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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大唐北庭的悲剧前奏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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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北庭研究》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070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大唐北庭的悲剧前奏
分类号:
K294.5
页数:
6
页码:
308-313
摘要:
本篇记述了新疆地区大唐北庭的悲剧前奏的情况。
关键词:
新疆地区
大唐北庭
悲剧前奏
内容
大历十四年五月二十一日癸酉(779年6月10日)夜,代宗薨,五月二十三日癸亥(6月12日)太子李适登上皇帝宝座,是为唐德宗。继位之初就不惜以牺牲唐朝飞地和为之效忠的北庭将士的利益,断然抛弃了前朝二帝所奉行的传统国策,改而推行和吐蕃、排回鹘、大力削藩的政策,不仅对苦守飞地的士气起了摧毁性的影响,而且直接导致二庭行营覆灭。入关勤王的四镇、北庭行营同苦守二庭飞地的唐军虽然因安史之乱的爆发而分化为二,原本一支,其相继发生的历史悲剧,本质上都是这套德宗新政酿成的严重恶果。
结好吐蕃、重开和议是德宗在位初年第一个政策特征。继位之初的大历十四年八月就发使韦伦押吐蕃战俘500人遣返本国,向吐蕃释放议和的信息。建中元年四月,唐使韦伦归报会见赞普,乞黎苏笼猎赞亦作出相应的政治姿态,召回犯蜀诸军,其时德宗擢韦伦为太常卿,五月,令其“复使吐蕃,十二月,伦至自吐蕃,与其宰相论钦思明等五十五人皆至,献其方物”。①这意味着唐、蕃和平谈判又已恢复。建中三年(782)九月唐使崔汉衡赴蕃,许诺割让已被吐蕃占领的陇右、河西地,建中四年正月(783)唐陇右节度使张镒与吐蕃大相尚结赞等盟于清水西,升坛杀牲,歃血而盟,正式签署了边界条约,规定 “泾州西至弹筝峡西口,陇州西至清水县,凤州西至同谷县,暨剑南西山,大渡水东为汉界 ”,“兰、渭、原、会,西至临洮;又东至成州,抵剑南;西界磨些诸蛮,大渡水西南为蕃界”。②双方矛盾的症结仅在于北庭、安西等唐朝飞地的归属。为此,又作了如下补充条款,“盟文有所不载者,蕃有兵马处,蕃守,汉有兵马处,汉守,不得侵越”。③说明此时德宗虽已决心割让陇右、河西,却对割让碛西二府心存犹豫。德宗已批准了这一盟约,由于吐蕃赞普乞黎苏笼猎赞仍不同意上述补充条款,盟约并未生效。唐、蕃使者往来的频繁与议和进度的加快,无论对于位居抗蕃第一线的泾州二庭行营,还是苦守飞地的北庭守军都起着瓦解士气的作用。
仇视回鹘是德宗继位初年的第二个政策特征:德宗为太子时,曾以天下兵马元帅名义赴回鹘营会见牟羽可汗,大受其辱。至其继位,“使中官梁文秀告哀于回纥,且修旧好,可汗移地健不为礼”。④再次受辱,当年,在粟特胡的怂恿下,牟羽可汗统兵南伐,回鹘宿将顿莫贺达干劝阻不纳,起兵杀之,自为可汗。关于这场政变的爆发时间,《唐会要》系于大历十四年(779),《资治通鉴》则系于建中元年(780)六月条下,然又补充“及代宗崩,上遣中使梁文秀往告哀”。而代宗崩,德宗立皆乃大历十四年(779)事,足证政变乃发生于此年下半年度。牟羽可汗重用粟特胡,皈依摩尼教,压制传统巫教的政治措施早就引起同传统巫教紧密联系的军勋贵族的不满。早在永泰元年(785)今之顿莫贺可汗及其大相颉于迦斯等早与唐将郭子仪私下签署了共抗吐蕃的彭原之盟,看来由于粟特胡的阻挠,并未得到牟羽可汗的首肯,其后两派斗争日益激烈,至此总爆发。对于这场有利于唐的政变,唐朝原本表态支持,建中元年六月二十二日乙卯(780年7月28日)已遣使前往册封,令“京兆尹临漳源休册顿莫贺英武义成功可汗”。①至八月唐犹未出境,振武军边防哨卡已发生了一场劫杀回纥商团的血案。振武军主将张光晟一贯主张对回鹘奉行强硬政策,以此为德宗擢为边镇主将。史载:“张光晟为单于都护,振武军使,建中元年(780)回纥突僮梅录领众并杂胡等自京师还国,舆载金帛,相属于道,光晟讶其装橐颇多,潜令驿吏以长锥刺之,则皆辇归所诱致京师妇人也。乃使突僮及所领徒悉赴宴,酒酣,光晟伏甲尽拘而杀之,死者千余人,唯留二胡,归国复命,遂部其妇人,给粮还京,收其金帛,赏赍军士。”②张光晟缉察走私汉人奴婢当然无可厚非,但以此为由进行如此大规模的屠杀却绝非张光晟所敢擅为,必是在德宗授意下进行的,是唐朝即将抛出绝回纥、和吐蕃基本国策的信号。振武军血案发生后引起举国的震惊。自安史之乱以后的总体政治形势考察,唐朝的主要威胁毕竟来自吐蕃而非回纥,因之德宗的意旨根本得不到朝中大臣的支持,皆群起反对。本来,振武军事件发生后,德宗已决定召回吊册使源休,自此与回纥决裂,“源休为京兆尹,吊册回纥使。德宗建中初,休奉使至振武,军使张光晟已杀回纥突董等,帝初欲绝其使,令休还,待命于太原”。③但朝议一致反对这一做法,德宗不得已勉从朝议,复令源休出使,“归其突董、翳密施、大、小梅录等四尸”。④这一看似会导致回鹘与唐朝关系决裂的血案,却意外地并未导致顿莫贺可汗的报复,可汗不过故作姿态,拒见汉使,仅由其大相颉于迦斯踞礼相见,委婉地透露出回鹘仍珍惜同唐朝的同盟关系,不愿以血洗血,而是以水洗血。其主要原因在于被杀回鹘使团的人员构成实际上都是信仰摩尼教的粟特商胡,并非真正的回鹘人。而这些粟特胡正是前可汗的羽翼和政变者志在兴巫灭胡,所要打击的对象。且顿莫贺可汗乃以政变得国,主要忙于对付国内政敌,不肯开罪唐朝所致。史载:“会可汗顿莫贺新立,尽杀九姓胡人,皆畏惧不敢还。”⑤所谓“尽杀”虽有些言过其实,但信奉明教的粟特人已尽遭裁抑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与此同时,本民的军勋贵族已重新得到重用,从而巩固了自身的政权基础,乃“自立为合骨咄禄毗伽可汗 ”。⑥而《九姓回鹘可 汗碑》中又称此人为顿莫贺可汗,则其汗号全称应为顿莫贺合骨咄禄毗伽可汗,复原回鹘语似为Tunbaγaalpkutuqbilgaqaγan,有学者注意到自牟羽可汗以来,回纥历代国君汗号中皆有“爱”(ay,月)或“君”(kun,日)字,被认为是信奉“日月兼资敬”的明教特征。①唯此汗独无,可见顿莫贺可汗非但不信此教,而且与之不共戴天。曾遭罢黜的巫教则又死灰复燃,予以大力扶植,以填补汗国的信仰真空。当张光晟调离振武军后,就匆匆和平了结了这一血案。东、西交通断绝之后,二庭的防务全恃回鹘的支援,德宗推行的这一排回鹘政策,无异于自己动手拆除西部领土的牢固长城。
加强君权,全力削藩是德宗继位初年第三个政策特征。议和势必以牺牲抗蕃将士多年苦守的边地为代价,引起许多主兵将领的反对,引起德宗的反感,开始大批罢黜抗蕃名将。就在德宗初立之大历十四年七月,没收、拆除了已故抗蕃名将安西、北庭行营节度使马璘在京宅第②,九月,罢黜了剑南抗蕃名将崔宁,征其入朝③,向吐蕃递送志在谈判议和的信息。为唐戍守抗蕃西大门的安西、北庭行营将士也成为其对蕃议和的负担,毫无理由地下令,令驻泾州的安西、北庭行营举众西徙,移镇唐、蕃交界的中间地带原州。这一建议的首倡者本为前朝宰臣元载,原州即今平凉,地形确较泾州险要,但旧城早废,移镇原州须重建新城,劳师动役,且当时唐朝府库空虚,驻军皆就地屯垦,自赡军食,原州人口稀少,土地贫瘠,战士移此,难得温饱。代宗以其战略可行,实不可行,未纳其策。德宗却强令推行,行营节度使段秀实持异议,奏言“今边备尚虚,未宜兴事以召寇”④结果被免官,改任司农卿,“丁未(二月十二日,3月22日),(以)邠宁节度使李怀光,兼四镇、北庭行营、泾原节度使,使移军原州,以四镇、北庭留后刘文喜为别驾”。⑤安西、北庭行营乃由碛西二府所遣勤王兵合并组成,其历任主帅皆乃与战士同甘共苦,千里转战的本系旧将,李怀光则乃朔方系番将,渤海族人,刚戾好杀,主朔方以后曾连杀有功战将数人,且李怀光受任后立即雷厉风行,“居前督作”,⑥移师筑城,由之激起厘米兵变。“将士皆怒曰:‘吾属为国家西门之屏,十余年矣。始居邠州,甫营耕桑,有地著之安。徙屯泾州,披荆榛,立军府;坐席未暖,又投之塞外。吾属何罪而至此乎!’”⑦四镇、北庭留后别驾刘文喜为将士请命,不肯服从,“上疏复求段秀实为帅,不则朱泚⑧。德宗迫于压力, 癸亥(二月二十八日,4月7日),以朱泚兼四镇、北庭行营、泾原节度使,代怀光”。①“刘文喜又不受诏,欲自邀旌节;夏,四月,乙未朔(5月9日),据泾州叛。”当时朝议都同情这支被激反的忠义之师,“朝臣上书请赦文喜以苏疲人者,不可胜纪”②,德宗皆予拒绝,坚持武装镇压,结局是刘文喜被杀,“传首,而原州竟不果城”。③二庭行营将士携带口,自西域万里驰援中原,历任行营主将都是安西或北庭宿将,彼此知根知底,故上下和睦。至刘文喜被杀,德宗已不再信任二庭系军将,改任朔方军系的李怀光又遭抵制,不得已勉从众议,任命以仁厚主军著名的幽州系军将朱泚为下任二庭行营节度使。朱泚到任后,对事涉刘文喜案的人员尽量从宽处理,取得将士的支持,军心暂安。这次兵变虽被镇压下去,却在主兵将领中造成了人人自危的连锁反应,加之刘文喜的遭遇引起广泛的同情,接着各地主兵将领田悦、李正已、李惟岳、朱滔、李希烈相继叛乱,继刘文喜主军行营的朱泚尽管很得将士的支持,在任也未多久,建中三年(782)亦因其弟朱滔谋反株连,罢废长安。同年八月十一日辛酉(9月22日)任命泾原留后姚令言出任节度使。
建中四年(783)因李希烈叛乱扩大,德宗颁诏令姚令言率二庭行营前往镇压,途经长安。依礼须厚加犒师,结果却遭冷遇,于是积怒爆发,不可收拾,激起了四镇、北庭行营的兵变,史称泾原兵变。“冬,十月,丙午(二日,11月1日),泾原节度使姚令言将兵五千至京师。军士冒雨,寒甚,多携子弟而来,冀得厚赐遗其家,既至,一无所赐。丁未(三日,11月2日),发至滻水,诏京兆尹王拥犒师,惟粝食菜馁。”④行营将士对唐廷早怀愤怨,至此大爆发,由之激起了兵变,“众怒,蹴而覆之,因扬言曰:‘吾辈将死于敌,而食且不饱,安能以微命拒白刃邪..’乃擐甲张旗鼓噪,还趣京城”。⑤长驱入城,得到人民的热烈拥护,“小民聚观者以万计”。⑥德宗狼狈出宫逃走,长安迅速被行营兵占领。因此,兵变者拥立已被罢官、在长安闲居的前任行营节度使朱泚为主。朱泚虽非二府旧将,但为政宽仁,主行营期间(建中元年二月二十八日癸亥至建中三年十月二日丙午,780年4月7日~781年11月1日)深得将士拥戴,因建帝号,改国号为秦,改元应天。由于这场兵变一度使德宗又变成了逃亡皇帝。
为了对付泾原兵变,德宗使出了浑身解数:一方面调集李怀光、浑碱等各路大军,包围长安;另一方面于德宗兴元元年正月廿八日(784年2月23日)再“遣秘书监崔汉衡使吐蕃,发其兵 ”。⑦很快得到政治反响,“二月戊寅,吐蕃遣使来朝,请兵助国讨逆”。①德宗许诺“成功以伊西、北庭之地与之”②,作出了不惜割让领土的让步。同月又遣“右散骑常侍兼御史大夫于颀往泾州已来宣慰吐蕃,仍与州府计会顿递。时吐蕃款塞请以兵助平国难,故遣使焉”。③四月又“命太常少卿兼御史中丞沈房为入蕃计会及安西、北庭宣慰使”。④意味着准备正式出卖二府主权。但似乎朝臣、大将中反对声浪很高,蕃军进至邡南即扎营停进。德宗又遣崔汉衡持敕催发,蕃相尚结赞回答:“蕃法发兵,以主兵大臣为信;今制书无(李)怀光署名,故不敢进。”⑤德宗传谕李怀光署名,却遭到坚决抵制,“固执以为不可”⑥,指出借兵吐蕃有三害:“若克京城,吐蕃必纵兵焚掠,谁能遏之,此一害也。前有敕旨,募士卒克城者人赏百缗,彼发兵五万,若援敕求赏,五百万缗何从可得,此二害也。虏骑虽来,必不先进,勒兵自固,观我兵势,胜则从而分功,败则从而图变,谲诈多端,不可亲信。”⑦“竟不肯署敕;尚结赞亦不进军。”⑧可见主兵大将多坚决反对借兵吐蕃,李怀光以此开罪唐廷,不久也被逼反,与朱泚联兵,但德宗镇压叛乱的决心是坚决的,又调来李晟所统神策军,终于以血腥的手段平息了叛乱,朱泚、姚令言等叛将亦大多惨遭屠戮,即使那些留戍泾州,未参加兵变的行营将士也受到迫害,“李晟以泾州倚边,屡害军帅,常为乱根。奏请往理不用命者,力田积粟以攘吐蕃”。⑨事实上,经此祸变,二庭老卒业已凋零殆尽,尽管此后主军泾、原二州将领仍加“四镇、北庭行营节度使”的称号,不过徒具名义而已,这一行营实已不复存在了。这些由碛外远赴中原的忠贞将士,不是毁于叛军,毁于蕃军,而恰恰是被自身效忠的对象一一唐廷所消灭的,这不能不说是一场历史悲剧。
在镇压四镇、北庭行营的兵变中,唐朝曾借兵吐蕃,并已遣使许诺割让北庭,乱平之后,吐蕃立即遣使要求德宗实践割让安西、北庭的领土承诺,修改界约,重新会盟。德宗本拟发敕 “召两镇节度使郭昕、李元忠还朝,以其地与之 ”。⑩但朝中将相,都反对割让。宰臣李泌指出: “安西、北庭,人性骁悍,控制西域五十七国,及十姓突厥,又分吐蕃之势,使不能并兵东侵,奈何拱手与之!且两镇之人,势孤地远,尽忠竭力,为国家固守近二十年,诚可哀怜。一旦弃之以与戎狄,彼其心必深怨中国,他日从吐蕃入寇,如报私仇矣。况日者吐蕃观望不进,阴持两端,大掠武 功,受赂而去,何功之有!”①李晟等将领亦不愿吐蕃分功,“众议亦以为然,上遂不与”。②贞元二年二月十一日丁未(786年3月15日)“以水部员外郎赵聿为仓部郎中兼侍御史、入蕃使”③,正式拒绝了吐蕃的改约要求。④至贞元三年(787)吐蕃策划了平凉劫盟事件,标志着唐蕃议和以全部失败告终,自此唐蕃关系完全决裂,迫使德宗重新检讨自继位以来奉行的错误政策,谋臣李泌乃乘机提出了所精心设计的“结回纥、大食、云南(南诏),与共图吐蕃”⑤的总体战略,并迅速同已生嫌隙的回纥重修旧好,进一步建议:“回纥和,则吐蕃已不敢轻犯塞矣。次招云南,则是断吐蕃之右臂也。云南自汉以来臣属中国,杨国忠无故扰之使叛,臣于吐蕃,苦于吐蕃赋役重,未尝一日不思复为唐臣也。大食在西域为最强,自葱岭尽西海,地几半天下,与天竺皆慕中国,代与吐蕃为仇。臣故知其可招也。”⑥虽为德宗采纳,却已为时过晚了。
包括唐朝在内的我国历代王朝都具有马克思《资本主义以前诸社会形态》中定义的“古代东方”社会共同的特征,即国家既是最高所有者,又是实际占有者,仅仅不是具体使用者。这类国家基本上都属于家产式国家,王族利益总是高于族群的利益。尽管儒家思想家早就提出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但实际执行中的顺序恰恰是颠倒的。上述思想的真正实践者霍光、范滂、于谦、袁崇焕无不以惨死为结局。以此观察,这一历史悲剧正是家产式国家制度下的历史必然。
附注
①《册府元龟》,卷 980,外臣部,通好。 ②《册府元龟》,卷 98 1外臣部,盟誓。 ③《册府元龟》,卷 98 1,外原部,盟誓。 ④《旧唐书》,卷 195。 ①《新唐书》,卷 12。 ②《册府元龟》,卷448,将帅部,残酷。 ③《册府元龟》,卷663,奉使部,羁留。 ④《旧唐书》,卷 127。 ⑤《资治通鉴》,卷226,建中元年。 ⑥《资治通鉴》,卷226,建中元年。 ①陈俊谋:《顿莫贺与摩尼教》,《新疆大学学报》,1985年,第6期。 ②《资治通鉴》,卷226,大历十四年七月:“壬中,毁元载、马璘、刘忠翼之第。” ③《资治通鉴》,卷226,大历十四年。 ④《资治通鉴》,卷226,建中元年。 ⑤《资治通鉴》,卷226,建中元年。 ⑥《资治通鉴》,卷226,建中元年。 ⑦《资治通鉴》,卷226,建中元年。 ⑧《资治通鉴》,卷226,建中元年。 ①《资治通鉴》,卷226,建中元年。 ②《资治通鉴》,卷226,建中元年。 ③《资治通鉴》,卷226,建中元年。 ④《资治通鉴》,卷228,建中四年。 ⑤《资治通鉴》,卷228,建中四年。 ⑥《资治通鉴》,卷228,建中四年。 ⑦《资治通鉴》,卷229,兴元元年。 ①《旧唐书》,卷 12。 ②《资治通鉴》,卷 229,兴元元年。 ③《旧唐书》,卷 196,吐蕃传下。 ④《旧唐书》,卷 196。 ⑤《资治通鉴》,卷 230,兴元元年。 ⑥《资治通鉴》,卷 230,兴元元年。 ⑦《资治通鉴》,卷 230,兴元元年。 ⑧《资治通鉴》,卷 230,兴元元年。 ⑨《资治通鉴》,卷 230,兴元元年。 ⑩《资治通鉴》,卷 23 1,兴元元年。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北庭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本书以文献学与考古实物相印证的方法,对北庭的历史和文化进行了研究。内容包括:山北六国及其考古文化;柔然、突厥与可汗浮图城等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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