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人体装饰与原始审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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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艺术研究》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042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人体装饰与原始审美意识
分类号: J110.9
页数: 9
页码: 71-79
摘要: 本节记述的是人体装饰与原始审美意识情况包括人体装饰分绘身、文身和人体饰物三大类,而人体饰物则又有头饰、发饰、颈饰、胸饰、手饰、腰饰、脚饰等数种等。
关键词: 丝绸之路 人体装饰 审美意识

内容

人类何时开始进行人体装饰,已无案可稽,人类学家往往根据现代原始部落民的人体装饰推演人类早期的人体装饰,由此得出一些似是而非的结论,有人认为:“原始民族的画身(即绘身),主要目的是为美观。”①也有人认为人体装饰就是装饰艺术中最重要、最普遍也最能揭示装饰艺术本质规定性的一种。②虽然审美观念在改进和发展人体装饰中起了积极的作用,但审美观念不是发生人体装饰的原始动机。人体装饰的起源是先民出于功利性目的,也就是说,史前先民的人体装饰并非像现代人那样纯粹是非功利性的艺术审美行为,而是基于原始思维的功能性活动,往往伴随着巫术操作过程。
  从考古发现和文化人类学材料提供的证据看,史前先民的人体装饰分绘身、文身和人体饰物三大类,而人体饰物则又有头饰、发饰、颈饰、胸饰、手饰、腰饰、脚饰等数种。史前先民人体装饰的动机都是相同的,不同的只是形式,如非洲的一些原始部落装置鼻饰时,在西域史前先民中则不存在这类装饰。西域史前先民的人体装饰主要见于考古发现。由于西域干早少雨,一些古尸保存相当完好,能看到人体上的绘身和文身。人体装饰物出土较多,天山以南、以北地区的墓葬中均有发现,大致可分为以下类型:(1)头饰、发式,有发辫、发网、冠饰、发笄等;(2)颈饰,有石、玉、骨、铜、金、琉璃、玛瑙、象牙、草果、珊瑚质串珠;(3)耳饰,骨、铜、金、银质耳环、耳坠;(4)眼饰,眼皮金箔和描眉;(5)胸饰,衣服上片饰、坠饰等;(6)手饰,骨、铜、金、银戒指和手镯以及手指甲涂红等;(7)腰饰,腰际环绕骨管等;(8)脚饰,脚趾甲涂红、脚环等。人体装饰物出土的墓葬大约距今4000~2000年不等。文化人类学家把人体装饰按其性质分为两大类:“(一)固定的:即各种的永久性的戕贼身体的妆饰,如瘢纹、黥涅及安置耳鼻唇饰等。(二)不固定的:即以物暂时附系于身体上的妆饰,如悬挂〓带条环等。另有‘绘身’,一种似乎介于两者的中间,且像是最早的妆饰。”①绘身、文身是在西域史前先民中常见的人体装饰;“黥涅”,即黥刺也就是文身,见于距今3000年左右的新疆且末县扎滚鲁克墓葬中:“扎滚鲁克墓地一些干尸胳膊上见有黥刺文身者,纹样呈不规则三角纹等。”②见于晚期文献的是关于突厥人“以刀〓面”习俗的记载,《周书·突厥传》载,突厥人在亲人死去后往往“以刀〓面,且哭,血泪俱流”。这种“〓面”自然与“美观”无关,只是以自戕的极端手段沉痛悼念死去亲人的方式而已,也不过是用刀留下“瘢痕”,而非文身。
  笔者赞同林惠祥先生关于绘身是最早装饰的说法。由于绘身(即画身)易于褪落,才有了文身这种留于身上耐久不灭的方式。绘身不同于文身,绘身是用各种涂料,如植物、矿物染料,泥土、血液、油脂等在裸露的体表涂抹或描绘,“画身(即绘身)的习惯,在低级文化中最为普遍”③。而文身,即先刺文,然后“是用研细的炭粉,渗入皮下,等到发炎过后,那嵌入的花纹就显出一种永不褪落的深蓝颜色”④。绘身中用的最多的是红色。从新疆出土的干尸中很容易区别什么是绘身,什么是文身。扎滚鲁克2号墓“共葬四个个体,一男三女,男尸为侧身屈肢,身着毛织布上衣,..圆脸高鼻,从脸部看似有文身,其图案似羊角状,头发半白,编成两根辫子,..辫梢加有红毛线;脚穿毛毡长袜,外套白鹿皮长靴。三具女尸,两具已不完整。一具女尸身着过膝的棕红色套裙,也有文身,其纹饰也似大盘羊角状,辫发四根..”⑤该文在此所说“文身”实为绘身。另一则绘身的干尸出土于鄯善县的苏贝希墓葬:“M2中出土一个男性干头颅,面部饰有彩绘,前额正中两竖道,两颊分别有两横道。说明彩纹是在死者埋葬前临时画上的,在实施过程中,应举行过某种宗教仪式。”①苏贝希墓葬被认为是车师人的墓葬,距今约2500年左右,稍晚于扎滚鲁克。尉犁县营盘遗址墓葬的古尸中也有绘面现象。而文身,考古发现不多,仅在洛浦县山普拉M01号墓葬和哈密五堡墓地中发现文身:“个体的肢体已分离,性别不清。山普拉为刺青在带干皮肉的拇指指背上,蓝色,图案有点像人形。”②M01号墓的年代距今约2000年,又晚于苏贝希墓葬的年代。哈密五堡墓葬中的手文见于右手手背、腕部,黥有蓝色花纹。③距今3000年左右。至于用什么颜料绘身,可以从苏贝希一号墓中的眉石去求证。眉石实际上是将矿石磨成粉末,并将粉末用于绘面的用具。眉石见于一女性身旁的一小皮袋内,“同一个皮袋中还装有角梳,黑、红、白三种矿物染料,染料缺口有磨出的沟槽,其作用非常明白,当为化妆用具。以眉石将矿石磨成粉末,如需要可分别涂抹在眉毛、脸颊和面部,起到与眉笔、胭脂、粉相同的作用”④。阿尔泰距今2500年左右的巴泽雷克一、二号男女合葬墓中男人也有文身、绘身现象。一号墓男主人身上刺着家猫一样的动物,有翅,另一动物则为鹿身鸟嘴猫尾。二号墓男主人的手、胸、背和脚上都绘有真实和幻想的动物形象。⑤这些绘身、文身究竟有什么含义?综合各种文化人类学、民族志材料,绘身现象常见于以下活动和行为方面:A.举行入社、成丁礼时;B.作为氏族或集团的图腾标志时;C.参加舞蹈、庆典类活动时;D.作战、血亲复仇时;E.祛邪禳灾时;F.丧葬、举哀仪礼时;G.美观装饰,以期艳丽入时。⑥
  文身现象则见于如下活动和行为:A.进行入社、成丁仪礼时;B.作为氏族或集团图腾标志,表示氏族差异,表现群体敌我时;C.显示社会或阶级分层,即等级、地位、身份是否显赫、尊贵时;D.在重大活动,如作战、血亲复仇等前后昭彰坚毅与勇武、耐力与无畏时;E.祛邪禳灾,消蠲祸患时;F.丧葬、举哀仪礼时;G.展示美艳丽姿,追求雄健魁伟时。⑦
  在所有这些解释中,追求美观说是最便捷和最不费力的,但也最容易使人误入歧途,因为这类假说往往以现代人的审美观去审视史前先民的绘身、文身,使人不得要领。其他若干项解释都有合理的理由,但作为临时性的绘身和永久性的文身可能有不同的功能。诸如入社、成丁礼、庆典、葬仪等仪式中常以绘身方式隐喻一种象征意义,而作为永久性的文身,大概与图腾标志、等级、身份、地位有关,而等级、身份、地位标志是后起的因素。
  从扎滚鲁克、苏贝希、营盘、巴泽雷克等墓葬干尸的绘身看,有一些共同现象。一是绘身主要在面部,颜色以红色为主,即为赭石颜料。这种赭石的作用“用以象征鲜血,因而也象征生命,尤其是死者的生命”①。以赭石为颜料涂饰墓穴、绘身的习俗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期,到旧石器时代晚期已相当普遍,而且在洞穴壁画中也广泛使用。何以赭石色绘于面部象征死者的生命,勒鲁瓦·古昂解释道:“在格里曼底的卡维荣发现的墓葬独特奇异,是个绝无仅有的实例:一条长18厘米的皱痕涂上赭石颜料,由口鼻部向外延伸。由此到将赭石颜料比作生命的气息或说话的声调,仅一步之差,尤其是因为在马格德林时期(旧石器时代晚期)的艺术中,好些动物也画有这种从口鼻部延伸的线条,并被看成是呼吸的表现,所以这一步就更加诱人跨越了。”②无论是扎滚鲁克干尸面部的羊角纹,还是苏贝希干尸面部的横、竖道都从口鼻部延伸到颧骨两颊和闭合的眼目等面部的各个部位,似乎都与呼吸表现有关,应是死者灵魂不灭、生命永续的象征。二是这些绘身均是在人死后临时绘于面部的,显然与丧葬习俗有关。实施绘身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巫术操作,这种巫术主要实施于头部,因为史前先民“在人造的祖先像外,死人的头骨或骨骼也作为含有‘灵魂力量’之物而受到崇拜”③,在此,“死去的灵魂”和“活人的灵魂”不能等同,所以绘面只有在人死后才实施,先民相信这种用赭石绘面的巫术是可以安抚死者灵魂的。新疆古代墓葬中的干尸文身仅见于手部、腕部,显然都是生前黥刺的。究竟是成丁礼时文上的,还是获取战功后文上的或是作为等级、地位、身份的标志绘上的,现在还不好妄下断语,有待更多的考古发现。巴泽雷克墓葬中男主人所绘、所文的飞禽走兽组合形象或许就是萨满通神的动物精灵。虽然新疆、中亚地区发现的绘身、文身晚出,但它的起源是很早的,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
  史前先民的各种人体装饰物是最容易使人产生“原始艺术”的遐想的。因为旧石器时代晚期“大量的发现表明贝壳充当了饰品的构件,镶嵌在头饰或颈饰以及手镯或脚镯上”④。不过新疆出土的人体饰物最早为新石器时代,晚至铁器时代。按其年代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以石、草果、骨、角、牙等为主;第二个阶段以玉、琉璃、玛瑙珠、珊瑚等为主;第三个阶段以铜、金、银为主。但这种划分不是绝对的,晚期的墓葬中除铜、金、银人体饰物外,同样有石、骨、玉、草果等饰物出土。但早期的遗址中不见铜、金、银等饰物,只有石质饰物。吐鲁番阿斯塔那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物主要是石器和彩陶,其中出土的两件穿孔砾石坠是新疆发现的最早人体饰物了。第一个阶段表明雕、磨、刻、琢等加工技术日益成熟,而到第三个阶段的铜器时代,金属的锻、铸等工艺使铜、金、银等饰物更加精致、精巧化。西域的这些饰物无外乎头部(头发、额前、眼、耳、唇、颈)、腰部(兼及胸部)和四肢(主要是手腕和脚腕)这三个部位。
  头饰包括发饰、眼饰、耳饰、颈饰等活动装饰。头部,并不是一开始就受到尊崇的,只是在人类的狩猎采集阶段,由于头发随意生长,常披到额前挡住视线,很不便于追逐猎物和采集果实,所以只好随便捆扎或辫起了,这完全是一种迫切的实际需要。有了修剪工具和氏族图腾的出现,才赋予头饰更多的含义,甚至与巫术有关,以后又演变成以头饰为主的习俗,后者当然是一种审美需求。发辫是西域史前先民常见的头饰,有单辫、双辫、多辫之分。阿拉沟竖穴木棺墓为战国—西汉时期墓葬,女主人黑褐色头发,“其辫式是先将头发分成若干股(此辫为25股),用5股辫成一辫,然后将辫好的5辫,又相辫成一大辫”①,此为多股单辫,与苏贝希死者发型相同。扎滚鲁克墓葬2号墓中墓主为一老年妇女,头发灰白,两条发辫从耳后垂下,系有红毛线头绳,有描眉、绘前额痕迹。墓葬距今3000年左右。②民丰东汉墓为男女合葬墓,女尸头发为多辫。这种辫发习俗可能和年龄有关,现在新疆的一些少数民族妇女婚前往往依年龄梳成同等数量的辫发,而婚后则为单辫或双辫。史载,突厥等游牧部族“其俗被发左衽”,其实“被发”、“披发”、“编发”通指“辫发”。西域史前先民的辫发之俗对后世民族肯定是有影响的。与发式相伴的是发饰,常见的是发网和冠饰。苏贝希3号墓地距今2500年左右,“M6:B女性老年,仰身屈肢..头戴黑毡卷成的牛角状冠饰,头发盘卷其上,外套圆盘形发网,以黑色毛线织成,头顶中间栽植一高帽状毡棒,下端较粗,用毛绳系于颅上,外面也套以黑发网,耸立于颅顶中央,甚为别致”③。M8:A成年女性也同样以双辫盘于头顶,用黑发网罩和冠饰。西域先民的辫发之俗可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晚期,孔雀河下游北岸距今3800年前的古墓葬中出土的木制女俑,其头饰为梳短辫,垂于颈后。④该墓葬中男性死者头戴尖顶毡帽,上插禽鸟翎羽。苏贝希墓葬中头部牛角状冠饰与孔雀河古墓中死者头戴尖顶帽是否有同样含义,值得探究。人类学家认为:“这种奇异的圆锥形盖头物,长期以来起过神秘的作用。在某些方面,它似乎已失去尊严的意义,而获得了魔术的意义。”①越是在史前,发饰同帽子一样越成为一种重要的‘巫术性’物品”②。“人体装饰不仅见于眼、眉、耳等头部,而且还见于身体的其他部位。孔雀河古墓沟死者“腕、腰、颈部,见玉、骨、珠饰”“颈、腕部围饰骨、玉质串珠,腰际环绕骨管”,③在此之后的墓葬中屡屡出土这,类人体装饰品。木垒县距今3000年的古墓葬死者耳佩铜耳环,颈戴石串珠;焉不拉克古墓葬中出土多件石、骨、铜串珠和金耳坠,此墓葬距今3000年左右;察吾乎沟口1号和4号墓被认为是距今3000~2500年间的墓葬,人体装饰物质地为石、骨、铜、金等饰品,装饰在女性的颈、手、耳等部位,多者一串骨珠有100多个,还有三个金耳环,5号墓出土牙饰,可能是以动物牙穿孔而成的项链;在发掘的距今2500年前的帕米尔高原40座古墓中出土有石串珠、骨串珠、玛瑙珠和铜、金质饰物,有手镯、耳环、戒指等,特别是铜质饰物有镂孔片饰、梯形片饰、羊角形饰、凹字形饰等;伊犁河流域古墓葬也多出土骨珠、骨环、铜耳环、铜笄、石串珠等。这些人体装饰物广泛分布于天山南北地区跨越4000~2000年间的各类墓葬中,且以头部装饰物居多,如耳坠、耳环、项链等,而且均是女性,只有眼部装饰物发现于男性死者的眼、眉部。民丰县东汉墓葬中男性死者的“右眉和右眼皮上,各放着一小块金片。金片很不规则,也不像是完整的器物”,而女性死者颈戴项珠,为珊瑚石和琉璃质地。④从随葬物看,墓主人是地位显赫者,应属当地贵族。有学者认为:“如果说眼睛以上部位的装饰更多的是与一个人的身份、地位、功绩相联系,并更多的具有宗教和巫术的意义的话,那么,眼睛以下各部位,包括耳、鼻、唇、颈、胸、腰的装饰,就更多地是出于性吸引和性选择的动机。”⑤这种论断可能有简单化之嫌。
  腰饰、胸饰和四肢装饰虽不及头饰普遍,但也是人体装饰的重要组成部分。西域先民的腰饰早期是腰际环绕骨管,以孔雀河古墓沟墓葬为早期发现,之后在塞人等游牧部落的墓葬中出土铜、金、银质带扣、带钩,也是腰饰之一种。几乎所有的古代游牧部落均使用这种带钩,而最早使用带钩的是塞人,之后,鲜卑、匈奴、东胡等北方游牧民族也开始使用,全都雕饰有动物纹样,前者被称为“斯基泰艺术”,而后者则称之为“鄂尔多斯”风格。对于两者的关系,有学者认为:“匈奴式、鲜卑式乃至战国式带钩的形制可能来自异域,纹样武饰也接受了一定外来影响,但是其母题和基本构思却主要是独立的,自成体系和别具传统的。”①鲜卑人的“郭洛带”就是“瑞兽之带”,他们以源自氏族图腾的“神兽”铸镂带钩之上,塞人、匈奴、东胡等游牧部落的兽形带钩也与此同,“绝大多数以动物体造型,尚保持其图腾装饰传统”②,后演变为部落保护神。胸饰多坠挂于衣物上,距今3000年左右的木垒县古墓葬“墓主身穿皮、毛类衣服,胸前挂海贝、串珠,背后、手臂服装上缝有扣形和锥形卷饰件”③。苏贝希3号墓地M25:A墓主为“男性成年,仰身直肢,头戴有护耳的毡帽,..上衣羊皮袄,腰系皮带,上挂药袋、刀鞘等物,无内衣,胸口戴一梯形皮质护身符,其上绘火焰纹和穷曲纹”④,其年代稍晚于木垒县古墓葬。从年代和出土文物可以断定,这两处均为车师人的墓葬,胸饰也反映了他们的文化特征。新疆近代的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游牧民族都有佩戴胸饰的习俗,如柯尔克孜族青年女子的坎肩就缀有银质饰物及胸花等,有的缀有几排银币或银扣子,有的还佩戴铸有花纹的圆银片。⑤对于近代游牧民族的胸饰功能,多数人认为是一种装饰美或吸引异性注意,也有人认为是炫耀财富。不过古代先民的胸饰总免不了某种宗教含义——往往成为祛魔避邪的护身符。正如汉文文献所言,君子佩玉是为了“以示不祥”、“在宝石或玉成为人类的装饰品以前,是被作为信仰的对象而用来做护身符用的”。⑥大概西域先民的胸饰、颈饰、腰饰、脚饰、手饰等都有这种功能,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装饰物材料质地发生了变化。但戒指、手镯等首饰原初的功能也并非如现代一样是爱情的信物,它们同胸饰等一样起着护身符的作用。这些人体饰物向装饰、审美发展,才逐渐脱离了功利性目的。
  史前的这些人体装饰是否也折射着先民的原始审美心理呢?答案是肯定的。“乍一看,原始艺术品从未为审美原因而制造和使用,而是为了宗教和魔法的目的。..然而,恰恰相反,..原始艺术的这种情形要比它初看时复杂得多,通过更详细的考察我们会发现,那种认为原始艺术品的制造和使用行为中完全不存在审美因素的说法存在不少疑窦”①,情形也正如此。绘身所用的赭石固然因其红色有象征生命的意义,但红色也给人们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因为红色比较容易从矿物中获取,又特别鲜亮、明快,用红色绘身,客观上有装饰作用,深受史前先民喜爱,也反映着他们在色彩选择上的审美意识。先前先民还注意选取满足视觉、听觉等感官需要的各类材料作为人体装饰物。首先,如耳饰、腰、胸饰、四肢装饰都是一些发出悦耳响声的材料,有石珠、琉璃、玛瑙、骨环、金属饰物等。即使从避邪功能而言,丁当作响的饰物也足以吓退妖魔等恶精灵。其次是闪闪发光的,“在原始人的眼光中,再没有比发光的物件更有装饰价值的了”②。石珠、琉璃珠、玉珠、金、银、铜耳环、戒指、项饰、胸饰都是闪闪发光的。对闪光材料的选择绝不是不经意的,而是充满了审美意识,即使佩戴这些闪光饰物的女性出于吸引异性的目的,也总比非闪光饰物更有诱惑力。最后,除绘身以红色为主外,许多人体装饰物都是色彩绚丽的,而且多半是黑、白、红、黄、蓝、绿等原色,如黑色和白色的石珠,白色的兽牙、项链,红色的玛瑙珠,黄色的金饰,白色和绿色的玉饰等。但是,“我们赋予某种颜色象征性的特殊意义,和原始人的看法完全不同”③,无疑,对现代人来说,色彩是能够表现感情的,进而认为色彩的情感表现是靠人的联想得到的:“红色之所以具有刺激性,那是因为它能使人联想到火焰、流血和革命;绿色的表现性则来自于它所唤起的对大自然的清新感觉;蓝色的表现性来自于它使人想到水的冰凉”④,不过在原始审美中,那种色彩越鲜艳、色感越强烈、对比越明显就越好的意识是肯定存在的,只是某些颜色用于吸引异性注意,而另一些颜色则恐吓恶精灵,以求驱邪罢了。原始审美心理中还不乏对形式的追求,几乎所有的人体装饰物都是圆形的,如项珠、耳环、手镯、骨管,且讲求对称和节奏原则。这是由于“身体的对称形式,使他们不能不作对称的装饰”⑤。史前先民将兽牙、石珠、果实整齐地排成串子,讲求的自然是一种节奏美。铜器时代的梯形、羊角形、凹字形饰物都是呈几何形的对称图形,这反映了史前先民审美实践中更富有变化的对称和节奏原则。在所有人体装饰中,圆形仍然是主导形状,史前先民何以选择圆形,这不能不说与他们的圆形思维密切相关:“这种圆形思维的特质当和新石器时代那些诞生生命而又复活生命的陶器不无关系,它很可能来源于彩陶文化的精神遗传,即生命的生与再生在一代一代人的心目中积淀为一种思维定势。”①史前先民的人体装饰物和另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彩陶就思维和审美心理而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附注

①〔德〕格罗塞.艺术的起源.商务印书馆,1984.47. ②易中天.艺术人类学.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319. ①林惠祥.文化人类学.商务印书馆,1991.304. ②于志勇.新疆地区考古发现的绘身和文身.西域研究.1995(3). ③〔德〕格罗塞.艺术的起源.商务印书馆,1984.43. ④〔德〕格罗塞.艺术的起源.商务印书馆,1984.59. ⑤穆舜英.十年来(1979~1989年)新疆文物考古工作取得的新成果.新疆文物.1989(4). ①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吐鲁番地区博物馆.鄯善县苏贝希墓群三号墓地.新疆文物考古新收获(续).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1997.169. ②新疆博物馆、新疆考古所.中国新疆山普拉.新疆人民出版社,2001.41. ③于志勇.新疆地区考古发现的绘身和文身.西域研究.1995(3). ④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吐鲁番地区博物馆.鄯善县苏贝希墓群三号墓地.新疆文物考古新收获(续).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1997.169. ⑤王治来.中亚史纲.湖南教育出版社,1986.52. ⑥于志勇.新疆地区考古发现的绘身和文身.西域研究.1995(3). ⑦于志勇.新疆地区考古发现的绘身和文身.西域研究.1995(3). ①〔法〕安德列·勒鲁瓦·古昂著.俞灏敏译.史前宗教.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69~70. ②〔法〕安德列·勒鲁瓦·古昂著.俞灏敏译.史前宗教.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72. ③〔德〕利普斯著.汪宁生译.事物的起源.敦煌文艺出版社,2000.348. ④〔法〕安德列·勒鲁瓦·古昂著.俞灏敏译.史前宗教.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77. ①吐鲁番地区文管所.阿拉沟竖穴木棺墓清理简报.新疆文物考古新收获(续).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1997.137. ②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文管所.且末县扎滚鲁克古墓葬1989年清理简报.新疆文物考古新收获(续).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1997.328~329. ③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吐鲁番地区博物馆.鄯善县苏贝希墓群三号墓地.新疆文物考古新收获(续).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1997.157. ④王炳华.孔雀河古墓沟发掘及其初步研究.新疆社会科学.1983(1). ①〔德〕利普斯著.汪宁生译.事物的起源.敦煌文艺出版社,2000.53. ②〔德〕利普斯著.汪宁生译.事物的起源.敦煌文艺出版社,2000.53. ③王炳华.孔雀河古墓沟发掘及其初步研究.新疆社会科学.1983(1). ④民丰县东汉墓葬.新疆考古三十年.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66. ⑤易中天.艺术人类学.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330. ①肖兵.犀比·鲜卑·西伯利亚——从《楚辞·二招》描写的带钩谈到古代文化交流.人文杂志.1981(1). ②肖兵.犀比·鲜卑·西伯利亚——从《楚辞·二招》描写的带钩谈到古代文化交流.人文杂志.1981(1). ③黄小江,戴良佐.木垒县发现古代游牧民族墓葬.考古.1986(6). ④鄯善县苏贝希墓群三号墓地.新疆文物考古新收获(续).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1997.155. ⑤中国柯尔克孜族百科全书.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449. ⑥王孝廉.中国的神话世界.作家出版社,1991.182. ①〔美〕简·布洛克著.沈波等译.原始艺术哲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147~148. ②〔德〕格罗塞.艺术的起源.商务印书馆,1984.75. ③〔德〕利普斯著.汪宁生译.事物的起源.敦隍文艺出版社,2000.40~41. ④〔美〕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460. ⑤〔德〕格罗塞.艺术的起源.商务印书馆,1984.77. ①户晓辉.地母之歌——中国彩陶与岩画的生死母题.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201.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艺术研究

《丝绸之路艺术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本文记述的是20世纪90年代,新疆人民出版社曾经出版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丝绸之路考察合作项目——《丝绸之路研究丛书》(第一版),共计13卷。这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在当时出版经费短缺、学术著作出版难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支持和主编周菁葆、陈重秋先生的不懈努力,出版社要出版这套丛书是不可能的。实践证明,《丝绸之路研究丛书》(第一版)的出版,不仅为国内中西文化交流史研究的学者提供了一个平台,而且也推动了国内丝绸之路研究的开展,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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