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哈萨克族婚姻习俗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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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奇台县志》
唯一号: 320034020210000249
专题名称: 奇台县哈萨克族婚姻习俗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158/001
起始页: 0617.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哈萨克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同一部落不准通婚,若通婚,必须相隔7代以上,并相距7河之遥。旧时,男女青年结婚由父母包办。结婚时,仪式先在女家举行,在毛拉念“尼卡”后,由4位姑娘围坐在一起,头上共戴1块大头巾,通宵达旦,歌唱不止。新娘离家,依依难舍,要唱《哭嫁歌》,陪亲的姑娘则唱《劝嫁歌》,一直唱到第二天娶亲时。迎亲的人唱《催嫁歌》,主持迎亲仪式的小伙子唱《开场白》,揭面纱时要唱《揭面纱歌》。婚礼当天还要举行赛马、姑娘追等活动。男子结婚后另制一顶毡房,与父母分居。新中国建立后,哈萨克族人婚姻中的一些陋习已基本废除,但彩礼仍很沉重。

知识出处

奇台县志

《奇台县志》

出版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版社

出版地:2009

《奇台县志》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记载奇台县社会和自然的历史与现状,重点反映新中国建立后奇台县的发展变化情况。除概述、大事记、建置和个别章、节追溯至事物发端外,上限一般起自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奇台建县时,下限一律断于1985年。1986~1992年奇台县的发展概况记入志末的《附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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