以外的佛教和萨满教流传。如第五条规定,凡反对宗教(指格鲁派)、杀人和掠夺属于僧侣的艾马克者,科铠甲百领、驼百只、牛千头之财产刑;第十一条规定,十人中必须有一人献身于佛;第十六条规定,为了宗教事务或行公差而出发的使者,在运输赋役的征用方面,比别的使者优先;第十七条规定,以言词及行动侮辱喇嘛者,处以重的财产刑;第十八条规定,僧侣破戒或擅自还俗者,科牲畜及财产之半;第十九条规定,向喇嘛及班第达征用大车者,处以母牛一头的财产刑;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宰杀海番鸭、麻雀和用来祭祀者,科马一匹;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取消翁衮(偶像),违者科财产刑;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禁止萨满男女巫师进行活动等。从法律上奠定了格鲁派佛教独一无二的地位。
从1610年格鲁派藏传佛教开始传入卫拉特部,到《卫拉特法典》的制定,经过30年的时间,格鲁派已经确立了在西蒙古中的独尊地位,成为蒙古上至王公贵族,下至牧民百姓一致信奉的宗教。
第三节伊斯兰教文化
伊斯兰教是伊犁地区哈萨克、维吾尔等民族信仰的主要宗教。但伊斯兰教在这些民族中传播的时间和过程都比较复杂和漫长。
10世纪时,伊斯兰教首先由中亚传入新疆喀什地区,以后逐渐向东传播。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10~11世纪喀喇汗朝时期的初传阶段。喀喇汗朝统治者通过战争手段攻灭于阗佛国,使伊斯兰教传播到且末至阿克苏一线与当时信奉佛教的高昌回鹘国长期形成对峙之势。二是14~15世纪在秃黑鲁帖木儿汗首的蒙古察合台后王的推导下,伊斯兰教传播到伊犁和塔里木盆地北缘、吐鲁番、哈密一带。确立了伊斯兰教在维吾尔族中信仰的地位。三是1617世纪,哈萨克、柯尔克孜族在这时期普遍接受了伊斯兰教。
喀喇汗朝时期伊斯兰教已在中亚地区广泛传播,在操突厥语的一部分游牧部落当中产生了一定影响。一些靠近河中地区的游牧民和部落贵族首领大约已信仰了伊斯兰教,至少他们对这种宗教已不陌生。伊斯兰教的文化习俗和穆斯林商人带来的商品一样,对游牧民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同时,苏非主义传教士经常深入到草原部落,向游牧民进行伊斯兰教宣传。在宣传中,并不完全摒弃游牧民原有的宗教观念,而是尽量与伊斯兰教的教义融会贯通,所以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据伊本·阿西尔的《全史》里记载:960年有20万帐突厥人皈依了伊斯兰教。
13世纪初期阿力麻里出现了一个伊斯兰教的小王朝。阿力麻里王斡匝儿和海押立国王阿尔斯兰汗都是最早归顺成吉思汗的穆斯林君主,因此,他受到成吉思汗的特别恩宠,被称为“萨尔塔克台”,即蒙古帝国中伊斯兰教的代表。①“萨尔特”(Sart),是蒙古人借用突厥语表达商人的概念。“台”(Tai)表示所属的民族。
有关伊犁地区这个伊斯兰教王朝的情况,在《世界征服者史》里记述斡匝儿的事迹时提到,说他是以盗马为生的强盗:“虽然鲁莽,有勇无谋,却是个虔诚的、敬神的人,对苦行僧优礼相待。有一天,一个穿苏非衣袍的人去见他,说:‘我从权力和光荣的天廷出使来见你;而我的使命是,我们财物几近空竭,因此眼下教斡匝儿借款为援,拒绝则属非法’。斡匝儿起身,向苏非敬礼,同时眼中泪如雨下。接着他命仆人取出一个金巴里失,赠给那个苏非,并说:‘你把我的敬意上达天主,向天主谨表歉意’。因此苏非拿着金子走了”。斡匝儿被屈出律俘杀后,成吉思汗命其子昔格纳克的斤袭阿力麻里王位,他曾随成吉思汗参加西征花剌子模的战争。据《长春真人西游记》记载,丘处机西行至阿力麻里时,有“铺速满国王暨蒙古塔剌忽只领诸部人来迎”。这个“铺速满国王”,就是指昔格纳克的斤。
在蒙古统治新疆和中亚地区时,为了适应当地伊斯兰教的文化环境,一些蒙古宗王开始接受伊斯兰教,为该教在游牧民中的传播起了推动作用。据历史记载,第一位接受伊斯兰教的西北蒙古宗王是钦察汗国的别尔哥汗。据说别尔哥信奉伊斯兰教是受了当时中亚苏非派长老巴哈尔兹人撒菲丁的影响。②据鲁不鲁克说:早在拔都生前(1253)别尔哥就已经是伊斯兰教徒了。在别尔哥的斡耳朵(宫帐)中禁食猪肉,他的每一个妻子和异密都有一位伊玛目和穆安津,并有教孩童读《古兰经》的学校;同时也保持着一些与伊斯兰教格格不入的老习惯。③在当时,中亚和波斯的伊斯兰教徒把别尔哥看做是一位公正的蒙古君主,并受到宗教上层的尊敬和拥护,在聚礼和宗教节日诵念呼图白时用别尔哥的名字。然而,别尔哥皈依伊斯兰教一事,却在同族宗王中引起了敌视,他的侄子撒儿塔即钦察汗在位时拒绝拜见他,理由是宗教信仰不同。当时撒儿塔信奉基督教。
在察合台系后裔中,最早接受伊斯兰教的是木八剌沙。这一名字,在波斯语中意为“光荣的君主”。史书称他“是一个善良的木速鲁蛮国王,性情温和,并且刚强果断,他经常阻止蒙古人的不义和压迫行为”,④此外,从木八剌沙把即位仪式从山区草原迁到河中主要文化区之一的安哥兰举行说明,察合台后王已经有了把统治中心迁往农业区的愿望。察合台后王八剌也是伊斯兰教徒。不过,他在入侵伊儿汗国失败返回布哈拉后患了严重的瘫痪病,部众纷纷叛离,在失望中转向了伊斯兰教,于1270年冬在塔什干举行入教仪式,并接受了“苏丹黑牙思丁”的教名。
阿力麻里位于伊犁河谷地,水草茂盛,自古为游牧民族活动的重要场所。斡匝儿王时传入了伊斯兰教,后来成为察合台汗国的首府,政治地位十分显要。据古钱币考证,察合台汗国时期,从12421280年,在阿力麻里铸造有大量的钱币。这些钱币上都印有伊斯兰教祈祷词,并注明国王的名字和铸造时间、地点。从阿力麻里遗址出土的古钱币不难看出,该地的贸易活动十分活跃。说明阿力麻里不仅是一个金融中心,也是一个贸易中心。除伊斯兰教外,在游牧民中比较流行的是萨满教和景教,有部分汉人信仰道教,天主教也传到了游牧部落中。在蒙古统治初期,阿力麻里作为政治中心,曾一度十分繁荣,存在着不同的宗教,而且宗教比较活跃、自由。
在东察合台汗国时期,伊斯兰教获得了迅速发展。察合台后王秃黑鲁帖木儿汗是新疆地区最早接受伊斯兰教的蒙古可汗。他接受伊斯兰教后,利用汗的权威强制推行伊斯兰教,使天山北部的许多蒙古人信仰了这种宗教。他又采取了许多扶植伊斯兰教的措施,把伊斯兰教向新疆东部地区推进。他的做法成为其后代继承人效仿的榜样,纷纷热衷于宣传推广伊斯兰教,以至于在新疆地区掀起了传播伊斯兰教的热潮。
秃黑鲁帖木儿汗信仰伊斯兰教的事迹在民间流传很广,新疆历史文献对此也有记载。据《中亚蒙兀儿史》说,秃黑鲁帖木儿汗是在苏非派传教师谢赫贾拉里丁和卓的劝导下信仰伊斯兰教的。据说,秃黑鲁帖木儿汗即位前,有一次,在阿克苏的阿音科(月牙泉)附近行猎,遇见了在这里传教的贾拉里丁。贾拉里丁的祖先是中亚布哈拉苏非派教团的首领,“属于火者派”①,即有“和卓身份的人”。成吉思汗攻陷布哈拉时,其祖先被流放到新疆喀喇昆仑山某地。后来他的子孙来到罗卜怯台的地方进行传教。到贾拉里丁时,因一场罕见的沙尘暴,该镇被淹没。贾拉里丁携家人及随从逃到阿克苏。在这里见到了秃黑鲁帖木儿汗。按照蒙古法令,王室围猎时,所有人都必须回避,违者处死。贾拉里丁来不及回避便被抓了起来,汗见他是个伊斯兰教士,便有意侮辱他。贾拉里丁机智地用富有宗教哲理的答辩维护了自己的尊严。秃黑鲁帖木儿汗接受了贾拉里丁的宣传,表示登上汗位后将正式皈依伊斯兰教。几年后,秃黑鲁帖木儿已在阿力麻里称汗,而贾拉里丁已去世。其子额什丁和卓遵父之遗嘱前往阿力麻里汗廷,费尽周折,终于见到秃黑鲁帖木儿汗,向他提起在阿克苏阿音科的前约。汗表示非常欢迎,在额什丁和其随从黑的马特大毛拉的主持下举行了入教仪式,成为一名穆斯林君主。秃黑鲁帖木儿汗取了经名“艾布伯克里·穆罕默德”。之后,秃黑鲁帖木儿汗又与额什丁等商议,“为了传播伊斯兰教,他们必须一个一个地会见王公贵族。如果他们接受了这个信仰,就没有问题,如果他们拒绝,就把他们当做异教徒和偶像崇拜者杀掉”。第一个接受会见的是喀什噶尔的朵豁剌惕部酋长图列克(他是播鲁只的兄长,为兀鲁思别乞),当汗问他是否要皈依伊斯兰教时,图列克表示:“三年前我在喀什噶尔的时候,就遵从一个圣者皈依了伊斯兰教,只是由于害怕你,我才没有公开宣读信仰真主的祷词”。于是,汗和额什丁为他举行了入教仪式。然后他们又一个一个地考验其他王公,他们也都表示愿意接受伊斯兰教。轮到艾米尔札剌思(楚拉斯)的时候,他拒绝入教。这时,一部分不愿信仰伊斯兰教的人把汗包围在中央,指责他抛弃了祖先的信仰。但在汗的武力威逼之下,那些不愿入教的王公贵族也只好被迫接受。于是,人们大声欢呼,当天便有16万蒙古人剪掉长发,集体宣誓加入伊斯兰教。这一事件发生在伊斯兰教历754年(1353~1354)。《中亚蒙兀儿史》称:“于是,伊斯兰教在察合台汗国这一整个地区传布开来。”①
“16万蒙古人”是指活动在以阿力麻里为中心的蒙兀儿斯坦的游牧诸部,他们被称为“蒙兀儿人”,当时是新疆的统治民族。蒙兀儿人继续保持草原生活方式,以游牧为生,逐水草而居,习惯于过无羁无绊、放浪行迹的生活。尽管在秃黑鲁·帖木儿汗的带领下集体加入了伊斯兰教,但伊斯兰教的信仰、教规和教法并未能够约束蒙兀儿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这种信仰并未在蒙兀儿人扎下根来。他们的穆斯林身份仍然得不到中亚、波斯等伊斯兰教各国的承认。米儿咱·马黑麻·海答儿在谈到当时蒙兀儿人的处境时指出:“当羽奴思汗登位之初,蒙兀儿人全部沿袭古俗,居住在蒙兀儿斯坦,他们避开一切城镇和农村,极其厌恶(这些地方),他们成为穆斯林只不过是徒有其名而已;事实上甚至连名义都谈不到,因为那时他们被拐卖到周围各地,像其他异教徒一样被当做奴隶贩卖。”②
一方面,蒙兀儿人极其反对过城市生活和农业定居生活,并鄙视定居之民,在他们看来城乡定居之民只是有纳税义务和为游牧民出钱服劳役的下层阶级,因此,即使他们在名义上信仰了伊斯兰教,但对定居穆斯林的这种歧视态度并未丝毫改变,蒙兀儿人同样也把从中亚各地虏来的穆斯林百姓当做奴隶驱使。③
另一方面,蒙兀儿人的生活原则仍然是沿袭古老的传统,很少受伊斯兰教规的约束,在接受伊斯兰教之后,蒙古的法律规范“札撒”仍然居于支配地位。对此,巴托尔德曾指出:“伊斯兰教和伊斯兰法(沙里阿特)是和蒙古的国家与民族传统格格不入的。甚至当他们接受伊斯兰教后,蒙古王室也曾多次企图利用伊斯兰教法为其本身利益服务。虽然更常见的是伊斯兰教法被用作反对蒙古人的武器。和波斯及金帐汗国的蒙古统治者一样,察合台人和‘莫古勒人’(蒙兀儿人)都是伊斯兰教徒,但在游牧民的国家和民族生活里,宗教原则只居于次要地位”①。
根深蒂固的传统影响,决定了蒙兀儿人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就转变为穆斯林。何况他们接受伊斯兰教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和盲目性。这种自上而下推行伊斯兰教的做法,尚需一个长期、反复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伊斯兰教所起的纽带作用,以及对于改变蒙兀儿人的传统观念和生活方式等所起的作用,都是不可忽视的。
秃黑鲁·帖木儿汗之后,蒙兀儿诸汗在竭力扩大伊斯兰教的影响。这些汗不仅都是虔诚的穆斯林,而且在宗教宣传上都怀有极大的热情。为了迫使部民信守伊斯兰教,他们采取了许多措施。歪思汗(1416~1428年在位)数次对瓦剌(卡尔梅克)人用兵,都打着“圣战”的旗号,试图以此激发部下对伊斯兰教的热情。羽奴思汗(1456~1487年在位)则极力劝说他的部下到城市定居,他认为,城市的伊斯兰文明对于改变蒙兀儿人的旧习俗是非常有利的。而这方面最著名的要算马哈麻汗(1408~1416年在位)。他针对那些不信教或者对教规自由放任的蒙兀儿人,采取了极为严厉的惩罚手段。米儿咱·马黑麻·海答儿说:“蒙兀儿人如果不缠头巾(Daz-tar)他就要用马蹄铁钉入这个人的头中,这种做法是司空见惯的。”②所以,在马哈麻汗在,位期间,大多数蒙兀儿部落坚定了伊斯兰教的信仰。
缠头巾(赛兰)原本不是伊斯兰教的风尚,《古兰经》里也没有这个规定。祆教徒以及古代印度人等都有缠头巾的风俗。后来,缠头巾在伊斯兰教学者或者有身份的人当中形成风气。马哈麻汗强迫蒙兀儿人一律缠“赛兰”并当成伊斯兰教规严厉推行是难于理解的。他这样做,或许和蒙兀儿人继续留长辫有关,因为缠赛兰就必须削掉长辫。这个事实反映了蒙兀儿统治者对桀骜不驯的游牧民皈依伊斯兰教煞费了苦心。
蒙兀儿诸汗在狂热推行伊斯兰教的同时,自身却保留着许多与伊斯兰教法格格不入的旧习陋俗。例如,被伊斯兰教法严格禁止的“子继庶母”的婚姻关系,在蒙兀儿人当中仍然流行。有的汗甚至企图强迫伊斯兰教法官认可这种做法。笃思忒·马黑麻汗(1462~1468年在位)为了娶其父也先不花(二世,1429~1462年在位)的一个妃子,先后杀死了7名拒绝为其取得宗教法律认可的法官。③也的行为,引起伊斯兰教人士的强烈谴责。米儿咱·马黑麻·海答儿在书中借也笃思特马黑麻之父先不花汗显灵之口说:“我们家族作为穆斯林已经一百多年了,你竟又成了离经叛道的异教徒。”蒙兀儿人由于生活在草原,缺少礼拜寺、经文学校、宗教法庭等监督宗教生活的机构,不像定居的穆斯林那样信守“五功”,行大、小净、斋戒和其他禁忌;同时萨满教的影响和氏族宗法观念仍然在部民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在生活中很少受伊斯兰教法规的约束。
在羽奴思汗时期,蒙兀儿人内部围绕定居和游牧展开了一场斗争。羽奴思汗认为,蒙兀儿人除非安居于农村或城镇,否则,就永远也不能成为真正的穆斯林,也就摆脱不了被其他穆斯林国家当做奴隶贩卖的命运。因此他极力设法使他们定居下来。最初,羽奴思汗在结束流亡生活返回蒙兀儿斯坦时(1456),曾打算在阿克苏设宫帐。当时的阿克苏只是个小镇,“比起草原来说像个城市”。但仍然引起了部下的不满和骚动。羽奴思汗担心部下叛离,不得不放弃这个计划。后来,他夺取塔什干城后又醉心于城市生活,长期不返回草原。这时一些艾米尔公开反叛并把他囚禁了起来。艾米尔们反叛的理由是“因为他始终力图让他们定居在城市和农业区,而他们十分讨厌那些地方”。羽奴思汗不得不作出让步,表示“今后一定不再作居住在城镇和农业区的打算了”。①到了晚年,羽奴思汗还是不顾反对,放弃了大汗的权力,带领一部分人定居在赛兰、塔什干等地。反对者在蒙兀儿斯坦东部拥立其次子阿黑麻为汗。
羽奴思汗如此向往城市生活,是与他早年的经历分不开的。他从16岁时逃亡到撒马尔罕,到41岁返回蒙兀儿斯坦。其间,他曾就学于耶思德人大毛拉歇里甫丁·阿里达12年之久。歇里甫丁·阿里是《帖木儿武功记》(《Zafar-name》)一书的作者,具有广泛的历史、文学和宗教等方面的知识。歇里甫丁,阿里去世(1454)后,他先后游学于伊拉克、阿拉伯、波斯等地,最后定居在设拉子,在这里广交学者,研习技艺。这些经历使羽奴思汗有机会饱览阿拉伯、波斯等伊斯兰国家的文化精粹,增长了不少见识,掌握了许多知识和技艺。据说,他能够熟读《古兰经》,擅长书法、绘画、音乐、射箭等;言谈动听,很有修养,被人们称为“羽奴思大师”(Ustad)。一位见到过他的大毛拉马黑麻·哈孜曾惊奇地说:“我过去听说羽奴思汗是一个蒙兀儿人,所以我断定他是一个没有胡须的人,其生活方式就像这片沙漠中任何其他突厥人一样。但是当我看到他的时候,却发现他是一个举止文雅的人,满脸胡须,具有塔吉克人的脸型,他的谈吐风度即使在塔吉克人中间也是少见的。”②
蒙兀儿人中出现这样一个有教养的穆斯林君主,引起了中亚各地宗教界的瞩目。羽奴思汗为摆脱蒙兀儿人的处境,去拜谒中亚大宗教家和卓·纳速剌丁·奥贝都拉(即著名的和卓阿赫拉尔)。这位和卓指着羽奴思汗对中亚诸苏丹说:“我已经看到羽奴思汗和蒙兀儿人了,这样一位帕的沙(国王)的臣民不应被人当作掳获物带走。他们是信奉伊斯兰教的众民。”他又写信给各国穆斯林君主说:“一个部落的领袖是这样好的一位穆斯林,而我们却要欺凌他们,这是伊斯兰教法所不允许的。”《中亚蒙兀儿史——拉失德史》的作者说,从此以后,在河中和呼罗珊,蒙兀儿人再也有被当做奴隶来买卖了。
秃黑鲁·帖木儿汗于1362~1363年在阿力麻里病逝。据说王妃碧蒂帕丽可敦请伊拉克和撒马尔罕工匠为秃黑鲁帖木儿汗建造了一座华丽的陵墓,年代为伊斯兰教历766年(1365)。①陵墓位于阿力麻里古城东北端,即现在伊犁霍城县东北15公里处的“麻扎村”。该陵墓为一座阿拉伯风格的陵墓箭镞,以紫、白、蓝彩色釉面砖装饰,高14米,宽约10米。陵墓内有大小两个墓冢。小的据说是碧蒂帕丽可敦之墓。麻扎正面墙壁两侧有阿拉伯文书写的铭文。右侧为:“这里是伟大的可汗、伟业和恩典的海洋、伊斯兰教的堡垒、神佑胜利的善良人的光荣和骄傲、紧跟四大哈里法、尊重学者、博得敬仰的穆罕默德·秃黑鲁帖木儿汗之墓。”左侧为:“献给可汗..宽恕原宥罪人的地方、我们时代的皇后、我们毕丽克西、聪慧贤德、时上妇女无与伦比,秃黑鲁帖木儿汗之妻碧蒂帕丽可敦荣耀永存,愿她长寿、在世界的东方和西方懿德永存!”上方还写有:“此陵墓系一沙尔巴夫所建”的字样。这座陵墓距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虽饱经风雨侵蚀,但建筑主体基本完好,来此参观、朝拜的人历年不绝,是新疆保存较完好的元代伊斯兰教古建筑。另一座著名的陵墓是歪思汗麻扎,位于伊宁县境内。这处陵墓具有浓郁的中原传统建筑风格,飞檐斗拱,雕梁画栋,还兼有藏传佛教的某些建筑特色。该麻扎被认为具有“灵异”,成为许多穆斯林朝拜、祈愿的场所。
16~17世纪,新疆的哈萨克族普遍接受了伊斯兰教。哈萨克族古代的先民曾先后信仰过萨满教、祆教、景教和佛教等。由于受逐水草而游牧的生产与生活方式的制约以及部落制度、传统习俗根深蒂固的影响,伊斯兰教在哈萨克族中的传播发
①此年代根据夏米大毛拉《东土耳其斯坦史》(手抄本)第一集。米儿咱·马黑麻·海答儿在《中亚蒙兀儿史——拉失德史》中也说:“根据我的记忆,墓顶上所书明的年代为七百六十几年。”(第二编,301页)另据徐松《西域水道记》卷四记述的秃黑鲁·铁木儿传闻说:霍尔果斯有“故回部王吐呼鲁克吐木勒罕墓。回人库鲁安书云。其部初有女子曰阿朗固库勒鲁者,天帝使一丈夫向女吹嘘白气,感而有身,生子曰麻木哈伊项,为回部王。传至三世,习蒙古法。又传十四世,为吐呼鲁克吐木勒罕,年二十二嗣为国主。后二岁,猎于阿克苏;回人授派噶木巴尔法返伊犁,又有回民七人者来,教其部众,遂尽返回俗,在位十年卒。有满克国回部长,以橐驼四十,负满克国土为建此冢,覆以碧琉璃,刻墓门识营造之年至今嘉庆二十五年凡四百七十年。推以彼术三十年积一万六百三十一日,则四百七十四年当积一十六万七千九百六十九日又十分日之八以岁实约之,得四百五十九年又三百二十三日大半日。从今庚辰逆数之,盖建于元顺帝至正二十年庚子岁也墓旁土中多金、银、铜三种钱,皆无轮廓肉好面幕,有字不可识,铜钱至薄,大如宋当百钱,银钱至小,如王莽直一而稍厚,金钱薄如铜钱,大如开通元宝钱元至正二十年相当于1361年,秃黑鲁·帖木儿逝世的年代是1363年。
图96速檀·歪思汗麻扎展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早在9世纪中后期至10世纪初,哈萨克族先民就有一部分人开始接受伊斯兰教。当时游牧于河中及其附近操突厥语的游牧部落,受到塔希尔王朝、萨法尔王朝和萨曼王朝等中亚伊斯兰教政权的影响。尤其在经济上,游牧民需要从这些定居的伊斯兰教地区和国家换取纺织品等生活用品,这些游牧民便与伊斯兰教发生了密切联系,逐渐熟悉了穆斯林的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同时,在这个时期,穆斯林商人和苏非教士在靠近中亚附近的游牧民中间的活动也十分频繁,在他们的直接影响下,一部分游牧民自动放弃原来的宗教信仰而改奉伊斯兰教。古代波斯文地理文献《世界境域志》一书,就把当时改信了伊斯兰教的操突厥语的游牧民称为“休战的突厥人”,其中提到苏坎特(锡尔河左岸),伊斯非加布(今哈萨克斯坦奇姆肯特)等地游牧部落中的许多人信奉伊斯兰教。哈萨克族先民之一的葛逻禄部,当时游牧活动的范围也包括在上述地带。
由于受到游牧生活、分布地域和其他原因的限制,哈萨克先民在信奉了伊斯兰教之后,仍然保留着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的遗俗。这些原始宗教的遗俗,主要反映在他们的思想观念和风俗习惯中。原始宗教晚期形成的萨满教,曾是古代哈萨克人信奉的主要宗教。它流传时间最长,也最为普及。哈萨克人皈依伊斯兰教之后,仍然在思想观念、生活习俗中,残留着萨满教信仰的部分痕迹。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萨满教巫师仍在民间活动,如占卜、看相、念咒、跳神等。所以,伊斯兰教传入哈萨克先民的时间虽然较早,并没有得到普及。从楚河以东到阿尔泰山麓广大草原地区的游牧民(即现在哈萨克族生活的区域),基本上没有接触到伊斯兰教,各部落依旧崇奉着祖先留下来的宗教信仰。乃蛮、克烈等部落到12~13世纪仍盛行着景教。
哈萨克族从开始接受伊斯兰教就信守逊尼派,教法上属于哈乃斐学派。但是,哈萨克族并未全遵行“沙里阿特”宗教法规。宗教人士也没有司法权,而是由部落头人依靠世代相传的习惯法实施其特有的法律制度。在哈萨克汗国时期,曾先后制定过三个法典,即1511~1523年间制定的《哈斯木汗法典》、1598~1645年艾斯木汗统治时期制定的《艾斯木汗习惯法》、16801718年头克汗执政期间制定的《头克法典》(亦称《热蒂-札尔加法》、《七项法典》)。这些法典,是以哈萨克族古代习惯法为基础,为维护封建宗法制度而制定的。应当肯定,伊斯兰教法是制定这些法典的重要依据。它主要体现在宗教关于宿命论、惟命是从、服从统治阶级意志和权力、克己忍让的宗教教义上。由于萨满教观念与部落制度的传统作用,哈萨克族法律中长期保持着习惯法的特色。随着伊斯兰教影响的扩大,头克汗在保存旧法典主要条规的基础上,吸收了伊斯兰教教义、教法中的一些内容。头克汗修订的法典确认,复杀亲之仇是整个哈萨克法律系统中主要原则,明确规定法官们享有用金钱赎死罪的权力,但凡属于杀死速檀与和卓的解冤要比杀死一般平民重7倍多,凡欺侮速檀与和卓的人要缴很重的罚金。又规定:“主人杀死自己的仆人,他仅仅对至高无上的神负责”;“被告为渎神罪家庭的人主,当用石头把他们砸死,而对信奉基督教者,则下令没收其全部财产”。这类规定,突出了伊斯兰教信仰的内容,强调了世俗封建主和伊斯兰教宗教封建主的特权,在刑法中进一步明确了伊斯兰教教法的赔偿制原则。另外,法典规定:“一个男人可娶四个妻子”,“女人算半个男人”,“在法庭上两个妇女的口供方能顶一个男人的口供”,“男人偿全命”,“女人偿半命”;“被告人告发其妻子有通奸行为的男人,可以把自己的妻子杀死”;“凡是父母杀死自己的儿子不受任何惩罚”。这些法规进一步强化了家庭中的夫权和家长地位。此外,法典还规定亲属可以根据死者口头遗嘱继承财产的权力,这是对幼子继承制的一种重要补充。在接受伊斯兰教之后,哈萨克族各部仍保留了习惯法的许多有关规定。
第四节近代宗教文化
近代以后是伊犁各民族分布格局形成的时期。除哈萨克、维吾尔、蒙古、柯尔克孜等民族以外,汉族、回族、满族、锡伯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和俄罗斯族在这一时期陆续迁入伊犁境内,形成12个新疆世居民族分布于伊犁地区的基本格局。在这些民族成分陆续进入的同时,也带来了其他的宗教信仰。在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中,除哈萨克、维吾尔、柯尔克孜诸族外,从内地迁入的回族,从中亚迁入的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也是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蒙古族信仰藏传佛教;汉、满、锡伯、达斡尔等民族把他们信仰的佛教(汉地佛教)、道教、基督教(新教)和天主教,以及萨满教等带进了新疆;俄罗斯族则信仰东正教。这样,使伊犁地区多宗教信仰并存的特点更加突出。
回族是我国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员,也是我国信仰伊斯兰教十个民族中人数最多、分布最广的主要民族之一。回族的形成发展经历了漫长、复杂的过程,约在元末明初形成我国的回族。在回族形成的过程中,伊斯兰教起了重要的凝聚和纽带的作用。来自不同国籍、不同民族的穆斯林,与汉族和其他民族杂居共处,伊斯兰教成为联系和融合这些穆斯林的重要因素。
伊犁的回族来自于内地,主要是在清朝统一新疆之后由内地迁入的。主要与清政府在新疆的屯垦政策有关。清朝统一天山南北之后,为巩固边防,立足长远,解决粮饷,沿袭历朝屯垦戍边的政策,确立“屯垦戍边、以边养边”的经营方略,在新疆大兴屯垦。在北疆开辟了17个垦区,南疆开辟了5个垦区。其中伊犁地区是重要的垦区之一。
清代的屯垦制度分为兵屯、旗屯、遣屯、回屯和户屯(民屯)五种。旗屯是指编入旗籍的满、锡伯、察哈尔、索伦(鄂温克和达斡尔)等军民。回屯是从南疆各地移往伊犁等地从事屯垦的维吾尔族农民(旧时称塔兰其)。兵屯、户屯、遣屯则主要是汉族和回族移民。回民迁入新疆后,大多聚居在清政府兴办屯垦的地区,其中以乌鲁木齐垦区(约相当现昌吉回族自治州辖区)人数最多,其次是伊犁、哈密和吐(鲁番)、鄯(善)、托(克逊)盆地一带以及焉耆等地。至于其他地区,虽有回族散居,但人数较少。据1928年国民政府经济讨论处的统计,新疆回族人口为52万人,约占全疆300多万人口的15%。
迁入新疆的回族,与内地回族在宗教信仰和礼仪习俗上基本相同,都属于逊尼派,教法学为哈乃裴学派。同时也把形成于明末清初的内地回族苏非主义“门宦”制度带进了新疆。
在新疆回族中,老教“格底木”(阿拉伯语意为“古老”)是传入最早、人数最多的主流派,属于正统的逊尼派信徒。格底木以一坊一寺为单位,组织上互不相属。伊斯兰教在内地回族的长期传播中,由于深受汉族思想文化的影响,形成了富有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教义学说。明末至清代,出现了一批“回而兼儒”的学者,如王岱舆、马注、刘智等。他们如儒学诠释《古兰经》,丰富了我国古代思想。经堂教育在回族寺坊中普遍开展,成为培养宗教职业者的主要形式。这种学风也传入了新疆。据了解,最早到新疆的知名学者是纪明新,他于乾隆五十一年(1786)来到吐鲁番东大寺任伊玛目,被信众们尊为宗师,形成自己的学派“纪门”并代代相传。同治八年(1869),河州人周满海阿訇(1814~1902)来到新疆,先后在吐,鲁番东大寺和乌鲁木齐、玛纳斯等地的寺坊任阿訇,收徒讲学,传授宗教理义,逐渐形成“周门”。“周门”在新疆格底木穆斯林中影响较大。另一位新疆回族著名的学者为民国时来新疆的马良骏阿訇(1870~1957),他在伊犁生活多年,曾任伊犁回族清真寺的教长,在回族穆斯林中享有很高声望。
伊犁回族中的门宦与内地回族大致相同,主要是虎非耶、哲合林耶和人数较少的格底林耶等。
乌孜别克族由中亚地区迁来,是新疆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之一。
乌孜别克先民在我国新疆定居,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因中亚和新疆毗邻的地缘关系和民间贸易往来的频繁等原因,两地之间的人员交往和移民是经常发生的事。有人认为,10世纪来自中亚萨曼王朝劝导萨图克·布格拉汗皈依伊斯兰教的王子艾布·纳赛尔·萨曼尼率80余人来到阿图什,是乌孜别克先民进入新疆定居之始。①实际上在此之前和之后,都有不少因经商或其他原因而留居在新疆的中亚人。16世纪以后,又有大批中亚苏非派的和卓宗教贵族来新疆传教,不少人留居了下来。如来自布哈拉的额什丁和卓家族的祖先,来自赛兰的穆罕默德·谢里甫和卓家族,来自撒马尔罕的麦赫杜姆·阿杂姆和卓的后裔等。不过,这些早期来到新疆的中亚商人、伊斯兰教和卓和其他移民,因与当地居民通婚,长期生活,已经融入维吾尔族中。
新疆乌孜别克族主要与新疆和浩罕国商业贸易活动有关。清政府统一新疆后,允许喀什噶尔等地与浩罕进行贸易自由往来,为乌孜别克人来新疆定居创造了有利条件。当他们在商业活动积累了财富以后,便在新疆各地自置产业、承种地亩或自行垦荒,成为土地占有者。清政府认为他们“均系流寓年久,种地佣工,并非贸易之流”①,将他们编入回部户籍,准许他们从事农业生产,但田产被限制在100亩以内。
伊犁地区寓居的浩罕乌孜别克商人为数不少。据清代调查:“此次安集延多系嘉庆二十四五年(18191820)以后陆续前来伊犁,本不以耕种为业。从前专恃兴贩茶叶、大黄为利薮..共计积年,流寓伊犁之安集延回子,大小男女计一千四百四十六名。”②寓居伊犁的乌孜别克人主要从事贸易活动,人数比较集中。此外,还有一些乌孜别克商人分散在塔城、乌鲁木齐等地。
清代对迁居新疆的乌孜别克族习惯上以地名相称,如“浩罕人”、“布哈拉人”、“撒马尔罕人”、“安集延人”等。其中以安集延人称呼较广,成为寄居新疆各地乌孜别克族的泛称。在乌孜别克族相对集中的城镇如伊犁、喀什、叶尔羌、阿克苏等,大都有“安集延市场”、“安集延街”、“安集延村”或“乌孜别克街”等。他们自成聚落,保留着乌孜别克人的语言和风俗习惯。新中国成立以前,新疆的乌孜别克族人数大约有8000人左右。
在宗教信仰上,乌孜别克族同维吾尔族一样,信奉逊尼派,教法为哈乃斐学派。语言也同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文字为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因此,与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民族互相容易沟通,能够融洽相处。在乌孜别克族比较集中的地方都建有自己的清真寺。
塔塔尔族也是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之一。
塔塔尔族信仰伊斯兰教可以追溯到金帐汗国别尔哥汗(12571266年在位)时期。“别尔哥和合赞汗等笃诚地皈依伊斯兰教时,数千名塔塔尔、蒙古王公也随其接受了伊斯兰正信。”③到乌孜别克汗时代(14世纪),伊斯兰教在钦察草原游牧民中得到进一步推广。15世纪以后,伊斯兰教逐渐成为塔塔尔人全民信仰的宗教。塔塔尔族也信奉逊尼派,教法属于哈乃斐学派。新疆塔塔尔族在与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长期共处中,已通用维吾尔、哈萨克语文,生活习俗、宗教习俗都很相近。19世纪末20世纪初,塔塔尔族在伊宁、塔城等地创办了以宗教教育为主、兼授一些科学文化知识的宗教学校。在伊宁、塔城、乌鲁木齐等地都建有塔塔尔族的清真寺。据20世纪30~40年代的统计,新疆塔塔尔族约有4600余人。
汉族是新疆的古老民族之一。自秦汉、隋唐至宋元,不断有汉人迁移新疆,他们活跃在天山南北,从事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历史上的汉人长期在新疆定居,繁衍后代,与当地其他民族和睦相处,互相融合,共同开发和建设新疆。
伊犁的汉、满、锡伯、达斡尔等民族则与回族一样,也是在清政府实行移民实边政策中,大量迁入,并成为多民族大家庭成员的。伊犁地区便是清政府实行屯垦移民的重点地区之一。
伊犁的汉族人来自国内各地,礼仪习俗和宗教信仰与内地汉族并无区别。所谓“百礼略如内地”。在思想文化、道德伦理方面,汉族一直是以含有某些宗教成分的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根基。虽然有一部分汉族群众信仰佛教、道教、基督教等宗教,但这些宗教在传播过程中都不免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具有儒学化的特点。
在宗教信仰上,汉族历来是奉行多神崇拜,在信仰崇拜和祭祀对象的取向方面并不专一。为了求得神灵庇佑,无论儒、释、道、上帝、鬼神都可以崇拜。大多数信仰宗教的群众既到佛庙拜佛求菩萨保佑,也到道教宫观或其他供奉偶像的寺庙里礼拜。在他们看来,佛教的佛、道教的神或别的什么偶像,都是一样的,都可以表达他们的信仰,以至于想求何种功利就拜哪路神祇。只要能为自己保平安、消灾得福,进什么庙,拜什么神,由什么教职人员主持做礼拜,是无所谓的。在同一所寺庙里也常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在一起参拜。因此,在汉族宗教信仰者里面,严格区分谁是佛教徒,谁是道教徒是比较困难的。这种信仰上的多神主义和宗教实践上的实用主义,决定了在宗教信仰上有较大的随意性。对于多数汉族群众来说,宗教信仰本身就是目的,而无需苛求信仰的内容、形式;宗教的教规、礼仪并无神圣的约束力。参加宗教活动往往是满足心理上某种暂时性的需求,如求福、求子女、治病、求发财、求运气、求平安、消灾免祸、求死去的人早升天堂等等。祭祀也不必拘泥于繁琐的礼仪。有时信,有时不信;有事则信,无事则不信;只有有事求助神灵时,才表明自己是宗教信徒,平安无事就不进香拜神。中国民谚“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无事不登三宝殿”等,正是汉族宗教信仰心理特征的反映。
伊犁的汉族人在宗教信仰上也继承了内地的这些传统和特点,不仅把自己信仰的汉传佛教、道教、基督教等宗教带了进来,而且也具有多神崇拜和实用信仰主义的特点。
清代移居新疆特别是天山北麓汉族人比较集中的地方,都建有各种庙观和祭坛。在乌鲁木齐、伊犁、昌吉、奇台等汉族居住区,大多建有城隍庙、关帝庙、菩萨庙、土地庙、娘娘庙、财神庙、风神庙、火神庙、龙王庙、八蚱庙以及先农坛、社稷坛等,以供人们对各种神灵进行参拜和祭祀。清人记载:“塞外虽两三家,村必有一庙,庙皆祀关神武,香火之盛,盖楼于西海云。”①伊犁屯垦初,蝗灾严重,当地军民建起八蚱庙、刘猛将军庙,庙中“供先穑神农、司穑后稞、水庸、水房、猫虎、昆虫、农畯、邮表、暇神位八②”,以供祭祀灭煌保禾。当地的官员每年都要率领部属到先农坛“行耕耤之礼”,祈神保佑丰收。乌鲁木齐建有八蜡祠,纪昀说:“旧有田鼠之患,自祠八蜡迄今,数岁不闻③。
拜祭关帝庙,是清代新疆汉族人普遍的信仰习尚。“关帝”即三国蜀汉大将关羽,后来被神化为护法天神,成为我国道教、佛教共有的诸神偶像。在道教中,关羽被封为“三界伏魔大帝神威远震天遵关圣帝君”;佛教则列为十八伽蓝神之一。清代帝王认为,他们入主中原有赖关帝神佑,所以极为崇敬,顺治皇帝特加封为“忠义神武灵佑仁勇威显护国保民精诚绥靖佑赞宣德关圣大帝”,成为清朝的军神和保护神,列入国家祭典。关帝形象既是武神,又是财神,具有司命禄、佑科举、治病消灾、驱邪辟恶、诛罚叛逆、巡察冥司、庇护商贾招财进宝等法力,受到民众广泛的膜拜。所以清军入疆后,在清军驻扎和汉族军民屯垦之所,几乎都建有关帝庙加以祭祀。伊犁惠远城的关帝庙建于乾隆二十八年(1763),殿内供奉关公塑像,庙正门悬挂有“神佑新疆”的匾额,两侧书写对联:“春秋志在威名远,戊己屯开庙貌崇”。绥定城也建有两座关帝庙,规模宏大,供人们春秋祭奠。奇台一所建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的关帝庙,是新疆清代至今保存较为完整的一座关帝庙。庙宇墙壁绘有20多幅彩画,画工精细,色彩鲜明,多为三国故事,如桃园结义、三顾茅庐、挑灯夜读、单刀赴会等等。
由官府修建的关帝庙不仅遍布于北疆各地,而且在喀什噶尔、叶尔羌、英吉沙、阿克苏、乌什等南疆地区汉族军民较为集中居住的汉城,也建有关帝庙。在一些交通沿线上,还有不少汉族人个人捐资修建的关帝庙。道光二十五年(1845)初,林则徐从托克逊赴库尔勒,路上在库木什军台看见后山上有一所新修的武圣庙,“乃前岁惠诗塘过此,因病祈祷获应,倡捐以酬者也”④。在路过榆树沟军台、、乌沙克塔尔军台、清水河军台时,都看见有圣武庙,而且有些是新修的。各地不仅建有关帝庙,而且还流传着许多关帝在边疆显圣,帮助清军除逆保边,抗敌守土的传说。
清朝晚期,基督教新教和天主教传入伊犁,主要为少部分汉族人信仰。据《新疆图志》记载,光绪八年(1882),比利时籍天主教传教士石天基(汉名)由内地来到绥定(今霍城县)建天主教堂,传播基督教义。光绪十一年,又有比利时籍传教士梁萌德在宁远(今伊宁市)设天主教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法籍传教士雷济华在乌鲁木齐设天主教堂。不久,他们便在汉族群众(多为河北籍,人)中发展了140多名天主教徒。基督教新教传入新疆稍晚。光绪三十一年,英国籍内地会牧师胡洁德(汉名)开始在乌鲁木齐、伊犁等地传教。乌鲁木齐设福音堂于北大街。后来又有不少外籍和国内的牧师来新疆各地传播福音,所吸收的信众也都为汉族人。基督教新教和天主教虽然传入较晚,信仰人数也很少,但影响逐渐扩大,同时也使伊犁地区的宗教形势更加多样化。伊犁的满族、锡伯族、达斡尔族是清朝统一新疆后,实行屯垦戍边政策中的“旗屯”,即移驻北疆的八旗官兵和驻防八旗官兵及其所携眷属的后代。满、锡伯、达斡尔族皆属东胡,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达斡尔族属蒙古语族),在文化习俗和宗教信仰上有许多共同之处。萨满教曾是他们共同的宗教信仰。崇拜天、地、日、月、山、水等自然物和动植物,信仰万物有灵;崇拜祖先、精灵和鬼神等。萨满巫师在他们的精神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作为神界与人间沟通的使者,萨满不能世袭,只有具备某种天生缘份的人才能成为萨满。如婴儿初生即染病不愈,经萨满调治后即刻痊愈者;成年时突患癫狂症者;或天生易激动不安,举止类萨满者,经过老萨满三年左右时间的言传身授,习练法术,都可能成为萨满。在锡伯族中,学徒届满要举行隆重而艰难的“上刀梯”仪式(查库尔),成功者才能取得正式的“依勒吐”萨满称号,失败者只能做副手“布吐”(二神)萨满。萨满一般专司跳神治病、占卜、诅咒、预言凶吉、祈祷祭祀、民间婚丧诸事、祈丰收、求雨等,都由萨满跳神祈祝。以前,萨满在这些民族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清代以后,萨满教在满、锡伯、达斡尔等民族中仍很盛行。“跳神之举,清初盛行,其诵祝辞者曰萨吗。迄嘉庆时,罕用萨吗跳神者,然其祭固未尝废也。”①清初开国时,朝廷曾设立天神坛、先农坛、风神庙等祭所,专祀天神、地神、风、雨、云、雷诸神。说明萨满教至清代嘉庆以前在满洲等民族中仍占据主导地位。
嘉庆以后,在蒙古族的影响之下,藏传佛教很快为满清统治阶级所接受,成为清朝满族主要的宗教信仰。藏、蒙上层喇嘛在清朝宫廷中取得了很高的地位。在民间,佛教诸神则被纳入到萨满祭祀里。但满族佛教信徒大都居家念佛,很少有出家为僧者。主要供奉观世音等神祇,并到佛寺里礼佛敬香,还愿换锁。
移驻新疆的满族等旗营(满、锡伯、察哈尔、厄鲁特、索伦)军民,乾隆后期在伊犁地区相继修建了镇远寺、普化寺、圣佑寺、康远寺、积福寺、靖远寺等9座喇嘛寺庙。藏传佛教的一些宗教活动纳入到官府的政治生活中。如皇帝驾崩,伊犁将军便饬令各寺庙喇嘛在寺内定期诵万寿经;皇帝即位,喇嘛需在寺庙里念吉样经祝祷达三天以上;伊犁将军及妻室和领队大臣去世,也要召喇嘛到将军府念经超度,举行各种仪式;将军和领队大臣上任和过寿,也由喇嘛念经祈祷吉祥。喇嘛除按宗教规定念经持戒而外,还在民间红白喜事、头人寿辰、节日和重大事件之日念经焚香,祈祷祝福。遇有灾异疾疫,还要祈祷消灾,举行“抛筐”(送邪恶)仪式和“抢千烛”仪式。“抛筐”仪式,多选在疫病流行、灾祸多起的地方,仪式时,所有的喇嘛先集中念经十几天,以佛力将所有“恶魔邪气”集中在一起,用土或面把这些妖魔捏成形状装入面团制作的“筐”内,然后在喇嘛的主持下,“送邪”仪式开始。人们携各种祭品,将“筐”抬到事先掘好的深坑旁。抛入坑内后,喇嘛亲自跃坑镇邪,众人随其将坑掩埋起来,此即“抛筐”送邪仪式,是新疆满、锡伯、达斡尔族较为隆重的佛事活动。
锡伯族信仰藏传佛教。早在清初驻防于盛京时,锡伯族在位于今沈阳市内就修建了一座“太平寺”。该寺建于康熙三十六年(1697),俗称“锡伯家庙”,庙内刻有碑文。据碑文载,太平寺建成后,“从京师虔请大藏经一百零八册,一年四季,众僧聚集一堂,焚诵不绝,永偿所愿..塑立宗喀巴佛、五通天神、四大天王诸佛尊,并增请沐浴经”②。说明清初藏传佛教对锡伯族已有较大影响。乾隆二十九年(1764)锡伯族西迁时,随同4000多军民迁移的队伍里还有几十名喇嘛,一起来到伊犁。位于察布查尔县境内的“靖远寺”,就是锡伯营的喇嘛庙。锡伯族的喇嘛同其他喇嘛一样,主持族内的宗教活动。以前由萨满司职的宗教仪式,多改由喇嘛主持进行。喇嘛们还掌握一些疗病技术,如配制草药、刺脉放血、扎针、推拿、接骨等。不过萨满巫师在新疆锡伯族民间仍有一定影响。
达斡尔族也信奉藏传佛教。“达呼尔种族供铜佛一尊,高约八寸,索伦、蒙古、锡伯、巴尔虎各种族亦供铜像,高约三寸,锡伯并祀绸条。”①
清代新疆的满、锡伯、达斡尔族受汉族佛教、道教的影响,还特别崇拜关帝,视关帝为边疆军民的保护神,在凡驻扎居住之所,皆建庙祭祀,也同汉族一样,信奉娘娘神、土地神、财神、八蜡神、八仙、门神、灶神、刘猛将军等。宗教观念亦如汉族为多神崇拜。
藏传佛教在满、锡伯、达斡尔族的宗教活动中,多具官方性质,即多在官方的或较正式的、重要的宗教活动中出现。民间仍保留着许多古老的宗教习俗。如祖先崇拜,通常采取家祭形式,祭处朝西方或西北方。尽管所祭祀的氏族或家族的先祖不同,祭祀仪式、祭品、祭器等也有各民族、氏族自己的特点,但家祭始终是以同姓、同血缘为纽带,而且从形式到内容,都体现了萨满教的遗存。崇拜“喜利妈妈”,是锡伯族祖先崇拜的特色。“锡伯并祀绸条”就是指锡伯族对自己母亲先祖的祭拜。“绸条”即“喜利妈妈”,是用长约10米的丝绸绳,上面系许多小弓箭、髀石、箭袋、小吊床、铜钱、各种颜色的布条、小靴鞋等装饰成。平时装入袋里,挂于屋内西北墙角,大年三十取出,全家为其磕头烧香,二月初二再装回纸袋,挂回原处。按习俗,每增加一辈人添一块髀石,生子添小弓箭,生女添布条,娶媳添小吊床。“喜利妈妈”象征着保佑家宅平安和人丁兴旺。此外,锡伯族还崇拜“海尔堪玛法”(父系祖先神)、“顾兴阿玛法”(仁慈的男祖)、“吉朗阿妈妈”(仁慈的女祖)、“布尔堪巴克西玛法”(佛祖)等。从这些民族的许多宗教习俗里不难看出佛教和萨满教互相糅合的现象。俄罗斯族是新疆人数较少的民族之一,迁入新疆的时间也比较晚,但对新疆的经济、文化、生活习俗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
俄罗斯族信仰东正教。在伊犁、塔城、乌鲁木齐、阿勒泰等地俄罗斯族聚居的地方,都建有东正教堂。信徒们每逢星期日集中到教堂做礼拜,唱圣歌,诵圣诗,听神甫讲经布道。东正教的主要经典是《圣经》和《圣传》。一生中奉行七件圣事,即洗礼、坚振(敷圣油)、告解(忏悔仪式)、神品(按手礼)、圣体血(领圣体礼)、婚配、终傅。洗礼被信徒视为进入基督世界的庄严仪式,在复活节进行。给婴儿施洗时采用浸礼而非注水礼,由教父或教母抱入教堂,神甫诵祷词,浸入水中三次,绕祭坛三周,为婴儿佩戴十字架、取教名。新教徒洗礼后即由神甫行敷油(橄榄油)礼,即可与教徒和神甫同领圣餐(发酵面饼和红酒),行圣体礼。东正教的礼仪中以大祭(弥撒)最为隆重。节日以复活节(巴斯卡节)最为重要,为节中之节,每年春分后第一次月圆的第一个星期日为复活节。因东正教沿用儒略历,比公历约晚13天,故与天主教、基督教不同,一般在四五月间。复活节前要行大斋戒,斋期49天。节时互相见面致贺:“耶稣复活了”,对方答:“真正复活了”。在教堂祈祷礼拜完毕,即举行欢乐的家庭或集体聚会,每家必备煮好的彩蛋,以象征生命的昌盛。其次是圣诞节,为公历1月7日。
乌鲁木齐东正教堂建于1906年,伊宁东正教堂建于1915年,塔城东正教堂建于1933年。1925年成立新疆东正教会。先后有约纳·波克罗夫斯基、盖纳特·克拉索夫、费多尔·索罗申科、格里戈里·什托卡尔科、谢拉菲姆、费久申、穆罗江诺夫斯基、索夫罗尼等担任大司祭或司祭。据统计,1931年后,新疆的俄国侨民达万余人,大多数人为东正教正统派。还有一些属于非正统的“克尔加克派”教徒。他们居住在深山老林,与世隔绝,不参加社会活动,不关心国家大事,反对科学文化,不让子女上学求知;男子留长须,不抽烟,戒备外人等,但他们的人数很少。①
由于社会的发展和其他种种原因,现在新疆的俄罗斯族只有少数人信仰东正教,去教堂做礼拜。不过东正教的教义、礼仪已经渗透到俄罗斯族生活习俗的许多方面,经长期演变,成为民族传统习俗的一部分。
附注
①《汉书》卷九十四,《匈奴传》。 ①《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 ②《魏书》卷一〇三,《高车传》 ③《北史》卷九十九,《突厥传》。 ④薛宗正主编:《中国新疆古代社会生活史》,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179页。 ⑤《蒙鞑备录》。 ⑥冯承均译,党宝海新注:《马可波罗行记》,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241页。 ①希罗多德:《历史》(王嘉隽译),商务印书馆,1959,274页。 ②《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 ③《黑鞑事略》。 ④《北史·大义略叙》。 ①《周书》卷九,《阿史那皇后传》。 ②龚方震、晏可佳:《祆教史》,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46页。 ③《周书》卷五〇,《突厥传》。 ④张星烺:《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4册,中华书局,1978,285~286页 ⑤沙畹《西突厥史料》(冯承钧译)。 ⑥龚方震、晏可佳:《祆教史》,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46页。 ①《汉书》卷六十一,《张骞传》 ②麻赫默德·喀什噶里:《突厥语大词典》(汉译本),第一册,民族出版社,2002,453页。 ①贾合甫·米尔扎汗:《哈萨克族历史与民俗》(夏里甫汗·阿布达里译),新疆人民出版社,1999,32页。 ①〔清〕方式济:《龙沙纪略》,7页。 ②《魏书》卷一〇三,《蠕蠕传》。 ③《魏书》卷一〇三,《高车传》。 ④《魏书》卷一〇三,《高车传》。 ⑤《北史》卷九十九,《突厥传》。 ⑥狄奥菲拉特:《历史》,转引沙畹《西突厥史料》(冯承均译),中华书局,1958。 ⑦《周书》卷五十,《突厥传》。 ①《北史》卷九十九,《突厥传》。 ②《黑龙江外记》,23页。 ③杨宾:《柳边纪略》,12页。 ①姜崇仑主编:《哈萨克族历史与文化》,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207页。 ①姜崇仑主编:《哈萨克族历史与文化》,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210页。 ①姜崇仑主编:《哈萨克族历史与文化》,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204页。 ②李泰玉主编:《新疆宗教》,新疆人民出版社,1989,14页。 ①《新疆考古三十年》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5页。 ②李特文斯基:《帕米尔塞人墓葬中的宗教信仰》(马苏坤译),《新疆文物》1989年,第3期。 ③段成式:《酉阳杂俎》卷四。 ④《宋云行纪》。 ①吉罗:《东突厥汗国碑铭考释》(耿升译),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印,1984,62页。 ②周菁保、邱陵:《丝绸之路宗教文化》,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75页。 ①《大藏经·高僧传》卷八,《法瑷传》。 ②《魏书》卷三十,《蠕蠕传》。 ③《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28页。 ④《北齐书·斛律羌举传》。 ⑤《悟空入竺记》。 ⑥齐曾戈曾:《金帐汗国史料汇编》第一卷,转引格列科夫·雅库博夫斯基著,余大均译:《金帐汗国兴衰史》,商务印书馆,1985,134页。 ①威廉·巴托尔德:《中亚突厥史十二讲》(罗致平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43页。 ②李志常:《长春真人西游记》。 ③《唐会要》卷四十九。 ④李志常:《长春真人西游记》 ①《马可波罗行记》(冯承均译,党宝海新注),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255页。 ②冯承钧:《景教碑考》,商务印书馆,1931,47页。 ③威廉·巴托尔德:《中亚突厥史十二讲》(耿世民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210页。 ④张星烺:《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一册,《巴斯喀尔之信》,中华书局,1977,289页。 ①张星烺:《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一册,《巴斯喀尔之信》,中华书局,1977,282页。 ②张星烺:《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一册,《马黎诺里游记》,中华书局,1977,249~250页。 ①《明英宗实录》卷三十七、卷三十八。 ②《明英宗实录》卷一三七。 ①《和鄂尔勒克历史》,新疆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编:《新疆宗教研究资料》,第9辑。 ①威廉·巴托尔德:《中亚突厥史十二讲》(罗致平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133页。 ②威廉·巴托尔德:《中亚突厥史十二讲》(罗致平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178页。 ③道森编:《出使蒙古记》(吕浦译,周良霄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142页。 ④宏达米尔:《河中和突厥斯坦蒙古史》(法译本)669页。 ①米儿咱·马黑麻·海答儿:《中亚蒙兀儿史——拉失德史》第一编,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159页。 ①米儿咱·马黑麻·海答儿:《中亚蒙兀儿史——拉失德史》第一编,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164~165页。 ②米儿咱·马黑麻·海答儿:《中亚蒙兀儿史——拉失德史》第二编,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11页。 ③米儿咱·马黑麻·海答儿:《中亚蒙兀儿史——拉失德史》第二编,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251页。 ①威廉·巴托尔德:《突厥斯坦史》,见耿世民译《中亚简史》,新疆人民出版社,1980,59页。 ②米儿咱·马黑麻·海答儿:《中亚蒙兀儿史——拉失德史》第一编,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233页。 ③米儿咱·马黑麻·海答儿:《中亚蒙兀儿史——拉失德史》第一编,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286页。 ①米儿咱·马黑麻·海答儿:《中亚蒙兀儿史——拉失德史》第一编,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295页。 ②米儿咱·马黑麻·海答儿:《中亚蒙兀儿史——拉失德史》第一编,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299页。 ①《中国新疆地区伊斯兰教史》第一册,新疆人民出版社,2000,392页。 ①《那文毅公奏议》卷七十八。 ②《钦定平定回疆剿擒逆裔方略》卷七十八。 ③库尔班·阿里·哈里德:《东方五史》,新疆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藏。 ①洪亮吉:《天山夜话》,见《古西行记选注》,宁夏人民出版社,1987,381页。 ②格琫额:《伊江汇览·坛庙》。 ③吴霭宸选辑:《历代西域诗钞》,新疆人民出版社,2001,82页。 ④林则徐:《乙巳日记》。 ①《清史稿·礼志》卷八十三。 ②贺灵、克力:《锡伯族风俗志》,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4,193页。 ①乐峰:《东正教史》(2005年修订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323页。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伊犁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本书内容包括:汉朝伊犁、魏晋南北朝唐伊犁、两辽蒙元明伊犁、清代伊犁、民国伊犁、伊犁民族文化、伊犁历代文化遗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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