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四队与十月公社因用水和土地问题发生纠纷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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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六十五团志》
唯一号: 320032020210002596
事件名称: 1961年四队与十月公社因用水和土地问题发生纠纷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045/001
起始页: 0041.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61年
发生地点: 新疆

事件描述

1961年,四队与十月公社因用水和土地问题发生纠纷。农场从民族团结的大局出发,决定四队搬迁,将9000余亩耕地和耕地范围内建筑物无代价交给十月公社,将二队300亩耕地、三队2500亩耕地无偿交清水公社、芦草沟公社,并签订土地协议书。至此,清水河农场耕地由5.5万亩减至4.3万亩。

知识出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六十五团志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六十五团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2

本志记述六十五团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及其发展变化的情况,体现改革精神,反映六十五团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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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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