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回族丧葬习俗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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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奇台县志》
唯一号: 320034020210000261
专题名称: 奇台县回族丧葬习俗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158/001
起始页: 0622.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奇台回族人在临终之际先要请阿訇念“讨白”(忏悔词)。气绝后,守护者即暝其目,合其口,顺其手足,置遗体于洁净地上,由亲朋故友吊唁。遗体埋葬以快为好,最多不超过3天。遗体葬前必须以洁净的温水洗濯,穿“凡开”,请阿訇、毛拉站成圆圈用《古兰经》转“乃率斯”,给每个接《古兰经》的人散钱,以资补亡人在世时耽误的念、礼、斋、课、朝五功。之后,把亡人移入“搭布匣子”,在阿訇率领下出葬。送葬者自动排成南北行给死者站“者那则”。妇女不去送葬,不去坟地。回族不用棺木,实行“土葬”。坟坑深1.2~1.5米、长2米、宽1米,在离坟底30厘米处从西首穿穴,穴口深1米,穴内南北长2米,高1米,上圆如弓背,下方如弓弦。将亡者遗体置于内,枕北、脚南、面西,用土块填堵穴口,然后填实直坑,地面上再堆成南北方向的鱼背形坟堆。亡人生前的衣服基本上都要散给鳏、寡、孤、独者。葬后七日、四十日、百日、周年都要请阿訇及亲朋来家中诵读《古兰经》,赞圣纪念。

知识出处

奇台县志

《奇台县志》

出版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版社

出版地:2009

《奇台县志》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记载奇台县社会和自然的历史与现状,重点反映新中国建立后奇台县的发展变化情况。除概述、大事记、建置和个别章、节追溯至事物发端外,上限一般起自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奇台建县时,下限一律断于1985年。1986~1992年奇台县的发展概况记入志末的《附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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