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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北庭东部重镇蒲类县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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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北庭研究》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068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北庭东部重镇蒲类县
分类号:
K294.5
页数:
8
页码:
226-233
摘要:
本篇记述了新疆地区北庭东部重镇蒲类县的情况。
关键词:
新疆地区
北庭东部
重镇蒲类县
内容
北庭位于丝路北道的东段,东通长安,西通碎叶,南达西州,北通回鹘,位居天山北麓的交通枢纽,被称之为 “八到 ”之地: “东南至上都 5272里,东南至京都6130里,东南至伊州970里,南至西州500里,西南至焉耆镇1100里,西至碎叶2220里,北至坚昆衙帐4000里,东北至回鹘衙帐 3000里。”③具体而言,东通长安,西通碎叶,北通回鹘,南通西州。其中的长安路和回鹘路都以其东部重镇蒲类县为交会点。
我国历史上的蒲类有二,一是汉之蒲类国,二是唐之蒲类县,蒲类为古西域大
国,领疆自巴里坤直至奇台,唐庭州蒲类县显然因蒲类国而得名,地在庭州东,其具体位置安在呢?
关于蒲类县的建置史有两个重大问题必须搞清楚。一是蒲类、蒲昌、后庭的区别,二是数废、数置的历史沿革。
关于蒲类、蒲昌的区别。旧日史所载大都十分混乱,例如《新唐书》卷40,地理志西州交河郡条下记:
蒲昌,中,本隶庭州,后来属,西有七屯城、弩支城,有石城镇、播仙镇。
按蒲类、蒲昌各自为县,两不相涉。《旧唐书·地理志》载西州蒲昌县,贞观十四年于始昌故城置,县东南有蒲昌海,胡人呼为婆悉海,《通典》卷191则记蒲昌乃东镇城改置。始昌、东镇皆为侯君集平定高昌三州、五县、二十二城之一,理当位于天山南麓,可见此海乃蒲昌海的讹写。据《新唐书》卷43:“自蒲昌海南岸,经七屯城,汉楼兰国也,亦名鄯善。在蒲昌海南岸一百里,康艳典为镇使以通西域者也。”以方位度之,即今罗布泊。可知传文中隶属于庭州之蒲昌乃是蒲类之误。又道宣《释迦方志》记由伊州西行,“七百里至蒲昌海,又西百余里至西州,即高昌故地”。则蒲昌距西州甚近,断无曾隶庭州之理。清人业已考证清楚,此蒲昌即宋之宝庄,明之北昌,清之辟展,历史上皆属高昌故地,足证《新唐书》“本隶庭州 ”之说纯出无据。该县自始至终皆应为西州领县,而与庭州治下的蒲类无关。
蒲类,因蒲类海而得名,可知当在天山北麓。《元和郡县志》载:“蒲类,贞观十四年(640)置,因蒲类海为名。”然在《新唐书·地理志》的记载中,又把它同后庭混为一谈。
后庭,下,本蒲类,隶西州,后来属,宝应元年更名,有蒲类、郝遮、咸泉三镇,特罗堡。
隶属于西州的“蒲类”显然是蒲昌之误,此处不复置辩。传文中又说蒲类本名后庭,宝应元年(762)以后才改用今名也是不符合事实的。史载永徽二年(651)阿史那贺鲁曾“寇庭州,陷金岭,略蒲类”。①可知其时蒲类县已设,不闻另有后庭之名,可见蒲类、后庭有别。而《元和郡县志》的记载更不准确,不但蒲类、蒲昌、后庭三名完全弄混,而且又出现了金蒲一名:
后庭:贞观十四年(640)于州南置蒲昌县,长安二年(702)改为金蒲县,宝应元年(762)改为后庭县。
其实,据岑仲勉先生考证,后庭乃金满异名,金蒲则乃金满讹写②,金满与庭州同治,而与位于庭州之东的蒲类无干。可见蒲类自建置以来一直为庭州领县,既不曾隶属西州,也不曾改用它名。唐之蒲类县境包括今之木垒(蒲类),故其县治继承了蒲类之名。
进考蒲类县的历史沿革。此县乃唐朝在天山北麓最早推行郡县化的地区之一,中经数度废而复置的沧桑巨变。综合各种史料,该县应与庭州同置。而庭州始置的年代依我考证并非如前引史料所记之贞观十四年(640),而应是阿史那贺鲁降唐之次年,亦即与瑶池都督府同置于贞观二十二年(648)永徽二年(651)陷于阿史那贺鲁,再置于贺鲁之乱平定之显庆三年(658),开元元年,(713)又陷于默啜,开元四年(史书中记为十四年,疑误)复置,上元元年(760)与庭州一起陷蕃,同年被收复,直至贞元六年(790)庭州沦陷。日人松田寿男《论唐庭州领县》估为两次反复①,以我判断,应是五次。这一变化反映了天山北麓唐朝统治日益巩固与逐渐动摇的全部历史进程。
第一次建县(贞观二十二年至永徽二年,648~651年):庭州的前身本可汗浮图,贞观十四年(640)侯君集平高昌之役,曾兵临其城,西突厥叶护曾举可汗浮图降唐,但其城不久似又被西突厥夺回,以故贞观十六年(642)乙毗咄陆可汗兴兵犯伊州,庭州、蒲类皆在伊州西,皆未见于记载,说明其时皆未建置。庭州、蒲类皆乃建于贞观二十三年(649),而至永徽二年(651)阿史那贺鲁叛,城陷。第一次建县不足 3年。
第二次建县(显庆三年至龙朔二年,658~662年):阿史那贺鲁叛乱之后,接踵而来的是一系列的平叛军事行动,史载永徽五年(654)程知节破处月,置金满州都督府“隶轮台”。②然此轮台尚可辖州,其非庭州领县可知,说明此时庭州、蒲类等州、县的建置都未恢复。直至显庆二年(657)贺鲁之乱始被荡平,次年(显庆三年,658)各种建置复置,可知蒲类县的再置亦必此年;而至龙朔二年(662)西突厥首领阿史那都支叛,犯庭州,刺史来济战死,蒲类县亦必难保。此次建县不足 5年。
第三次建县(龙朔三年至开元元年,663~713年):庭州失陷后,唐朝立即作出了快速反应,西州长史裴行俭立即统兵收复,并加速了庭州诸县的移民过程。《资治通鉴》卷201记龙朔三年(663)三月“杨德裔以阿党流庭州”,可知这时庭州又回到唐朝手中,《元和郡县志》卷40庭州条亦载:“其汉户皆龙朔以后流移人也。”蒲类县的汉户大增及其繁荣也是此年以后的事。及后东突厥汗国默啜可汗之世,再犯西域,册其子匐俱为拓西可汗,兴兵西犯,开元元年(713)攻陷蒲类,庭州几成孤城。这次建县时间长达 50年整。
第四次建县(开元四年至上元元年,716~760年):开元二年(714)东突厥大举犯庭州,为唐将郭虔瓘所败,斩其将同俄特勤,三年(715)再败突厥、吐蕃联军,四年(716)光复蒲类,再置县署,至天宝十四年(755)安史之乱爆发,唐朝征调边兵入关勤王,北庭边备空虚,上元元年(760)蒲类与庭州同陷于吐蕃。此次建县,存在了 44年。
第五次建县(上元元年至贞元六年,760~790年):庭州、蒲类的收复归功于河
。西将领杨志烈,亦即杨预。此人以关西兵马使身份,率本部兵于同年收复了庭州、蒲类,其后又以河已西副元帅,统一协调河西、安西、北庭三道联防,直至其身殁。其后北庭依靠同回鹘的结盟继续坚守本境,而北庭、安西与唐朝的联系全凭回鹘路,蒲类正位于回鹘路上,其地位更加重要。李元忠、郭昕遣使入京奏事,悟空取经东归,无不途经蒲类。直至贞元六年(790)庭州陷蕃。
由此可见,蒲类县乃庭州重要的卫星城,其建置沿革、兴废变迁乃是唐朝西北边政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唐蒲类县的地望何在?自清代以来就有两派说法。陶保廉《辛卯侍行记》认为地在木垒,李光廷《汉西域图考》则认为在奇台。木垒说的主证乃对音,木垒之名确可与蒲类相应,因之从其说者颇不乏人。寇田《唐朝西域州县考》①无非是陶说的沿袭,日人松田寿男则以为蒲类第一次置县在金满,第二次移治于木垒,实际上也是陶说的变种。欧洲学者则据《海屯行纪》②中存在着如下一段记载:“到达别儿八里(Derbalex)又至别失八里(besbalex)”哈密屯的注释中将别失八里之东别儿八里(Derbalex)虽,然正确地解释为汉文中的蒲类县,却也错误地将其地望释为木垒。这些错误都因为他们没有到新疆做过实地考察。岑仲勉正确地指出了其说的谬误:“木垒为蒲类县,则独山无可位置,金满(吉木萨尔)为蒲类县,更无解于《新书·志》所谓‘又经蒲类矣’。”③笔者曾在奇台工作21年,对该县的大部分古代遗址进行过考察,同史书所载方位相对勘,证实李光廷的蒲类 ——奇台说是正确的。
先证木垒非蒲类而乃独山。
今木垒之名确为汉蒲类古音的历史遗存,在唐朝归属蒲类县境,然蒲类县治所在地却不在今之木垒,而在清之古城,今之奇台。
据《太平寰宇记》卷156,“蒲类,(庭州)东八十里”。今木垒乃傍山建城,城为清岳钟琪西征时所建,由此西经奇台县至北庭所在的吉木萨尔县护堡子,直线距离约百六十里左右,与上述记载难于契合。至于木垒与蒲类间存在的对音关系也不足为奇,这只能说明该县两汉时期属于蒲类国境,至唐朝则属蒲类县境。却未必是蒲类县治所在地,只能说明唐之蒲类县境要比今日奇台县大得多。
考木垒城南 2公里龙王庙水库之北,确有一古城,旧名油库破城子。长方形,周长 2800米,现已残缺不全。南北城墙长 800米,东西城墙长 600米,城外可见护城河遗迹。东面为照壁山,又名独山,1976年采集到唐代纹饰的灰陶,1990年修建龙王庙水库时,又发现男尸一具,有随身铁剑一柄,蒙元遗物。说明此城由唐延续至元朝。由此取赤谷通道可至罗护守捉,即哈密县的三间房,赤谷为鄯善县的
七格腾木,应即唐独山守捉城故址。①直至蒙古西征,独山城仍具一定规模,见于《元史 ·哈剌亦哈赤北鲁传》:
哈剌亦哈赤北鲁,畏兀儿人也..子亦尕失野讷,从帝(成吉思汗)西征至别失八里东独山,见城空无人。帝问:“此何地也?”对曰:“独山。往岁饥,民皆流移之它所。然此地当北来要冲,宜耕种以为备。臣昔在唆里迷国(指焉耆),时有户六十,愿移居此。”帝曰:“善。”..后六年,太祖西征还,见田野垦辟,民物繁庶。
据此,独山城位于别失八里(即庭州)东,且当“北来要冲”,必在天山北麓东段可以南下、东去的某一咽喉地段,故为成吉思汗西征的必经之路,这一方位正与木垒相合。又据《新唐书》卷40所记里程,自纳职县出发,西经独泉、东华、西华、驼泉,渡茨萁水,过神泉三百九十里,有罗护守捉。自罗护守捉西北上乏驴岭,百二十里至赤谷,又出谷经长泉、龙泉八十里至独山守捉,又经蒲类县百二十里至北庭都护府。赤谷为天山北麓东段,斜亘于哈密、巴里坤、木垒之间的山间谷道,独山地扼赤谷通道北端,西去可至庭州、碎叶,南上可至山南罗护守捉,木垒龙王庙水库古城恰位于天山谷口,位置正合。据当地农民说,由此古城经三个泉,大致与今公路成平行方向,有土路可越色必口,翻山而至巴里坤,别有支路自古城南越博依勒克达阪,可通吐鲁番,与古西州相连,亦可沿旧公路东南至哈密。足证此木垒古城即唐之独山守捉,元之独山城。
进考蒲类县治即今奇台县城东的唐朝墩古城。奇台县又名古城子,当由此古城废墟得名。清人在今奇台县境建有二城,南曰奇台,即今老奇台,北曰古城,而设县治于奇台,古城则为屯兵之所,这座唐朝废墟就在今奇台县治(古城)北门处不远。由于镇区的扩展,其西、南面今已与街区相连,东、北两面城墙尚存,已被列入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直到70年代我离开奇台之前,旧墟基本上保存完好,中央有大墩(图见115、116),俯视全城,四面城垣俱全,犹存唐蒲类县治的雄浑气象。
第一,以规模、遗物证之。庭州故城之东,迄于伊州(哈密),已知古城废墟见
①参阅戴良佐:《木垒独山城故址踏勘记》,《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季刊,南京大学,1984年,总第8期。
唐朝设县城堡皆为区域性的行政中心,以规模论,此奇台县城附近的唐朝墩古城实居庭州以东,伊州以西诸城之冠,亦大于庭州之西的三台、滋泥泉、良种场、鱼儿沟,米泉、乌拉泊二六工诸古城,而略亚于庭州古城及我考定的昌吉轮台古城(现存东墙500米,北墙600米),倘若设县,非此莫属。笔者在奇台工作期间,协助县文化馆在此城中收集出土文物很多,其中饰有典型唐朝水波纹图案的青陶瓮,开元通宝,大历通宝,残铁镞等都可证实其上限属于唐朝。其下限则直到辽元,说明此城的存在时间很长。
第二,以地理方位证之。前引史料明载蒲类在庭州东八十里,自独山经蒲类至庭州则为一百六十里,可知蒲类至独山亦为八十里,今日公路干线略有绕道,清之驿道则更为迂曲,皆不足为据,若以直线距离计算,自奇台唐朝墩古城东至独山所在的木垒古城,西至庭州所在护堡子古城,皆恰为八十里,与史书所记,若相符契。足证奇台唐朝墩古城应即唐蒲类县治。最后考察蒲类县治下的诸城堡。
唐朝庭州疆域甚广,而仅分金满、蒲类、轮台、西海四县,可知唐之一县相当于今日数县。唐之蒲类县大约西界金满(今吉木萨尔县),南界天山,东至蒲类海(巴里坤湖),北逾大漠,不但囊括今日奇台、木垒全境以及巴里坤的一部分,其北似已超出了我国今日国界,延伸到蒙古国境内了。据《新唐书·地理志》载蒲类县下辖三镇一堡,即蒲类镇、郝遮镇、咸泉镇、特罗堡。《元和郡县志》明确记载了诸城堡距县的方位、里程,其中咸泉镇在“蒲类县东北二百余里,当回鹘路”,特罗堡“在蒲类县东北二百余里,四面有碛,置堡子处周回二十余里有好水草,即往回鹘之东路”,或者位于今蒙古国,或者位于今将军戈壁、北塔山一带,未及勘察,所余之蒲类、郝遮二镇都已考察清楚。它们皆在今奇台县境之内。
蒲类镇:此镇与县城同名,而未记其里数,说明相距甚近。今日奇台县南约5公里的园艺场尚有古城一座,土名土虎玛克古城,据明人茅以升《武备记》所收《四
夷译语》,其意为槐树,按槐树曾为我国国树,乃中原特产,西凉王李暠曾赋《槐树赋》以言志,寓中原动荡的国难忧思,可见槐树与汉人具有一定的关联①,西长410米,北长362米,东西设城门,宽约6米,城中出土物大体与唐朝墩出土物相似,重要者乃一把铁刀,已折为二,残长 21厘米,乃蒲类唐军将士浴血奋战,保卫边疆的实物见证。
郝遮镇:《元和郡县志》记其方位乃为蒲类县东北四十里,当回鹘路,按回鹘路指唐朝连接庭州至长安的交通要道之一,须穿行大漠,绕行回鹘牙帐,取路庭州、蒲类、郝遮、咸泉,特罗堡,北入碛至回鹘牙帐,而后南下出碛,经鴊鹈泉,中经受降城而至长安。处此方位而里数不爽者恰为奇台县西地公社所属的北道桥古城。该城有内外二重,外城南北完好,南长135米,东长158米,西长178米,北长140米,东、西两面有城门,其中南城墙尤保存良好。外有城堑,至今清晰可辨。城中出土物上起唐,下迄清,足见使用年限之长,还曾出土了两件清代军营印章及清代军人铠甲,现藏于县文化馆。直至民国年间,归化城商人来疆贸易者仍取道于此。清代平定同治之乱中所拟开辟的“大西路”大约所指即此。
东地唐朝疙疸:位于奇台县东地乡,1962年薛宗正协助奇台文化馆文物考查时发现,东经89°51′″01′。遗址原为两个大土墩,隔22北纬44°05″东地河而,立,河西土墩属东地5队,版筑而成,版层6厘米,非常清晰,附近陶器残片及人兽骨骸堆积甚多②河东土墩属7队,1962年高犹4米,至1972年残高,已不足1米,但文化分布范围很广,以此墩为中心,尚有许多小土墩错落分布,似属一居住遗址。其中发现了大量文物,包括附加堆纹,细项、鼓腹、溜肩、小底的灰陶双耳瓶、水波纹灰陶双耳罐、元青瓷钧窑碗等,在夯缝中还发现了一枚残缺的大历通宝,说明是唐代遗址。 1972年奇台县文物普查再次考察时,已因积肥,遗址破坏较大,现已荡然无存。
素面鼓腹平底瓮顺便提及,西域里程皆以马程计算,自汉迄清,几乎无大改变,这是不同于内地里程计算的一大特点。有人以汉里、唐里、清里有所不同为理由,怀疑我的考证。其实,这样细加折算对于西域史研究是毫无必要的。
附注
①《新唐书》,卷 110。 ②《麴氏高昌补说》,载《西突厥史料补阙及其考证》,中华书局,1958年版。 ①《天山历史地理学的研究》,321页。 ②《新唐书》,卷43 ①《新亚细亚》,10卷,第3期。 ②何高济译:《海屯行纪》,中华书局, 1981年版。 ③《汉书西域传地里校释》下,453页,蒲类注 8。 ①《晋书》,卷87,记李暠(玄盛):“先是,河右不生楸、槐、柏、漆,张骏之世,取于秦陇而植之,终于皆死,而酒泉宫之西北隅有槐树生焉,玄盛又著《槐树赋》以寄情。” ②据 1972年尚存之八旬薛姓老人说,河西土墩原为方形,残高约 20余米,较河东土墩高得多,当地牧童多攀至墩顶,监视羊群。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北庭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本书以文献学与考古实物相印证的方法,对北庭的历史和文化进行了研究。内容包括:山北六国及其考古文化;柔然、突厥与可汗浮图城等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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