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本土化的伊斯兰教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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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艺术研究》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044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本土化的伊斯兰教艺术
分类号: J196.4
页数: 8
页码: 250-257
摘要: 本节记述的是本土化的伊斯兰教艺术情况包括伊斯兰教建筑艺术在西域实际上是包括清真寺建筑、陵墓建筑、教经堂建筑在内的三位一体的建筑艺术等。
关键词: 丝绸之路 伊斯兰教 文化艺术

内容

阿拉伯—伊斯兰教文化艺术是随着阿拉伯人向东扩张和伊斯兰教的东传而传入中亚地区的。但始于7世纪下半叶阿拉伯人对中亚的入侵只是出于经济需要而攻城掠地夺取战利品,还不是宗教狂热,所以文化艺术方面对中亚的西突厥人、粟特人还没有产生多大的影响。即使到了8世纪初以后倭马亚王朝统治中亚时期,刚刚脱离“文化蛮荒”的阿拉伯人也仅仅是“把比较发达的拜占廷帝国、波斯帝国甚至中国和印度的文化,融入他们从阿拉伯带来的宗教热忱中”②。然而到了8世纪中叶后的阿拔斯王朝,出于传播伊斯兰教的需要,在长达500年的统治期间,在继承波斯文化和逐渐吸收中亚本土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一种新的伊斯兰文化。在阿拔斯王朝的中亚萨曼朝被灭后,崛起于中亚的葛逻禄、样磨等游牧部落建立喀喇汗朝信奉伊斯兰教,驻在东部汗都喀什噶尔的萨图克·博格拉汗及其长子穆萨于10世纪末以宗教战争手段在和田等地传播伊斯兰教。至此,从喀什到和田,再到库车、哈密、吐鲁番,伊斯兰教在天山以南地区的传播整整用了500多年,这些地区的本土文化也渐渐与伊斯兰文化相契合,出现了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本土化的伊斯兰教文化艺术。
  由于伊斯兰教反对偶像崇拜,伊斯兰教艺术就摒弃了一切与人物、动物形象有关的雕塑和绘画,而以清真寺为主的建筑及其植物、几何纹样装饰艺术和抄写《古兰经》的阿拉伯文书法艺术迅速发展起来,这也构成了伊斯兰教艺术的核心。阿拉伯音乐也可以归入伊斯兰教艺术范畴内。
  作为伊斯兰教艺术主要品类的清真寺建筑起初十分简陋。穆罕默德在麦地那修建的清真寺是伊斯兰教最早的清真寺:“实际上只是一个有棚的庭院,用枣椰树干作柱,树枝和泥作房顶,四周用土坯砌成的围墙围起来。庭院长52.5米,宽45米。一棵枣椰树的根部固定在地上,这就是讲台,后来换成木制的有三级阶梯的小讲台,这座最早的清真寺虽然简陋,但却包括了满足宗教活动需要的三个基本要素:宽敞的庭院、遮风蔽雨的房顶和宣讲台。”①它成了日后修建清真寺的范本。历经倭马亚王朝和阿拔斯王朝后,在吸收东西方建筑艺术精华的过程中,清真寺建筑艺术终于向经典化方向发展了。在满足宗教活动三个要素的前提下,形体宏伟巍峨、装饰华丽精巧的完美建筑艺术诞生了。倭马亚王朝时期修建的耶路撒冷岩石清真寺、大马士革清真寺成了早期伊斯兰建筑艺术的典范。到了阿拔斯王朝时期,伊斯兰教清真寺建筑艺术日臻完美。“东方伊斯兰精神产生了阿拉伯建筑风格——那巍峨的圆顶高高昂起,统率全城,显示出伊斯兰教的至高无上;那高耸入云的尖塔直刺蓝天,使人联想天国;那宏大华丽不乏神秘色彩的大殿,使人深感自己的渺小和真主的伟大;那长长的翼廊、精巧的拱形和精美绝伦的华饰则体现着时代精神——轻松和自信。此外,有几方面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如:圣龛必须背向麦加,以保证礼拜时正确的朝向;殿堂严格禁止人和动物入画,所以多用植物纹样、几何纹样及《古兰经》经文美术字”②。但是不同文化背景的民族和受环境、气候、建筑工艺、材料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清真寺建筑风格。
  伊斯兰教建筑艺术在西域实际上是包括清真寺建筑、陵墓建筑、教经堂建筑在内的三位一体的建筑艺术。在这些伊斯兰教建筑中,清真寺也因地域和民族不同形成不同流派,维吾尔族的艾提尕尔清真寺、回族的陕西大寺和塔塔尔族的塔塔尔寺分别代表了不同民族的不同风格的清真寺建筑艺术流派。艾提尕尔清真寺是阿拉伯建筑艺术和维吾尔族传统建筑艺术有机结合的产物;而回族的陕西大寺则更多吸收了汉民族的建筑艺术,为殿堂式清真寺;塔塔尔族的塔塔尔寺则多受俄罗斯等西方建筑艺术的影响。但无论何种民族的清真寺其建筑构成是基本一致的,即由礼拜大殿、宣礼塔和附设教经堂及其他附属设施组成。
  喀什艾提尕尔清真寺现有规模是19世纪后半期多次扩建的结果。它由清真寺、寺前广场和教经堂三部分组成,建筑主体是由礼拜堂、宣礼塔、门楼构成的清真寺本身。清真寺东、南、北三面开门,东门为正门。正门左右角矗立着高为18米的宣礼塔,均为由下而上逐层收分的圆形砖塔,塔身用砖砌成图案,塔顶端是四面开有圆拱形门的圆顶小楼,塔顶插有象征伊斯兰教的弯月。正门与左侧宣礼塔之间墙壁为两个尖拱形凹壁,右侧则无。一般伊斯兰教建筑都讲究对称,而这种不对称性是在重建中无意为之,还是有其他原因,不得而知。
  正门大门楼中央是巨大拱形凹壁,其左右上方是对称的15个拱形凹壁形成装饰。门楼背后是与大门楼连为一体的巨大穹隆顶,顶上小尖塔上插有铜制新月。穹隆顶下为八角形门厅,正面为窗,两侧各有一个拱形门洞,由此进入院内。大门楼和东院墙涂成米黄色,穹隆为白色。寺内庭院由砖铺十字交叉的小路分别通往各门和礼拜大殿以及教经堂、神职人员生活区。院内围绕人工湖广种榆、柳、桑、杏、葡萄等树木花草。砖木结构的礼拜大殿分为内殿、外殿和长廊三部分,呈长方形。内殿“正向墙中央是拱形壁龛,周围以凸形石膏花纹装饰。右侧是一个精致的敏拜尔。..外殿呈凹形,除地上铺设毡毯外,别无任何设置。长廊由一百多根绿色雕花木柱支撑,把顶棚分隔成若干方格,藻井为彩绘花卉或几何图案”①。对于艾提尕尔清真寺大殿的这种建筑特色,有学者认为:“大殿的制作既伟大庄严,又毫不呆板,主次分明而又活灵多变,因为平顶的关系,所以感到大殿的外观很是轻快动人。”②吐鲁番的额敏塔清真寺、莎车的阿孜那清真寺、库车加满清真寺、和田加满清真寺等都是各具地方特色的维吾尔族清真寺。加满清真寺,意为“聚礼之处”,为伊斯兰教节日礼拜之用。清真寺的装饰既采用阿拉伯、波斯的装饰艺术,也吸收了汉、哈萨克等民族的装饰艺术,更有符合维吾尔族审美心理的图案纹样。清真寺中的拱形凹壁在伊朗语中称为“米哈拉甫”,它两面对称,中间高起,有神圣而庄重之感,起先用于佛教、基督教的神龛:“伊斯兰教是后起的宗教,因为它的教义是崇拜一个没有具体形象的真主,这样,在它继承和借鉴了这种神圣的龛式造型之后,有的仍然用门的造型;有的就将龛中具体的偶像取掉,供阿訇站在中间大声诵经。”③维吾尔族清真寺中的窗格艺术吸收了汉族窗格造型艺术,但镂窗图案是维吾尔族特有的艺术,在砖、石膏上制成或镂刻菱形斜格、三角花格、鱼鳞格、金钱格、蜂房格、方圆交叉格、六边连环双关格、六边连环交叉格等。在平面上单线平绘葡萄、石榴、无花果、巴旦木、菊、棉花、麦穗以及植物藤、芽、蔓、蕾等;纹样和几何图形的彩绘一般为二方连续、四方连续、适合纹样等,多用对比色,平远透视,有较强光感。在维吾尔族清真寺建筑装饰中虽然仍能见到伊斯兰教传统的卷须纹饰,但是与他们日常所见的自然景象如花卉、果实、云彩、水波纹等经过用点、线、面提炼、概括的图案纹样更常见。
  回族的陕西大寺约建于清同治年间,光绪三十二年(1906)重建,为乌鲁木齐地区最大的清真寺院。四合院内的主体建筑由礼拜大殿和殿后八角亭组成。主体大殿为汉族单檐歇山式殿堂建筑。大殿坐西朝东,砖木结构,面阔五间,进深两间。整个建筑飞檐兽脊,雕梁画栋,大殿顶部施以绿色琉璃瓦,周围用几十根红漆木柱构成回廊。大殿四壁的砖雕以及门窗的木刻大量采用花卉、瓜果图案纹饰。大殿后部的八角亭为上八下四的重檐式结构。鄯善县的回族东大寺也是汉族殿堂式建筑,大殿前门的十八扇格子门、南北两侧的雕花窗亦为传统汉式木结构。大殿内顶部竟有汉族二龙戏珠的木雕造型,反映回族穆斯林不避世厌俗和追求生活美的心态。回族殿堂式清真寺装饰艺术,“它将建筑群的伊斯兰装饰风格与中国传统建筑装饰手法融会贯通,并突出伊斯兰教的宗教内涵”①。无论是彩画艺术、雕刻艺术,还是木、石工技艺都能看到伊斯兰教建筑文化与中国传统建筑文化合璧的踪迹,这也正是回族清真寺造型不同于其他民族清真寺造型之处。
  建于1896年的塔塔尔寺其主体建筑礼拜堂建于近1米高的台基上,坐西朝东,砖木结构。礼拜堂由正殿和敞廊组成,呈长方形。敞廊由两排28根绿色木柱支撑,内层为圆柱,外层为棱柱。廊檐由14个拱券组成。在拱券与前廊屋檐之间施以彩绘。塔塔尔寺与其他清真寺的不同之处在于宣礼塔设在大殿屋顶上。塔为多种几何体组成,下部为方体,其上部是木制中空圆柱体,四周开有拱形门窗。圆柱上所接半圆球上建一圆锥体,锥尖再接圆球,球上插一弯新月。整个正殿和檐廊上嵌天花板,下镶木地板,屋顶上覆以铁皮。廊柱、外墙、屋顶均为绿色。这种天花板、地板和铁皮屋顶建筑显然吸收了俄罗斯建筑风格。
  教经堂建筑也是伊斯兰教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有些是附设在清真寺内的,而另一些则为独立建筑。传闻有数百年历史的喀什哈力克教经堂就属于独立建筑。该教经堂的大门与清真寺大门一样,高大宏伟。进大门后为铺砖、绿树相映的大院,院内正面有经堂兼礼拜殿三间,外廊三间是冬夏礼拜之用的。大院左右两侧是教师、学员的住所,每间房均为内外套间,这是各寺教经堂宿舍的定制。教经堂整体布局为正方形院落的建筑群。这类建筑只是为宣传伊斯兰教经文教育设置的,重在实用,故大多缺乏植物和几何纹样的装饰。
  与清真寺、教经堂同列的还有麻扎,它们只有大小之别,简陋与堂皇之分,并无贵贱高下的差异。麻扎意为“圣地”、“圣徒墓”,是维吾尔族对这些陵墓的称呼,而回族则称之为“拱北”。一般麻扎仅是有墓穴无墓室建筑,是由土坯建成墓体的坟墓;只有大型麻扎才有富丽堂皇的高大墓室,还有附属的清真寺、教经堂等建筑。西域历史较长的麻扎主要有喀什的阿帕克和卓麻扎、阿图什的萨图克·博格拉汗麻扎、英吉沙的奥当麻扎、民丰的加帕尔·沙迪克麻扎、莎车的阿尔腾和乞里檀麻扎、库车的额西丁麻扎、吐鲁番的吐峪沟麻扎、霍城的秃黑鲁·帖木儿麻扎和哈密的拱北麻扎等。这些较著名的麻扎因信徒们的朝拜才具有了麻扎原初的意义。萨图克·博格拉汗麻扎是现知新疆最早的麻扎,而建于清乾隆年间的阿帕克和卓麻扎则可以称为最豪华、气派的麻扎,它是维吾尔族伊斯兰教建筑艺术的精华。这座由陵墓、大小清真寺、教经堂和门楼组成的伊斯兰教建筑是阿帕克和卓和其父玉素甫和卓以及家族成员的陵墓,主体建筑就是被称为阿帕克和卓麻扎的陵墓。始建于1670年的这座麻扎到1694年由阿帕克和卓重建,形成现有规模。麻扎主体建筑略呈长方形,宽35米,深29米,为拱顶式土木结构,四角各有一个嵌入墙体的砖砌圆柱,穹隆顶和圆柱顶端各为一个筒形召唤楼,上有新月。墓室内有序地排列着阿帕克和卓家族成员的58座墓。整个麻扎的外表用绿色琉璃砖贴面,间或用蓝色和黄色琉璃砖。整个麻扎与大小清真寺、教经堂、门楼组成和谐的整体。同传统的伊斯兰教建筑一样,阿帕克和卓麻扎贴琉璃砖不是惟一的,建于14世纪的库车额西丁麻扎、哈密的盖斯拱北外墙均用绿色琉璃砖贴面。不过盖斯拱北底部是亭式建筑,四周有木柱支撑的回廊,四角飞檐,穹隆顶,是一座融阿拉伯式和汉式建筑艺术为一体的建筑物。这些麻扎都严格遵守禁止具象绘画的戒律,并未在这方面越雷池一步。不过,这在西域也只是通例,还有与此相反的个例,塔吉克人的麻扎就属伊斯兰教建筑禁止具象绘画和造型的悖论。帕米尔高原上的塔吉克族是操东伊朗语的民族,信奉伊斯兰教前普遍信仰祆教,族源与塞人关系密切。虽然塔吉克族的麻扎已非伊斯兰教传统意义上的“圣地”、“圣徒墓”,至少有以下几种人的墓葬均称为麻扎:一是为伊斯兰教传播作出贡献的宗教人士的墓葬;二是本民族英雄人物的墓葬;三是民间享有名望人士的墓葬;四是具有“圣物”意义的地方。①除宗教人物外,还有本民族的英雄、名人等世俗人物。与维吾尔等民族麻扎不同的是,塔吉克族麻扎除伊斯兰教传统的穹隆顶外还有马鞍形墓,其墓表修建有马鞍泥塑,一些墓葬四壁上还绘有壁画,除圆形图案、花草图案外,并出现了服饰、动物和人物画。这在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中是罕见的。库尔查克麻扎壁画中的圆形图案在维吾尔等民族中见不到,这种图案一般为圆中套圆,双层圆形内多为锯齿形放射图案(实为太阳辐射的象征),外面是对称性花草纹饰。提孜那甫乡的麻扎的动物和人物画,较明显的是一长角的羊和一头被人骑的毛驴,其余二人头带盔甲,手持长矛,深目高鼻,有塔吉克族人的特征。②文种有悖于伊斯兰教禁止动物、人物具象的麻扎造型物和动物、人物壁画一再表明,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和信仰不可能因为另一宗教——伊斯兰教的传入而马上消失,诸如与塔吉克族传统游牧经济有关的马鞍以及先前信仰的以崇拜太阳、火为主的祆教文化和所崇拜的武士(英雄)形象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在麻扎文化中表现出来,甚至连本民族妇女的传统服饰——宽袖大摆高领裙也出现在壁画中,足见一个民族的传统习俗文化是多么顽强和富有生命力。
  伊斯兰教的植物纹饰、几何图形装饰图案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清真寺、教经堂、麻扎等建筑艺术的有机组成部分,也就是说,不存在离开建筑实体的装饰艺术,也不存在没有任何植物、几何纹饰装饰的建筑艺术。因此,伊斯兰教装饰艺术“是指附着于以清真寺为主的建筑物和各类艺品上的纹饰艺术,以非具象的波状曲线的阿拉伯纹饰为表现手段”③。这些纹饰的基本特征是非具象的,但都具有象征意义,而且在审美上讲究整齐、重复、规则的排列,形成对称、均衡和节奏的置阵。植物纹样往往是波状曲线几何纹的变异,早期是枣椰树叶纹,还有象征生命之树的圣树纹,前者源自古希腊装饰艺术,后者出自波斯萨珊艺术。9世纪后,渐为抽象纹饰,枝叶为螺旋状纹,后又出现弯曲茎蔓的葡萄纹。这些纹饰都旨在“象征宇宙万物的深奥精深和生命力的顽强不挠”④。几何纹主要是圆形和方形,由此变幻出其他几何纹饰。“阿拉伯几何纹饰以星形图案为主,它蕴蓄了伊斯兰教天地融合的观念”①。除三角形、四角形、五角形、六角形、八角形等星形图形象征天上地下、正中与方圆等空间观念外,还有正方形、十字形、万字形等多重组合图案。竣工于1778年的新疆吐鲁番额敏塔(又称苏公塔)“塔表用型砖分层拼砌成各种花纹,有各式菱格纹、三角纹、水波纹、变体四瓣花纹等几何图案和单元编织状花纹,共达15种之多,相互穿插,组成富于变化的四方连续图案,简洁明快,素雅大方,体现了浓郁的伊斯兰教装饰风格”②。这种植物纹样和几何图案装饰还见于维吾尔族的民居建筑中,往往以龛形图案为主体,以繁复的植物纹样和几何图案进行装饰。民居的墙壁、梁柱、房檐、天花板、门窗等处往往有彩绘、粉绘、石膏雕刻、木雕、砖雕成主次分明、刚柔相济、虚实相映的不同植物纹饰、几何图案的组合装饰。维吾尔族地毯、花帽、金银首饰、金属器皿、丝绸器、乐器等都出现了或简洁或繁缛的植物纹饰和几何图案的装饰。这些装饰虽然以抽象变形的非具象纹饰居多,但在文化交融中,还保留了本民族传统审美意象中的牡丹、石榴花、向日葵、无花果花、棉花等“完形”图案。莎车所产的“艾地亚勒”地毯的簇拥牡丹花图案完全是写实性的,没有遵循伊斯兰教装饰中的抽象变形原则,而着克努斯卡地毯中的纹饰则是汉式博古图案,汉族瓷花瓶、帽筒、盆景都成了地毯装饰的主图案。既然阿拉伯装饰艺术吸取了古希腊罗马、波斯、叙利亚等诸多国家的装饰艺术,它发展到西域就没有理由不与生活和活动在这一区域的诸多民族的装饰艺术相互回授。
  阿拉伯文书法最初是用于清真寺礼拜殿的装饰、铭记的,后来在经堂教育中出于专门抄缮《古兰经》的需要日臻完善起来,成了一门专门的书法艺术。阿拉伯书法主要有被称为“棱角体”的库法体、“盘曲体”的纳斯赫体、“公文体”的迪瓦尼体、波斯体、“三分体”的苏勒斯体和“行书体”的卢格阿体。传入中国后,阿拉伯文书法也在各民族中流行起来,形成“中国体”。“中国体”主要有受纳斯赫体、苏勒斯体、波斯体影响的“竹笔体”;受汉字书法影响的毛笔体和大字匾额体影响的“榜行体”;受库法体影响的“方体”和篆刻艺术;受汉字草书影响的“仿汉草体”和“阿汉合书体”。①在维吾尔、回等民族中除形成清真寺、经字画书法外,还出现了向世俗化发展的富有本民族特色的书法艺术,如书籍装帧、中堂、条幅、对联、横披等多种书法形式。
  阿拉伯音乐、舞蹈随伊斯兰教传入西域对维吾尔等民族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容否认的事实。因为阿拉伯音乐毕竟是“东方五大音乐体系(中国、印度、南洋、日本、阿拉伯)之一”,且不说阿拉伯的乐器卡龙、奈依、乌德和打击乐器传入西域,并被维吾尔等民族改造后广泛使用,一些传统民间音乐中也融进了阿拉伯音乐,但本民族的传统乐舞即使在伊斯兰教传入数百年后仍顽强地生存下来了。在传统的伊斯兰教节日肉孜节和古尔邦节维吾尔人所跳的广场萨玛舞,其原始形态显然来自其先民回鹘人信仰的萨满教仪式舞蹈,而非来源于阿拉伯乐舞。

附注

②秦惠彬.伊斯兰文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33. ①纳忠等著.传承与交融:阿拉伯文化.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236. ②纳忠等著.传承与交融:阿拉伯文化.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237~238. ①新疆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新疆宗教.新疆人民出版社,1989.192. ②刘致平.中国伊斯兰教建筑.新疆人民出版社,1985.164. ③李安宁.新疆维吾尔建筑图案.丝绸之路造型艺术.新疆人民出版社,1985.351~352. ①沙秋真.中国的伊斯兰教建筑.中国伊斯兰文化.中华书局,1996.100. ①马苏坤.我国塔吉克族伊斯兰墓葬中的文化融合现象.西域研究.1991(4). ②马苏坤.我国塔吉克族伊斯兰墓葬中的文化融合现象西域研究.1991(4). ③秦惠林.伊斯兰文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326. ④秦惠林.伊斯兰文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327. ①秦惠林.伊斯兰文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327. ②孙学雷.额敏塔与伊斯兰文化.中国伊斯兰文化.中华书局,1996.186~187. ①哈吉·尤素福.阿拉伯书法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融合.中国伊斯兰文化.中华书局,1996.126.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艺术研究

《丝绸之路艺术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本文记述的是20世纪90年代,新疆人民出版社曾经出版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丝绸之路考察合作项目——《丝绸之路研究丛书》(第一版),共计13卷。这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在当时出版经费短缺、学术著作出版难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支持和主编周菁葆、陈重秋先生的不懈努力,出版社要出版这套丛书是不可能的。实践证明,《丝绸之路研究丛书》(第一版)的出版,不仅为国内中西文化交流史研究的学者提供了一个平台,而且也推动了国内丝绸之路研究的开展,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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