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大唐庭州的创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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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北庭研究》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0668
颗粒名称: 第六章 大唐庭州的创置
分类号: K294.5
页数: 21
页码: 132-152
摘要: 本篇记述了新疆地区可汗浮图城虽然是庭州的前身,但可汗浮图城的归唐同庭州的建置并非同年事。大唐庭州的创置。
关键词: 新疆地区 大唐庭州 创置

内容

可汗浮图城虽然是庭州的前身,但可汗浮图城的归唐同庭州的建置并非同年事。可汗浮图城归唐发生于唐太宗在位中期的贞观十四年,而庭州的建置则是太宗在位末年事,它的建立同阿史那贺鲁降唐事紧密相关,乃是贞观中期以降移民实边,天山北麓东段郡县化条件完全成熟的历史产物。它的创立开辟了东部天山归属唐朝的新纪元。自此进入西突厥十姓归唐和唐朝中央政权推进至天山南北、葱岭东西的历史前夜。
  第一节可汗浮图城归唐
  唐朝崛兴,如日耀中天,早在唐朝开国君主高祖李渊在位时期就已完成了我国内地的政治统一。第二代君太宗李世民继位之初的贞观四年(630)灭亡了东突厥汗国,伊吾归唐,改置为西伊州,贞观六年(632)定名伊州,成为唐朝在西域创立的第一个郡县化建置的州。十年之后的贞观十四年(640)又灭亡了追随西突厥反唐的高昌麴氏王朝,取可汗浮图城,高昌改置为西州,始创安西都护府。全面揭开了唐朝统一西域战争的序幕。
  高昌国是建国于车师前国故地(今吐鲁番盆地)的汉人地方政权。汉开西域的重要成果之一就是创建戊己校尉于车师境内,兴建高昌壁、高昌垒,经营屯田,自此汉人开始进入西域。高昌逐渐成为西域汉人最大的聚居区,取代了车师在吐鲁番地区主体地位。前凉正式创为高昌郡,并归凉州管辖。北魏灭北凉,沮渠氏西迁高昌,据以为都,史称后北凉。灭车师前部,车师人的主支大都远迁焉耆,余众并入高昌,虽仍以车为姓,已与汉人无别。北魏和平元年(460)沮渠氏后北凉灭亡后,高昌已独立为国,连续更易了阚氏、张氏、马氏、麴氏四个王朝。其中阚氏王朝历三君,存续21年(460~481年,北魏和平元年至太和五年);张氏王朝,仅一君张孟明,存续15年(481~496年,北魏太和五年至二十年);马氏王朝亦仅一君,存续5年(496~501年,北魏太和二十年至景明二年),因谋东迁,为国人所杀。唯麴氏王朝享祚最长,传10代君,达139年(501~640年),如以北魏和平元年为高昌建国之始,总共存在了180年(460~640年)。
  高昌,作为汉、晋屯田将士遗黎所建的西域汉人移民政权,虽然远离中原,仍然通行汉语、汉文、汉历、汉式年号,以儒学的汉文化为主体,推行郡县制、户籍制、田土授受制,对外却受制于突厥,随其俯仰。麴文泰就是这样一个充满矛盾的高昌王。此王早期原本奉行亲唐政策,贞观初年高僧玄奘西行求法,曾得到麴文泰的厚遇和资助;贞观四年(630)唐朝灭亡东突厥汗国,在伊吾创置伊州之后,麴文泰还亲偕其妻宇文氏入唐朝谒,太宗赐予李姓,预宗籍,改封其妻为常乐公主,厚相礼遇。至贞观十三年(639)乙毗咄陆可汗统一西突厥之后,奉行反唐政策,对高昌加强了政治控制,派遣监国使者(吐屯)阿史那矩出任高昌国冠军将军,掌控了高昌兵权,又派遣麾下叶护屯兵于同高昌王都只有一山之隔的可汗浮图城,遥相挟制,形势大变。西突厥还将东突厥灭亡后大量流亡西域的汉人,悉数遣送高昌,使之获得增丁、加税的实利。在这一软硬恩威、兼施并用的手段下,名为高昌国王的麴文泰实已沦为一具俯首就范的政治傀儡,政治立场上发生了由亲唐到反唐的历史转变。在乙毗咄陆可汗的唆使下,麴文泰不仅对唐朝贡日疏,而且开始阻断贡道,“凡西域胡贡道经其间,咸见壅掠”。①西突厥还与之联兵,东犯伊州,西掠焉耆②,唐使来到高昌,也不复如前礼遇,故史书中记其“无藩臣礼”。③并遣使薛延陀说:“既自为可汗,与汉天子敌也,何须拜谒其使?”④离间夷男与唐朝的关系,其中攻犯伊州已直接威胁到唐朝的西部边境主权,自然不能置若罔闻。唐朝早已注视到高昌的变化都同驻扎该国的西突厥吐屯阿史那矩有关,因而下令征召此人入朝。史载:“太宗以其反复,下书切让,徵其大臣阿史那矩入朝,将与议事,文泰竟不遣。”⑤这当然是西突厥胁迫的结果,未必是本意。贞观十三年(639)岁首,太宗通过高昌前来“贺岁正”的使臣向高昌发出了正式警告:
  高昌数年来朝贡脱略,无藩臣礼。国中置百官,准我百僚,称臣于人,岂得如此。今并岁首,万国来朝,而文泰不至,增城深堑,预备讨伐。日者,我使人至彼,文泰云:“鹰飞于天,雉窜于蒿,猫游于堂,鼠安于穴,各得其所,岂不活耶!”又西域使欲来者,文泰悉拘留之..事人阙礼,离间邻好,恶而不诛, 善者何劝?明年当发兵马,以击尔国。①
  唐朝这次出师的真正意图实在打击西突厥,而以高昌为突破口。因而在发出恐吓以后,又“复下玺书,示以祸福,徵之入朝”。②但麴文泰仍然“称病不至”。③至是,唐朝已决心翦除这具西突厥的政治傀儡,颁诏讨伐,发动了名为“交河道行军”的大规模军事行动,以开国名将侯君集任交河道行军大总管,统步、骑十五万, “铁骑亘原野,金鼓动天地,高旗蔽日,长戟彗云,自秦汉出师,未有如斯之盛也 ”。④姜行本率山东能工巧匠组成的工程兵 “率众数千人出伊吾道,趣柳谷”⑤,麴文泰本“与西突厥欲谷设通和,遗其金帛,约有急,为表里 ”。⑥然而唐军进展迅速,“贞观十四年五月十日(640年6月4日)师次伊吾时罗漫山(即今巴里坤南山松树塘一带),北登黑绀所”,“依山伐木,造攻城器械”⑦,很快制成了云梯、冲车、抛石器等攻坚器械⑧,“其地有《班超纪功碑》,确磨去文,刊颂国威”。⑨今存之姜行本碑就是原来的班超碑。
  时罗漫山之役以后,高昌处境已日益穷蹙,高昌王麴文泰“及闻王师临碛口,惶骇,计无所出,发病而死”。⑩其子麴智盛嗣立,唐军已向预定的目标柳谷推进。西突厥遣守可汗浮图的叶护迎战不利,“可汗遣其叶护屯可汗浮图城,为文泰声援。及君集至,可汗惧而西走千余里,叶护以城降”。■另一记载也印证了西突厥叶护举城来降的史实:“初,西突厥遣其叶护屯兵于可汗浮图城,与高昌相影响,至是惧而来降。”■兆示着天山北麓西突厥重镇已于此年归属唐朝。
  问题在于这位以可汗浮图城降唐的“西突厥叶护”究竟是谁呢?旧说归之于阿史那贺鲁。阿史那贺鲁确乃乙毗咄陆可汗心腹,然其任西突厥叶护似为阿史那步真降唐之后。前已述及,阿史那步真本与同娥设,即咥利失可汗合谋推翻了合法国君吞阿娄拔奚利邲咄陆可汗阿史那泥孰,叶护之职仅亚于可汗,为酬其功,此人任叶护的时间必始自咥利失夺得可汗之位的贞观八年(634)至贞观十三年(639)咥利失败亡拔汗那之后,阿史那步真似已归降乙毗咄陆可汗,受命驻师可汗浮图城,但并非出自新可汗嫡系,守城未必卖力。《旧唐书》卷 194记阿史那弥射: “以贞观十三年率所部处月、处密部落入朝,授右监门大将军。其后步真遂自立为 咄陆叶护,其部落多不服,委之遁去。步真复携家属入朝,授左屯卫大将军。”《新唐书·阿史那弥射传》亦记阿史那步真乃继阿史那弥射之后降唐,以时间推算,应是贞观十四年(640),可见这位举可汗浮图城降唐的西突厥叶护绝非阿史那贺鲁,而应是阿史那步真,唐朝授予他左屯卫大将军的高官,就是酬其献城之功。
  高昌之所以敢于抗拒唐军,全以西突厥为后盾,可汗浮图城降唐后,战局大变。这时侯君集亲自统率的唐军主力也已“掩至柳谷,趋田地城”。①田地城即汉柳中城,在今鄯善鲁克沁,侯君集下令总攻,“刊木填隍,拥撞车,撞其埤堄..抛车石击其城中,其所当者无不靡碎..城中守埤者不复得立”。②“诘朝攻之,及午而克。”③此战之大局已定。高昌蹙,六月初七癸酉(640年7月1日)麴智盛开门出降。唐军分兵略地,“下其郡三,县五,城三十二,户八千四十六,口万七千七百三十四,马千三百匹”。高昌有国凡134年而灭。确如战争爆发时高昌流传的民谣所唱:“高昌兵马如霜雪,汉家兵马如日月,日月炻冰雪,回首自消灭。”至贞观“十四年九月(640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置安西都护府于交河城”。④安西都护府即汉代西域都护府职能的历史继承和发展,是唐朝在西域创立的第一个军府。擢拔伊州刺史谢叔方出为首任安西都护。高昌作为西域最大的汉人聚居区,语言、风俗一如中原,且本身早就实行郡县制,遂于同年将高昌国改置为西昌州,后来定名为西州。
  由于可汗浮图城归属唐朝与西州的创立,都是唐灭高昌之役的历史产物,而西州乃高昌的改置,庭州乃可汗浮图城的改置,因此,很容易误解为西、庭二州都是同置于贞观十四年(640)。五代人刘昫所著《旧唐书》、宋人欧阳修所著《新唐书》中对庭州始建时间都语意含糊,既可理解为贞观十四年,也可作其他理解,说明在认识上已不太清楚。宋人司马光《资治通鉴》卷195,唐纪十所记已严重失真,干脆将西、庭二州的建置时间合而为一:“九月,以其地(指高昌)为西州,以可汗浮图城为庭州。西州治高昌县,汉车师前王庭也;庭州治金满县,汉车师后王庭也。”后人以此为根据,以讹传讹,误导至今。其实,庭州的前身虽然确乃可汗浮图,但可汗浮图城的归属唐朝与正式创置庭州并非一回事。此城归唐后,绝不可能当年就实现郡县化,建置庭州。理由是:
  (1)庭州的前身虽然是可汗浮图,但可汗浮图城的归唐与庭州的建置却并非一回事。可汗浮图城归唐发生于向高昌进军途中,《旧唐书》卷 194明确记载阿史那步真降唐之后,就举家入朝,并未率部留守,当时唐朝只是取道可汗浮图,进攻高昌,不可能分散兵力,留军驻守。因此,可汗浮图城虽然贞观十四年归降于唐,当时西州初建,忙于纳降安民的唐朝不可能同时巩固仍为西突厥地界的可汗浮图 城占领,同时置州,绝无可能。(2)庭州乃编户齐民的郡县化州级单位,拥有足够数量的纳税汉人是设州置县的前提。高昌归唐后当年就改置为西州,可汗浮图城却与高昌情况完全不同,这座孤悬于西突厥境内的大城,降唐前城中居民主要是粟特人,城外则是突厥人,汉人数量很少。而充当唐朝纳税人的主要是汉人,根本不具备置州的基本条件。
  第二节庭州与瑶池都督府的创置
  庭州创置的时间并非可汗浮图城归唐的贞观十四年(640),而是唐朝发动昆丘道行军的贞观二十二年(648),《唐会要》卷73,安西都护府条下明确记载:“(贞观)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突厥泥伏沙鉢罗叶护阿史那贺鲁率众内附,置庭州。”准确无误地记载可汗浮图改置为庭州的时间是贞观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同年同月同日西突厥沙钵罗叶护阿史那贺鲁降唐。《唐会要》作者为唐人,记载本朝史事较之五代、宋人所撰两唐书、《资治通鉴》应当可信得多。
  从可汗浮图城归唐到庭州创立,时间长达8年(640~648年),其间经历了可汗浮图城的失而复得和大批移民实边,只有可汗浮图所在的天山北麓东段局势完全稳定和汉人移民数量达到一定水平时,创置庭州的条件始完全成熟。
  贞观十四年高昌战役结束以后,唐朝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于改置西州,首任西州刺史谢叔方在任很短,次任刺史乔师望到任后,赍唐朝所颁二诏,全力安抚高昌降臣、民众,制定了对高昌降官的宽松政策,强调罪止麴文泰及其少数反唐谋臣,“自外一无所问,咸许自新”。①对其中效忠于唐的才干之士,还要量加叙用,在另一安民诏书中规定:“彼州所有官田,并分给旧官人,首望,及百姓等。”使百姓各安生业,并派出了医疗队,免费为当地贫民治病:“百姓有病患者量给医药,老病恂独,粮食交绝者,亦量加振(赈)给。”②尚无暇顾及天山北麓,阿史那步真降唐不久,就全家入朝,而无唐军接防的记载,说明至迟贞观十五年,可汗浮图已经不守。贞观十六年(642)郭孝恪出任安西都护之后,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势力复振,因此到任之初就大赦囚犯,“曲赦高昌部内从军兵士以下,父子犯罪以下,朞亲犯流以下,大功犯徒以下,小功缌麻犯杖罪以下,小功缌麻犯杖罪,悉宥”。③并奏请内地罪人自首应募实边,加强战备。“高昌旧民与镇兵及谪戍者杂居西州,孝恪推诚抚御,咸得其欢心。”④同年,乙毗咄陆可汗大举来犯,“遣兵寇伊州,安西都护(郭)孝恪率轻骑二千自乌骨道邀击,败之。咄陆可汗又以处月、处密等围天山县,郭孝恪 又击走之,乘胜拔处月俟斤所居之城。追奔及于遏索山,斩首千余级,降其处密之众而归 ”。①乙毗咄陆可汗攻犯伊州的记录表明,此年 “庭州”之名尚不存在。伊州在今哈密、巴里坤一带,庭州在其西,由西突厥所在天山北麓西段进攻伊州,攻伊州而不经由庭州是绝不可能的。但传文却记西突厥直趋伊州,只字不言庭州,说明时至贞观十六年庭州建置尚未存在。此役郭孝恪攻拔“处月俟斤所居之城”也非常引人注目。处月入唐后置为金满州都督府,说明游牧于今吉木萨尔、奇台一带,可汗浮图城正位于此。且此役郭孝恪乃师出乌骨道,该道《西州图经》明确记为“右道出高昌县北乌骨山,向庭州四百里,足水草,峻崄石鹿,唯通人径”。其道即由今吐鲁番高昌古城,沿胜金口、木头沟、火焰山、七泉湖、黑沟,越天山谷道而至吉木萨尔县护堡子。据此判断,为郭孝恪攻夺的“处月俟斤所居之城”非可汗浮图莫属,说明自贞观十四至十六年间(640~642年)可汗浮图城经历了一段得而又失,失而又得的曲折过程,至贞观十六年才重新收复。郭孝恪又是自内地大量招募罪犯实边政策的创始人,而西州地少人多,这些自内地实边的罪犯未必留居西州,很可能北戍可汗浮图城,从而为庭州的创建奠定了基础。
  贞观十六年(642)乙毗咄陆可汗犯唐兵败后,亡走吐火罗,乙毗射匮可汗成为西突厥可汗,虽然接受了唐朝册封,所奉反唐政策同前可汗并无二致。贞观十八年(644)唐与乙毗射匮可汗之间爆发了焉耆、处月争夺战。其中焉耆之战明载于史,唐军主将就是安西都护郭孝恪,时间为贞观十八年八月十一日壬子至二十二日壬戌(644年9月17日~9月27日),处月之战的信息却仅仅保存在唐朝一封诏书中,诏中提及: “西域之地,经途遐阻..君长失抚驭之方,酋帅乖叶赞之义,虐用种落,肆行残忍,遂使部落离心,战争不息..朕受命三灵,君临六合..迪蜷西顾..皇言拯救。可命左屯卫将军阿史那忠为西州道抚慰使,屯卫将军苏浓泥孰,仍兼为吐屯,检校处月、处密部落。宣布威恩,招降纳叛,问其疾苦,济其危厄,多尽绥怀之道,称朕意焉。”②参稽《阿史那忠碑》、《阿史那忠墓志》,此人贞观十八年继郭孝恪之后,再次率师出征焉耆,则处月之役当在郭孝恪征焉耆之前,即贞观十八年九月初(644年10月),处月为可汗浮图城附近的西突厥游牧部落,此年派出阿史那忠前往“抚慰”,说明可汗浮图城一带又发生了动乱,“抚慰”实为镇压的雅名。又专门派出了“屯卫将军苏浓泥孰,仍兼为吐屯,检校处月、处密部落”。常驻处月、处密二部,以“吐屯”(即监政官)身份加强监控。自此之后,以可汗浮图为中心的天山北麓东段地区的局势才完全稳定下来。兆示着此年之后,可汗浮图城改置为庭州的计划开始在唐廷酝酿。
  西突厥乙毗射匮可汗推行的反唐政策,决定了双方决战不可避免。唐朝只是在谨慎地选择时机。贞观二十一年(647)西突厥内部爆发内战,前可汗乙毗咄陆 可汗败走吐火罗之后,仍图谋复国,其心腹党羽沙钵略叶护阿史那贺鲁仍留西突厥故境,而与之同谋,被发觉。是年五月乙毗射匮可汗统兵西征,失势的乙毗咄陆可汗又自吐火罗南奔波斯①,返师之后开始穷剿阿史那贺鲁,“遣兵迫逐..不尝厥居”②,处境日艰,唐朝乘势全力招抚,似已取得对方的响应。正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是岁十二月传檄西突厥,所打击的主要目标就是“昔与北埸(北突厥,即东突厥),本同根蒂,乘戎致阋,遂尔携离”的“西土游魂”③,亦即西突厥乙毗射匮可汗,发动了名为“昆丘道行军”的大规模军事行动,而以西突厥统治西域的中心龟兹为突破口。起用东突厥降唐将领,已成为太宗长公主婿的阿史那社尔为主帅。率安西都护郭孝恪等五路行军总管,整装待发。次岁,史书上出现了如下记载:贞观“二十二年(648)二月西蕃沙钵罗叶护率众归附,四月西突厥泥伏沙钵罗叶护阿史那贺鲁率众属于庭州”。④《旧唐书·本纪》所记更为具体,二月癸丑(二月初二日,648年3月1日)“西蕃沙钵罗叶护率众归附”,先遣其俟斤屈裴禄赴唐,作为试探,唐朝册封为忠武将军,受到厚遇,至二十二年四月阿史那贺鲁亲率数十骑入唐朝谒,“帝诏授以昆丘道行军总管,宴之于嘉寿殿。及文武三品毕景,甚欢,锡贺鲁绫■,仍解所服之衣以赐之”。⑤厚礼以待,补授他为昆丘道行军总管之一,至此,这次行军已达六总管,承担着同乙毗射匮可汗主力作战。唐朝其余各路大军得以全力进攻龟兹。顺利地结束了龟兹之战,兵临昆丘,即昆仑山北麓的于阗而归。统一了葱岭以东西域的全部地区,包括天山南北和昆仑山北麓,基本上相当于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境。只是这时,唐朝在天山北麓东段全面推行郡县化的条件才完全成熟。
  庭州创立于贞观末年,而不是贞观中期,在史书中并非没有踪迹可寻。五代刘昫《旧唐书》卷40地理志记述可汗浮图城归唐与庭州建置的时间就有区别。“北庭都护府:贞观十四年,侯君集讨高昌,西突厥屯兵于可汗浮图城,与高昌相影响。及高昌平,二十年四月,西突厥泥伏沙钵罗叶护阿史那贺鲁率众内附,乃置庭州,处叶护部落。”宋人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56陇右道七废庭州条所记大略类似:“庭州(北庭府,今理金蒲县⑥)..唐贞观十四年侯君集征高昌,于时西突厥屯兵可汗浮图城,及高昌平,二十年四月,西突厥泥伏沙钵罗叶护阿史那贺鲁率众内附,乃置庭州,处叶护部落。”这里出现了两个时间,一是可汗浮图城归属唐朝的贞观十四年,另一个与庭州创置同年的西突厥叶护来降之“贞观二十年四月”。而贞观二十年四月,并无任何降唐之西突厥叶护,所指肯定是贞观二十二年四月降唐之沙钵罗叶护阿史那贺鲁。前引传文中的 “二十年四月 ”实乃“二十二年四月 ” 之误。
  庭州始创于贞观二十二年还可从吐鲁番出土文书中得到印证,此年之前唐朝文献中从未发现过“庭州”字样。阿斯塔那221号墓出土的贞观二十二年 73TAM221:5号文书①《庭州人米巡职辞为请给公验事》乃庭州建置之初见。全文引录如下:
  贞观廿二 ■庭州人米巡职辞:
  米巡职,年叁拾,奴哥多弥施年拾伍
  婢婆匐年拾贰,駞壹头,黄铁勒敦捌岁
  羊拾伍口
  州司:巡职今将上件奴婢駞等,望于西
  州市易,恐所在烽塞,不练来由,请乞
  公验,请裁谨辞。
  巡职,庭州根民,任往
  西州市易,所在烽
  塞勘放,怀信白。
  廿一日。
  唐制规定异地转贩须公验名为过所的通行证件,以上文书内容就是庭州人米巡职辞于唐贞观二十二年(648)赴向西州都督府申请公验,赴西州进行驼马交易事。又吐鲁番出土的《唐天山县南平乡令狐氏墓志》中郭孝恪的下任安西都护柴哲威已拥有 “使持节伊、西、庭三州诸军事 ”的名号,前两任都护乔师望和郭孝恪都没有这个官衔;可考之首任庭州刺史骆弘义也是贞观末年才见诸记载,足以相互印证。尤为不可辩驳的坚证乃《唐会要》卷73安西都护府条明确记载:“贞观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648年5月22日)突厥泥伏沙钵罗叶护阿史那贺鲁率众内附,置庭州。”《唐会要》以唐人苏冕旧作为底本,可信程度远较五代人所著《旧唐书》、宋人所著《新唐书》为高。足证庭州创置的准确时间乃贞观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即648年5月22日。可见长期以来关于庭州置于贞观十四年的错误必须改正。
  史书中记载,庭州下属金满、蒲类、轮台、西海四县。其中轮台、西海二县都是以后陆续增置的。此外《新唐书·地理志》还有初隶庭州,后来改属西州的蒲昌县。我认为这是一种误记,是由于弄不清蒲类、蒲昌应区别所致。蒲昌位于罗布泊附近,一开始就隶属西州,是侯君集所平高昌二十二属城之一,从来不曾隶庭州。庭州初创时仅领金满、蒲类二县。此二县的创置时间亦绝非如一般史书中讹记的贞观十四年,而应是与庭州创置时间相同的贞观二十二年。自此,大量移民实边,开始在天山北麓全面推行郡县化,旨在强化这一地区的边防实力,以达到控 驭西突厥降部的战略目标。故阿史那贺鲁谋反后,此州也是首遭侵掠的对象,永徽二年(651)“寇庭州,掠蒲类”①,“杀掠数千人去”。②显然,多数被杀者都是汉人,说明自庭州建置以来,天山北麓东部地区的汉人已数量可观。
  同阿史那贺鲁降唐、庭州建置密切联系的重大事件还有莫贺城与瑶池都督府的建置问题。《新唐书》卷215,突厥传将这两件事搅在一起叙述,“(阿史那贺鲁)擢累左骁卫将军、瑶池都督,处其部于庭州莫贺城”。同书卷218沙陀传也记:“贺鲁来降,诏拜瑶池都督,徙其部庭州之莫贺城。处月朱邪阙俟斤阿厥亦请内属。”似乎是莫贺城就是阿史那贺鲁所领瑶池都督的治所。其实深味其文义,此城不过是贞观二十二年阿史那贺鲁降唐之初的受降地点,其时尚不存在瑶池都督府的建置,可见它们完全是两回事。《资治通鉴》卷199,贞观二十二年条记:“四月..乙亥,贺鲁帅其余众数千帐内属,诏处之于庭州莫贺城,拜左骁卫将军。”其中只字未提及瑶池都督事。“庭州莫贺城”,也有写作“庭州西莫贺城 ”,更为准确。其地应即今吉木萨尔县的唐沙钵守捉遗址,沙钵守捉遗址位于吉木萨尔县城西偏北20公里,庆阳湖乡镇双河街上村东北2公里的平原地带。遗址面积约1.1万平方米。四周残垣清晰可辨,南北长100米,东西宽70米,东、西两侧有城门痕迹,残高1.2米~80厘米,宽2~3米不等。出土器物有红面素陶、灰陶和古钱。当地称“唐朝城”。确为唐代建造,与《新唐书·地理志》所记“自庭州西延城西六十里有沙钵城守捉”,地望相符。本是唐朝一个守捉城,“沙钵城守捉”之名显然同阿史那贺鲁所领沙钵罗叶护名号有关。莫贺城应当是阿史那贺鲁降唐前的旧名,这座城规模很小,根本不足以作为瑶池都督府的牙庭。所谓“处之于庭州(西)莫贺城”所指应当理解为在此处举行了沙钵罗叶护降唐的仪式,亦即阿史那贺鲁的受降地点,自此后正式更名沙钵城守捉。
  瑶池都督府是唐朝在天山北麓创建的第一个西突厥羁縻都督府。贞观二十二年十二月,唐朝发动的昆丘道行军已胜利结束,但同西突厥乙毗射匮可汗的战争仍在继续,主战场在碎叶川、伊丽水一带激烈进行。
  《资治通鉴》卷199记此年十二月唐朝颁诏:“戊寅,以昆丘道行军总管、左骁卫将军阿史那贺鲁为泥伏沙钵罗叶护,赐以鼓纛,使招讨西突厥之未服者。”将征讨全权交给了阿史那贺鲁,准予使用唐朝鼓纛旗号,至贞观二十三年又创立瑶池都督府,正式授予阿史那贺鲁以唐朝都督的全权,主持这场对乙毗射匮可汗之间的战争。
  对此,各种史书记载完全一致。例如《旧唐书》卷3,太宗本纪记: “二十三年..二月丙戌,置瑶池都督府,隶安西都护府。”《资治通鉴》卷 199,贞观二十三年条记: “二月,丙戌,置瑶池都督府,隶安西都护;戊子,以左卫将军阿史那贺 鲁为瑶池都督。”《新唐书》卷43,地理志记:“贞观二十三年,以阿史那贺鲁部落置瑶池都督府,永徽四年废。”《唐会要》卷73,安西都护府记:“(贞观)二十三年二月十一日置瑶池都督府,(隶)安西都护府,以贺鲁为都督。至永徽二年正月二十五日贺鲁以府叛,自称钵罗可汗,据有西域之地,至四年三月十三日废瑶池都督府。”足证瑶池都督府与莫贺城毫无关系。莫贺城绝不是瑶池都督府的治所或牙庭。
  瑶池都督府显然因瑶池而命名。今新疆境内传说中的瑶池(天池)有二:一为阜康县之天池,该地不适合作为牙帐;另一即赛里木湖,湖畔就是肥美广袤的草原,元人邱处机途经其地,留诗歌咏其形胜:“天池海在山头上,万里镜空含万象。”①正是建牙立纛的理想地点。后来唐朝册拜突骑施首领乌质勒的名号也是瑶池都督。《册府元龟》卷967:“圣历中,突厥(应为突骑施)首领嗢鹿都督乌质勒移衙碎叶,则天授以瑶池都督。”二者是完全一致的。
  瑶池都督府虽然是唐朝在西突厥故境创立的第一个羁縻州府,却是昙花一现的建置。阿史那贺鲁的降唐,不过以退为进,意在一箭双雕,退则保全自己,进则借唐声威,翦除自身政敌,取而代之。通过与唐朝的联手,已重创了政敌乙毗射匮可汗,逐之碎叶川西偏僻之地,其自身则“庐幕渐盛”,羽翼日丰。至贞观二十三年(649)太宗崩逝之后,名为瑶池都督,实为西突厥可汗,阴谋叛唐。高宗永徽二年(651)遣子咥运,发兵攻庭州,围天山,陷蒲类,正式叛唐,徙牙碎叶,自立为沙钵罗可汗。迫使高宗连续发动了弓月道行军、葱山道行军、伊丽道行军等三次大规模西征,其中决定性的战役是显庆二年(657)发动的第三次西征。此年,以汉将苏定方为伊丽道行军总管,兵出北道,在曳咥河会战中击溃了阿史那贺鲁的主力。以西突厥降将阿史那弥射、阿史那步真并为流沙道安抚大使,名为“安抚”,率降唐西突厥精骑,兵出南道,一路招降纳叛,与苏定方所统北路军会师双河,突破西突厥最后防线,进军金牙山,粉碎了叛军的最后抵抗。阿史那贺鲁偕其子咥运逃亡中亚,为唐军擒获,引起西突厥两厢十姓部落的归降。是年十月,唐朝颁发诏书,以“西域总平,贺鲁父子既已擒获,诸大部落,须有统领。卿等早归阙庭,久参侍卫,深感恩义,甚知法式。所以立卿等为一部可汗”。②推行兴亡继绝政策,册拜阿史那弥射为兴昔亡可汗,主西突厥左厢部落;册拜阿史那步真为继往绝可汗,主西突厥右厢部落。至显庆三年(658)阿史那贺鲁被俘入京,另一路唐军统帅杨胄也已平定了追随阿史那贺鲁的龟兹羯猎颠叛乱,安西都护府移治龟兹,晋升为安西大都护府,并置安西四镇,西域局势已经大定。是年三月二日唐朝又进一步颁诏,将西突厥左厢地置为昆陵都护府;以兴昔亡可汗阿史那弥射兼为昆陵都护,将西突厥右厢地置为濛池都护府,以 阿史那步真为濛池都护。①一并归属唐安西大都护府治下。唐朝这两道诏书反映了唐朝于灭亡了西突厥汗国之后,在继承了其两厢分治的历史传统、继续册拜其两厢可汗的同时,又将西突厥传统制度纳入唐朝的官制体系之内,阿史那弥射、阿史那步真等西突厥二降唐首领对内称可汗,对唐称都护,则又进一步反映出昆陵、濛池二都护府的羁縻性质。这两个都护府实质上同所册西突厥二首领同时兼领可汗名号一样,纯属地方自治性质,虽然其建置名号已同唐朝官制取得一致,实际上不过纯属名义而已。
  第三节汉人、高丽人定居天山北麓
  北庭汉人主要由官员、士兵及随军家属、农民和手工业者等三大类别组成。也有少量商人。其来源主要有三:一是高昌国故境的土著汉人;二是由内地徙边的汉民、汉军、汉军家属,主要来自河西凉、甘、瓜、肃、沙诸州;也有少量来自秦、雍等关中诸州;三是自内地流放的大批遣犯,其籍贯天南海北,无所不有。唐朝奖励移民实边,同民户一视同仁,集中于北庭大都护府下属的伊、西、庭三州集中安置。遂成为西域最大的汉人聚居区。
  汉人是农业族群,华夏农业本以粟(小米)、黍为主,直至两汉时期仍然保持着这一特色,在考古学上被称为华夏黍文化,唐代北庭三州发现的作物种类则日益复杂,除了稻米尚未发现之外,小麦、大麦(青稞)、粟(小米)、黍、高粱等主要粮食品种都已俱全。吐鲁番出土交易文书中“北庭面”、“轮台面”的赫然在目以及出土的面食品实物说明,小麦已跃居粮食作物首位。这是唐代农业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指征。豆类是华夏农业的传统优势作物,栽培极为普遍,出土实物有蚕豆、黑豆,吐鲁番出土文书中还多次出现豌豆。油料作物有胡麻、芝麻,纤维作物有草棉、蚕桑、麻,其中草棉乃新疆特产,土名白叠子,纺织品名为緤布。菜蔬瓜果品种也很齐全,蒲桃园遍布西州城乡各地,还有胡桃、甜瓜、枣、桃、杏、桑葚、酸梅、柰等。桃、杏皆为内地特产水果,西域地产水果本为李子,故桃、杏西传后桃被当地人称为 saft—al(大李子),杏被称为zard一alu(黄李子)。②蔬菜品种也非常齐全,有莱菔、蔓菁、韭菜、芫荽、葱、蒜、菠菜、白菜等,其中菠菜本名菠棱菜,始见于8世纪唐人著作《种树书》,云其出自菠棱国,显然来自西域,9世纪藏文文献《翻译名义大集》中也提到此菜。其时吐蕃已占领西域,此菜必是经由西域传入内地的。除种植粮食、蔬菜以外,在当地非汉人族群及周邻西域诸族的影响下,家畜、家禽的饲养也很发达,尤其是羊、马饲养业远远高 于内地州县,而且是粗放式饲养,任羊在野外自由觅草,马更远牧于山谷中,并存在着代人放牧的制度。说明在中原只在节日才能享用的肉食在北庭三州则很普遍。复据杜甫诗云:“驱鸡上树木,始闻扣柴荆”。①大约鸡不是养在鸡舍里,而是依旧飞栖在树木上。早在《世说新语》中就有食蛋的故事,鸡蛋早已成为汉人食谱中的重要构成部分。
  两汉、魏晋时期汉人的食品仍以黍、粟制品为主,种类不过是“饭”②,包括黍饭、粟饭,“糜”③,即粥,亦即小米粥和粟米粥(黄米粥),饼(主要是黍面饼和粟米饼),都是未经发酵处理,阿斯塔那305墓1959年就发掘出一陶碗粟饭,可为证明。最讲究的食品也不过是肉糜,即加肉共煮的黍米粥或粟米粥。而以酱、豉、酢(醋)为主要调味品,加菜佐食。唐朝汉人的饮食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于麦面成为主粮,面制食品内容大增。并学会了“起面”,即面粉发酵技术。出现了起面制作的饼,和烧饼(肉饼)、胡饼、锫输饼等区别,胡饼很可能就是烤制的馕,吐鲁番阿斯塔那出土了一块宽边,薄内,面上捣有许多细凹点的饼类食物,确属发酵面粉制成,但“馕”字出现甚迟,汉人统称之为胡饼。④锫输则乃加油烤饼,故慧琳《一切经音义》中释云:“此油饼,本是胡食。”以对面食品的创造性发展为扁食、馒头、餺飥、水引的相继发明。扁食,即饺子,本为唐人名称,至今吐鲁番地区的维吾尔族仍然保持这一称呼,阿斯塔那301墓1959年发掘出土有饺子三只,分盛于三个陶碗内,饺子长约5厘米,宽1.5厘米。形制十分完好,有两种包法,一种同今日相似的半月形,另一种则乃半月形饺子包成后,再弯成圆形,前留尖,《新疆考古三十年》图版277谓为馄饨,其实仍然是饺子。唐代的“馒头”即今蒸制的包子,至今日语的“馒头”仍然是这一含义。今之“蒸馒头”,另称炊饼,唐代似乎还没有这种食品,或者尚未普及化。据《齐民要术》所记餺飥乃“捋(捏)如大指许,二寸一断..盆中浸,宜以手向盆旁捋,使极薄,急水逐汤熟煮,涓美非常”。应即今之揪片子,水引乃“细绢筛面以成..捋如箸大,一尺一断..捋令薄如韭汁,逐汤沸 ”,亦即今之拉面,或名拉条子,这两种面食的起源都较面条要早。
  出土文物表明,西州汉人的炊饮工具除铁锅等金属制品外,主要使用陶制器皿。形制有釜、甑、罐、壶、盆、盘、盂、碗等,蒸、煮粟饭时常用釜、甑,平底釜则可用来烙饼。并大量使用木制餐具如木铲、木勺、木箸等。根据9世纪成书的藏文文献《翻译名义大集》,豆腐、粉条、“馒头”(包子)、 “蒸笼”等词都已出现,其中 “蒸笼”的出现标志着除煮、烤等传统方法外,蒸法也已进入汉人饮食文化的范畴。酒是唐人常用的饮料,由于蒸馏法尚未出现,度数一般不高,主要是曲麴蘖酒和葡萄酒,都是各家自己酿造。唐代已开始饮茶,《茶经》的作者陆羽就是唐朝后期人,但迄今北庭三州中尚未发现任何有关饮茶的文献记载和物质证据。
  发式、服饰乃古代区分不同族群的重要标志。西域当地操伊朗语诸族大都盛行剪发,突厥等草原诸族则为辫发。汉人则以椎发(髻发)为特征。汉人属椎发型民族,男子结发,上着冠,以幞头冠最为通行,幞头即折上巾,乃由汉晋幅巾或燕巾演化而来,至北周垂为定式,唐开元年间以皂罗制成,有圆顶方顶、软裹硬裹之别,不仅广泛见于吐鲁番出土唐俑,还见于中亚品治肯特壁画,其中士大夫多习用软裹幞头,开元以后开始流行一种硬壳冠前饰玉胜,左右两角如纺锤,名为乌纱帽,虽然名义上为天子与百官所共服,实际上戴此冠者皆属上层,宋朝以后演变为一种官帽。女子高髻为一般发式特征。结发乃蓄发结于顶上,形成一个短髻,上戴以冠,以笄固定。女子则以发多且高为美,耸立于头顶,形成千姿百态的发型。其中最通行者为高髻,乃汉代“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发型的继承与发展,阿斯塔那206号墓15木俑中就有二人梳高髻。抛家髻流行于开元天宝盛世,《新唐书·五行志》记其特征为:“京都妇人梳发以两鬓抱面,状如椎髻,时谓之抛家髻。”两鬓抱面,余发束于头顶。椎髻则乃一撮之发状如锥,下丰上锐,初唐盛行此髻。半翻髻则高耸如翼,向一边倾斜。螺髻模仿印度发型,顶中结髻,盘旋如螺。乌蛮髻则乃高髻软结,婀娜及额。宝髻乃在髻上、鬓间杂缀金玉,以饰取胜。还有类似鸳鸯腾起的双鬟望仙髻等,名目繁多,不胜枚举,并出现了纯装饰性的假髻。
  宽衣右衽乃汉人区别于窄衣左衽的西域诸族的主要服装标志。古代华夏族敬祖守俗,对于服装的开衽极为重视。故孔子对管仲的最高评价就是“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周书》卷50记高昌沦为突厥属邦之后,“服饰,丈夫从胡法,妇人堸同华夏”。说明男子已一律改为左衽辫发。至麴伯雅改臣于隋,一度下令解辫削衽,受阻于铁勒、突厥,未能实行,直至入唐之后,才得以解辫削衽,恢复衣冠。唐人以 “衣冠之国 ”甲天下而自豪,可见唐装的华美。衣料多为丝绸,袖一般较胡装为长。女性除衣袴外,还外着裙,下摆很长,上层妇女及其侍女多长裙齐胸曳地,盛行六破或八破喇叭形裙以及四至五幅直缝裥折裙,质地多彩绢,非常讲究。上身还加半臂、帔等衣装附件,以为装饰。男性袍皆右衽,中系丝带或红色革带,尚宽大舒松,平民则麻衣短褐,一般不加袍。以软性丝带系腰,细而精巧,颜色鲜艳,女性则多结成形状复杂的蝴蝶结,男性多上着佩玉,行之丁当有声,故唐人诗曰:“五陵贵公子,双双鸣玉珂。”西域汉人虽然受当地影响也着革靴,但仍以布鞋为主,“朝会着靴,盖起于唐中叶以后”。①时尚着锦袜、锦履,鞋的形制有平头、翘头等不同形制,有的弯翘而上,状若船头,上饰锦绣,追求一种雍容、潇洒的审美情趣。吐鲁番出土的大量纸鞋样说明制鞋已成为一种家庭技艺。由于庭州入冬寒冷,还出现了面衣(一种棉帽,戴于首而仅露眼鼻口),手爪囊(即手套,仅区分大指与其余四指),怀袖囊(即一种棉或毛制圆筒,两手合置其中取暖)等富有地方特色的唐装附件。①
  汉人所到之处不仅出现了众多的乡村聚落,而且兴起了许多繁荣的城镇,农民多居于乡村,手工工匠则多居于城镇,其中伊州、西州、庭州乃汉人聚居区中最大的城镇。据仁井田陞研究②,这些城市中的工匠专业化趋势已非常明显,出现了果子行、彩帛行、铛釜行、米面行、菜籽行、帛练行等名称,其中是否已存在行会组织尚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唐朝于州城、县城皆划分专区设市,筑坊墙同官署区、寺观区、居民区分隔开来,以击鼓、鸣钲为开市、收市之号:“凡市以日午时击鼓三百声,而众以会。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声以散。”③“其州、县领务少处,不欲设钲鼓,听之。”大都督府,市令一人(掌市内交易,禁察非为,通判市④“事),丞一人(掌判市事),佐一人,史一人,师三人(掌分行检查,州县市令各令准此。),仓督二人,史四人。”可见随着手工分工的精细,商品交换也进一步发展了。手工匠人兼营商业,史载唐代城镇中多“前店后坊”⑤,所指即此。它说明手工工匠多临街开店,后院设作坊,既是产品的生产者又是商品的出售者。市上买卖成交后盖上市印,谓之市券,可见政府仍在监督市易的进行。凡生产、生活所需,在市中都可自由交易。一切商品皆分上、中、下三等,明码定价,以钱帛为主要交换媒介,小件商品,现钱购买,大件商品则以帛或输布进行交易,价格更为昂贵的商品,还须签署买卖文书,须有买方、卖方和知见人三方共同画押,才能生效。奴婢和牛马一样,都是可以在市上公开交易的商品。通过日本学者周藤吉之对天宝年间吐鲁番出土市易文书的研究可知,北庭伊西节度使治下伊、西、庭三州诸县交易的商品,不仅来自本地,而且来自全国各地,乃至外邦,出现了梓州小练、河南府生絁、蒲州纯、陕州纯、突厥敦马、草马、铁勒敦、波斯敦父驼等带有原产地名称的商品,其中西、庭二州之间的商品交易尤为频繁,诸如西州的“乾葡萄”(今名葡萄干)北运庭州,而“北庭面”、“轮台面”则屡见于交河郡(即西州)的交易市场上。说明北庭三县是当时著名的小麦产地,并且其面粉加工业也很发达。此外,交易文书中还出现了“新兴苇”、“苜蓿”、“春茭”、“禾草”等饲料名称。这些也都是庭州三县的特产。天山北麓牧场辽阔,牛马羊驼更是大宗交易商品。在市上,丝织品的品种都已折算成货币,又如 3083号文书:
  组(?)州布壹端,上直钱肆佰伍拾文
  次肆佰文 叁佰捌拾文
  火麻布壹端上直钱伍佰文
  次肆佰玖拾文下肆佰捌拾文
  ..
  赀布壹端
  次伍佰肆拾文下伍佰文
  小水布壹端
  次壹佰贰拾文 次叁佰文
  . .
  3097号文书:
  大练壹匹, 上直钱肆佰柒拾文
  次叁佰陆拾文下肆佰玖拾文
  漳州小练壹匹上直钱叁佰玖拾文
  次叁佰捌拾文下陆佰叁拾文
  ..
  生绢壹匹上直钱肆佰柒拾文
  次肆佰陆拾文下肆佰伍拾文
  以上商品皆为纺织物,皆明码标价,且依其质量优劣分为上、中、下三等,价格由官府裁定督察市场执行。可见铜币与丝绸之间是存在着法定比价的。唐朝销入今新疆地区的丝绸种类很多,且率多内地产品。如河南府生絁、蒲陕州絁、漳州小练等,足见丝路贸易的兴盛,而且明码标价的不仅是纺织品,余如生产、生活用具,乃至粮食、菜籽,无不可以用铜币购买。如3100号文书:
  釜壹孔重三斤,上直钱壹佰壹拾文
  次壹佰文下玖拾文
  三寸钉壹枚上直钱壹文贰分
  次壹文下捌分
  小锯靶壹上直钱叁拾文
  次贰拾伍文下贰拾文
  铜食刀一口上直钱玖拾文
  次捌拾文下柒拾文
  钢镰一口上直钱伍拾伍文
  次伍拾文上直钱肆拾伍文
  ..
  值得注意的是,当购买大件或贵重物品,以及购买牛、马、奴婢时,作为交换媒介的已非铜币而是丝绸了。例如《吐鲁番出土文书》第八册所收阿斯塔那 188 号唐墓出土之市马文书:
  赤敦七岁,××直壹拾伍匹
  大练捌匹
  唐初玄奘西行求法,途经高昌,临行,高昌王麴文泰馈赠了“黄金一百两、银钱三万,绫及绢等五百匹,充法师往返所用之资”。①显然玄奘一行所带去的五百匹绢帛,其主要用途并非自身使用,而是作为交换媒介的。唐代绢帛具有货币的职能不仅表现在商品交易中,还反映为绢帛同钱币一样可以直接转变为借贷资本。在《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我们不仅看到大量的举钱契,还可看到大量的举练契。阿斯塔那4号墓出土唐龙朔元年龙惠奴举练契即为其例:
  龙朔元年八月三日安西乡人龙惠奴
  旋崇化乡人右幢熹(疑为左幢熹)边举练叁
  拾匹、月别生利练肆匹,其利若出
  月不还,月别罚壹练入左,如幢
  熹须练之月日并须酬还,若身
  东西无仰,妻儿收后者偿人有正
  法人无私契,两和立契,获指为信
  练主 ×左
  举练人龙惠奴
  保人男隆绪
  知见人魏石
  知见人樊石德
  保人 ×康文熹
  众所周知,举钱,即借钱,债主须向举钱人收取利息,举练亦即借绢,债主亦可向举练人收取练息。可见绢帛同货币一样,可以直接转化为高利贷资本。
  庭州自建置之后一直是唐朝流放罪犯的重地,遣犯乃是庭州诸县汉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不仅有平民,还有朝廷重臣的后裔,如“杨德裔以阿党流庭州”,②又有记载,李义府的“诸子及婿并除名,流庭州”。③裴炎的从子裴仙先也曾在庭州度过流亡岁月。裴炎本来是唐太宗特加倚重的托孤大臣,被武则天杀害,裴仙先以此受到株连,原本流放瀼州,“岁余,逃归,为吏迹捕,流北庭。无复名检,专居贿,五年至数千万。娶降胡女为妻,妻有黄金、骏马、牛羊,以财自雄”。④说明也是以贩卖骏马、牛羊致富的。
  商品交易的繁荣,推动着专业商人的出现,唐代谓之“行客”。丝绸是贸易 的大宗,又是货币的一种形式,在唐代,采用金、帛兼用制,即金、银等硬通货,铜制钱币和帛练同样可以充任交换媒介的职能。汉人操行客之业者也大有人在,例如《新唐书·裴炎传》所附《裴仙先传》中记载,此人原本唐朝官员,因罪“流北庭”,乃“无复名检,专居贿,五年至数千万。娶降胡女为妻,妻有黄金、骏马、牛羊,以财自雄”。所谓“居贿”就是经商,资财至“数千万”,足证财力的雄厚。张籍诗云:“无数铃声遥过碛,应驮白练到安西。”描写的就是丝路贸易繁盛的历史景观。《吐鲁番出土文书》中还留有汉商与胡商同行贸易、因事争讼的记载①,足以反映汉人充当“行客”者也大有人在,但因我国传统奉行重农轻商政策的影响,在法律上依旧限制汉商从事国际贸易。因之,总的来说,汉人经商者远比从事农业、手工业者为少,财力较之胡商却依然是小巫见大巫。
  引人注目的是,除汉人外,同汉人习俗相仿的汉化高丽人也在唐朝大批移民西域。高仙芝和高耀分别出任安西节度使和北庭副都护,足以说明这是唐朝有计划的整体部落移民。有必要顺便提及,据《旧唐书·高丽传》,高丽初因臣属突厥,引起隋、唐王朝的征讨,战争始于隋炀帝大业年间,至高宗显庆、龙朔年间始结束。高丽国一度归属唐朝治下,列置为羁縻州府。“乃分其地置都督府九、州四十一、县一百,又置安东都护府以统之。擢其酋渠有功者授都督、刺史及县令,与华人参理百姓。乃遣左武卫将军薛仁贵总兵镇之,其后颇有逃散。仪凤中,高宗授高藏开府仪同三司、辽东都督,封朝鲜王,居安东,镇本蕃为主。高藏至安东,潜与靺鞨相通谋叛。事觉,召还,配流邛州,并分徙其人,散向河南、陇右诸州,其贫弱者留在安东城傍。”至“仪凤中”,很可能是仪凤三年(678)李敬玄、刘审礼兵伐蕃兵战败之后,朝鲜王高藏叛唐,配流邛州,始遣发高丽部众内徙河南、陇右诸州。这是一段非常重要的记载,当时,河西仍属陇右道统辖,可见高丽部落中的一支被安置于河西就是始于仪凤三年,其后,安西、北庭主将多由河西军将出任,高丽部落遂进一步西徙安西、北庭。其中高仙芝所属高丽部落明确记载是先由河西调遣安西的。见于其人本传:“高仙芝,本高丽人也。父舍鸡,初从河西军,累劳至四镇十将、诸卫将军。仙芝美姿容,善骑射,勇决骁果。少随父至安西,以父有功授游击将军。年二十余即拜将军,与父同班秩。事节度使田仁琬、盖嘉运,未甚任用,后夫蒙灵察累拔擢之。开元末,为安西副都护、四镇都知兵马使。”高仙芝之父高舍鸡原任河西军将,后调遣安西,乃当时统率这支西徙高丽部众的首领,故被册拜为安西四镇十将军之一。以时间推算,这支高丽部众远徙安西的时间似发生在开元初年,很可能同唐朝组织对大食的全面反攻有关。徙居北庭的高丽人也绝不可能是高耀一人,说明也是作为整体部落西徙的。高耀先世就是这支高丽部落的世袭首领,以故官拜北庭副都护的高位。据此判断,高丽部众由陇右、河西徙居北庭、安西的时间皆在仪凤三年之后,早则始于中宗时期,晚则始于开元年间。①历史的演变表明,高丽部众乃是北庭、安西一支强大的精兵劲旅。
  第四节郡县化的庭州
  庭州是地方大行政区单位,其间的建置变化是,武德元年(618)改郡为州,长官称刺史。天宝元载(742)复改州为郡,长官称太守。至德二载(757)又恢复了州的建置,废太守,复置刺史。刺史乃封疆大吏,职剧权重。集民政权、司法权于一身,负责考核官吏,发展生产,征收赋税,教化民众,巡视属县②,作为边州刺史,还可征集、训练、统率本州折冲府兵(民兵组织),负保卫边疆的职责。唐朝州郡有上州、中州、下州之别,州刺史的级别由正三品到从四品不等③,而重要边州则类比上州。唐朝州县各分上、中、下三等。武德令三万户以上为上州;永徽令二万户以上为上州;显庆九年九月敕又恢复了武德令的规定,以户满三万以上为上州,二万以上为中州,开元十八年(730)三月令则又改为四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五千户以上为中州。不满者为下州。依此,北庭三州本来都属下州,州刺史的品级亦随州之品级而异,上州刺史从三品,中州刺史正四品上,下州刺史正四品下。但历任金山都护、北庭都护都兼任庭州刺史,已成惯例,而这些历任金山都护、北庭都护都资历不凡,具有三品的官阶,而根据历任伊、西、庭三州官员的资望判断,边州刺史品阶皆略高于内地州,下州类比于中州。则三州刺史官阶皆为正四品上。由此推断,庭州的建置级别即使不是上州,至少也是中州。依唐制中州衙署官员编制设有正五品下的别驾一人,正六品上的长史一人,正六品下的司马一人,正八品上的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九品下的录事一人,其中别驾、长史、司马都是刺史的主要佐辅,纪纲众务,处理民事。录事参军掌杂务,勾稽省署抄目,纠正非违,监守符印。下设诸曹衙署,分工细密,各司其责,包括:
  司功参军事(又作功曹)一人,正八品下,佐二人,史四人(管户不满万户者,不置功曹,其事录入仓曹):主官吏考课、选举、祭祀、宗教、学校、表疏、书启、医药等。
  司仓参军事(又作仓曹)一人,正八品下,佐二人,史四人(下州从八品下,兼掌司功事,属吏数目同),掌仓廪,财政事。
  司户参军事(又作户曹)一人,正八品下,佐二人,史四人,帐史一名(下州,从八品下,兼掌司兵事),主掌户口,民政。
  司兵参军事(又作兵曹)一人,正八品下,佐三人,史四人(下州由户曹兼管),主本州折冲府兵训练、作战。
  司法参军事(又作法曹)一人,正八品下,佐三人,史四人,兼掌司士事(下州从八品上),掌本州司法,决狱量刑。
  以上功、仓、户、兵、法五曹衙署是州级衙署的主要职能机构。此外,州署中还列置正九品下的参军事三人,典狱十二人。仓督二人,史二人。并设市令一人。丞一人,佐二人,史二人,帅二人,专门管理市场贸易,
  县为州以下的行政单位。其主政长官称县令,六千户以上为上县,三千户以上为中县,不满二千户为下县,北庭三州中唯高昌为中上县,余皆为中下县与下县,上县县令从六品上,丞一人,从八品下,中下县令一人,从七品上,丞一人,正九品上,下县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县令的职责是执掌“导扬风化,抚字黎氓,敦四人(“民”之避讳字)之业,崇五土之祠,养鳏寡,恤孤穷,审察冤屈,躬亲狱讼”。对所管民户,“量其资产,类其强弱,定为九等,皆三年一定,以入籍帐。每岁季冬行乡饮礼”。至于籍账传驿,仓库盗贼,河堤道路,虽各有专官,皆由县令综理,以县丞为其副。县衙机构如下(以中下县为例):
  主簿一人,从九品上。
  县尉一人,从九品下。
  录事一人。
  司户佐二人,史四人,帐史一人。
  司法佐二人,史四人,典狱六人,问事四人。
  白直八人。
  市令一人,佐一人,史一人,帅一人(无市则阙)。
  以上官吏中主簿掌秘书机要,监印,给纸笔,总掌杂事;录事,掌受事发辰,检句稽失。县尉亲理庶务,分判诸佐,收率课调,博士、助教专以经术授诸生。
  庭州是一个郡县化行政单位,唐朝废郡置州,而仍以县为基本郡县化单位,其下又置乡、坊制度,州城、县城中分坊而治,城中有坊成为唐朝城市的基本特征。在乡村,则以乡为最基层的行政单位,形成了州、县、乡(坊)等三级行政建置。推行编户齐民,均田、授田的土地制度,租、庸、调、役并存的力役和赋税制度。庭州是正州,以上一切制度都遵从唐制,并在文献记载中和相邻西州出土的吐鲁番文书中得到清晰的印证。
  庭州的属县有两种不同的记载,一是下属三县:金满、蒲类、轮台,二是下属四县:金满、蒲类、轮台、西海。其实,这并没有什么本质差别,庭州三县,是指安史之乱之前,庭州的下属建置;庭州四县,则是指安史之乱以后的增置和改动。
  乡、坊乃县以下的基层民政组织。根据近年来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的研究,已可查明设有如下诸职事:
  乡正:唐乡官。凡五百里为一乡。辖五里,设乡正一人,主管本乡一切民政。西州欠田文书中亦多以乡为单位上报。
  坊正:唐州县城镇的基本单位,坊有坊正,主管本坊民事,乃至失盗、失火等细小事件。
  里正:据《通典》卷3食货3乡党条及《唐律疏议》卷13户婚律,里正授田课农桑条,里正为诸色役之一。凡百户为里,设里正,掌管查核户口、劝农、治安、征税、均田授受,率多以勋官、品子充任。
  庭州乃郡县制建置,推行同内地相同的里甲制,编户齐民,授田开垦,实行租调、徭役制,三州诸县成为碛西地区最大的粮食生产基地,生活在这里的汉人成为支撑碛西二府财政开支的主要纳税人。汉人乃农业民族,西徙实边的汉人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唐朝推行编户齐民制度,这是实行均田授受和租调赋役制的基础。隋、唐时期户籍制度非常严格,凡生一人,凡死一丁,皆须更换户册。按年龄分为黄(婴儿)、小(四岁以上儿童)、中(十六岁到二十岁的少年)、丁(二十至六十岁的成人)、老(六十岁以上老人)几等,一岁一计账,三年一造户籍。户籍依性质不同,又分为赀簿、青苗簿、差科簿等,这套制度虽渊源中原,但早在高昌郡、高昌国时代业已实行,入唐后仅把所沿用的晋制纳入唐制系统而已,一直到吐蕃统治时代依然沿行不辍。所改变者不过个别名目,这是因为没有户籍,也就失去田地授受和赋税征收的根据。唐朝为防虚报户口,还实行貌阅制度,即当面根据户丁的面貌,验证户籍年龄的虚实,依法三年一次集中貌阅,户籍的制定由里、坊逐级呈报至县。
  从北庭古城的结构本身证实庭州城同高昌、交河一样,存在着坊街制度,不同身份的人各有自己的不同街区,名之为坊,坊有坊墙,将城市隔为不同的聚居区,城中的主街通向都护府、瀚海军、庭州衙署、金满县署及主要寺院,居民出坊始能穿巷进街,各家居室、庭院并不与城街相连。坊内实行连保制度,各户相互监督,以此保证城内治安。商业区则名为市,也有自己单独的坊墙,官府专设市令,一切商业活动都在官府严格的监督之下,击鼓开市,鸣金收市,《资治通鉴》卷181有一段关于市的描写:“诸蕃请入丰都市交易,帝许之。先命整饰店肆,檐宇如一,盛设帷帐,珍货充积,人物华盛,卖菜者亦藉以龙须席。胡客或过酒食店,悉令邀廷就坐,醉饱而散。”说明市中店肆檐宇如一,内设帷帐,下铺草席,商品就堆积在被帷帐分隔的这种店肆里。汉人绝大多数都是农民,农业生产的习惯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汉人的城堡也保持这一习俗,入夜各自归坊入家,护城河上的吊桥升起,城门紧闭,实行宵禁。这是唐朝城市规划的一般特征,庭州下属诸县也同样执行这一规定。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隋、唐时代上承北朝遗制,一切土地名义上皆归封建国家所有,农民按户、按丁自官府手中授受土地。这种制度谓之均田,而高昌国本由汉、晋之屯田基地演化而来,而公田分耕正是屯田的基本历史传统,《吐鲁番出土文书》清楚地反映新疆均田令的产行同内地存在着重大差异,就是参用高昌旧制予以变通的结果。依唐制,农民所受土地分为口分田、永业田(世业田)两种。口分田死后须归还国家,世业田死后则可传于后代,并依法存在应受田、未受田、给田、退田、欠田等区别。上述制度均已在初唐时期的西州认真推行,但至迟高宗中期口分田的名目已不再出现,世业田则形同口分,死后仍须归还国家,实质上唐制已荡然无存,而高昌传统奉行的部田、常田制度则又全面复活了。部田常田皆属官府所有的授受田,亦即唐制中的口分田,其区别在于土地质量的差异。常田指质量较好的田,可作菜地用,故又称常田菜;部田则指质量较差的田,只能种粮食乃至杂粮。高昌旧制规定人授部田十常田二十亩,而唐制规定每丁受田百亩。这在地狭人稠、沙碛多的西州是根本行不通的,因而被迫恢复高昌旧制,即区别部田、常田而不再区分口分、永业,并规定以每丁受部田六亩、常田四亩以为定制,这种由官府授予民户耕种的土地统谓之民田。依制,有战功勋名者应享有勋田,超越普通民户受田规定。
  均田农民对于官府承担以租、调、杂徭形式体现的赋役。租为丁男向官府交纳粮食,调为丁女交纳的绢或緤布,此外尚需无偿向官府提供劳动力服务,谓之徭役,其中包括正役、杂徭二种,依制每丁服杂徭四十日即可免正役二十日,杂徭劳动较轻,不但及于丁男,还及于中丁(少年),包括白直、执衣等役,皆属勤务性质,都是自具衣食,完全无报酬。另外还可以庸代役,即以交纳实物换取免役权。《吐鲁番出土文书》证实了民田中早已出现了地主与农民的分化。前者谓之佃户或田主,后者谓之佃人或租田人,皆已获得法律上的承认。
  根据吐鲁番出土唐代文书研究成果统计,唐北庭三州约有以下汉姓:阚、马、张、麴、李、杨、汜、隗、阴、翟、郭、姜、辛、赵、王、范、刘、左、田、严、冯、孙、宋、杜、孔、孟、魏、苏、樊、贾、和、吴、侯、卫、奴、牛、匡、巩、傅、韩、陈、周、秦、梁、武、薄、朱、袁、唐、夏、宁、毛、任、骨、焦、员、成、邵、串、雷、弟、仇、黄、程、肯、胡、许、沙、窦、元、杨、苟、畦、勒、丁、金、廉、思、潘、萧、万、曾、汇、栾、姚、薛、师、谢、骆、齐、裴、党、权、鲁、沙、音、封、岑、荆、柳、宗、阎、相、房、上官、司马、司空、令狐、车、支、竺、婆、索、吕、阿、高、白、龙、康、安、何、石、何、曹、史、米等,从中反映了唐北庭汉人的复杂的血统组成。其中阚、马、张、麴乃高昌国四代王朝的王姓所出,李、杨、汜、隗、阴、翟、郭、姜、辛、令狐等皆河西大姓,车姓有车师血统,支姓为月氏人后裔,竺、婆二姓有印度血统,吕姓有氐人血统,索姓有塞人血统,阿氏乃阿史那氏简称,为突厥可汗家族,高氏乃高丽人后裔,白、龙二氏分别为龟兹、焉耆二国后裔,康、安、何、石、何、曹、史、米等似有粟特九姓胡血统渊源。

附注

①《旧唐书》,卷198。 ②《旧唐书》,卷198:“伊吾尝臣西突厥,至是内属,文泰与叶护(西突厥)共击之。”《新唐书》,卷 。 ③《新唐书》,卷221。 ④《册府元龟》,卷100 0,外臣部,亡灭。 ⑤《旧唐书》,卷198。221:“与西突厥乙毗设(指乙毗咄陆可汗)破焉耆三城,虏其人焉” ①《册府元龟》,卷 100 0,外臣部,亡灭。 ②《册府元龟》,卷 1000,外臣部,灭亡。 ③《册府元龟》,卷980,外臣部,通好。 ④《姜行本行军碑》,今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 ⑤《册府元龟》,卷358,将帅部,立功十一。 ⑥《册府元龟》,卷980,外臣部,通好。 ⑦《册府元龟》,卷358,将帅部,立功十一。 ⑧《册府元龟》,卷384,将帅部,褒异十四。 ⑨《册府元龟》,卷358,将帅部,立功十一。 ⑩《旧日唐书》,卷 198。 11资治通鉴》,卷 195贞观十四年条。 12《册府元龟》,卷 100 0,外臣部,亡灭。 ①《册府元龟》,卷 1000,外臣部,亡灭。 ②《册府元龟》,卷 980,外臣部,通好。 ③《资治通鉴》,卷 195,贞观十四年。 ④《册府元龟》,卷 99 1,外臣部,备御四。 ①《文馆词林》,卷664,《贞观年中慰抚高昌文武诏》。 ②《文馆词林》,卷664。 ③《册府元龟》,卷 1000,记此赦令为贞观十六年。 ④《资治通鉴》,卷 196。 ①《旧唐书》,卷194,下。 ②《文馆词林》,卷664,《贞观年中抚慰处月、处密诏》。 ①《册府元龟》,卷995,外臣部,交侵。 ②《册府元龟》,卷995,外臣部,交侵。 ③《册府元龟》,卷985,外臣部,征讨四。 ④《册府元龟》,卷977,外臣部,降附 ⑤《册府元龟》,卷974,外臣部,褒异一。 ⑥金蒲县实为金满县。 ①《吐鲁番出土文书》,第 7册,8~9页。 ①《新唐书》,卷 110 。 ②《新唐书》,卷215下。 ①李志常:《长春真人西游记》。 。 ②《旧唐书》,卷 199。 ①《旧唐书》,卷4。 ②〔美〕劳费尔著,林筠因译:《中国伊朗编》,369页,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 ①杜甫:《羌村三首》。 ②刘熙:《释名》:“饭,分也,使其粒各自分也。”即干饭,主要指小米干饭和黄米干饭。 ③刘熙:《释名》:“糜,(煮米)使糜烂也。” ④对此,元人胡三省《资治通鉴》注中谓“胡饼,今之蒸饼”,明人钱谦益《初学记》卷 26记“胡饼,言以胡麻着之也”,皆非胡饼原意。 ①《陔余丛考·着靴条》。 ①《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 1。 ②仁井田陞:《吐鲁番出土的唐代交易法文书》,收入《敦煌学译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 。 ③《唐六典》,卷20,西京诸市署。 ④《唐会要》,卷86,“市”。 ⑤《唐会要》,卷86,“市”。 ①《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1。 ②《资治通鉴》,卷201,龙朔三年。 ③《资治通鉴》,卷201,龙朔三年。 ④《新唐书》,卷117。 ①《吐鲁番出土文书》,第6册,阿斯塔那 61号墓出土《唐西州高昌县上安西都护府牒稿为录上讯问曹禄山诉李绍谨两造辩辞事》。 ①参稽《旧唐书》,卷104:“封常清,蒲州猗氏人也。外祖犯罪流安西效力,守胡城南门,颇读书,每坐常清于城门楼上,教其读书,多所历览。外祖死,常清孤贫,年三十余,属夫蒙灵察为四镇节度使,将军高仙芝为都知兵马使。”按封常清与高仙芝关系笃睦,根据封常清外祖父徙居安西的时间,同前所推算的高丽部落西徙时间,也是吻合如一。 ②《唐六典》,卷30:“刺史掌清肃邦畿,考核官吏,宣布德化,抚和齐人,劝保农桑,教谕五教。每岁一巡属县。” ③《通典》,卷40,职官,大唐官品。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北庭研究

《丝绸之路北庭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本书以文献学与考古实物相印证的方法,对北庭的历史和文化进行了研究。内容包括:山北六国及其考古文化;柔然、突厥与可汗浮图城等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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