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图书馆
阿克苏地区图书馆
机构用户
阿克苏地区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四节 屯田戍边的汉军将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北庭研究》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066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屯田戍边的汉军将士
分类号:
K294.5
页数:
7
页码:
86-92
摘要:
本篇记述了新疆地区随着西域正式并入汉朝版图,汉军开始大批进驻祖国西北边陲,屯田自给,荷戈戍边,“立屯田于膏腴之野,列邮置于要害之路,驰命走驿,不绝于时月”。
关键词:
新疆地区
屯田戍边
汉军将士
内容
随着西域正式并入汉朝版图,汉军开始大批进驻祖国西北边陲,屯田自给,荷戈戍边,“立屯田于膏腴之野,列邮置于要害之路,驰命走驿,不绝于时月”。①汉人正式成为西域多族群大家庭的一员,并在西域历史演变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汉开西域的全过程实质上就是西部大移民的历史过程。早在上世纪中叶,陈直根据《居延汉简》和《罗布淖尔木简》对照文献研究,指出汉代的西域移民来自全国各地,包容了汉中城固、太原、江都、天水、北地、茂陵、平陵、上封,山阳瑕丘、上党、陇西,安定临泽,南郡秭归、涅阳、酒泉、张掖、敦煌、武威,河东汾阳,河南洛阳,颖川阳翟以及汝南,大河魏郡、昌邑、济阳、东郡、淮阳、邺郡、巨鹿、广汉等地。②近人研究,高昌壁就是筑城士卒多来自张掖高昌里而得名。③柳中本关中地名,与槐里、咸阳近,西域之柳中城也是因筑城士兵来自关中故地而命名。④西汉兵制以兵农合一为特征:“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亦名为更律,所谓徭戍也。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调。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因使往者一岁一更,诸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以给戍者,是谓过更也”。①本以良家子为汉军的主体,依制“远方之卒守塞,一岁而更。”②但西域距中原万里,中隔沙漠,这种“一岁而更”的轮戍制度是根本不可能实行的。如此复杂的籍贯构成,更反映了汉西域驻屯军的主要成分必非良家子。汉击匈奴实际上分为北方和西域两大战场,北方战场虽为正面交锋的主力,出塞万里,却战罢即归,从不留军屯守,以良家子组成的兵团就足以胜任;西域却须留军戍守,而自景帝平定七国之乱、武帝镇压“以武犯禁”的游侠以来,汉朝内部罪犯充斥,难于安置。发罪犯从军减刑正是一箭双雕的良策。李广利伐大宛,“郡国恶少年”就占了出征大军的五万,郑吉屯田渠犁,所率士兵的主体也是以“弛刑士”、“免刑罪人”为主。《汉书》卷28《地理志》明确记载:“其民或以关东下贫,或以抱怨过当,或以悖逆亡道,家属徙焉。”死罪可免,徒刑可减,从军戍边,还可带家属,其后待遇,一如良家子。《汉书·赵充国传》也载:“愿罢骑兵,留弛刑应募..屯田。”有迹象表明西域汉军的主体就是由这些“郡国恶少年”、“两京无赖子”等亡命徒组成,离乡万里,一去不归,置之异族包围之中,既减轻了内地的治安负担,又符合“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兵法要义。故西域汉军的战斗力都超出普通以良家子组成的内地汉军。不但屯田西域的汉军是如此,连承担结盟乌孙的和亲公主也是如此,细君公主之父乃江都王建,解优公主之父则乃七国之乱的第二号首领楚王戊,都属叛王罪女,依法当没为奴,实质这些领有“公主”尊号的西域和亲使者,其真正身份也是罪犯性质的“弛刑女”。汉朝西域屯田政策的优越性并不在于究竟是发遣哪些人屯田,而在于对于西出屯田之后的士兵一视同仁,不再追究其当年的罪犯身份。进而招致大批具有 “良家子 ”身份的 “应募士 ”纷纷西迁定居,参加到屯田的行列中来。《罗布淖尔汉简考释》第三十简记有“应募士长陵仁里大夫孙尚”,说明孙尚是响应政府招募而来楼兰的应募上,籍贯是长陵县,即今陕西咸阳附近。由于应募,他被赐予五等爵大夫。简二九记有“霸陵西新里田由 ”,简三二记有 “小巷里王护 ”,表明田由和王护也是应募来新疆的贫民,他们的籍贯在霸陵县,即今陕西西安市东北。《流沙坠简考释·戍役类》简六记:“良家子二十二人士,共四人物故。”据近代学者王国维考证,“良家子”是比戍卒身份高的一种资历名称,说明这二十二个来边疆屯垦的人,都属志愿人员。民屯的耕地,是属政府的官田或荒地,汉代称为 “天田”。《流沙坠简》中很多简文,都提到这一称呼。如戍役类简八记有:“若干入画天田,率入画若干里若干步。”简九记:“六有画沙中天田六里,率入画三百步。”简三十记:“天田不耕,画不锄治。”王国维考证:“天田殆天然之田,未经垦治者也,画考谓区分疆界。”③民屯人员到边疆屯垦,给予厚遇,因此内地贫民纷纷西徙定居。据此可知,汉代的西域屯田不可用清代屯田角度,简单 地区分为军屯、民屯和犯屯。实际上都是军屯,不过其组成分为应募士与弛刑士二种,而以弛刑士①为主,并大部分带有家属。可见汉军屯田士卒实际上是一个庞大的西徙移民群体。根据拜城县东北喀喇塔格山刻于东汉永寿四年(158)的摩崖石刻《刘平国治关亭诵》,当时汉人的自称乃是“秦人”,至唐朝才自称为“汉人”。
汉人(秦人)是农耕型定居族群,黍、稷文化的创造者。黍指谷子,去壳名小米是后来的事,被华夏人认为五谷之长。稷,又名穄,去壳后称糜子,也是黍的同类谷物,都是由狗尾巴草培育而成,被认为是华夏物质文化的特征。黄文弼的《罗布淖尔汉简考释》中有很多关于粟的记载。简四十有“六月乙丑尽,七月积一月十二日,食粟四石二斗”。简四三有“十二月十日,口口粟二石”。简五十有“粟二”。东汉尼雅(今民丰县北150公里的沙漠中)屯田遗址的废墟中,曾在几处房址中发现小米,有的屋内铺得很厚,因年久而结成了硬块。在吐鲁番的晋唐古墓中,常见瓶装或袋装小米,有的陶碗内还盛着小米饭,吐鲁番文书残纸上常记有“付麦,粟账”。说明汉代的粮食生产仍以黍为主。小麦本非华夏人的传统粮种,引人注目的是,汉军在西域已开始种植小麦。罗布泊汉简中,有种植小麦的记载。在尼雅遗址中,发现有小麦籽粒,还发现一根麦穗。在罗布泊晋木简中,还详细地记载了楼兰屯田军种植小麦等作物的情况。一木简面文是:“将张佥部见共甘一人,大麦二顷,已截二十亩。下床十亩,溉七十亩。小麦卅七亩,已截廿九亩。禾一顷八十五亩,溉二十亩,锄五十亩。”同简背文是:“将梁襄部,见兵廿六人,大麦六十六亩,已截五十亩。下床八十亩,溉七十亩。小麦六十三亩,溉五十亩。禾一顷七十亩,锄五十亩,溉五十亩。”这里的小麦、大麦记载明确,禾即粟,下床即稷。《居延汉简》甲编2001A记:“韭三畦,葱二畦,葵七畦,凡十二畦。城宫中亭治园条,其出入多过条者匆减。”说明韭、葱、葵等中原特有的蔬菜,也已在汉军屯区中广泛种植。
汉人落户西域带来两项来自中原的先进技术,一是人工灌溉,二是犁耕。敦煌人索励曾率敦煌、酒泉士兵千余人,并发鄯善、焉耆、龟兹等属国兵,横断注宾河,修堤筑坝,掘渠分水,扩大农田灌溉面积,仅三年,“积粟百万”。②伊循汉军垦区中发现由一条总干渠,七条支渠和许多斗渠、毛渠所组成的一扇形水渠灌溉网,干渠高大笔直,全长8.5公里,渠身宽11~20米(包括渠坎),渠高3~10米(自地面算起)。支渠屈曲蜿蜒,总长28.4公里,每条支渠上都有斗渠。毛渠阡陌纵横,灌溉面积达17000多亩③,沙雅县境内有长达200华里的汉代古渠,维吾尔人称其为“黑太也拉克”,意即汉人渠。④建造贮水设施是防止干旱、保证灌溉和人畜饮水的重要措施。斯文·赫定在楼兰发现的一个木简记载:“史顺留矣(?)口口为大涿 地深大又来水少许月末左右已达楼。”①内容就是涉及这些现代称之的涝灞。《汉书》卷97西域传还记有:“汉遣破羌将军辛武贤将兵万五千人至敦煌,遣使者案行表,穿卑鞮侯井以西,欲通渠转谷,积居庐仓以讨之。”说明太始三年(前94)凿井技术也已西传。《流沙坠简》释二第38简记“口因主簿奉谨遣大候究犁与牛诣营下受试”。反映为汉军在罗布淖尔屯区大规模推广驱牛犁耕技术。伊犁河流域出土的铁铧,说明天山以北屯区也已使用犁耕。
屯田士卒实际上是以军事编制起来的武装农民。屯田军户没有独立生产者的身份、地位,一切生产活动都须在官府严密的监督下进行。“屯”是主持屯田的基本单位。各屯屯长是直接管理屯兵的基层军官。屯田军户及其家属都须编户造籍,上记屯兵及其家属的年龄段。汉代以七岁、十四岁为年龄分段标志,十四岁以上称大男、大女,七岁至十四岁为役男、役女,都属参加劳动年龄,七岁以下始称未役男、未役女。武器和生产工器都由官府统一发授,按其地位高低,生产有定额,饮食有定量,官府给予医疗保证,死后负责殡葬。汉朝准许和鼓励屯田军民带家属。罗布泊汉简二七记:“史隆家属畜产衣器物籍”,就是屯卒史隆带家属和财产的物证。罗布泊汉简四一记:“口口口口口家属六人,官驰二匹,食率匹二升。”意为某戍率带家属六人赴楼兰,官府特为安排二匹骆驼迎送,并提供了口粮。《居延汉简》这类记载更具体。甲275页:“第五燧卒徐谊,妻大女职年燧卅五,子使女侍年九..子未使女男有年三。”甲编766:“第四随(燧)卒张霸,弟大男辅年十九,弟使男勋年十..弟大女至年十九。”这些汉简说明,屯田卒家属中有父母、妻子、弟妹,儿女等,都属能参加劳动的年龄,必定也参加到屯田大军中去。并将屯兵家属也一并包括在内。《居延汉简》甲288页记有:“更钱五千具,从农田具。”意为官府用更钱五千钱,购买农业器具。甲编197简:“出四百四十,邯郸铫二枚。”意为官府出四百四十钱,购买邯郸产的锹锄二把。《居延汉简》甲248页:“出麦五百八十石八斗八升,以食田卒剧作六十六人,五月尽八月。”清楚地记载,这些屯田卒是集体领粮,过着集体生活。据《汉书·赵充国传》:“田事出,赋人二十亩。”一般定额都是人均耕地20亩,而劳动产品归公,《居延汉简》甲303页:“第十部吏十人,载谷三十斛致官。”致官就是上缴官仓,说明屯田兵生产的粮食不许私留。官府具体组织生产则推行轮班制。1976年在居延发现的一长汉简记有:“第四长安亲,正月乙卯初作,尽八月戍卒,积三□□日,用积卒二万七千一百四三人,率百廿一人,奇卅九人,垦田四十一顷四十四亩百廿四步,率人田卅四亩,得谷二千九百一十三石一斗一升,率人得廿四石,奇九石。”该简内容表明,当地共开垦土地4144余亩,轮班劳动总人数为27143人,每天轮换参加劳动人数121人,总劳动天数 224日,当年共收获粮食 2913余石,按每天实际劳动人数算,每人平均垦地 34亩,每人平均收谷24石。这个屯田区在劳动管理和剥削方式上,显然实行的是轮班制。与此生产关系相适应,官府对包括屯田军家属的口粮、器用、衣服等生活消费实行全面供给制,称为“廪食”制,当然,这种供给制是建立在最低生活保证基础上的。《居延汉简》甲80页:“卒李护宗,妻大女女足年二十九,用各二石一斗六升大,子使男望年七,用各二石一斗六升大,凡用各四石三斗三升小。”《居延汉简》四九:“为东卿造水三斗,醇酒一斗。”说明官府不仅发给口粮,而且发给酒类等饮料。食盐也属定量分配。《居延汉简》甲89页:“出盐二石一斗三升,给今八戍卒七十一人。”屯田军每人每月供应食盐三升。这和《汉书·赵充国传》记的全军“合凡万二百八十一人,用..盐三百八斛”每人每月平均用盐三升多是一致的。衣服同样属官府统一发给物资。《罗布淖尔汉,简考释》简54:絺袍一领,络口一两。”意为某屯田卒领到细葛布袍一件,生丝一两。《居延汉简》甲编 1599记: “田卒淮阳郡长平二里公士李行年二十九,袭一领、尤袜一两、绔一两、私袜二两,自取。”甲编 2035:“田卒淮阳郡长平东洛里公士尉充年卅,袭一领,私单绔一,尤袜一两,绔一两、私袜练,私袜一两,贯赞职。”其中包括装衣物的衣橐。以上屯田军和家属的口粮供应简表明,西汉时期,边疆屯田军,不带家属的过着集体生活,带家属的一般过着单家生活。《居延汉简》石印本卷二第29页记有:“第三十一燧卒尚武,四月八日病,头痛塞里,饮药五剂未愈。”《居延汉简》石印本卷二第29页:“戍卒觫得安国里毋封建国病死,官袭一领,钱二百三十,官袜一两,初元五年(前44)九庚月午朔,居延今史。”可见士卒的患病和丧葬都由官府统一安排。①
在上述制度下,汉军屯田士卒虽能保持基本生活保证和低水平的物质供应,却很难家有余财。这是不利于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的。为此,汉朝规定了勋功和超产奖励制度。屯兵家属则可利用女工织品在市场上交换。《流沙坠简》释二,“黄旃褶一领贾彩三匹,”反映出以帛易衣的交易,这种交易只可能发生于屯田军官身上,普通士卒恐怕是很难到市场上闲逛的。等反映汉族文化的典籍残件。说明汉军士卒一直师承祖国的传统文化。军中有医生,汉方医学也在西域各大屯田区得到了继承和发展。
汉人慎终追远,极为重视丧礼。以白色为凶服,以土葬为归终。依其贵贱身份,墓葬规格不一。高官死后,生平用具及陪葬木俑、泥俑尽入墓室,平民士卒亦以薄棺入葬。葬后要守孝:父母、丈夫死,子女和妻子要守孝三年;妻子死,丈夫守孝一年。
天干地支历的节日多依农时而定,早在东汉时期的《律历志》中就已将全年划分为24个节气,至今未变。春、夏、秋、冬都要行祭,夏季伏祭屯田士兵解除武装,举行“寝兵礼”,休假五天;冬天的腊祭的礼仪尤为隆重,祭品的肉和酒都由大家分享,恣意狂欢,名为贺大腊。演变为后世的过大年,年终举行改火仪式,熄灭去年薪火遗留下来的全部旧火,重新钻燧取火。次日即岁首元日,新的一年开始。由于屯田兵处在军事供给制条件下,节日的庆祝并非以一家一户为主体,而是以屯区为主体,屯区组织的重大庆典主要由军府组织,而不是像后世那样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后世的大节如灯节、中秋节、端午节在西域屯兵中似尚不盛行。
二十四节气之外的古老节日有二,一是上巳节,又作修褉节,汉代定为每年三月巳日,魏、晋以后定为每年三月三日,届时男女都临河洗濯祓除邪秽。乘机踏青游玩。至今苗族,瑶族等西南少数民族仍然保留着这一节日的古俗,但后世汉人已不再过这个节日。另一古节是七月七日,传说是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又名乞巧节,乃是古代汉人的届时女性罢织、罢厨,并有对女娲的祭祀活动,性质似乎与祈祷人类再生产的人丁繁盛有关。
此外,由于屯田士兵的衣服都不是自家置办,而是依赖军府,而领取冬衣的时间定为冬至日,这天人人换新冬衣,相互庆祝,后世的寒衣节似与此有关。屯田军编制中都有歌人,《居延汉简》甲2096B号简出现了“右歌人十九人”,甲2096A号简还记有歌人伯史名。说明歌者的阵容有一定规模,节日期间进行歌唱慰问演出,增加欢乐气氛。
汉代屯田将士的饮食相当简单,主食仍为黍、稷,分为饭(粒食)和粥两大类,佐以韭、葱、葵等蔬菜,以盐、酱、酢为主要调味品。根据豆腐乃淮南子发明的记载,汉代已有了豆腐等豆制食品,可以大大改善屯兵的蛋白质和维生素供应。由于家用炊具多为陶器,而不是金属器,集体炊具虽已用金属器,而大炊更为简易,制作方法主要是烹、烤等几种简单方法,麦食刚刚兴起,主要是尚为未发酵的饼,汤饼仅在上层流行。即使上层食物也相对单调,根据汉画像石反映,烤肉、煮肉、肉糜(带肉的黍粥或稷粥)是上层将官流行的食品。以黍或稷发酵制成的酒是最受欢迎的饮料。盛器主要有盆、盘、碟、碗、杯、罐、缸,多为木制和陶制。已有刀、匕、箸、勺等食器。多席地对案而食,食案矮而轻,形制颇似今北方乡村流行的炕桌。
附注
①《后汉书》,卷88。 ②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陕西人民出版社。 ③王素:《高昌史稿》,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 ④薛宗正:《汉屯城柳中与高昌田地城》:“《汉书》卷42,《樊哙传》已录有以下文字:‘樊哙,沛人也,以屠狗为事。后与高祖俱隐于芒砀山泽间..还定三秦..攻赵贲,下口(邳?)、槐里、柳中、咸阳..从攻项籍,屠煮枣。’可见,柳中本关中地名,与槐里、咸阳近。汉军在今鄯善地区的屯城以柳中为名,说明建城汉军士卒,率多原籍柳中,因以为名。” ①《文献通考》,兵制考 ②《汉书》,卷49 ③《流沙坠简》,第23页下。 ①《罗布淖尔木简》中“士”字多写为“土”字。 ②郦道元:《水经注》,卷2。 ③陈戈:《新疆米兰古灌溉渠道及其相关的一些问题》,《考古与文物》,1984年,第 1期。 ④黄文弼:《塔里木盆地考古记》。 ①侯灿:《从考古考察与调查论楼兰城市的发展及其环境变迁》,《新疆社会科学研究》,1982年,第 7期。 ①参阅方英楷:《新疆屯垦史》,新疆青少年出版社,1989年版 ①胡平生、张德芳编撰:《敦煌悬泉汉简释粹》,《过长罗侯费用薄簿》,21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 ②李吟屏:《新疆历代度量衡初探》,《喀什师范学院学报》,1991年,第2期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北庭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本书以文献学与考古实物相印证的方法,对北庭的历史和文化进行了研究。内容包括:山北六国及其考古文化;柔然、突厥与可汗浮图城等14章。
阅读
相关地名
新疆地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