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历代形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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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戏曲研究》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037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历代形制
分类号: J837
页数: 2
页码: 220-221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宋代、清代各地流行的木偶戏的木偶制品和表演形式。
关键词: 类型 木偶戏 艺术

内容

宋代,木偶戏的发展达到繁盛时期,出现了各种形制的木偶制品,如:“捏脚、提线、药发、水机等”“做到如真无二,‘百憐百悼’,殆为最高阶段,后世似未能过之”。①
  明时,民间办丧事仍沿袭旧规,请木偶戏来冲丧。用假人、假物随葬。
  明以来,木偶戏不似宋时那样,能与各类戏剧平分秋色,在城市各演艺场所:瓦舍、勾栏之中占一席之地行商业性演出。而成为在城乡市集上走街串巷,聚众围观的似与杂耍式的演艺。由于它自身的许多局限,不可能与明时蓬勃兴起的、各地各类地方戏曲那样首先受到社会上流阶层、文人士大夫们的青睐,它只能在新生的充满生机的各地方戏曲的缝隙中,觅得些许余惠,艰难的生存下去。由此,促使它只能面向文化底蕴更为薄弱的人群施展才艺。
  清代,各地所流行木偶戏样式有:杖头木偶、布袋木偶、提线木偶。其中,杖头木偶在宋时就很普遍。清时,分布较广,几乎遍布全国各地。木偶形体约60厘米高,内装三根操纵杆,表演时由演员手举杖杆操动它的肢体动作。
  杖头木偶表演方式又可分为两类:一是北方一带通常惯用的由演员藏身于幕后,一面操纵它的动作,一面带唱、带说表达情节、情绪。一是演员与木偶一起面对观众,当众表演。
  布袋木偶也叫手托木偶,形制简单,它的体形较小,一般以演员自身手之大小而定。头部连在布袋样的衣服上,也外加戏装。表演时由演员手伸入布袋由手指、手掌操纵,又俗称“掌中戏”,行头简陋,一担即可挑走,故民间又称其为“扁担戏”。清代文人李斗在他的《扬州画舫录》中描述了当时演出布袋木偶的情景:“(风阳人)围布作房,支以一木,以五指运三寸傀儡,金鼓喧阗,词白则用叫颡子,均一人为之,谓之‘肩担戏’”。
  ①《唐戏弄》。提线木偶,唐时称其为悬丝木偶,它的形体高约30厘米,肢体各关节均系有丝线,表演时由操纵者半身隔幕布之后,在上方拉动丝线操纵木偶动作。提线木偶在北方一带较为普遍,如很有名气的陕西合阳提线木偶等。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戏曲研究

《丝绸之路戏曲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形成于中国历史上两汉时期的丝绸之路上的秦腔、豫剧、京剧与河北梆子戏、曲子戏、秧歌戏、皮影戏、木偶戏等各种戏曲艺术以及对它们的研究。不仅为国内中西文化交流史研究的学者提供了一个平台,而且也推动了国内丝绸之路研究的开展,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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